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工程监理大纲参考.docx

上传人:b****9 文档编号:28584300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50 大小:114.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网工程监理大纲参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0页
电网工程监理大纲参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0页
电网工程监理大纲参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0页
电网工程监理大纲参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0页
电网工程监理大纲参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0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电网工程监理大纲参考.docx

《电网工程监理大纲参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电网工程监理大纲参考.docx(5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电网工程监理大纲参考.docx

电网工程监理大纲参考

电网工程监理大纲(参考)

 

监理大纲

 

1、编制依据

本工程监理大纲是根据以下资料进行编制:

1.1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条例和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

1.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3国家(或行业)颁发的现行输变电设计、施工、验收的规程和规范

1.4本工程投标邀请函和招标文件。

1.5通过调查获得的其它与本招标工程相关的信息。

2、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

本工程名称为:

××配网工程。

各工程了项名称见下表2.1

2.2建设规模:

本工程主要是改造和完善××县、35kV、10kV农村电网。

各子项目工程的建设规模详见表2.1

3、监理范围

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本工程监理范围是项目建设、保修阶段的监理,我公司将根据这个规定,在业主授权范围内,对从本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查开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为止的全过程建设的质量、安全、造价、进度进行监控,并实施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协调本工程相关参建单位间的工作关系。

4、监理工作内容

我公司如中标承担本工程监理的工作,将按照公司的有关要求,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做好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交出我们的监理成绩。

按业主的要求,我们监理人员将会在授权范围很好地完成以下工作:

4.1参与初步设计阶段的设计方案讨论,核查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设计批准文件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重点是技术方案、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和投产后的运行可靠性。

4.2参加主要设备的合同谈判工作。

4.3核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文件(如有必要时,也可对主要计算资料和计算书进行核查)及施工图纸,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及有关规程、规范、标准。

4.4核查施工图方案是否进行优化。

4.5参与对施工单位的合同谈判工作。

4.6审查施工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提出意见。

4.7参与施工图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4.8审核确认设计变更。

4.9督促总体设计单位对各施工单位图纸、接口配合确认工作。

4.10对施工图交付进度进行核查、督促、协调。

4.11主持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评。

4.12主持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核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4.13协助建设单位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与措施。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

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

4.14根据建设单位制定的里程碑计划编制一级网络计划,核查施工单位编制的网络计划,并监督实施。

4.15审批施工单位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4.16审查施工单位质保体系文件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4.17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并监督实施。

4.18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并督促实施。

4.19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和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并对原材料、构配件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核、确认。

4.20制定并实施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的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人员要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停工待检点必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4.21参加主要设备材料的现场开箱验收。

检查设备保管办法,并监督实施。

4.22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签认工程付款凭证。

4.23监督承包合同的履行。

4.24主持审查调试计划、调试方案、调试措施。

4.25严格执行分部试运验收制度,分部试运不合格不准进入整套启动试运。

4.26参与协调工程的分系统试运行和整套试运行工作。

4.27主持审查调试报告。

4.28主持竣工预验收,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

4.29承担质量保修期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对修复后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和核实费用,合格后予以签认。

5、工程监理目标

5.1安全控制目标

5.2质量控制目标

5.3工期控制目标

5.4投资控制目标

本工程质量控制的保证措施分为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6.1.2.1质量控制的组织保证措施

每一个组织,都应有一个适合的体系维持运作。

根据本工程项目监理特点,在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支撑下,对本工程监理采用总监负责制,项目监理部拟采取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员的直线式组织体系,并明确各岗位职责,各施其责,每一级均对上一级负责,总监要对公司负责、对业主负责。

在项目开始前,制定项目质量控制有关的监理制度,按制定的监理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6.1.2.2质量控制的技术保证措施

技术的保证,首先应是人力资源的保证。

我公司将选派有丰富的监理经验和业务知识的中青年技术骨干、技术专家组成强有力的监理服务队伍。

同时,结合施工的特点,给项目监理部配置适合的监理检测工器具。

项目监理人员依据指导性资料,利用丰富的经验和知识,采用合理的监理技术,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质量监控。

6.1.3工程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本阶段工程建设监理的工作主要是参加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审查、确定最佳施工单位和主要设备供应商、以及确定施工图纸交付和审查、工程开工前的工作准备,因此,本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及质量控制措施有:

6.1.3.1参与本工程初步设计方案讨论,核查其是否符合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设计批准文件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

监理人员参加审查时,关于质量方面的着重点是:

(1)初步方案是否达到业主的建设目的,符合业主期望的使用功能。

(2)初步方案是否合理,包括建设规模、设备选型、线路路径选择等,有没有超过或违反本工程可研阶段审定的原则。

(3)初步方案是否有特殊工艺要求,目前的施工技术水平是否能够达到要求、是否便于对质量的控制,是否考虑了今后运行单位运行维护的规定和安全运行要求。

(4)提供多种方案的,协助业主从技术性、经济性、见效快慢等几方面,选择最佳方案。

6.1.3.2协助业主选择最佳材料、设备供应商,其中,应注意:

A)主要设备供应商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产品质量信誉和合同履行信用是否良好、后续服务是否能保证工程施工要求等。

B)提供的产品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预期的使用功能。

C)供应商目前的生产状况和供应能力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6.1.3.3协助业主选择最适合的施工单位,其中,应注意:

A)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完善、合同履行信用和施工质量信誉是否良好、后续服务是否能保证工程安全运行等。

B)是否具有完成本工程需要的的技术力量和机具、仪器仪表等,是否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

6.1.3.4督促设计单位按计划交付施工图,对已交付的部分应尽快组织或督促责任方组织会审。

为此,监理人员应做到:

A)尽快熟悉施工图纸,按工程建设要求和工程优化要求,注意施工图的完整性、正确性、合理性以及能否满足材料加工、施工和运行维修方便的要求。

B)参加设计交底,组织或参与施工图会审,掌握设计要求的重点和难点,并对会审过的施工图纸、资料进行确认。

要杜绝未经会审的图纸用于本工程的施工。

同时及时整理出会审纪要,以便明确与会各方共同认可的、设计中未提及的事项。

C)注意设计图纸中各专业接口部分是否吻合,衔接部分是否有遗漏项目。

6.1.3.5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开工准备工作,及时送审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措施、主要工序作业指导书。

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关于质量控制的要点如下:

A)为本工程施工方拟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是否已明确各岗位质量责任、是否已制定施工质量检查方案。

B)施工管理、施工技术人员及主要技术工种人员配备及分工是否满足施工质量要求,如上岗人员是否具备资格,质检人数够不够等。

C)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包括作业指导书)是否具有针对性、有效性。

对本工程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不利因素是否有预见和防范措施。

D)拟进场的主要施工机具及计量、测量等工器具配备是否合格(以有效的年检测试报告为准)、使用状态是否良好,数量是否满足工程需要,使用结果是否达到工程质量要求。

E)准备采用的质量标准、施工技术及评级记录表格及“施工质量检查验收项目划分表”是否现行、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便于质量检查。

6.1.3.6对施工单位选用的分包单位(如果本工程允许工程分包)、试验单位的资质和综合能力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A)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或检验、试验范围。

B)分包单位的业绩。

C)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业主要求。

D)分包单位的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售货员的资格证和上岗证。

审查通过后,报业主的工程管理单位批准。

未经确认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不得参与本工程的建设。

6.1.3.7现场见证施工单位选择的基础用砂、石料、水泥的取样送试,并审查试验报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同时应注意选定的料场是否是合法开采,供应能力能否满足施工要求。

6.1.3.8审核施工单位对施工部分工程的复测结果,并予以确认。

6.1.3.9核查开工的准备工作。

提醒业主按程序办理工程建设必须的手续,对施工单位开工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技术文件的编制、施工人员技术培训、质量检查办法、施工机具、基本材料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满足开工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予以确认并签署监理意见,报业主同意后签署开工报告。

6.1.4施工实施阶段质量控制措施

在施工进行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部制定的检查巡视计划,收集工程质量信息,解决施工中有关问题。

现场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规范标准、图纸、工艺进行施工;是否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发现“三检”贯彻不力,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情节严重的下停工通知书。

同时应完成以下工作:

6.1.4.1参与设备进场、施工材料到货的现场验收、工厂检验,核查质量保证文件(包括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及施工单位的复测、复试报告),并按规定见证计划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材料的取样送验过程,审查试验报告,严格实行质量“双控”,杜绝不合格材料的正常使用。

6.1.4.2对存放于现场的材料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对因保管不善,造成质量有疑问的要进行抽样复试,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6.1.4.3对工程中使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均需具备完整的技术鉴定证明和试验报告,经设计单位同意,监理工程师认可并报业主批准后方可在工程中使用。

6.1.4.4检查施工中所用原材料、预制件、加工件、外购件是否与设计规定、型号相符。

发现问题查明原因,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情节严重的下停工通知书。

6.1.4.5动态检查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发现持证人员与其从事的作业资质不符,通知施工单位停止其作业,调换合格人员。

6.1.4.6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变电或线路工程主要的、关键的工序及隐蔽工程按设置的控制点W点(监理见证点,包括文件见证或现场见证)、H点(要求停工待检点)、S点(监理旁站点)进行质量跟踪检查。

当分项工程完工后采取平行检查、复测、仪器观察等检查方法进行中间验收。

发现问题当即口头指出并发书面整改通知,整改后进行复查、复验,然后签证允许进行下一分项工程施工。

未经监理人员检查、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1.4.8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人员应动态检查施工单位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实施情况,发现问题时立即要求施工方整改,确保施工质量。

6.1.4.9在上述监理控制点的工作中,土建监理人员在对变电所土建部分主要工作的质量控制中,应掌握以下事项:

(1)变电所场地不整时,要保证回填区域按设计要求分层碾压,且每层碾压完要取样试验,达到设计要求后,方能进行上层回填。

(2)基础土方开挖,要注意对挖出土质的判断,必须挖到设计洞底标高,且到承重土层,并经验收确认后,才能进行后续工作。

(3)混凝土浇制时,要严把三材用料计量和水灰比,按规范要求检查塌落度。

(4)接地装置敷设,要重点检查接地材料规格、接续焊接、埋深。

(5)构支架安装和组立,要仔细做外观质量检查和焊接处检查,较长的构架横梁,应采取多吊点,避免吊装时弯曲。

(6)混凝土道路施工,要注意基础路床的碾压,垫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路面平整不积水。

(7)主控楼施工,要注意预埋件是否按设计埋设,各种预留孔洞是否已留,梁和柱的位置、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楼面防水层工艺是否符合规范,外墙是否采取有防裂纹措施。

(8)已完成的基础、道路、电缆沟盖板是否采取对边、角的保护措施。

6.1.4.10在上述监理控制点的工作中,电气监理人员在对变电所电气部分主要工作的质量控制中,应掌握以下事项:

(1)开箱检验,所到物件是否满足设备订货合同要求,注意技术保持资料、附件等是否齐全,外观是否有损坏,并保留影视记录。

(2)有瓷绝缘套管的设备,要认真检查瓷件是否破损。

(3)主变压器运到现场,应注意检查随车冲撞记录仪及壳体内注氮的气压表,以确定主变在运输过程中的完好性。

(4)主变压器等密闭设备器身检查时,要注意天气变化,做好防水渗入措施安装必须做器身检查,及时安装好升高座和出线套管,将设备密闭。

(5)设备安装前,应督促作业人员熟悉厂家的安装说明和注意事项,或在厂家人员指导下进行安装。

(6)要求施工方注意保护成品的外观质量:

设备就位,要注意保护设备基础,避免土建基础受损;设备充油应避免滴漏,造成混凝土面油污;户内屏柜就位,要注意做好铺垫,避免刮伤已铺好的地面等。

(7)软母线压接和架设时,要注意不可在地面上拖拉,避免生产毛刺;管型母线焊接必须由相应资格的焊工操作,安装前,应适当的向上预弯,以保证安装后的水平度。

(8)气体绝缘设备充气后,要注意检查、对比充入气体的压力,以便发现设备气体是否泄漏。

(9)接地网如采用了降阻剂,要取样送试;接地电阻测试,应严格保证测试的电流线和电压线长度符合规范要求,测试方向应满足设计要求。

(10)电缆防火涂料,要求分层多次刷涂;防火槽盒里要满填防火药包。

(11)电气设备要按交接试验做完项目,试验方法是否达到试验目的,试验数据应达到规程要求。

6.1.4.11在上述监理控制点的工作中,线路监理人员在对本工程线路工作的质量控制中,应掌握以下事项:

(1)基础开挖要注意地质是否符合设计说明,不相符时,应及时与设计联系,确定是否需要更改基础形式或采取补强等措施。

(2)基础浇制要注意施工用水清洁是否达到要求;模板、地脚螺栓是否固定稳固;钢筋笼的保护层是否足够;坑边浮土、杂物是否清除,如掉入混凝土时,要清除;落差大的混凝土灌注要加溜槽,避免混凝土离散;浇制要分层振捣,及时养护,够时才拆模。

(3)转角塔基础是否已经按设计进行预偏处理。

(4)杆塔组立应在基础达到70%设计强度后才能进行,组立过程中,注意保护基础边、角。

(5)导线架设前的压接试验、耐张线夹的握着力试验结果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导线在展放过程中,要避免与地面、岩石等刮碰,形成毛刺;导线接续压接时,应在软物品上进行,以免损伤导线;导线临锚后,要避免各相的子导线驰度相平,使子导线能相互鞭击,损伤导线;导线驰度观察点选择是否恰当、计算公式是否准确、现场展放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6)塔位护坡或挡墙基础是否挖到老土、泄水孔是否正确设置;基础边坡保护距离是否达到设计要求;上边坡是否需要砌排水沟、是否有塌方隐患。

6.1.4.12谨慎处理出现的设计变更,着重于变动的准确性、合理性、经济性以及是否便于施工。

对发生有设计变更的部位,检查是否按已批准的变更文件进行施工。

如发现有异,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6.1.4.13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已被批准的方案、措施必须严格执行和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当施工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进行调整、补充等变动时,应按原方案批准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6.1.4.15重视施工工艺,要求施工方对各项工作不但必须达到设计要求,而且还要注意讲究工艺。

在不增加施工单位的负担情况下,要求工艺精益求精。

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及时下达质量整改单,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确认。

当发现工作环境影响工程质量或施工过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等情况时,监理人员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按要求进行整改后方许复工。

6.1.4.16监理工程师发现和处理的问题要按信息分类进行归纳,记入监理工作日志,重大事项应立即或专题汇报业主。

6.1.4.17在质量事故(事件)处理过程中,检查是否按批准的方案处理整改。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处理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应责令施工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对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及时向业主工程管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

6.1.4.18对完成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才能申请验收。

监理人员要按国家及电力行业制定的施工验收技术规范和验评标准,组织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和隐蔽工程的验收和评定,并且配合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整改。

6.1.4.19工程施工完毕后,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以及自检记录,审核要点是:

提交的施工记录资料是否齐全和真实、各种材料的质保资料是否真实有效,特别是涉及占地征用、青苗赔偿、拆迁安置等的协议签订是否合法有效。

审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并报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预验收。

6.1.4.20审查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纸及资料,组织相关方审查试运行方案。

6.1.4.21参与整套启动验收和启动试运行。

检查工程总体状况,参与鉴定工程质量,督促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生产的各项备工作,参与验收移交生产。

6.2安全控制措施

6.2.1安全控制的依据

本工程的每一项工作,最低限度必须保证施工人员和其他人的安全和已完工程、设备机械的安全,本工程安全工作应遵守的标准包括:

6.2.1.1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和广西电网公司、贵港供电局颁布的现行安全工作规程、规范、标准、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等指导性资料,至少应包括: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筑工程部分》(2002版);

(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6)《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2部分:

架空电力线路》(DL5009.2-2004);

(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所部分)》(DL5009.3-1997);

(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9)国家电力公司发布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10)《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CSG/MS0912-2007)

6.2.1.3材料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说明书中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6.2.1.4有关安全的会议纪要文件等。

6.2.2安全控制的保证措施

项目监理部将从组织和技术两个方面保证对施工阶段安全控制的措施能得以实现:

6.2.2.1组织措施:

项目监理部建立以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各施其责的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自安全责任和义务,在各自的岗位上对所监理的工作进行安全监督。

6.2.2.2技术措施:

施工准备阶段,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和培训,掌握现行安全管理要求。

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人员依据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程、规范、规定,利用掌握的安全施工知识,细致审查报审的各种施工方案,并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视,督促批准的安全措施、安全设施的安全有效落实。

6.2.3安全控制措施

6.2.3.2按业主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本工程进行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督促检查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及业主的安全管理规定。

6.2.3.3在开工前,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明确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定项目安全工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对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办法,编制重大事故紧急预案,切实做好项目施工人员进场前的安全培训与考核工作,并按规定发放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

6.2.3.4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运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改进和完善。

6.2.3.5认真审查重大技术方案的安全措施,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重要跨越、邻近带电、地形地质条件较为复杂的特殊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事先制定特殊施工安全措施,并报监理审查。

6.2.3.6工程开工前,应由项目总监组织对施工场地施工用电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要注意电源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各电源箱内是否有安全隐患、各出线回路是否都是漏电保护措施、电源箱和用电设备是否规范接地、导线的接续是否规范。

在施工过程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也应经常性对施工用电进行检查,避免出现触电事故。

6.2.3.7项目开工前,应由项目总监组织对施工场地的消防进行检查,注意施工办公、生活场地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否能正确使用消防装置、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和高压气瓶是否按规范存放。

6.2.3.8经常检查特殊作业如登高、爆破、电工等的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严禁无证作业。

6.2.3.9加强现场巡视,主要是核查已批准的安全设施、安全措施是否执行及执行的效果,及时纠正各种违章和不安全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应注意以下事项:

(1)作业人员是否正确配戴、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

(2)现场特殊作业是否由报审的持证人员操作。

(3)高空作业人员是否处于有效保护状态,差速器等保护措施是否采用。

(4)绞磨、卷扬机、起重机是否在额定值内起重负荷,起重钢丝绳是否满足负重要求,起重吊点是否选择恰当。

(5)构支架、运输井架是否按规定打好临时拉线,较高的铁构件组立后是否做好防雷接地措施。

(6)作业现场的孔洞是否封盖、围拦,并做好警示标识;特别是户外作业,要将作业区围拦,并悬挂闲杂人员不得入内等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作业后,如留下孔、洞,应及时封盖,避免人畜掉入。

(7)存在上下作业交叉时,是否采取上保护措施;主控楼进出处是否设置安全通道。

(8)电气设备做耐压试验和局放试验等带电试验时,是否规范设置了安全围栏和警示标识。

6.2.3.11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安全大检查,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发现重大不安全因素或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有权发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迅速将情况报告业主。

按要求整改并经验收确认后,方可批准复工。

6.2.3.12根据不同季节特点,督促施工单位制订防止高空坠落、防冻、防寒、防滑、防虫等方面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检查实施情况。

6.2.3.13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对爆炸物品完善可靠的管理办法,并经常检查落实情况,防止爆炸物品流入社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6.2.3.14提高防患火灾意识,在工作林区要求施工人员尽量不用火源,生活区按消防要求配置灭火装置。

6.2.3.15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向业主汇报,并根据事故大小、性质和职责组织或参与、配合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6.2.4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控制

6.2.4.1控制依据

(1)国电电源[2002]49号文《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中国南方电网公司2007年版《电网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理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