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美升级版35kv输变电项目施工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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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升级版35kv输变电项目施工设计

220kv送变电工程电气调试施工方案

变电站施工电气调试施工

一、工程概况

二、调试工作的内容及步骤:

三、质量保证及措施

四、调试使用的仪表

五、参加调试人员名单

国家电网1000kV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张力架线施工方案

一、拟用导线参数3

二、放线方案4

(一)“一牵(4+4)”展放方式4

(二)“2×(一牵4)”同步展放方式5

(三)“八牵8”同步展放方式5

(四)放线方式比较6

三、滑车悬挂7

(一)放线滑车悬挂方法7

(二)放线滑车常规挂法7

(三)放线滑车高挂法7

四、张力放线8

(一)牵、张场的布置8

(二)导引绳、牵引绳展放11

附件1:

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调查表13

附件2:

1000kV架线定额测算17

附件3:

张力架线设备相关情况调查表(含拟新购设备)18附《电气调整工作的安全措施》

内容介绍:

一、工程概况

1、220KV供电系统

220KV进线、母线、2台动力变压器及6套整流机组等。

2、10KV供电系统

进线、母线、馈线及所用变等。

《35kv输变电施工组织设计》

(8.4.2设计变更管理

按工程合同及甲方工程施工管理程序。

8.4.3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即:

项目部、工地、班组三级质量验收体系。

施工中各级质量验收范围严格按行业及国家现行质量标准的规定执行。

每一分项工程施工结束后,除应具备必要的施工记录外,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评定该分项工程的静态质量等级。

每一分部工程结束后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有关人员根据该分部工程所有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计算评定该分部工程质量等级。

每一单位工程结束后,应及时会同建设单位有关技术人员根据该单位工程所有分部工程的质量等级计算并评定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

验收评定结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

然后由质量监督部门给予认证。

8.4.4竣工档案的管理

凡与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设计变更签证;说明书、质保书及出厂证明书;材料试验记录和质保书;工程质量检验及中间验收签证;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质量事故的处理记录;验收签证报告等均应移交建设单位。

由项目部负责统一整理上述档案资料,在工程竣工后合同规定期限内移交建设单位。

8.4.5竣工图的整理:

8.4.5.1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图纸,直接在图纸右下角盖工程竣工章,并填写相应的栏目和签名。

8.4.5.2一般性设计更改应在收到设计变更后及时在原图上修改补充,并在变更旁加盖设计变更章,,填写变更单号码、图纸修改人、修改日期。

竣工资料上,附上设计变更单,加盖工程竣工章。

8.4.5.3较大的设计变更,不能用原图修改的,与设计部门联系重新绘制竣工图,并加盖工程竣工章。

8.4.6施工记录和检验记录的编制:

8.4.6.1项目处将初审后的施工记录和检验记录分类装订成册,加装封面并签字加盖项目公章。

8.4.7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的编制:

8.4.7.1工程用产品合格证及原材料试验、化验报告由分公司会同供应部分类事理并装订成册

8.4.7.2工程所做的各种试验,由试验单位出具试验报告交分公司

8.4.7.3项目处负责现场购置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的收集、整理。

8.4.7.4工程施工中的试验,由基础上处负责收集事理试验报告,初审后交分公司。

8.4.8其他竣工资料的整理:

根据工程项目《质量计划》对竣工移交资料的规定,对应移交的其他竣工资料由分公司进行分类整理并装订成册。

8.5审查:

所有竣工图和竣工资料由施工技术部负责审查。

8.6交付:

各单位在交付竣工资料时不少于一式两份,施工技术部审查竣工资料后,分别列出交付清单交本公司档案室和业主(运行单位)。

8.7工程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按合同和档案要求提供,其中安装及质量记录按部颁统一表格填写,无统一表格,现场编制,经认可后使用,以下竣工资料目录如有调整,与甲方、监理公司、质监站商定。

工程竣工资料包括:

⑴工程开、竣工报告

⑵施工图会审纪要

⑶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级记录

⑷设计变更通知

⑸材料代用清单及签证

⑹原材料、加工件出厂质量合格证明、试验报告、质保证书

⑺工程试验报告及试验记录

⑻未按设计施工的明细表及附图

⑼施工缺陷自理明细表及附图

⑽工程遗留问题记录

⑾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及签证,中间验收检查记录及签证

⑿与项目法人、监理工程师往来文件

⒀编制工程竣工图所需全部资料2套

⒁本工程人工、机械台班、材料实际消耗量统计表

8.8变电工程施工记录:

8.8.1基础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及签证单。

8.8.2工程施工检查记录表及签证单。

8.8.3接地施工记录表及签证。

8.8.4硬母线安装记录。

8.8.5高低压盘柜安装记录。

8.8.6继电保护试验记录。

8.8.7盘柜连接找正记录。

8.8.8盘柜工频耐压试验记录。

8.8.9高压电缆直流耐压试验记录。

8.8.10高压柜传动试验记录。

8.8.11变压器安装找正记录。

8.8.12变压器试验记录。

(九)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

为了工程建设进行动态管理,及时传递工程信息,项目部实行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

工程信息管理包括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划、资金、物资供应、合同管理等内容。

9.1计划、统计报表的编制与传递

本工程由项目部向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全面、准确、及时地提供以下各类报表:

A、月施工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B、完成投资额统计表;

C、价款结算单;

D、申请支付进度款;

E、月施工安全情况报表;

F、月施工质量情况报表;

G、物资统计报表。

9.2计划、统计和信息管理措施

9.2.1信息管理目标:

保证信息可行、快速、准确的沟通、传递,充分发挥信息的引导作用,有效地提高工程质量、现场文明施工和科学管理水平。

9.2.2项目经理部按照项目法人拟定的本工程计划、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编制工程总体规划以确保公司下达的年度形象进度计划的完成。

9.2.3用系统思维的方法运用计算机,对各类信息进行收集、传递、处理、存储,为施工生产服务。

9.2.4信息传递可分为电子邮件、传真(项目部安装传真机一部)、专人送达等方式。

(十)安全管理

10.1安全管理总则

10.1.1安全方针

本项目部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监督,以人为本,科学管理。

10.1.2安全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施工技术组织措施,预防潜在的事故隐患,消除或控制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做到零事故、零伤害;杜绝施工现场火灾、爆炸事故及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事故;杜绝施工现场各种习惯性违章行为;争创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10.1.3安全依据

⑴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⑵国务院令第75号   《关于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及处理规定》

⑶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⑻国家电网公司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规定》

⑼国家建设工程总局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⑽河南省安装公司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

⑾河南省安装公司    《危险源辩识及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⑿河南省安装公司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⒀河南省安装公司    《火灾、爆炸事故应急响应控制程序》

10.2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

10.2.1按照GB/T28001—2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规范》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0.2.2成立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管理部及下属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执法队,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及2名执法队员,同时施工班组设兼职安全员,由班组长担任。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GB/T28001—2001标准和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程序》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标准、规范。

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立、健全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在项目部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采用跟踪、监控与执行相结合的安全管理系统。

同时接受行业安检和业主安检,并满足业主对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规定。

安全保证体系网络图

 

电工安装队

 

 

 

项目经理

 

组员

 

安全组长

 

安全副组长

 

组员

 

 

组员

 

 

组员

 

土建施工队

 

 

 

 

 

 

 

 

 

 

 

 

 

             

 

 

 

 

 

10.2.3项目部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⑴项目经理

①对工程施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②贯彻落实项目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结合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项目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③在组织项目时,必须本着安全工作只能加强的原则,确定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④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备、设施验收制度的实施;

⑤领导组织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公司和业主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

⑥发生伤亡事故,做好现场保护与抢险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⑵项目总工程师

①贯彻执行国家、公司、项目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技术领导工作,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②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时,严格审查是否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③对项目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④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⑶项目副经理

①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组织实施项目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③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项目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④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⑤组织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⑷工长、施工员

①、认真执行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对所辖班组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③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管理部或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④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⑸班组长

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②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③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活动,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④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⑤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安全教育;

⑥、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⑹工人

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人员的指导;

③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

维护一切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具,做到正确使用;

④对不安全作业要敢于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⑤发生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10.2.4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⑴工程管理部

①工程管理部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治理尘毒危害等情况,负责制定技术措施;

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工艺等技术文件。

负责解决施工中的疑难问题,从技术上保证安全生产;

③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④在编制下达生产计划时,要考虑施工进度和季节气候条件,会同安全管理部提出相应的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⑤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⑥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⑵材料设备部

①制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机、电、起重设备的安全运行;

②对所有现用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一切附件,经常检查其是否齐全、灵敏、有效,并督促操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③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健康的机械设备,会同技术人员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④认真贯彻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运行制度。

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要严肃处理,发生机械设备事故进行认真调查、分析;

⑤供施工生产使用的一切机具和附件等,在购入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明,发放时符合安全要求,回收后必须检修;

⑥负责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

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规格、标准;

⑦对已批准的安全设施所用材料纳入材料计划,并及时供应;

⑧对所属职工经常进行安全意识和纪律教育。

⑶综合办公室 

①贯彻执行项目及业主有关消防保卫的规章制度,协助领导做好消防保卫工作;

②协同安全管理部对职工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重点抓好防火、防爆、防毒、防汛、防盗工作;

③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④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暑期清凉饮料按标准供应;

⑤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⑥负责组织职工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评选、表彰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

⑦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保证女职工安全健康的工作。

⑷质量检验部

①协助项目总工程师工作,负责项目质量监督、质量管理工作。

②参于编制项目质量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过程控制、日常管理。

③负责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查和质量评定工作。

④负责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整改工作。

⑤负责竣工和阶段交验技术资料和质量记录的整理、分类工作。

⑸安全管理部

①负责整个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

②积极贯彻宣传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及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③协助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检查,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④指导班组安全人员的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⑤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⑥与综合办公室共同做好新工人、转岗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以及技术培训工作;

⑦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⑧参加工伤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并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处理意见。

10.3.安全管理制度

10.3.1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检查根据施工特点和安全目标的要求确定检查内容,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具,由项目总工程师带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参加每月进行一次。

专职安全员根据工程进度、危险程度、特殊季节气候,由专业工长配合随时进行安全抽样检查。

专职安全员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并形成安全检查记录。

安全检查记录全面、详细,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以《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形式向专业班组下发,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整改结果详细登记在案,作为整改备查的依据。

10.3.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进入项目经理部的电工、焊工、起重工、登高作业人员均为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并随身携带《操作证》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

进入现场后,由专职安全员统一管理,逐一登记入册。

10.3.4安全教育管理制度

专职安全员根据本项目施工的特点,制订出第三级安全教育内容,在各工种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针对专业的不同分别进行安全教育,在各工种施工人员受教育后,登记在案。

10.3.5安全会议制度

项目经理在主持每星期的生产调度会时,对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协调、研究;项目总工程师根据特殊情况召开的专题安全会议,均由专职安全员记录在案。

⑸伤亡事故管理制度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人员伤亡事故,按国务院1991年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要求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责任进行调查。

根据“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和纠正预防措施,最后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项目经理和业主、监理。

10.3.6安全技术交底验证记录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前制定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由专业工长在工程进行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专职安全员进行验证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登记在验证记录中。

10.3.7班组安全活动验证记录

项目经理部根据专业班组的情况,建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各专业班组在每日施工前,由班组长对一天的施工任务、安全事项进行交底,并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中。

专职安全员对该记录随时进行抽查,抽查结果登记在验证记录中。

10.3.8安全管理体系记录

①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体系文件《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控制程序》的要求,对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辩识与评价,并制定控制措施。

②项目经理部根据公司体系文件《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的要求,制定《消防灭火预案及预警措施》,并对预案进行验证。

10.4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现场所有施工人员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规定。

施工现场敷设的力能管线不得任意切割或移动,如需切割或移动,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施工现场危险作业处如:

坑、沟、孔洞及临边等设置盖板或围栏、挡脚板等安全设施及警告标志。

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设施严禁挪动或移作它用。

生活区与施工现场完全隔开。

非工作需要的人员不得在现场住宿,与施工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进入现场施工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劳保用具。

高处作业佩带半身双背式安全带并高挂低用;从事有可能伤害眼睛作业应佩带防护眼镜;从事有可能伤害手部作业应带手套;在缺氧或有毒气体工作环境中作业应佩带呼吸装置;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或易滑带钉的鞋,禁止吸烟,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高处悬空工作除要加强个人防护外,还必须搭设操作平台、脚手架方可作业。

在未经严格计算并审批的情况下,严禁使用吊篮作业;凡有坠落可能的临边均要设置标准防护栏杆。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防护严密。

从事高处、高温、粉尘、有毒、放射性物质等工作的人员经体格检查后,合格者方可上岗。

操作工人有权拒绝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同时应接受安检人员的检查并及时改正不安全行为;操作工人在作业中如发现有任何工伤事故,在抢救伤员的同时应立即向安全员或有关领导报告。

10.5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般作业必须由两名以上电工进行。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一保护。

配电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加锁并设警示标志。

临时电源与用电点距离不准过远,在使用完毕后及时拆除。

配电线路采用铜芯软橡胶电缆埋地或架空敷设,并符合规范要求。

所有用电设备按规定做保护接零或接地,同时在负荷首端安装漏电保护器,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

具的管理、使用、检查、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10.6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本工程持有《登高作业许可证》人员:

张帮文、谭银、何国柱、谭政伟、张帮军、孙学云、周国林、崔登州、易杰健、简锐、黄永、周玉华、周玉雄。

高处作业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安全部必须对其进行高处作业安全知识教育;上岗前依据《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专项的安全技术交底。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影响高处施工的疾病。

项目经理部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栏杆以黄黑相间的条纹标示,盖件等以黄色标示;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安全部进行,经合格签字后,方可投入使用。

高处作业的各种安全标志、电气设施、机械设备和个人工具必须在每次施工前加以检查,确认完好,方能使用。

高处所有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堆放的物料,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随手放入工具袋内。

拆卸下的物件、余料及废料及时清运,禁止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高处作业未做防护栏杆的地方,在施工前必须做好临时防护栏杆。

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构成,上横杆离地面1.2~1.5m,下横杆离地面0.6~1.0m。

高处作业使用片梯时,底部不得垫高。

超过三组必须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片梯上搭设竹架板两头必须捆扎结实。

所有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非规定通道攀登,也不得任意利用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安全部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10.7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搬运、吊装大型部件,必须制定大型部件搬运、吊装技术方案,并严格审批手续。

吊装作业前司机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

重物吊离地面10cm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吊装作业中,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与吊物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逗留或通过。

起重机在工作中如遇机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和检修。

吊装钢丝绳严禁和焊接电缆接触,必要时停止一切焊接作业,确保重大吊装安全进行。

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夜间照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停止起重作业。

10.8防火、防爆、隔离安全技术措施

10.8.1施工现场暂设线路、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修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10.8.2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并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

严禁用铜丝、铁丝代替保险丝。

10.8.3放置及使用易燃液体、气体的场所,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及照明灯具。

10.8.4变(配)电室保持清洁、干燥,变电室要有良好的通风。

配电室内禁止吸烟、生火及保存与配电无关的物品。

10.8.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禁私自使用电炉、电热器具。

10.8.6电气设备和线路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

10.8.7材料堆场及仓库

10.8.7.1材料堆场及仓库必须严格遵守《仓库库房防火安全管理细则》。

10.8.7.2熟悉存放物品的性质、储存中的防火要求和灭火方法,严格按照其性质、包装、灭火方法、储存防火要求和密封条件等分别存放,性质相抵触的物品禁止混存一起。

10.8.7.3严格执行“五距”。

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m;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m;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m;垛与散热器、供暖管道间距不小于0.3m;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垛的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m。

10.8.7.4物品入库前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10.8.7.5库房门窗严密,物资不能储存在预留孔洞的下方。

10.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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