医疗废物暂存管理规范企业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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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暂存管理规范企业标准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

Regulationoftemporarystorageroomformedicalwaste

 

目次

前言Ⅱ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建筑及配套设施设备2

5.1选址2

5.2建筑2

5.3配套设施设备3

5.4标识标牌3

6运行管理…4

6.1人员管理4

6.2暴露防护5

6.3废物管理5

6.4清洗消毒6

6.5记录管理7

7监测管理7

附录A(规范性附录)医疗废物暂存间标识8

附录B(资料性附录)医疗废物暂存间功能区域分布示意图(参考)10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的管理,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明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28222-2011服务标准编写通则

GB/T51039-201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HJ421-2008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3年第380号令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3]206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3.1

医疗废物medicalwaste

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

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3.23.2

医疗废物暂存间Medicalwastetemporarystorageroom

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内建立的符合特定卫生隔离要求,用于集中临时存放医疗废物的专门场所。

 

3.33.3

周转箱(桶)transfercontainer/barrel

在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用于盛装经初级包装的医疗废物的专用硬质容器。

4基本要求

4.1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应独立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并有配套的设备设施。

4.2医疗废物暂存间应专人专管,并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4.3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工作应当纳入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范围,并主动接受卫生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监管。

4.5暂存间工作外包的,应在服务外包合同中明确具体内容、要求和监管办法。

 

5建筑及配套设施设备

5.1选址

5.1.1为确保安全,应与周边设备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

5.1.1.1应当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

——距离医疗区域或其他人员聚集区(如休闲场所)直线距离≥30m;

——距离食品加工区域直线距离≥50m;

——距离生活垃圾存放场所直线距离≥10m。

5.1.1.2应远离生活取水点:

——距离室外生活取水点直线距离距离≥50m;

——距离无墙体阻隔的二次供水设施直线距离≥100m。

5.1.1.3应远离高温设施,并确保最近直线距离≥30m。

5.1.1.4应远离院内交通主干道,并确保最近直线距离≥10m。

5.1.2间隔距离的要求包括与医院毗邻的场所及设备设施,重点是居民区及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5.1.3选址应当考虑常年主要风向:

——应建设在医院的下风区域;

——应处于医院毗邻的居民区、食品加工区、厂矿等下风区域。

5.1.4为方便工作,应有便利的通行条件,包括:

——方便运输车辆进出和装卸;

——有特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备用通道。

5.2建筑

5.2.1建筑设计应能保证洁污分开的管理要求,并有必要的安全通道。

5.2.2宜采用实体墙体构造,有完整、密封的屋盖,避免废物暴露和被阳光直射。

5.2.3建筑基础应高于周边地势,并有防雨淋的装置或措施,确保不受雨洪冲击或浸泡。

5.2.4周边地面应硬化处理,能保障运送车辆停靠和转运作业。

5.2.5室内地面和墙裙(1.0m以下)应防渗处理,并有良好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

5.2.6室内净高应≥2.4m,存放废物的建筑使用面积≥30m2。

5.2.7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确保积水能够通畅排放。

除自然雨水外,所有污水应进入医院污水系统。

5.3配套设施设备

5.3.1有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废物存储容器,包括:

a)转运箱(桶);

b)保温设备,如冰箱/柜等。

5.3.2应有配套的清洗消毒设施设备,包括:

a)内外有供水龙头;

b)有符合卫生消毒的条件,包含:

——有对工具等进行卫生的,如清洗池和消毒浸泡池;

——有对空气进行消毒的,如紫外线灯、喷雾器等。

5.3.3应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外来人员接触等的安全措施。

5.3.4应有良好的照明及通风(含温控)设施设备,包括、温湿度计、通风风扇等,有条件的宜装配空调用于室内温度控制。

5.3.5宜设置转运车辆专门停放处(含内部收集转运车)。

5.3.6应配套设置工作人员个人卫生设施:

a)应单独设置工作人员更衣室,并符合:

——不得套设在废物存储室内;

——与废物存储间应以实体墙体隔离;

——出入口不宜与存储室同侧;如在同侧,其出入口最近间距应≥5m;

——配备必要的更衣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更衣柜、鞋架、衣架等。

b)应配套设置工作人员沐浴设施,并确保一年四季皆能满足员工作业后沐浴。

C)应配置作业人员洗手设施和物品,包括非接触式水龙头、擦手纸盒、干手器、垃圾桶、消毒洗手液等。

5.3.7宜配套设置独立的物资、材料仓库,以备存放:

——医疗废物专用垃圾袋;

——消毒药剂、器具;

——备用周转箱(桶)等。

5.3.8应根据环境监测部门的要求安装并维护好在线监控设施,严禁遮挡、私自拆卸。

5.3.9应配置适当数目的消防灭火设施,并规范管理。

5.4标志标牌

5.4.1医疗废物暂存间应明显悬挂符合医疗废物管理相关规范要求的明显标志,包括场所名称标牌、安全标志(见附录A)。

悬挂或摆放位置应符合:

a)暂存间入口处;

b)暂存间周边及直通道路入口(距离暂存间≥10m)。

5.4.2为辅助管理,医疗废物暂存间可悬挂其他标识(含图文和符号),但应符合:

a)内容应合法合规,并不违背社会公德和当地民俗;

b)内容要清晰、易懂。

5.4.3医疗废物包装及容器应按《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规定明显标志。

5.4.4为规范管理,应在暂存间内的地面上参照附录A使用有色标识线进行功能区域划分:

——黄色:

功能区划,如医疗废物停放处、工具摆放处等;

——红色:

安全隔离,主要为警示外来人员。

5.4.5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当将相关主要管理制度、措施、作业流程进行公示,包括但不限于:

a)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

b)医疗废物管理员岗位职责;

c)医疗废物扩散、遗失、积压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d)医院废物院内运送路线图;

e)常见职业暴露应急措施;f)医疗废物分类及管理的制度;

g)医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架构及相关信息;h)手卫生管理办法及洗手法。

6运行管理

6.1人员管理

6.1.1医疗暂存间应实行专人专管。

6.1.2暂存间管理人员的聘用应当符合但不限于如下要求:

a)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能够规范填写相应记录;

b)身体健康,四肢健全,无职业禁忌症;c)无不良记录。

6.1.3暂存间专职管理人员信息宜在暂存间予以公示,以便进行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归属工作单位、工号等。

6.1.4医疗暂存间专管人员应当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a)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b)医疗废物分类及收集、运送、存储、交接的管理要求;c)职业防护的相关知识(含职业暴露的应急处置)。

6.1.5专职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每月应≥2小时,并保留相应培训证据。

6.1.6医疗废物暂存间工作人员应当1-2次/年进行体检,必要时进行预防性免疫接种。

6.1.7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对外来人员严格管控

6.1.7.1医疗废物暂存间原则上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

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的应按照:

a)由管理人员对场所卫生防护要求明确告知;

b)按规定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c)由管理人员全程陪同;

d)进入暂存间,严禁触碰、挪动、倚靠任何物品;

e)离开暂存间时应按规定流程卸除防护用品,并对暴露皮肤进行必要清洗和消毒。

6.1.7.2外来人员,应按照规定填写相应的来访记录,记录应至少保持3年。

6.1.7.3凡身体有创伤或其他疾病的人员严禁进入暂存间。

6.2暴露防护

6.2.1作业防护

6.2.1.1应为工作人员配置必要的劳动防护物品,其中包括工作服、防护服、防护帽、口罩、手套、胶鞋等。

a)宜使用一次性防护用品,并确保作业后能够得到更换;

b)非一次性防护用品,必须能够在每个班次结束后能得到清洗和消毒。

6.2.1.3暂存间多人作业的,应单独配置,不宜混用。

6.2.1.4暂存间工作人员应当坚持做好个人卫生保持,包括但不限于:

a)坚持工作时手卫生要求的遵从;

b)坚持落实个人物品(含服装)与工作物品的隔离要求;c)杜绝工作区域饮食的行为;

d)坚持使用、穿戴的工作物品(含服装)院内消毒、清洗的习惯。

6.2.2应急防护

6.2.2.1应当为工作人员配置必要的应急作业防护物资,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防止锐器割伤的防割手套;

b)防止液体飞溅的防水衣、防风镜;c)防止污染物接触腿脚的长筒雨靴;

6.2.2.2应当为工作人员配置必要的职员暴露应急物品,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a)用于消毒的医用酒精、碘伏、棉签棒;

b)用于创伤处理的医用纱布、胶布等。

6.2.2.3应急物品应当进行统一集中规范管理,并禁止非紧急情况动用。

6.2.2.4一旦发生职业暴露,应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及时送医就诊,并按规定进行后续处置。

6.3废物管理

6.3.1基本用途

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为常规医疗废物临时院内集中贮存场所,严禁其他废弃物混装、混放。

6.3.2贮存时间

6.3.2.1存储间室内温度高于30℃时,宜日产日清;其他情况可适当延长,但在医院暂存间集中存放不得超过48小时。

6.3.2.2超过48小时未清运的,暂存间管理员应当及时向医院汇报,并按程序启动应急响应。

6.3.3存放要求

6.3.3.1医疗废物应当按规定进行初始包装后方可集中运入暂存间,要求:

a)一般医疗废物应当使用专用垃圾袋进行密封初包装,特殊废物应至少采用双层包装:

——重大传染疫情期间的重点监管疾病(含疑似)处置产生的废物;

——多重耐药菌疾病处置活动产生的废物(含病员的生活废物);

——非疫情传染期,但已经确诊的高风险传染疾病的处置活动产生的所有废物。

b)锐器应当使用专用锐器盒/箱进行初包装,但如下情形宜采取透明白色专用垃圾袋二次包装:

——锐器盒自身缺陷无法密闭的;

——锐器盒破损的(含搬运过程当中的意外破损)。

6.3.3.2所有医疗废物应当按不同类别固定位置存放,要求:

a)锐器盒直接在固定位置平稳堆放,堆码不宜超过3层;

b)病理性的废物应当按规定置于低温存放设备(如冰箱、冰柜)中保存;c)其他废物应当分别使用专用周转箱(桶)装载后对应固定位置存放:

——小型转运箱最大允许堆码不宜超过3层;

——大容量转运桶禁止二层堆码。

d)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6.3.3.3存放医疗废物的周转箱(桶)应加盖密封。

6.3.3.4医疗废物在暂存间严禁二次分装和再次分拣。

6.3.3.5存放在暂存间的医疗废物,应确保:

a)有确切数量、重量等信息登记;

b)无散落、滴漏、散放等现象;

c)初次包装及相关信息记录的标签完整、完好。

6.3.3.6暂存间无论是否有废物存放,应做好随时关闭入口大门,以免他人误入。

6.4清洗/消毒要求

6.4.1医疗废物暂存间应随时保持整洁,物品器具摆放有序。

6.4.2暂存间存储废物时可使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对器具及暂存间地面、物品表面进行消毒。

6.4.3医疗废物暂存间(含配套设备设施及工具)应按规定进行清洁和消毒。

6.4.3.1清洗/消毒的安排:

a)医疗废物交由终端处理单位清运后其地面、墙裙及使用过的周转箱(桶)必须进行清洗,确保内外整洁;

b)暂存间墙面、灯具、洁具、门窗、排风扇及其他物品每周应进行清洁和消毒;c)清洁工具应确保当班工作结束后进行彻底清洗和消毒;

d)可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在工作结束后进行清洁和消毒。

6.4.3.2消毒方式、方法:

a)可使用固定安装的紫外线灯进行照射消毒;

b)可使用0.2%-0.5%过氧乙酸或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拭、喷洒墙壁或拖地消毒;c)其他适合的方式、方法进行消毒。

6.5记录要求

6.5.1医疗废物暂存间应当保留的运行管理记录,包括但不限于:

a)《医疗废物收集、交接记录表》;

b)《医疗废物暂存汇总表》;c)《危险废物转移联单》;d)《外来人员登记表》;

e)《医疗废物暂存间突发事件记录表》;

f)《医疗暂存间及器具、物品消毒记录》。

6.5.2除运行记录外,暂存间应当保留如下记录:

a)人员培训记录;

b)劳保用品发放/更新记录;

c)应急物资台账及动用事件记录;d)应急预案演练、演习记录;e)人员体检或免疫接种记录。

6.5.3记录应保持填写清晰、完整、连续,并易于检索和查找,至少保存3年。

 

7监测管理

7.1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应纳入医院重点院感监管范围,每月院感管理部门及暂存间主管部门例行监测检查不得少于1次;院感爆发或社会流行病爆发期间,医疗废物暂存间主管部门应每天保持对暂存间工作的巡检,并保留记录。

7.2暂存间工作监测内容应包括卫生防疫工作情况、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工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设施及物品管理情况、人员健康及培训情况、应急物资管理情况、重要记录填写和保持情况等。

附录A

(规范性附录)医疗废物暂存间标识

A.1医疗废物警示标志牌:

a)样式:

 

b)要求:

1)材料:

坚固、耐用、抗风化、淋蚀

2)颜色:

背景色黄色

文字和字母黑色

3)尺寸:

警示牌等边三角型边长≥400mm主标识高≥150mm

中文文字高≥40mm英文文字高≥40mm

A.2在满足A.1要求的基础上,可以将其他警示要求一并设计在同一个标识牌上:

a)警示语“禁止吸烟、饮食”

b)场所的名称“医疗废物暂存间”具体样式:

样式1样式2

A.3

医疗暂存间内应设置医疗废物分类存放的指示牌:

a)文字内容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b)样式

 

c)要求:

1)材料:

坚固、耐用、抗风化、淋蚀

2)颜色:

背景色黄色

文字和字母黑色

3)尺寸:

警示牌长方形长≥400mm宽≥60mm中文文字高≥40mm

A.4医疗废物暂存间地标线

a)

样式

废物堆放处(按分类)

 

b)要求

1)材料:

坚固、耐用、抗风化、淋蚀

2)颜色:

红色、黄色

3)标识宽度:

40-70mm

4)两标识线间隔:

100—150mm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医疗废物暂存间功能区域分布示意图(参考)

 

B.1医疗暂存间内部设施及功能区划分布示意图见图B.1。

图B.1医疗暂存间内部设施及功能分布示意图

 

B.2采用转运桶或转运车接驳收集、转运的,宜按B1箭头指示单向进出垃圾房,确保:

a)装运污染物的工具(桶或转运车)应在污染区进行清洗;

b)清洗后的工具在消毒区进行必要消毒后从规定的出口再次投入使用;

c)污物存放处需分为5个区,分别对应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化学性和药物性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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