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政合作协议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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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政合作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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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政合作协议范本
篇一:
xx行与xx省政府政银战略合作协议
xx市人民政府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行
政银战略合作协议
中国·xx
二○一一年七月
xx市人民政府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省分行
政银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
xx市人民政府
市长:
xx
地址:
邮编:
乙方: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法定代表人:
地址:
xx省xx市xx街xx号
邮编:
为推动“十二五”期间xx省xx市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促进xx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加强xx市人民政府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分行之间的紧密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守信的原则,以共同发展和长期合作为目标,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以政府组织优势和交通银行金融服
务优势的互利互惠为基础,一致同意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推进xx市经济社会和交通银行事业的共同发展,实现xx市经济和金融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第二条甲方视乙方为重要的长期合作伙伴,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选择乙方为金融业务的主要合作银行之一,选择并统筹安排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荐乙方作为其新兴产业客户、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和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业务合作伙伴,并在立项审批、投资计划、配套资金和担保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乙方将甲方作为最重要客户之一,在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充分利用乙方的服务资源和产品优势,积极支持甲方新兴产业、招商引资企业的资金配套和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融资、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企业改革等,为甲方提供全方位、便捷优惠的金融服务,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
第三条本合作协议为框架性文件,是对双方权利义务的原则性约定,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所确立的原则订立。
第四条本合作协议框架下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须另行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且符合双方的业务审批条件和办理程序的前提下进行。
本协议约定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业务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项
则适用于本协议。
第二章业务合作领域
第五条双方同意在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xx市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实现xx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规划框架下,由乙方对xx市具有重要意义的新兴优势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具有特色和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本外币结算、银行授信、直接债务融资工具、投资银行业务等全方位、综合化的金融服务,乙方在授信额度、贷款方式、审批流程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第六条综合授信和融资服务
乙方根据国家进一步完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目标、相关产业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区域发展政策和地方政府规划,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乙方的信贷审批条件的前提下,以加快xx市“十二五”期间经济发展为重点,向xx市高端制造、机械加工、家电电子、轻工纺织、化学化工、光伏能源等优势产业、优质中小企业提供授信支持。
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票据融资、进出口贸易融资、外国政府转贷款、保函等,具体使用方式由资金使用方和乙方协商决
定。
第七条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服务
甲方同意在同等条件下积极推荐乙方作为政府财政部门及其预算单位、财政专项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和结算银行。
乙方将积极利用海内外网点优势,充分运用网上银行及蕴通账户电子系统,为甲方地方财政及甲方重点支持的大型企业和重点项目提供一站式、高质量、个性化的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服务。
第八条代理地方财政国库集中收付服务
甲方优先考虑乙方以高效安全的网络系统、覆盖全国的营业网点和综合性的服务功能为保障,为xx市地方财政提供代理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收缴服务,包括代理工资支出、代理政府采购支出和代理工程采购支出、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等。
甲方优先考虑乙方将借助完善的服务网络、先进的电子服务平台、安全快捷的实时清算系统以及专业化的服务团队,为xx市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提供多元化税款收缴服务。
甲方将积极推荐使用乙方的“缴税通”系列产品。
第九条国际金融服务
乙方将充分利用稀缺牌照资源,充分发挥独特的优势和综合经营优势,利用众多的海外分支机构,支持甲方进出口
篇二:
银行业务合作协议书20xx0826
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本协议所描述的服务内容,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相关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共同遵守。
一、双方介绍
甲方:
xxxxx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xxx商银行)是在原xxxxx的基础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地方性股份制银行机构,于201x年x月x日,正式挂牌成立为xxx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xx首家、山东省xxxxxxxx银行。
乙方:
xxxxxxx有限公司是经聊城市金融业务办公室批准,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从事xx务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x元,由xxxxxx有限公司全额出资,主要经营融资咨询、融资中介、代办贷款、融资顾问指导、理财咨询、市场调查外包业务、登记备案。
二、业务合作内容
(一)银行结算账户业务
乙方在甲方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按照支付结算法律法规制度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及支付结算工具。
甲方向乙方提供银行结算账户服务事宜,及时、准确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
(二)代发工资业务
乙方在协议签订30日内将全部员工代发工资等代收业务转至甲方办理。
(三)电子结算业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优惠:
企业及企业员工开立网银、手机银行,免收工本费用,免收个人网银年费,免收行内、跨行转账费用;免费开通企业(个人)网银短信通知业务等。
三、附则
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执或需要对协议有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时,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三:
银校全面合作协议书
附件1:
中国农业银行大学
甲方:
中国农业银行
负责人:
地址:
乙方:
大学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银校全面合作协议书(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大学教育事业、科技产业的发展,发挥农业银行主流金融力量的作用,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甲方)和大学(以下简称乙方)本着“以贡献促共建、以互利促合作、以融入促发展”的指导思想,建立长期稳定的银校全面合作关系,在提供助学贷款、资金业务等方面开展深入的交流和合作。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允许的业务范围内将乙方作为重点支持的对象,利用自有的金融资源为乙方优先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第三条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立足与甲方建立长期密切合作关系和促进“双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甲方提供包括融资在内的多种金融服务。
第四条本协议是指导银校双方合作的框架性文件,甲乙双方签订的各项具体业务协议、合同均应遵照本协议的精神订立。
第二章业务合作领域
第五条融资业务
一、意向性业务合作额度
甲方根据乙方资金需求及经营管理和财务等状况,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在今后两年内向乙方提供总额为万元(人民币)的意向性业务合作额度。
具体用信,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甲方有关规定逐笔审批。
二、各类贷款
(一)甲方利用自身的信贷资金优势,在符合国家金融政策、信贷条件和审批程序的前提下,优先、及时安排其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等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以及其他信用服务。
(二)甲乙双方根据重庆市教育贷款管理中心签订的《国家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和甲乙双方签订的《助学贷款合作协议》条款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
第六条资金结算业务
1、甲方所属相关分支机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管理办法,为乙方提供优质、快捷、准确、安全的结算服务。
2、乙方在甲方营业机构开立结算账户,用于办理贷款、存款、结算等业务;积极协助甲方向重庆市财政局争取,确定甲方为财政收支专户开户行。
3、甲方为乙方财务部门提供资金集中结算、汇划、网上银行对账等系统提供服务,以实现乙方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
第七条其他金融服务
甲方凭借自身先进的技术、覆盖城乡的网点网络优势,为乙方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和信息咨询服务,包括(不限于)本
外币存款、结算、代发工资、代收学费、银行卡、校园卡等教育金融服务和教职员工购车、购房、保险代理、个人理财等个人金融服务。
第八条乙方承诺:
一、确定甲方为乙方金融业务的主办银行,在存、贷款方面保持总额%的以上份额与甲方合作;由乙方统一为教职工及学生办理的银行卡,优先选择与甲方合作;并在零余额账户、公务卡和代发工资、代收学费、理财、租赁、代理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优先选择与甲方合作。
二、加强对助学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宣传,让学生知晓中国人民银行已将助学贷款信息纳入全国个人征信系统,违约行为将严重影响学生毕业后就业、创业融资、出国留学等发展前途,增强借款学生的诚信履约意识。
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助学贷款的贷后管理工作,对借款学生学籍变化、毕业去向等情况及时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做好违约学生贷款催收工作。
第八条甲乙双方其他业务合作
一、甲方将按照国家金融方针政策,积极稳妥的为乙方开展理财服务。
二、甲方对乙方有技术发展前景、市场潜力大的项目,优先提供战略咨询、财务顾问、基金管理、风险投资、企业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的服务。
三、甲方按照有关政策为乙方提供票据、保函、信用证、金融租赁等其他金融服务。
四、乙方将利用其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及科技研发等方面的综合优势,为甲方提供人力资源开发培养、短期培训、金融与产业研究、金融产业开发等方面的支持。
五、乙方优先为甲方提供设置网点、自助银行、安装atm机的场地,并同意甲方在许可的场地、设施、渠道进行金融业务宣传。
第九条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定义及内容,以甲方的产品介绍为准,由甲方负责解释。
但甲方的解释须遵循公平原则,并符合产品介绍的通常文字含义。
如有特殊含义,甲方须在签订具体服务协议和合同之前向乙方予以说明。
第十条甲乙双方应就具体产品的使用及业务的开展逐项签订具体协议和合同,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并保持密切联系,建立稳定的协商机制和信息交流渠道,定期进行不同层面的接触和沟通,落实和协调本协议的相关事宜。
第三章服务和承诺
第十一条甲方承诺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如下义务:
一、优先支持乙方发展所需的合理资金需要,在政策许可的前提下给予乙方优惠的贷款利率或费率。
二、按照约定的义务合作范围,为乙方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并对乙方就所提供服务的监督、质询、批评和投诉,给予高度重视和迅速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乙方承诺在双方合作过程中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如下义务:
一、乙方满足甲方贷前调查、贷后管理所需报表、文件、资料。
并对其提供的报表、文件、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向甲方通报有较大影响的投资、筹资活动和经营决策。
二、积极与甲方在金融产品服务、资金融通、开发新项目等方面开展合作,优先选择甲方办理各项金融业务。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执行与协调
一、甲方确定为联系协调部门,并指派专职客户经理,负责具体业务和各经营行的协调以及与乙方的联系沟通。
二、乙方确定为联系协调部门,负责业务和经营结构的协调以及与甲方的联系沟通。
三、双方主办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工作,对合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双方主要领导通过会谈等方式及时加以解决。
第十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与经济利益密切相关的财务数据或信息。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除非另有约定,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对本协议的修改或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变化,致使本协议的全部全部或部分条款不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要求,双方应及时协商。
尽快修改有关条款。
第十六条本协议的各项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修订或变更,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