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作业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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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作业指引
工程变更与签证管理作业指引
编制
工程技术部
日期
审核
王建波
日期
批准
谌俊宇
日期
修订记录
日期
修订状态
修订内容
修订人
审核人
批准人
一、流程概况
流程目的
加强现场签证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有效地控制成本,提高现场签证的结算效率,本着“一项一签、一事一单、工完签完”原则。
流程风险
不合理签证导致工程成本增加,规避结算风险。
流程范围
1、能够在施工图纸上反映出来的工程量不得签证;
2、经总部或项目事业部批准的施工方案改变;
3、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施工问题处理;
4、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定义
1、现场签证:
指对施工管理中发生的零星事件的确认。
例如:
因设计变更引起的拆除、地下障碍的清除迁移、销售通道的搭建、临时用工、各种技术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奖励和索赔问题、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施工的零星工程(在施工合同之外)等。
2、签证范围:
2.1由于设计或公司原因引起的变更和签证。
主要指:
2.1.1图纸会审、会议纪要、设计交底等。
2.1.2由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2.1.3由公司技术、营销、工程、材供等管理部门提出的技术方案
2.1.4更改以及客户变更等。
2.1.5建设方临时安排的零星工程。
2.2由于现场施工条件等原因引起的变更和签证。
主要指:
2.2.1水、电工程故障直接影响其他工程施工或销售工作的。
2.2.2由于公司本身原因需要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工作。
2.2.3地勘或其他报告中未提及的异常障碍排除发生的签证。
2.2.4基坑开挖后边坡塌方需临时支护的。
2.2.5其他特殊紧急小项目。
2.3其他原因产生的变更和签证。
主要指:
2.3.1工程施工图纸不能或难以明确确认的工程量。
2.3.2合同及其附件中有约定需要签证的内容。
2.3.3合同及其附件中内没有明确或明确不清的项目,经与核算部门商议可采用签证结算。
3、签证规范:
3.1签证单连续编号;
3.2隐蔽工程签证必须在隐蔽前完成验收手续,工作量确认;
3.3签证必须由甲、乙、监理三方签字后才有效;
3.4每月25日前汇总上月20日到当月20日的已完工签证,按一单一结的原则进行汇总,汇总记录报总部工程部、成本部备案;
3.5签证单需列出各工作量计算稿,以及必要的附件;
3.6签证单按乙方报监理和专业工程师审核、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预算员审核的顺序办理;
3.7签证原件一式四份,乙方一份,监理一份,甲方两份(项目事业部工程部一份,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一份)。
流程客户
内部客户
项目事业部工程部、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总部规划设计部/总部工程技术部
外部客户
项目建设中各施工参建单位;
流程主导部门
项目事业部工程部
流程参与部门
项目事业部工程部、项目事业部成本部、总部工程技术部
上游流程名称
下游流程名称
子流程名称
施工图设计管理流程
工程结算管理流程
流程KPI
责任部门/岗位
数据来源
工程签证成本增加率
项目事业部工程部
成本分析报告
流程关键点
关键点说明
支持文件
项目事业部工程部审核现场签证的合理性
参见4.3.3
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审核需要工程签证的工程量,并对签证工程量进行成本预算
参见4.3.4
项目事业部工程部对工程签证编号和登记
参见4.3.9
项目事业部工程部对签证实施进行跟踪监控
参见4.4
二、流程图
三、职责
3.1项目事业部工程部
3.1.1负责填写现场签证单的工程量内容,并监督承包商的执行情况;
3.1.2资料管理员负责给签证单编号,并下发承包商和监理公司;
3.1.3明确工程合同中对设计变更、签证约定的补充协议。
3.1.4项目事业部工程部负责人审批5000元以下的现场签证。
3.2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
3.2.1负责工程现场签证现场核量、核价;
3.2.2预算工程师负责初步审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3.2.3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复核签证工程造价金额。
3.3项目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总部领导
3.3.1负责按《权责手册》审核/审批工程签证。
四、工作程序
4.1现场签证的主要类型
4.1.1现场需要:
如,由于施工条件变化、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管线等)变化;合同补充及合同规定需实测工程量的工作项目;建设方在施工合同之外,委托施工单位的临时用工、零星工作、三通一平、障碍清除等;红线外施工道路的修补(红线内的施工道路修补宜在合同中包干)等;
4.1.2营销需要:
配合销售要求或赶工措施导致的工程量增减;
4.1.3甲方要求:
公司要求、工程管理过失,因工程管理失误引起的工程量增减;
4.1.4其它:
政府要求以及其它原因。
4.2现场工程签证要求
4.2.1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签证联系单》(附件1)附成本预算,并提交项目事业部工程部;
4.2.2项目事业部工程部根据施工单位的《工程签证联系单》办理公司内部《工程签证审批单》(附件2),审批层级依据项目成本部审核金额界定审批权限。
4.2.3项目事业部工程部在《工程签证审批单》(附件2)完成后,可根据附件2对施工单位签定正式《工程签证确认单》(附件3),附件3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4.2.4签证内容的表达方式与建筑工程预(决)算定额一致。
4.2.5字迹端正、语意清楚明了,必要时附上示意图,标明各种尺寸。
4.2.6现场专业工程师对施工单位上报的《现场签证联系单》要求附成本预算。
4.2.7所有的现场签证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格(见附件),并明确以下内容:
编号、工程名称、发生的时间、发生的部位或范围、变更签证的内容做法及原因说明、增加的工程量、减少的工程量、相关图纸说明。
4.2.8关于临时用工的签证事项,双方应在签证通知单上洽商确定以下问题:
工作内容及工作量、工日、工日单价(如属综合单价,则包含间接费、管理费和利润,并明确是否包含税金)。
4.2.9所有现场签证单只有加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协议书》中留有印样的专用
章或发包单位公章才能生效,承包单位也应加盖有效印章。
4.2.10发包单位、承包单位均应对现场签证单进行编号(可按归属合同连续编号,总承包合同还应分专业连续编号),并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双方都应设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即交付对方单据时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4.3现场工程签证审批
4.3.1监理及项目事业部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在签证前必须认真核对签证工程的施工时间、工作内容、发生原因、发生的工程量、工日数、机械台班数以及签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何方负担等;特别是对发生的原因以及责任单位的交代应详细、明了。
4.3.2对于措词含糊容易引起歧义的签证,现场专业工程师在签署时应征求成本人员意见,成本人员审核重大签证费用也应避免用词不准在结算时造成经济纠纷。
4.3.3签证内容完成后,专业工程师应避免签署类似“情况属实”或“工程量属实”等模糊性内容,而必须实度实量后签字确认完成或未完成的事实或者工程量、材料材质和规格、工日数、机械台班等。
原则上监理工程师不应直接在签证上签认有关单价或总价。
所有的确认和签证单都需经项目事业部工程部负责人核准后方为有效。
4.3.4如果签证单附有交工图纸,则监理及项目事业部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应审核图纸是否与实际施工结果相符,并在图纸上签字确认,此时可以不对工程量进行确认,由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按照图纸核算工程量。
4.3.5项目事业部工程部经理对签证单上直接签定的工程量的准确性负责。
4.3.6如签证单涉及到隐蔽施工、金额、工日、机械台班及其它事后不可复核的项目时,则应由项目事业部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及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工程师共同现场认定。
4.4工程签证办理时间
4.4.1在签证单所述工作发生完毕后一周内施工单位必须上报现场签证,逾期则不予办理结算。
4.4.2监理单位工程师接到施工单位《现场签证确认单》后两天内(隐蔽工程当天)到现场对工程增加情况进行调查,审核《现场签证确认单》无误后,在“监理工程师代表”一栏签署意见。
4.4.3项目事业部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接到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的《现场签证确认单》后,三天内(隐蔽工程当天)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签字,项目事业部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填写《现场签证确认单》。
4.4.5现场签证单经项目事业部工程部负责人审核后,交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预算工程师进行造价预算和工程量核定(当天完成),然后提交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4.4.6项目事业部和总部的各级领导应尽快完成签证的审核审批,各级领导的审批权限和具体审批流程参见《权责边界》和《审批流程体系》。
4.4.7审批完成后,项目事业部工程部将审批后的《现场签证单》编号登记《现场签证登记台帐》下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项目施工负责人保存一份;一周内报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总部工程技术部、总部成本管理部备案。
4.4.11隐蔽工程原始资料1天内完成,3天内完成审批。
4.4.12现场工程签证时效:
变更工作完成后一周内返回。
4.5现场工程签证执行
4.5.1监理单位监督施工单位完成签证工程,不合格的监督整改;
4.5.2项目事业部工程部对签证工程进行复核计入工程结算。
4.6承包单位
4.6.1每月25日前汇总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已经由项目事业部工程部、成本部审核确认的现场签证,并汇编《项目月现场签证确认单汇总表》(附件4),由项目事业部成本部报送总部成本管理部备案。
4.7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
4.7.1负责审核项目事业部工程部每月上报的现场签证,并存档备查。
4.8隐蔽工程收方
4.8.1隐蔽工程收方必须在收方前一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门。
项目事业部成本部门门见证所有隐蔽工程的现场收方。
4.9反签证扣款
项目建设过程中,如出现需扣除施工单位款项的情况,由项目事业部工程部、成本部办理《反签证扣款确认单》(附件5),在施工单位完工后的结算时,扣除相关款项;
五、相关表格
附件1:
工程签证联系单
附件2:
工程签证审批单(手工审批应采用本单,电子流程审批则可不用本单)
附件3:
工程签证确认单
附件4:
项目月现场签证确认单汇总表
附件5:
反签证扣款确认单
附件1:
工程签证联系单
编号:
项目名称-流水号-专业(土建、设备、其它)
项目名称
单位工程名称
(合同编号)
拟增加分项工程名称
位置/部位
原因类别
□1.设计变更引发:
(关联和显示设计变更单编号)
□2.现场施工类:
A.工程管理过失B.施工困难C.突发事件D.不可抗力影响
□3.成本类:
A.合同疏漏的工程
□4.营销类:
A.客户需求B.策划补充修改
□5.其它:
A.领导要求B.政府要求C.
原因概述
签证需求内容及拟采用的施工方案
本表内填写内容应满足以下几点要求:
1、意思表述清晰,理解唯一性;
2、范围描述清楚,可用于计量;
3、责任分判明晰。
附相关图纸。
预增工程量估算
施工单位负责人:
(签名)
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监理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本模板交由施工单位,用于其向我方提出签证需求。
)
附件2:
工程签证审批单
编号:
红星地产ⅩⅩ事业部工程部2010第ⅩⅩⅩⅩ号
项目名称
时间
发起部门
发起人
施工单位要求签证情况(即附件1):
盖章(签字):
项目事业部成本部、工程部审核情况:
签字:
项目事业部副总、总经理审核:
签字:
总部成本部审核:
签字:
总部工程部审核:
签字:
总部分管副总裁审核:
签字:
总裁审核:
签字:
备注:
1、未见附件1,不得办理附件2,附件2签字权限依据权责和审批流程的规定;
附件3:
工程签证确认单
项目名称:
工程编号:
标段号房号
单位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完工日期
签收人
签收日期
签证依据:
依据红星项目工程部签证审批单第红星[2010]号
文件要求完成以下签证内容,请监理、甲方审核
内容(可附页):
现场验证情况(可附页):
施工单位:
年月日
监理单位:
年月日
红星项目工程部:
年月日
红星项目成本部:
年月日
附件4:
项目月现场签证确认单汇总表
项目名称:
记录编号:
项目名称-类别-年-月-日-序号
工程名称
月份
编号
签证变更内容
签证变更金额
备注
本月签证变更数量、涉及金额总数:
项目事业部工程部签字:
成本部签字:
备注:
本汇总表一试四份:
项目工程部、成本部,总部工程部、成本部各执一份;
附件5:
反签证扣款确认单
编号:
项目名称--流水号-专业(土建、设备、其它)
项目名称
被扣款单位名称
被扣款工程名称
扣款原因、扣款金额(或工程量):
会签栏
专业工程师
意见:
日期:
工程经理
意见:
日期:
项目副总
意见:
日期:
项目总经理
意见:
日期:
被扣款单位签收
签收:
其他相关单位签收
备注:
本扣款通知单原件一式四份,项目部、成本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对于确属需扣款事项,如被扣款单位拒绝签收,则在项目总经理签字后强制执行,在被扣款单位最终结算时直接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