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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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全文如下:
为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战略任务,培养造就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基层干部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具体执行者,肩负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职责。
基层干部素质高低、能力强弱、作风好坏,关系干部队伍整体形象,关系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
抓好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对于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能力,保证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落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不同时期都提出明确要求、作出重要部署。
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在加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能力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实际成效。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和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对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和薄弱环节,主要是:
一些地区和部门重视不够、优质培训资源和经费投入不足、基层干部培训机会偏少、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强等。
各地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措施上更加务实、保障上更加有力,不断提高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二、明确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和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多渠道、全覆盖地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强保证。
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坚持服务大局、以人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准确把握基层干部队伍特点,真正做到科学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基层干部缺什么就补什么,更好地为科学发展服务、为基层干部成长服务;坚持上下结合、统筹协调,充分整合利用各种培训资源,为基层干部提供更多的教育培训机会、创造更好的教育培训条件;坚持分级管理、分类实施,根据不同地区、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基层干部实际开展教育培训,注重实效,不搞“一刀切”。
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实行全员教育培训,对象包括县(市、区、旗)直属部门机关干部、乡镇(街道)干部、县域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等,重点抓好县(市、区、旗)直属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县乡两级后备干部、县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等对象的教育培训。
要合理确定教育培训时间,根据有关规定,县(市、区、旗)直属部门机关干部、乡镇(街道)干部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时间累计一般不少于100学时或12天,其他干部一般不少于40学时或5天。
三、增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突出基层干部在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强化教育培训需求导向,从基层工作和基层干部队伍的实际出发,丰富教育培训内容,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提高教育培训效用,真正让基层干部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
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情形势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创造性地落实中央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
加强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帮助基层干部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
加强社会管理培训,帮助基层干部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处置突发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加强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加强道德品行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基层干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对基层党员干部,还要抓好以党史党风党纪为重点的党性教育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引导他们增强党的意识、提高做好党务工作的能力。
坚持和完善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符合基层干部实际的教育培训新途径新方法。
实行组织调训与干部选学、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
充分运用专题讲座、学习研讨等形式,加强对有关理论知识的培训;采取巡回宣讲、流动课堂、送教上门等方式,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开展培训;通过“帮带”培训、现场观摩、案例教学等途径,促进学习借鉴和实践运用;探索挂职培训和行动学习等方法,促进学用结合。
四、推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倾斜
充分发挥各级党校(行政院校)的作用。
扎实推进市、县党校(行政院校)办学体制改革,整合培训资源,提升教学质量,更好地发挥其在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
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切实提高市、县党校(行政院校)教学水平。
国家级和省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加强对市、县党校(行政院校)师资的培训。
注重发挥各类培训基地的作用。
充分利用高等学校、职业技术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机构等在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培训方面的优势,使之成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力量。
开发利用科技示范、产业园区、创业创新实践、爱国主义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等各类基地,使之成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生动课堂。
积极利用网络教育培训资源。
充分发挥在线学习平台、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广播电视等在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作用,提高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以基层干部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育培训。
推动部门、行业、区域间网络教育培训资源整合,提高网络使用的整体效益。
探索开展送教下基层活动。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国家级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带头开展各种形式的送教下基层活动。
省级各系统各部门要根据工作需要和基层需求,积极主动送教上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要注重搞好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需求的分析,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推动送教下基层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倡导开展对口支援培训。
按照中央关于对口支援的总体安排,有关部门和省(直辖市)要制定计划、加大投入、创新方式,积极支持西部地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做好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点在师资队伍、培训基地、网络站点建设和骨干人员培训等方面予以支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组织所辖市、县开展对口支援培训。
鼓励开展结对帮扶培训。
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所属高校以及省属高校要积极发挥优势,采取派教师到基层办班授课和请基层干部进校培训等方式,与欠发达地区的市、县开展结对帮扶培训。
中央和省属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要发挥优势,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地方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
五、加强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基层干部队伍数量庞大、分布广泛、需求多样,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十分艰巨繁重。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狠抓工作落实。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各级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或干部教育联席会议,要充分发挥宏观指导和沟通协调作用,定期研究重要事项,加强力量整合,强化工作督导,保证基层干部教育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健全落实责任制。
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分级培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中央组织部负责全国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宏观指导、制度规范和督促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负责本地区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规划、工作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市、县党委组织部负责研究制定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方案和计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本系统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的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主管方负责组织。
干部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
按照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下倾斜、重点教育培训对象适当上收的原则,省(自治区、直辖市)抓好示范培训,市、县抓好重点对象培训,部门(单位)抓好全员培训。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坚持能者为师,注重选聘理论政策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先进模范人物、优秀基层干部、乡土人才、做群众工作的行家等担任教师。
加大市、县党校(行政院校)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和业务水平。
根据实际需要,各地区可建立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
有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组织编写符合基层干部特点的教育培训大纲和教材。
加大经费投入。
地方各级政府要将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保证教育培训工作需要。
企事业单位要按照规定足额安排本单位干部教育培训经费。
财政困难的地方可统筹使用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财力,为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地方各级党委留存的党费要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给予适当补贴。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教育培训经费及时到位、合理有效使用。
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
把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对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的要予以表彰,对重视不够、基层干部反映较大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整改。
注意总结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好做法好经验,为加强和改进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着重研究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我们党成为执政党,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
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社会利益关系更为复杂,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
在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国内外条件下,我们党要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继续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这三大历史任务,必须大力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这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兴衰成败、关系中华民族前途命运、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课题。
只有不断解决好这一课题,才能保证我们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的领导核心。
党的执政能力,就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
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此高度重视,领导全党紧紧围绕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着重从思想和作风、体制和机制、方式和方法、素质和本领等方面加强和改进,有力地推动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
十六大以来,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按照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总揽全局的能力的要求,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实践。
执政五十五年来,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战胜各种风险和挑战,把四分五裂、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建设成为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正在蓬勃发展的新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我们党在实践中锻炼得更加成熟、更加坚强,党的执政能力同党肩负的重任和使命总体上是适应的。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还不完善;一些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思想理论水平不高、依法执政能力不强、解决复杂矛盾本领不大,素质和能力同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不适应;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思想作风不端正、工作作风不扎实、脱离群众等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党的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一些党员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还比较严重。
这些问题影响党的执政成效,必须引起全党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执掌好政权尤其是长期执掌好政权更不容易。
党的执政地位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
我们必须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深刻汲取世界上一些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更加自觉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始终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
当前,国内外形势总体上对推进党和国家各项事业比较有利。
全党要抓住机遇、锐意进取,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把党的执政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五十五年来党执政的主要经验
我们党是一个勇于追求真理、修正错误,善于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党。
在半个多世纪的执政实践中,党紧紧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这两大问题,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成功经验,也有过失误的教训。
坚持十六大提出的基本经验,认真总结和汲取党执政的历史经验,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至关重要。
第一,必须坚持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
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
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着眼于对重大问题的理论思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不断开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新境界,不断开创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第二,必须坚持推进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增强社会主义的生机和活力。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要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又要通过改革开放不断促进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相适应,促进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相协调,促进弘扬中华文明和借鉴国外文明相结合,使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
第三,必须坚持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把发展作为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
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不断开拓发展思路、丰富发展内涵,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第四,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
党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
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牢记“两个务必”,坚决惩治腐败,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证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第五,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要结合中国实际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科学的思想、科学的制度、科学的方法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要坚持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
第六,必须坚持以改革的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坚持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坚持党的团结统一,是党和人民事业成功的根本保证。
要坚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适应时代发展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提高执政能力为重点,持之以恒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各方面建设成效最终都体现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完成党的执政使命上来。
这六条主要经验,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并继续丰富和完善。
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为基础,努力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总体目标是:
通过全党共同努力,使党始终成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党,成为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执政党,成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的执政党,归根到底成为始终做到“三个代表”、永远保持先进性、经得住各种风浪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主要任务是:
按照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要求,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应对国际局势和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
全党要紧紧围绕上述任务,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抓住重点、整体推进,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建新机制、增长新本领,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使党的执政方略更加完善、执政体制更加健全、执政方式更加科学、执政基础更加巩固。
四、坚持把发展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不断提高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能力
提高党的执政能力,首先要提高党领导发展的能力。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既是一个伟大创举,又是一个全新课题。
要适应世界经济、科技发展趋势和我国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和运行特点,自觉遵循客观规律,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不断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水平。
(一)牢固树立抓住机遇、加快发展的战略思想,扭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
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推动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要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增强综合国力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要求,以经济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着力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全面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科学确定到二0二0年发展的总体思路和重大战略,抓紧研究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及时全面分析经济形势,增强预见性,准确把握经济运行中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适时提出和有效贯彻应对的方针政策,防止大起大落,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深入体察人民群众的意愿,切实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在党领导发展的大政方针和各项部署中,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把推进经济建设同推进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统一起来,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
推动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有效体制机制。
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在指导方针、政策措施上注重加强薄弱环节,特别要重视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重视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支持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其他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重视扩大就业再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重视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重视计划生育、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推进。
(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始终站在时代前列领导和谋划改革。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仍处在攻坚阶段,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任务还很艰巨。
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围绕改革的重点和难点,鼓励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坚决破除一切妨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
切实解决好关系经济体制改革全局的重大问题。
正确处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关系,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使两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为主体和实行多种分配方式的关系,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注重社会公平,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正确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坚持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
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合理划分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权限和职责,做到权责一致,既维护中央的统一领导,又更好地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正确处理经济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改革的关系,加强统筹协调,使各项改革互相促进。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注意把握好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和节奏,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在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
(四)掌握对外开放的主动权,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
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密切关注世界经济形势变化,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涉外经济方针政策,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注重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
既立足于国内需求又大力开拓国际市场,既充分用好内资又有效利用外资,既依靠和开发国内人力资源又借助和引进国外智力。
提高引进外资质量,坚持引进先进技术和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提高自主开发能力,保护知识产权,增强关键行业和领域的控制力,不断提高国际竞争力。
推动建立健全妥善应对国际贸易争端的机制,善于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发展和保护自己。
(五)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完善党领导经济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式。
党领导经济工作,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
地方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
涉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大方针政策、工作总体部署以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经常性工作由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决策和管理。
党委要支持政府依法充分履行职责,推动政府依法行政,加快转变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真正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活动,集中精力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
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根本途径。
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自己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