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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集团财务管理办法

后勤服务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集团的经济秩序和财经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财务准则》和《洛阳理工学院财务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集团内部财务管理和各项控制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计算和交纳各项税费。

坚持“三服务、两育人”的宗旨和勤俭办后勤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和资金供给、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学院集团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经济秩序。

二、监督各项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

三、科学配置、合理使用后勤资源,保障供给,搞好服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及时反映经济状况,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五、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四条集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财务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总经理对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

第六条财务部统管集团财务工作,下属各部门不设财务机构。

财务部接受学院财务处的业务领导、业务考核和审计处的监督。

第七条建立健全财务部主任、财会人员岗位职责,收支审批、内部牵制及稽核制度,财产物资验收、核对、清查及内部财务程序制度,确保财产财力的合理配置和经济责任制的顺利实施。

第八条财务岗位必须配备具有上岗资格的财会人员担任。

会计人员实行公开聘任并报院财务处备案。

第九条财会人员的工作调整,需经总经理批准,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条财会人员应定期参加学院集中组织的业务培

训,提高业务水平。

第十一条财务部主任实行学院委派制,既对集团财务工作负责,又对学院负责。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二条预算是根据工作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入支出计划,是组织收入和控制支出的依据。

第十三条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预算无把握收入,做到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

第十四条预算编制程序及审批。

各部门依据上年支出情况,结合部门本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编制部门支出预算,并在规定时间内按财务部的要求上报预算草案,经集团办公会审批后交财务部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各部门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对超预算的支出,财务部将停止其用款。

调整预算,须经集团办公会审批。

第十六条集团年度预算报送院财务处备案。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七条收入是指为学院和社会提供服务、商品等依法获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八条集团所属各部门所有收费项目必须经学院审批后方可执行,不得私自增设收费项目和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各类收费项目经审批后,各部门所需票据(省财政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款收据和内部结算收据)须到财务部领取。

不得转借、转让、代开行政事业收款收据,不得擅自印制和购买收款收据,不得以白条代替收款收据,不得以行政章代替财务专用章进行收费。

第十九条坚持“收支两条线”。

各部门获得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交财务部登记入帐和财务核算,严禁截留、私分、坐支及公款私存,否则按“小金库”处罚。

各部门相互之间提供的商品或劳务取得的收入以转账方式结算,不得支付现金。

第二十条财务部要做好各类票据的领用登记,并按规定及时审核注销已用票据。

第五章成本和费用管理

第二十一条成本费用是指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间接费用。

第二十二条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制度,严把支出关。

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审查支出内容和支出金额,对支出的真实性、必要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严格审批权限。

2000元以下的正常性支出由集团主管领导批准;2000元以上的支出由总经理批准;超出20000元的重大投资或支出需经集团办公会讨论决定。

总经理审批的项目:

招待费、出租车费、通讯费、奖励、福利费及工资支出等。

第二十四条设备、物资采购费

、按照“谁采购,谁报账”的原则,办理报账时,经办人

须持正式发票(有税务监制章、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由验收人、部门经理、集团主管领导核实并签字(报账金额2000元以上的须由总经理签字)。

报账发票后应附审批后的采购计划、购物清单(如商家开取的是定额发票时,须索取商家加盖公章的购货清单),有采购合同的应附采购合同。

二、采购原材料、劳保用品、卫生工具等批量物资材料,报销前由经办人持发票办理物资材料入库登记后,准予报销。

购置物资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办理固定资产手续后,方能报账。

三、未列入采购计划的物资,财务部不予报账。

特殊情况须经集团主管领导批准,必要时应上报集团研究。

四、采购借款。

货到验收合格后要抓紧办理报销手续,部门负责人要督促借款人及时报账。

借支费用超过1个月不报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扣回,并扣减部门相应经费。

若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账时,借款人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经集团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后转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五条严格控制差旅费开支。

一、中心经理及以下人员出差,由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副总经理出差,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出差,由总支书记审批。

凡外省出差,须报总经理审批。

二、员工因公出差借款,须经部门负责人及集团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并按预计天数和路程严格控制借款金额。

出差结束7天内到财务部报销清账,如不及时结清差旅费借款,财务部将在次月本人工资中如数扣回,并扣减部门相应经费。

前账不清,不得再次办理借款手续。

三、差旅费的报销依照《洛阳理工学院差旅费管理规定》执行。

(一)报销时,按要求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票据应分类粘贴,报销人、中心经理签字,由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二)参加各类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及会议无食宿补助证明附报销单后,作为食宿补贴结算依据。

(三)确因特殊情况,超标准住宿、在出差地乘坐出租车或其他支出费用,本人在凭据上写明原因,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乘坐飞机时,事先须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只按同程硬卧票价报销。

(四)各部门要严格控制市内出租车费用,因公到市内办事乘坐出租车的,报销时要注明乘车时间、起止地点、乘车金额,由乘车人、部门负责人签字,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六条严格控制办公室电话费开支。

一、集团办公会研究制定办公电话费限额标准,财务部严格按照标准审核报销。

二、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按月交纳电话费,报销时须

持显示部门电话号码的缴费单据(定额发票不予报销),经中心经理审核,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三、超期不缴话费所支付的滞纳金以及各种信息服务台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四、超出办公电话限额部分原则上由部门自理,有特殊原因的,可提出书面申请,报集团办公会研究,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十七条严格控制招待费开支。

工作必需的业务招待需事先征求集团总经理同意,无特殊情况,不得擅自安排招待用餐和提高用餐标准。

报销时由部门负责人、集团主管领导签字,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八条修缮费

一、修缮收入管理。

由经办人持审签的工程决算书到集团财务部开具发票,经集团、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到学院财务处办理转账手续。

二、修缮支出管理。

包工包料项目:

经办人持正式发票、审签决算书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到财务部转账。

自修自建项目:

材料费按预算定额支出备料款,报账须持正式发票,由采购人、验收人签字,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人工费须按定额标准计算后,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由领款人到财务部签字领取。

第二十九条严格控制工资总额。

工资、奖金的发放由集团统一核定,与经济效益挂钩,各部门不得自行设立各种名目的补贴。

工资、奖金、加班费等发放须由总经理审批。

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所得税等按国家规定缴纳。

第三十条其它

一、办理各类报销手续时,经办人须取得合法票据(有税务监制章的发票、财政监制章的行政票据),票据填写要完整、准确,并按要求粘贴到相应票据粘贴单上。

二、票据粘贴单应按要求规范填写、字迹清楚,签批手续完备。

三、原始票据和粘贴单有涂改、字迹模糊不清、签批手续不完备的,财务人员拒绝办理报销手续。

第六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一条资产是拥有或占用的可以用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

第三十二条流动资产管理:

流动资产是指一年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借出款、库存材料等。

第三十三条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应依据《现金管理条例》执行,收入现金应及时足额送交财务部入帐,不得截留、坐支、私分或公款

私存。

支付现金应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超范围的应采用转账方式结算。

二、现金支付范围:

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差旅费、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及单笔业务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等。

三、设备、大宗物品购置、维修项目、粮油和数额较大的办公支出,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现金支付。

经办人在付款时,要到财务部办理相关的银行转账手续,个人现金垫付的,财务不予报销现金。

四、财务部要严格按照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额度提取备用金,当日的现金收入,当日要及时交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

各部门经学院批准的收费,要及时上交财务,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五、加强现金的安全管理,超库存现金应及时送交银行。

确保安全,防止被盗、丢失或损毁。

第三十四条银行支票的管理:

一、加强结算凭证、印鉴的管理,结算票据由出纳负责保管,凭证由会计人员负责保管,印鉴分开保管,严防丢失和盗用,严禁出租、出借帐户。

二、出纳应及时与会计、开户行核对银行存款,确保银行存款真实、准确。

第三十五条应收款管理:

、职工借款。

借款人(经办人)应按要求填写借款单,

按审批权限和资金管理渠道经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二、超过1000元的借支,必须采用转账方式结算(差旅费、饮食服务中心零星采购除外)。

支票转账时,必须提供对方单位名称。

办理电汇或银行汇票时,必须提供对方单位的名称、帐号和开户行。

三、因特殊情况需借支较大额度(2000元以上)现金,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后,须经总经理审批。

四、应收款必须及时清理。

对逾期未收回的应收款,要分析原因,采取适当措施,加大催收力度,避免资金流失。

年末对应收款进行彻底清理,对超过两年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当事部门要逐项写出书面报告,由集团办公会研究决定。

五、对外借款管理。

集团原则上不对外借款,确实需要借款的必须由集团办公会集体论证,报学院审批,在提供担保的前提下,按有偿使用的原则,签订借款协议。

第三十六条库存材料管理:

一、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计价、保管及盘点等各项存货管理制度。

为避免过多占用流动资金,避免毁损变质或无形损耗,要科学核定经济库存量、经济采购量,尽量减少存货。

二、随购随用的小批量物品不作为库存材料管理,直接列为相关支出。

各部门应有指定的物资管理员,建立材料明细帐,定期与财务部对帐,做到帐库相符。

三、对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的库存材料,物资管理员应查明原因,书面报告部门领导,并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财务部依据批示办理。

第三十七条固定资产管理:

一、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l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存货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未经登记造卡的新购固定资产,财务部不得报账。

固定资产转让,由使用部门提出意见,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并报院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备案。

固定资产报废按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投资管理。

集团在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立项、调查、论证等程序,经集团办公会研究决定,报学院批准。

集团不得进行股票等风险投资,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

第七章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九条结余是指收支相抵的余额,包括经营、收支、专项结余。

第四十条集团的利润,除国家另行规定外,依照学院二级财务管理规定分配。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一条负债是指各种借款、暂存、应付和代管款项,一般情况下不能以负债资金投入集团及各部门的日常支出和发展建设。

第四十二条代管款项应按规定适当提取管理费。

第九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三条财务报告是反映集团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其它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四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集团生产经营、利润实现和分配、资金增减和周转、财务收支、税金缴纳、各项财产物资变动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

第四十五条评价集团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财务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应收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资产利润率及成本费用利润率等。

第四十六条集团财务报告应及时报送总经理、中心经理及财务处、审计处和有关部门。

第四十七条财务分析应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揭示预算完成情况及其原因,总结经验,找出差距,达到提高经济效益和加强财务管理的目的。

第十章财务监督

第四十八条财务监督是贯彻国家财经法规、学院及集团财务规章制度,维护财经纪律的保证。

集团必须建立严格的内部监督制度,并接受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

第四十九条集团的财务监督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三种形式。

集团根据情况,对不同的经济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督方式。

第五十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参与并监督集团的财务、经济、业务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二、监督货币资金和实物资产的管理。

三、监督收入和开支的合理性、合法性、必要性。

四、监督利润的分配情况。

五、监督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章财务纪律

第五十一条会计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和资产的管理规定,按照界定审批权限报账,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集团员工要积极配合财会人员的工作,在取得完整、合法的原始凭证后及时到财务部报账。

第五十二条严格内部控制制度。

印鉴、支票及现金分人保管,做到管账不管钱,管钱不管账,管物不收钱。

第五十三条财会人员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

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各部门服务,不得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向上级反映。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办法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均按《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洛阳理工学院后勤服务集团现金借款单(样表)

年月日

借款单位

款项用途

金额(大写)

中心负责人审批

借款人

集团领导签批

备注:

洛阳理工学院后勤服务集团银行支票借款单(样表)

借款单位:

收款

全称

倍款用途.

帐号

丨曰款<用途.:

开户行

十万千[百

十元角分

借款额:

人民币(大写)

集团领导:

中心负责人:

借款人:

备注:

付款记录:

年月日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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