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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真题精选

2020年证券法真题精选

[填空题]

1某市发起设立了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

2006年10月,该证券公司聘请王某为公司总经理(王某原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因违纪于2004年5月被撤销资格)。

同时聘请本市外贸局干部刘某为证券公司监事。

2007年2月,赵某经老同学王某介绍被该证券公司招聘为会计(赵某曾是另外一家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1999年因从事违法行为被开除)。

肖某原是某证券公司的董事长,2000年8月因违纪被公司解除职务。

2007年4月经刘某推荐,被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聘为副总经理。

2007年6月,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问题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了上述问题,遂责令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改正。

王某、赵某、肖某、刘某任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

结合《证券法》第131条、《公司法》第147条的规定,王某于2004年5月因违纪被撤销资格,在2006年10月受聘时未逾5年,故不能担任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总经理。

根据《证券法》第133条的规定,刘某为市外贸局干部,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不能兼任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

根据《证券法》第132条的规定,赵某是因从事违法行为被证券公司开除的从业人员,其不得被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根据《证券法》第131条的规定,如果肖某在任职时,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则不能担任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

但在本案中,肖某被解除职务时间是2000年8月,任职时间是2007年4月,已超过5年,因此并不具有《证券法》第131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其可以被聘任为三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

[填空题]

2某证券交易所会员数量不多,但自成立以来其所收取的会员费及财产积累非常可观。

为了吸引更多的公司入会,该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年初对外宣布将每年的财产积累盈余分配给会员,并将2005年的财产积累盈余分配给现有会员。

此后,许多公司纷纷加入该证券交易所。

杨某曾是瑞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2003年因公司发现其多次挪用公款,被公司开除。

2006年3月,在证券交易所招聘营业部工作人员时,杨某在隐瞒了相关事实后应聘。

一个月后证券交易所发现了杨某隐瞒应聘之事,但因其工作没有问题,便没有处理。

2006年5月,会员大会决定动用由会员大会管理的风险基金600万元改善交易所营业条件。

2006年8月28日,证券交易所发现某能源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在1天内的成交量达到了过去正常交易情况下1个月的成交量,遂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该能源股票紧急停牌,要求该公司调查相关情况并说明。

考虑到当天交易的异常情况,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当日的市场行情表不予以公布,待查明事实后再行公布。

证券交易所不予公布市场行情表的做法是否适当?

参考答案:

根据《证券法》第113条的规定,按交易日制作并公布证券市场行情,是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义务,不能因为出现异常的交易情况而不予公布证券市场行情表。

本案中证券交易所的做法违反了信息披露的法定义务。

[填空题]

3请谈谈WTO与我国金融证券法的关系。

参考答案:

1.中国于2001年11月15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统一规则本身就是不同法域下的法律理念、价值、规则的融合。

2.从这一意义上说,金融“入世”,就是金融法律的“入世”。

3.WTO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及其立法提出了新的法律性要求,加入WTO后,我国的金融市场开放将是全方位的。

[填空题]

4某证券交易所会员数量不多,但自成立以来其所收取的会员费及财产积累非常可观。

为了吸引更多的公司入会,该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年初对外宣布将每年的财产积累盈余分配给会员,并将2005年的财产积累盈余分配给现有会员。

此后,许多公司纷纷加入该证券交易所。

杨某曾是瑞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2003年因公司发现其多次挪用公款,被公司开除。

2006年3月,在证券交易所招聘营业部工作人员时,杨某在隐瞒了相关事实后应聘。

一个月后证券交易所发现了杨某隐瞒应聘之事,但因其工作没有问题,便没有处理。

2006年5月,会员大会决定动用由会员大会管理的风险基金600万元改善交易所营业条件。

2006年8月28日,证券交易所发现某能源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在1天内的成交量达到了过去正常交易情况下1个月的成交量,遂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该能源股票紧急停牌,要求该公司调查相关情况并说明。

考虑到当天交易的异常情况,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当日的市场行情表不予以公布,待查明事实后再行公布。

对于风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证券交易所有何违法之处?

参考答案:

证券交易风险基金是用于弥补证券交易所重大损失,防范与证券交易所业务活动有关的重大风险事故,以保证证券交易活动正常进行而设立的专项基金。

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16条的规定,本案中风险基金由交易所会员大会管理是不正确的,应当由理事会管理。

另外,根据《证券法》第105条的规定,改善交易所设施和交易场所应当用证券交易所自行支配的各项费用收入,而风险基金是有专门用途的专项基金,不仅不能用于完善交易所交易场所和设施,而且在使用时须经证监会批准。

本案中证券交易所对风险基金的使用违反了《证券法》的规定。

[填空题]

5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的关系

参考答案:

(1)平等关系:

法律地位上平等

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前者依法享有某些优惠待遇,但并无凌驾于商业银行之上的权利,否则就会构成对商业银行利益的侵犯。

(2)互补关系:

承办商行不愿或不能办的金融业务

商业银行构成一国金融组织体系的主体,承办绝大部分的金融业务,而政策性银行则承办商业银行不愿办理或不能办理的金融业务,在商业性金融业务活动薄弱或遗漏的领域开展活动。

两者之间形成主辅、互补而非替代、竞争的关系。

(3)配合关系

许多政策性银行因受分支机构缺乏的限制,其政策性业务的开展是间接的,即通过商业银行转贷给最后贷款人。

并且,政策性银行对商业银行从事的符合政府政策要求的业务活动给予再贷款、利息补贴、偿还担保等鼓励与支持,在业务上进行一定的监督。

故两者之间又有一定程度的配合。

[填空题]

6某证券交易所会员数量不多,但自成立以来其所收取的会员费及财产积累非常可观。

为了吸引更多的公司入会,该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年初对外宣布将每年的财产积累盈余分配给会员,并将2005年的财产积累盈余分配给现有会员。

此后,许多公司纷纷加入该证券交易所。

杨某曾是瑞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2003年因公司发现其多次挪用公款,被公司开除。

2006年3月,在证券交易所招聘营业部工作人员时,杨某在隐瞒了相关事实后应聘。

一个月后证券交易所发现了杨某隐瞒应聘之事,但因其工作没有问题,便没有处理。

2006年5月,会员大会决定动用由会员大会管理的风险基金600万元改善交易所营业条件。

2006年8月28日,证券交易所发现某能源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情况,在1天内的成交量达到了过去正常交易情况下1个月的成交量,遂根据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该能源股票紧急停牌,要求该公司调查相关情况并说明。

考虑到当天交易的异常情况,证券交易所决定对当日的市场行情表不予以公布,待查明事实后再行公布。

证券交易所招聘工作人员时有何不当之处?

参考答案:

根据《证券法》第109条、《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第28条的规定,本案中杨某曾作为瑞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因多次挪用公款,被公司开除,不符合证券交易所从业人员的资格条件。

但由于杨某隐瞒了这一事实,证券交易所并未发现,因此将其招聘为交易所工作人员。

后来证券交易所发现了这一情况,应当立即纠正,予以解聘。

[填空题]

7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合法原则。

(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

(5)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6)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

[填空题]

8南方运通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公司)是五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五联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五联公司上市股票国有股3 00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60%)。

2007年3月18日,南通公司与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苑集团)、东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东江公司)、西原货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原集团)协议设立资本总额为20亿元的四方联合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四方公司),在协议中约定,南通公司以其持有的五联公司上市股票2 75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合计股本总额8亿元出资;北苑集团、东江公司、西原集团各以现金4亿元出资。

由于南通公司以上市股票国有股出资,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各方约定由以现金出资的各方先行缴纳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2亿元的四方公司,南通公司的出资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再以股份转让的形式,将股份转让给四方公司,以代替出资的缴纳。

后南通公司的出资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于四方公司取得南通公司持有五联公司股份达到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被认为构成了实质上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而有关的股份转让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四方公司于是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豁免申请,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收购完成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参考答案:

根据《证券法》第97条、《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44条的规定,如果五联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证券交易所应当依法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南通公司和其他股东有权向四方公司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四方公司应当收购。

收购行为完成后,如果五联公司不再具备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企业形式。

[填空题]

9允许设立代表处的外国金融机构的范围

参考答案: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在中国境外注册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商人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保险经济人公司、保险代理人公司、保险公估行、基金管理公司、外汇经济人公司、信用卡公司、金融性租赁公司等外国金融机构均可经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

在港、澳、台地区注册的金融机构及在中国注册的外资金融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处时,也适用该管理办法的规定。

[填空题]

10南方运通有限公司(以下称南通公司)是五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五联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五联公司上市股票国有股3 00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60%)。

2007年3月18日,南通公司与北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北苑集团)、东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东江公司)、西原货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西原集团)协议设立资本总额为20亿元的四方联合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称四方公司),在协议中约定,南通公司以其持有的五联公司上市股票2 750万股(占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合计股本总额8亿元出资;北苑集团、东江公司、西原集团各以现金4亿元出资。

由于南通公司以上市股票国有股出资,须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各方约定由以现金出资的各方先行缴纳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12亿元的四方公司,南通公司的出资在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再以股份转让的形式,将股份转让给四方公司,以代替出资的缴纳。

后南通公司的出资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由于四方公司取得南通公司持有五联公司股份达到五联公司总股本的55%,被认为构成了实质上的上市公司收购行为,而有关的股份转让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四方公司于是向证监会提出免于发出要约的豁免申请,没有得到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四方公司若要取得符合其资本总额20亿元的股份,应当如何收购?

参考答案:

四方公司在成立之时实质上的注册资金为北苑集团、东江公司、西原集团的现金出资共计12亿元,若想将其注册资金变为20亿元,须增资8亿元。

四方公司在收购五联公司时,可以采取协议收购的方式首先从南通公司获得五联公司30%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62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另外的五联公司25%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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