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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条例32开

武汉六合餐饮管理公司

表彰奖励细则

1.客人向酒店管理人员提出点名、书面表扬,奖励20元。

2.工作积极主动、无私奉献,受到分店及公司领导表扬,奖励10-30元。

3.拾金不昧,根据所拾物品金额给予奖励:

1000元以内(含1000元),奖励20元;

1000-3000元(含3000元),奖励50元;

3000元以上,奖励100元。

4.能在其部门做好带头作用,带动其他员工做好工作,奖励20元。

5.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在服务质量和增收节支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用,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30元以上。

6.对客人投诉处理得当,为酒店、部门挽回影响及损失者,奖励20元以上。

7.发现有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者,奖励50元。

8.厉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9.在经营过程中,如有员工受到客人不公平待遇,仍能提供良好的服务者,颁发委屈奖,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30元以上。

10.积极配合保卫部门维护酒店利益,视具体情况给予奖励30元以上。

11.举报盗窃、检举营私舞弊或危害酒店权益之行为,及时破案或制止者,奖励50元至100元不等。

12.维护公司利益,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能够挽回经济损失者,奖励50元以上。

13.为保护酒店财产或宾客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奖励100元以上;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了重大事故发生者,奖励50元以上;

14.钻研菜肴,为酒店推出新菜品,经试菜采用后,奖励50元/道(不包括行政总厨、各厨师长)。

 

违章处罚细则

一、考勤纪律类:

1.迟到1-5分钟罚款5元,5-14分钟罚款10元,15分钟-29分钟按旷工半天计,30分钟以上(含30分钟)仍未到岗按旷工一天计。

连续旷工达三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2.漏打卡:

普通员工按5元/次扣罚,管理人员按20元/次扣罚。

3.一月当中旷工次数达到3次,连续旷工2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4.未经主管以上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者,罚款10元。

二、仪表仪容类:

1.不按规定佩戴领带、工号牌佩戴歪斜、位置不规范。

(10元)

2.制服不清洁、不平整、有破损、脱丝、钮扣不全,有异味、有褪色、有污迹、不合身。

(10元)

3.不着酒店规定颜色的鞋袜(皮鞋:

黑色;袜:

男式黑或深蓝色,女式肉色丝袜);鞋有破损、有明显污渍、不光亮清洁;袜子有破损、脱丝;皮鞋钉是金属鞋掌。

(10元)

4.着装不系扣,少系扣,领带(结)松。

(10元)

5.不戴酒店配发的手套或手套破损、有污迹。

(10元)

6.佩戴的领带不熨平,脱色、破损。

(10元)

7.内衣外露。

(10元)

8.毛衣外露。

(10元)

9.西装上衣外口袋插笔。

(10元)

10.腰带颜色不达标(标准为深色、黑色)。

(10元)

11.衬衣不束在裤(裙)内。

(10元)

12.不按酒店规定佩戴口罩(员工餐厅)。

(10元)

13.挽裤腿、卷袖子。

(10元)

14.厨师、保安等在酒店工作时间行走不戴帽子、歪戴帽子、手拿帽子。

(10元)

15.不着酒店配发的制服、工鞋。

(10元)

16.(男)有胡须。

(10元)

(女)面部不整洁、化妆不达标。

(10元)

17.工作时间内佩戴耳环、手链、夸张性手表、戒指等饰物。

(10元)

18.发型(男)前遮眉、侧过耳,鬃角过中耳线,后过衣领,过短,不打啫喱水或摩丝(10元);留怪异发型或染成彩色,(10元~20元)(女)长发不盘起,头饰过多、过大、与发色反差大,刘海过长,不打啫喱水或摩丝;(10元)留怪异发型或染成彩色。

(10~20元)

19.染有色指甲油、指甲过长;手不清洁。

(10元)

20.口腔有异味,身体有异味。

(10元)

21.贴身饰物外露。

(10元)

22.伤病包扎物外露(在面客区域)。

(10元)

23.戴变色、异型近视镜。

(10元)

24.纹身外露。

(10~50元)

三、行为规范类:

1.在公司范围内,除了客人要求用地方语言外,规定要讲普通话,否则罚款10元。

2.没有按规定的程序接听电话,罚款10元。

(详见接听电话程序)

3.在对客服务区域挖耳抠鼻、打呵欠,罚款10元。

4.在岗上站立、行走、坐姿不规范,罚款10元。

5.员工在经营场所走动、站立时将手插入裤子或上衣口袋里,罚款10元。

6.行走中不主动给客人让路,罚款10元。

7.上班前不吃、不喝带刺激性气味的食品、饮品;口腔内不得有异味,违者罚款10元。

8.工作时间在面客区域化妆,罚款10元。

9.窜岗、闲谈或做工作无关的事情,每项每次罚款10元。

10.在酒店内(无论是否工作时间)言行不规范、大声喧哗、追打嘻闹、每人每次罚款10元。

11.不团结员工,拉帮结派,与同事争吵,一经发现罚款50元。

12.与同事打架者、当面顶撞上级,情节严重者,一律作开除处理。

四、服务质量类:

1.未按规定做好开市前的准备工作,每次扣5元。

2.收到点菜单没有及时发货,扣罚5元。

3.没有按单发货者,扣罚20元。

造成酒店损失,另需赔偿差额部分。

4.不按规范摆台,将破、脏台布、口布、餐具摆上台,每次每项扣5元。

5.不及时将客人的行李和背包妥善放置,每项每次扣5元。

6.不及时为客人点烟,拿烟缸,每次扣5元。

7.不按规定为客人换骨碟、烟盅,每项每次扣5元。

8.不主动知会宾客菜已上齐,每次扣5元。

9.在工作中动作野蛮粗鲁,不注意三轻服务或进门不敲门,每次扣5元。

10.客人用餐完毕后,不主动为客人上菜或上酒店赠品(如水果等),每次扣5元。

11.遇到小孩在走道疯闹、奔跑,未能做到及时劝阻说服,扣5元。

12.当客人招手,服务员没有及时上前为客人提供服务,扣罚5元。

13.当客人坐下后没有及时倒茶,或发现客人自己倒茶,扣罚5元。

14.传菜时不用菜盖(除特殊菜品外),一经发现罚款5元。

15.传菜时故意拖慢速度,罚款5元。

16.不征求客人同意,就为客人开启酒水、饮料,每次扣10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17.上菜不报菜名,不主动为客人服务,每次扣10元。

18.客到没有上第一道毛巾和餐中撤换毛巾不及时,扣10元。

19.没有给每位顾客上餐巾纸,扣10元。

20.不按规定的服务流程操作扣10元。

21.不按规定使用托盘,每次扣10元。

22.不看预结单上菜,每次扣10元。

23.没有按规定在传菜时跟酱汁、餐具,并且未能及时去补回者,罚款10元。

24.传菜时走错房号,造成不良影响者,罚款10元,造成损失另需按规定赔偿。

25.当值时怠工或带情绪工作,每次罚款10元。

26.在对客服务中或在公共区域遇到客人未使用礼貌服务敬语,没有微笑服务,罚款10元。

27.服务不主动、热情、周到,没有协作意识,造成工作失误、客人抱怨,罚款10元。

28.回答客人的问题时,不停下手中的工作,不走近客人,不目视客人,不详细聆听,不及时解决,每次罚款10元。

29.客人进门时,咨客没有及时拉门,罚款10元。

30.没有提醒客人上下电梯者,罚款10元。

31.没有为客人拉椅让座,罚款10元。

32.不得用粗言秽语讥讽客人,不得与客人争辩冲撞,如有客人投诉,违者罚款30元,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33.未按正确的程序和要求执行催菜、换菜、叫菜、起菜、退菜等,罚款10元。

34.未及时通知或未按正确程序执行客人转台、连台而造成的影响,可依据其情节轻重,给予30-50元的罚款。

(造成损失部分由当事人赔偿)

35.因为工作失误被客人投诉,罚款20元。

36.没有将新菜品种、更改菜价、停牌销售,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按损失赔偿并罚款50元。

五、出品质量类:

1.洗摘菜不干净,客人投诉有杂物或沙粒,每次扣50元。

2.客人投诉菜肴份量太少,核实后给予直接负责人菜价5-10倍罚款,各档口负责人、菜系厨师长、行政总厨,视情节严重给予连带处罚100元以上。

3.上菜速度太慢造成客人投诉,划分原因后罚款责任部门50元。

4.没有按照菜肴标准出品的(更改装盘、主配料),罚款50元。

5.在宾客意见卡上明确投诉菜肴质量问题的,核实后视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

6.不按出品顺序出菜造成宾客投诉,罚款50元。

7.菜肴过咸或过淡,罚款30元(由质检部和餐厅经理、行政总厨评定)。

8.没有按照宾客特殊要求出品的,罚款50元。

9.没有按照点单所注名的人数上位用菜的罚款50元。

10.菜肴出现c类异物划分为厨部原因的如:

餐具碎片、玻璃、钢丝或铁钉、体积大于b类的动物尸体(老鼠、蟑螂等等),并且影响宾客人身安全的,造成宾客投诉,罚款500-1000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续经济损失,酒店自检罚款500元。

11.菜肴出现B类异物划定为厨部原因如:

苍蝇、蚊虫、菜虫、动物性异物、可造成宾客极大反感的,造成宾客投诉罚款500元,酒店自检罚款200元。

12.菜肴出现A类异物划定为厨部原因的如:

钢丝球屑、头发、杂菜、植物性异物、且没有造成宾客直接伤害的,但造成宾客投诉罚款200元,酒店自检罚款厨部50元。

13.菜肴原料采购质量把关不严,如蔬菜过老、鱼类太小,造成宾客投诉,厨部罚款100元,酒店自检罚款50元;采购部罚款同上。

14.因为菜肴变质造成的宾客投诉,罚款200元,造成宾客食物中毒的,扣发当月工资,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后续经济损失。

酒店自检罚款100元。

15.对菜肴责任明确的罚款,由当事人承担所有责任,对责任不明确的、及有交叉责任的(非采购验收责任),厨部(含生产流程上相关岗位)、餐厅(含传菜部、当值服务员)、初加工,按照40%:

30%:

30%共同摊赔。

六、组织纪律类:

1.不按规定进出员工通道,罚5元。

(因公带客,陪客除外)。

2.不按规定回收酒店的酒盒、瓶盖、口布等,每次扣5元。

3.员工自行车、摩托车未停放到指定地点,每次罚车主5元。

4.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酒店任何物品、用品,每次处罚10元。

5.营业区域内严禁存放私人物品,违者罚款10元。

6.工作时间在工作区域内严禁吸烟(除在指定区域外),违者罚款50元。

7.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严禁会客,更不允许将非酒店员工带到酒店范围内,违者罚款10元。

8.上班、值班期间电话聊天,每人/次罚10元。

9.私开包房看电视,每次罚款10元。

10.收餐具时,没有分类收到下栏盒,罚款10元。

11.因工作需要外,任何人不得使用公司外线电话,违者罚款10元。

12.不知候位区的顾客因何事在等候,罚款10元。

13.没有将客到信息及时通知楼面部,罚款10元。

14.不知当天预订情况,每次罚款10元。

15.没有及时将当天预订情况通知有关部门,罚款10元。

16.客人离店后剩余酒水不及时上交吧台者,每人/次罚款10元。

17.不按规定时间用餐,未经许可不得在规定范围外用膳,罚款10-20元。

18.未经允许,禁止乘坐客用电梯,违者每人/次罚20元。

19.收餐具时要轻拿轻放,利用收餐具时间闲逛者,罚款10元。

20.跑到包房闲坐,与服务员闲聊者,罚款50元。

21.收餐具时,未经主任级以上批准,擅自进带地毯房间的员工,罚款50元。

22.未用托盘收餐具者,罚款50元。

23.偷吃客人剩下的食物、酒水,每次扣50元。

24.没有把预订宴会单及时发送到相关部门,按宴会损失赔偿并罚款50元。

25.在清洗餐具时要轻拿轻放,若因没有按要求清洗而造成的破损,照价赔偿。

26.值班时间,坐在沙发聊天,每次罚10元;睡觉者每人/次罚20元。

27.食物残渣等不倒进指定位置者,扣罚20元,并罚在食堂做一周卫生。

28.非公司员工,不得在宿舍内逗留、居住,收留者罚款200元。

29.浪费粮食,乱倒剩饭、菜,罚款100元。

30.本公司员工不得带酒店外的人员在食堂用膳,违者扣罚50元。

31.不正确使用对讲机,听到呼叫不应答,或在对讲机里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者,扣罚10元。

对客区域必须配戴耳麦,违者根据级别作20-50元的罚款。

32.除酒店允许的岗位上可配带手机外,其它岗位员工不得外露手机以及在工作时间内发出响声,违者罚款5元。

33.凡已配备公司手机号的员工必须24小时开启,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20元以上的罚款。

34.在酒店的对外宣传中,只允许使用公司配备的电话号码,违者给予200元的处罚。

35.擅自携带店内物品出店,按物品价值的10倍赔偿。

36.仓库人员无正规手续发放物品,每人/次罚款10元。

造成物品损失,由仓库人员赔偿。

37.已沽清酒水未及时出沽清单和通知相关部门的,每次罚款10元。

38.对未及时补货造成销售估清的,罚款20元。

39.任何员工不得将公司机密泄漏,违者扣罚50元。

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0.除预定部、楼面经理、财务总监、执行总经理外,其它员工禁止进入预定台。

违者罚款50元。

41.不参加酒店的培训,每次罚款20元;参加酒店培训后,不遵守培训纪律,罚款20元。

42.参加酒店各项考核或考试舞弊者,罚款30元。

43.对于做假帐的,罚款50元,并予以辞退。

错帐每次罚款20元,并赔偿相应的损失金额。

44.如客人遗留下物品,一定要交由上级人员保管,不得私自占有,违者罚款200元,严重者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5.不得向客人索取小费,私自窃取客人帐单,不得在买单时报大数额,违者罚款50元。

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

46.偷窃员工钱物,罚款200元以上,并按公司规定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7.私自挪用现金、发票及其它有价票证,均属贪污行为,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8.酒店内赌博,每次处罚50元;视情节严重,公司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9.在酒店内徇私舞弊者,第一次处罚100元,第二次立即作开除处理。

七、环境卫生类:

1.随地吐痰、扔杂物、倒垃圾以及各种不卫生的行为等,罚款5元。

2.禁止将食物残渣等倾倒在包房的洁具内,违者罚款20元。

3.严格遵守卫生检查制度,对检查不合格的每次罚款10元。

《参见各岗位卫生区域划分》

4.没有及时将垃圾桶保持干净、砂石有水,罚款5元。

5.没有保持营业范围的所有地面干净,罚款5元。

6.营业时间,客用洗手间没有放置客用卫生用品,罚款5元。

7.电梯没有及时清洁,罚款5元。

8.客用洗手间没有随时保持干净,罚款5元。

9.对本区域内清洁卫生不合格的,每项每次罚款5元。

收市卫生不合格每项每次罚款5元。

10.在营业区域内,地面有脏物未及时拾起者,每次罚款10元。

11.收市卫生不彻底,未及时将清洁用具整理到指定地方存放及关好水电等,罚款10元。

12.不认真检查员工的区域卫生工作,每次罚款10元。

八、安全意识类

1.保安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火灾、斗殴、闹事等重大事故),收到通知后未及时到达现场者,罚款30元。

2.保安人员对进入酒店的闲杂人员及其携带的物品不盘问不盘查,罚款10元。

3.发现有对公司不利的事情,并不及时上报,造成不良后果者,罚款10-50元,情节严重,作开除处理。

4.发现酒店财物丢失、损坏时,不及时向部门经理和保安部报告,每次处罚20元。

5.采购人员不遵守《交通安全规则》。

(50元或重大警告)

6.保安、采购人员无证驾驶。

(辞退)

7.工程维修人员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10元)

8.保安人员未按规定放置安全器材。

(10元)

9.应急灯、烟感器、喷淋器、安全紧急出口灯不正常。

(10元)

10.未按规定安装防爆灯。

(10元)

11.擅自拔打应急、火警电话或用于其它用途。

(20—50元)

12.擅自移动或拆除应急、火警电话(50元或严重警告)

13.违章使用安全器材、擅自拆卸或转借安全器材。

(100元或严重警告)

14.擅自挪用消防安全设施。

(100元或严重警告)

15.人为破坏或丢失安全器材。

(100元并开除)

16.消防通道不畅通。

(50元或重大警告)

17.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50元或重大警告)

18.安全工具不达标、不按期校验。

(50元或重大警告)

19.消防设施不定期检查。

(50元或重大警告)

20.擅自将安全器材带出酒店。

(100元或重大警告)

21.玻璃门没有明显标志或标志残破,(20元)

22.不设防火标志或标志残破。

(20元)

23.雨雪天不放置警示牌或放置位置不醒目。

(10元)

24.安全标志牌不按规定放置。

(10元)

25.施工现场无明显标志,施工工地安全防范措施不严,有安全隐患或造成客人、员工人身伤害。

(100元~辞退~开除)

26.未经许可进入安全重地。

(10元或严重警告)

27.不及时制止儿童、残疾人、老人进入有安全隐患的区域。

(10元或严重警告)

28.擅自进入中控室。

(30元)

29.维修口未按规定加锁/围栏。

(10元)

30.未按规定锁好门窗。

(50元以上)

31.班后未按规定锁物品橱、抽屉、柜、仓库等。

(30~50元或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过失处分)

32.管道井门不盖。

(10元)

33.地沟盖故障不及时整改。

(10元)

34.不按规定方法使用保险箱。

(10元)

35.设备设施维修不彻底,存有安全隐患。

(50元或警告)

36.使用有安全隐患的工具。

(10元或警告)

37.擅自使用电器或乱拉电线。

(10元或严重警告)

38.未按期检测煤气罐或乱倒液化气残液。

(100元或严重警告)

39.换回煤气罐不检查、不验收。

(100元或严重警告)

40.遇特殊情况(含恶劣天气)没有预先采取防范措施。

(20元或严重警告)

41.设备不定期检修。

(10元或严重警告)

42.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

(10元或严重警告)

43.刀具管理不善。

(30元或严重警告)

44.排油烟罩、烟道不定期检修或清理不及时。

(30元或严重警告)

45.对于不安全因素检查不及时、报修不及时或维修整改不及时。

(100~150元)

46.用汽油清洗汽车发动机。

(100元或重大警告)

47.发现易燃易爆物品不上报、不上交。

(100元或重大警告)

48.未按规定发放、保管易燃易爆品。

(视情节给予重大警告~辞退~开除)

49.电工不使用“严禁合闸”牌。

(30元或重大警告)

50.非使用状态时煤气灶、柴油灶阀门未关,下班后未关闭煤气罐。

(50元或重大警告)

51.检查不到位造成漏电、触电。

(100元以上或重大警告)

52.发现可疑人员或危险因素不汇报。

(200元或重大警告)

53.擅自撬门撬锁。

(100元或重大警告)

54.未经允许擅自动用明火作业,动用明火处不放置灭火器或未采取其它有效的防范措施。

(100元或重大警告)

55.开水炉无水干烧。

(50元以上或重大警告)

56.用明火烤车辆油箱。

(50元或重大警告)

57.接到电话报警第一时间不报告、不到位。

(500元或重大警告)

58.人离岗位,明火不关闭。

(100元或重大警告)

59.发生火灾等紧急险情不服从指挥。

(辞退)

60.锅炉阀门不安全、不定期检查。

(15元或重大警告)

61.高空悬挂物检查不及时。

(20元或重大警告)

62.擅自同意员工违章作业。

(200元或重大警告)

63.工作失职有损客人安全或造成酒店损失。

(5000元以下重大过失/5000元以上辞退)

64.遇到有伤害客人、损害酒店物品等行为不制止不上报。

(视情节给予重大警告并给予责任人降薪~降职~辞退~开除)

65.携带、存放4寸以上刀具入酒店或宿舍内。

(停职检查)

66.私配营业场所、办公室等部门钥匙。

(辞退)

67.剧毒物品管理不善。

(辞退)

68.违章操作造成人身伤害。

(开除)

69.窃听公司电话。

(开除)

70.违反安全规定,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

(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九、物资类:

1.不按时上交上报部门物品领用计划.(每拖一天5元)

2.购进货物没有应有的证件、说明书、资料。

(10元)

3.对于进货时发现的不合格物资,不及时退货。

(50元)

4.未按“货比三家”原则采购物资。

(50元)

5.对于酒店日常用品,进货不及时。

(20元-重大警告)

6.货物购进不及时入库。

(10元)

7.未经批准擅自更改品牌、供货点、厂家。

(100元至重大警告)

8.进货物资不验货,不办理手续,直接投入使用。

(100元或严重警告)

9.物资短缺不汇报,不反映,自行外购补充。

(20元或严重警告)

10.物资有库存,重复购买,造成浪费。

(100元或严重警告)

11.擅自将随货附赠品据为己有或送与他人。

(200元或按贪污论处)

12.各类物资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购入,但不汇报,影响正常使用。

(严重警告)

13.未按规定对物品及设备编号。

(10元)

14.未及时对物资进行周期检查。

(一般情节50元,情节严重给予严重~重大警告)

15.各类物资未按品种分类存放,乱堆、乱放物资。

(50元)

16.未按最低储备量或最高储备量储存各类物资,影响工作或造成浪费。

(30元至重大警告)

17.抽验货物无记录。

(20元)

18.不按规定设专人管理物资。

(100元)

19.帐、卡、物不相符,物品未建帐或与资金帐不符。

(100元至重大警告)

20.未经批准,擅自移动物品或互换位置。

(20元)

21.未经批准,擅自代存、代放、代管物品(客人物品除外)。

(50元)

22.工具类未设个人台帐。

(50元)

23.未按规定对物资进行日、周、月、季、年度盘点。

(100元)

24.物品损坏不报修。

(50元)

25.帐外物资不及时入帐。

(50元或警告)

26.由于进货把关不严,保管不善,造成经济损失。

(200元以下处罚200元或警告,200元以上处罚500元或重大警告)

27.未按酒店有关规定认真对酒店离职员工进行物资审核,造成物资流失。

(100元至重大警告)

28.未对有关物品采取相关的防潮、防氧化、防磁化、防虫、防压、隔热等防范措施。

(未造成损失的5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给予重大警告及赔偿)

29.对即将到期的物品不及时按规定上报,造成浪费(50元并严重警告)

30.查到与本岗位、本部门工作无关物品,做没收处理。

(并给予处罚100元至严重警告)

31.查到物资盈亏不汇报。

(100元至严重警告)

32.以旧物品顶好物品(数量对,质量差)。

(500元开除)

33.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善,造成酒店物资流失或损坏。

(严重警告或辞退)

34.不使用酒店专用办公用品。

(200元)

35.不按规定填写领料单(不含特殊情况事后补单。

)(10元)

36.未确认有货即开领料单。

(10元)

37.开领料单不及时领货,仓库不及时跟催。

(10元)

38.进货、发货验收时,相关单据填写不及时,事后补单(特殊情况除外)。

(30元)

39.物品未经批准擅自替用。

(50元)

40.未按照以旧换新要求发放物品。

(50元)

41.领用的物品不登记、不建帐、无手续(50元)

42.领错或发错物品。

(50元)

43.物资使用未实行“先入先出,先领先用”。

(50元)

44.无正常理由,物资消耗数量超出规定标准。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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