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岗位职责及分工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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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岗位职责及分工管理制度
02岗位职责及分工管理制度
岗位职责及分工管理制度
一、岗位职责
1.1设备管理部经理
1.1.1负责全公司检修计划,包括:
大修、小修、临修、日常定期检修。
负责更新改造计、
节能、科技、计量、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计划。
并督促执行。
1.1.2负责组织编制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及各专业检修工艺规程,并督促贯彻实施。
1.1.3拟定各专业设备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
1.1.4控制生产资金使用,审核对生产范围内外工程承包项目合同。
1.1.5组织本部门搞好备品管理,审核定额和重要备品图纸。
1.1.6负责生产技术范围对外协调联络工作及各生产技术统计报表、技术监督报告的审核工作。
1.1.7组织对全公司设备的评级。
1.1.8组织制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规划方案,开展节能、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提出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督促实行。
1.1.9为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
1.1.10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1.2设备管理部副经理
1.2.1负责全公司检修计划,包括:
大修、小修、临修、日常定期检修。
负责更新改造计划、
节能、科技、计量、技术措施、反事故措施计划。
并督促执行。
1.2.2负责组织编制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及各专业检修工艺规程,并督促贯彻实施。
1.2.3拟定各专业设备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
1.2.4控制生产资金使用,审核对生产范围内外工程承包项目合同。
1.2.5组织本部门搞好备品管理,审核定额和重要备品图纸。
1.2.6负责生产技术范围对外协调联络工作及各生产技术统计报表、技术监督报告的审核工作。
1.2.7组织对全公司设备的评级。
1.2.8组织制定技术改造、技术进步规划方案,开展节能、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提出相应的实施办法,并督促实行。
1.2.9为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工作。
1.2.10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1.3设备管理部热控专业
1.3.1负责热工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对本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1.3.2编写和审查热工专业范围内的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和技术总结。
1.3.3审核热工范围内的工程图纸、检修规程以及各项技改措施。
1.3.4负责编制热工专业范围内的年度大修、小修、改进工程等计划,并负责验收。
1.3.5参加有关热工专业的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并指导实施。
1.3.6对设备的重大异常情况,及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1.3.7审核检修计划和各项措施计划,并参加主要检修项目的分段验收,对工程的验收技术标准负责。
1.3.8负责编写热工专业的检修技术总结、登记设备台帐和技术归档。
做好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1.3.9负责热工专业改进工程的技术协议,并做好签定合同的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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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负责审查热工专业范围内合理化建议项目、备品备件计划。
1.3.11负责热工专业对外技术联系、协调和接待工作。
1.3.12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1.4设备管理部汽机化学专业
1.4.1负责汽机化学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对本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1.4.2编写和审查汽机化学专业范围内的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和技术总结。
1.4.3审核分管范围内的工程图纸、检修规程以及各项技改措施。
1.4.4负责组织编制汽机化学专业范围内的年度大修、小修、改进工程等计划,并负责验收。
1.4.5参加有关汽机化学专业的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并指导实施。
1.4.6对设备的重大异常情况,及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1.4.7审核检修计划和各项措施计划,并参加主要检修项目的分段验收,对工程的验收技术标准的正确完整性负责。
1.4.8负责编写汽机化学专业的检修技术总结、登记设备台帐和技术归档。
做好振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1.4.9负责汽机化学专业大修及改进工程的技术协议,并做好签定合同的配合工作。
1.4.10负责审查汽机化学专业合理化建议项目、备品备件计划。
1.4.11负责汽机化学专业对外技术联系、协调和接待工作。
1.4.12机组大小修计划的管理及设备评级管理工作。
1.4.13兼管化学春检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落实、总结工作。
1.4.14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1.5设备管理部锅炉专业
1.5.1负责锅炉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对本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1.5.2编写和审查锅炉专业范围内的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和技术总结。
1.5.3审核分管范围内的工程图纸、检修规程以及各项技改措施。
1.5.4负责组织编制锅炉专业范围内的年度大修、小修、改进工程等计划,并负责验收。
1.5.5参加有关锅炉专业的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并指导实施。
1.5.6对设备的重大异常情况,及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1.5.7审核检修计划和各项措施计划,并参加主要检修项目的分段验收,对工程的验收技术标准的正确完整性负责。
1.5.8负责编写锅炉专业的检修技术总结、登记设备台帐和技术归档。
做好防磨防爆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1.5.9负责锅炉专业大修及改进工程的技术协议,并做好签定合同的配合工作。
1.5.10负责审查锅炉专业合理化建议项目、备品备件计划。
1.5.11负责锅炉专业对外技术联系、协调和接待工作。
1.5.12兼管年度定检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的管理工作。
1.5.13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1.6设备管理部电气专业
1.6.1负责电气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对本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1.6.2编写和审查电气专业范围内的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和技术总结。
1.6.3审核分管范围内的工程图纸、检修规程以及各项技改措施。
1.6.4负责编制电气专业范围内的年度大修、小修、改进工程等计划,并负责验收。
1.6.5参加有关电气专业的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并指导实施。
1.6.6对设备的重大异常情况,及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1.6.7审核检修计划和各项措施计划,并参加主要检修项目的分段验收,对工程的验收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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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的正确完整性负责。
1.6.8负责编写电气专业的检修技术总结、登记设备台帐和技术归档。
做好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的技
术监督管理工作。
1.6.9负责电气专业大修及改进工程的技术协议,并做好签定合同的配合工作。
6.10负责审查电气专业合理化建议项目、备品备件计划。
1.
1.6.11负责电气专业对外技术联系、协调和接待工作。
1.6.12兼管春检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落实、总结工作。
1.6.13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1.7设备管理部输煤专业
1.7.1负责输煤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对本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1.7.2编写和审查输煤专业范围内的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和技术总结。
1.7.3审核分管范围内的工程图纸、检修规程以及各项技改措施。
1.7.4负责编制输煤专业范围内的年度大修、小修、改进工程等计划,并负责验收。
1.7.5参加有关输煤专业的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并指导实施。
1.7.6对设备的重大异常情况,及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1.7.7审核检修计划和各项措施计划,并参加主要检修项目的分段验收,对工程的验收技术标准的正确完整性负责。
1.7.8负责编写输煤专业的检修技术总结、登记设备台帐和技术归档。
7.9负责输煤专业大修及改进工程的技术协议,并做好签定合同的配合工作。
1.
1.7.10负责审查输煤专业合理化建议项目、备品备件计划。
1.7.11负责输煤专业对外技术联系、协调和接待工作。
1.7.13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1.8设备管理部除灰脱硫专业
1.8.1负责除灰脱硫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对本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1.8.2编写和审查除灰脱硫专业范围内的技术文件、技术报告和技术总结。
1.8.3审核分管范围内的工程图纸、检修规程以及各项技改措施。
1.8.4负责编制除灰脱硫专业范围内的年度大修、小修、改进工程等计划,并负责验收。
1.8.5参加有关除灰脱硫专业的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并指导实施。
1.8.6对设备的重大异常情况,及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1.8.7审核检修计划和各项措施计划,并参加主要检修项目的分段验收,对工程的验收技术标准的正确完整性负责。
1.8.8负责编写除灰脱硫专业的检修技术总结、登记设备台帐和技术归档。
1.8.9负责除灰脱硫专业大修及改进工程的技术协议,并做好签定合同的配合工作。
1.8.10负责审查除灰脱硫专业合理化建议项目、备品备件计划。
1.8.11负责除灰脱硫专业对外技术联系、协调和接待工作。
1.8.12兼管春检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落实、总结工作。
1.8.13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二、分工管理
2.1汽机专业:
2.1.1#1、#2机组汽机、化学系统,包括转动设备、结构轨道梁、管道(汽水、油、空气、暖气、消防等管道)、阀门、热交换器、仪用空压机设施、容器、电机、构件、盖板、栏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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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所有设备和系统。
2.1.2全公司起重、空调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归本专业负责。
2.1.3锅炉侧机组排水槽和柴油发电机设备及其辅助设备,归本专业负责。
2.2电气专业:
全厂围墙内的和本公司厂外系统的电气专业设备及系统。
包括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继电保护设备外全厂所有电气一二次设备和系统的检修维护。
2.3锅炉专业:
#1、#2机组锅炉系统设备,包括转动设备、风烟道及附件、灰斗,结构轨道梁、管道(汽水、油、空气、暖气、消防等管道)、阀门、热交换器、仪用空压机设施、容器、电机、构件、盖板、栏杆等所有设备和系统。
2.4热控专业:
全厂围墙内的和本公司厂外系统的热控专业设备及系统的检修维护。
包括全厂热控设备和系统的检修维护(除DCS、DEH控制柜及其软硬件。
2.5输煤专业:
2.5.1公司所辖的输煤、煤场机务部分(包括电动机轴承加油等)所有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包括所有转动设备、起吊设备的结构轨道梁、管道、阀门、热交换器、容器、构件、上下水管道、地下沟道、盖板、栏杆设施等。
2.5.2油库内部油水处理系统设备,归本专业负责。
2.5.3公司土建工程(包括办公楼、材料库与单身楼等的土建、电气、水暖维护)、厂内外地下沟、厂内道路、厂内管架、厂区路灯的检修维护(包括路灯照明箱开关至路灯的电源线)。
2.6除灰脱硫专业:
2.6.1#1、#2机组除灰、脱硫、脱销系统设备,包括转动设备、风烟道及附件、灰斗,除尘部分及其输灰管路、结构轨道梁、管道(汽水、油、空气、暖气、消防等管道)、阀门、热交换器、仪用空压机设施、容器、电机、构件、盖板、栏杆等所有设备和系统。
2.6.2油库内部除油水处理系统设备外,全部归本专业负责。
2.6.3灰库、除灰空压机设施、容器、电机、构件、盖板、栏杆等所有设备和系统。
三、专业分工接口:
3.1热控专业与电气专业接口:
3.1.1所有的变频器由电气专业负责;
3.1.2热控与电气专业之间的信号执行“送”信号的原则,互相送到对方第一道端子排,并保证信号的正确性;端子排及压接由对方负责,信号电缆谁提供电源谁负责;3.1.3电动机的线圈温度测点,以就地接线盒内端子为界,端子排以前(包括端子排)的温度元件及引线由电气专业负责,端子排以后的接线由热控专业负责;
所有电磁阀、行程开关、接近开关、电动风门挡板、传感器、称重仪表等就地元件归3.1.4
热控专业(升压站系统归电气专业);
3.1.5凡供电柜、盘、台、箱的电源及回路归电气专业,由电气供热控各柜、盘、台、箱的电源以该柜、盘、台、箱上的第一个接线端子为界,端子以内(包括端子)的部分归热控专业;
3.1.6全公司接地网归电气专业,接地装置电气与热控分界点为机柜底座,底座以下部分归电气,以上部分归热控专业;
3.1.7电气设备与热控的电源电缆归电气专业;
3.1.8电动机及电气设备的就地控制柜(含柜内所有设备)归电气专业管辖;电动门、气动门等热控设备的就地控制柜(含柜内所有设备)归热控专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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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热控专业与机务专业接口:
3.2.1孔板、喷嘴、压力取样装置、平衡容器、测量筒、温度套管等,设备归热控专业负责,拆装由机务负责;
3.2.2仪用压缩空气系统及管路的分工为:
供气动阀门等设备的控制用气以靠近气动设备一侧的气源截止阀为界,截止阀及其后的管路归热控负责;其它由机务负责。
杂用压缩空气管由机务负责;
3.2.3仪表取样管路的分工以最后一道一次门后焊口为界,从取样点到该一次门焊口(包括焊口)由机务负责,一次门焊口后由热控负责;
3.2.4带连杆的电动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本体及曲柄由热控负责,连杆、球形绞链归机务负责;
3.2.5电磁阀由热控负责、机械部分由机务负责,机务负责拆装;
3.2.6气动、液动推进装置的缸体及压力管路归机务,控制电磁阀由热控负责;3.2.7气动执行机构的本体归机务负责,定位器、反馈装置、电气转换器、电磁阀、过虑减压阀、保压阀及行程开关由热控负责;
3.2.8阀门电动装置归热控专业负责,阀体归机务负责。
电动机、行程控制装置与变速箱在外部有明显分界点的,以联接法兰为界,拆装由负责控制的专业负责。
电动机和减速箱在外部无明显分界点的,电动机连同减速箱一起由负责控制的专业负责,与工艺专业的分界点为减速箱同外界的第一个隔离点;
3.2.9性能试验的取样口及取样装置归所属的机务专业;
3.3电气专业与机务专业接口:
3.3.1全厂一二次电气设备(除6KV以上主系统电气维护单位维护的继电保护和厂前区物业电气部分外)全部归仪电维护单位。
3.3.2发电机设备及发电机内外电气系统引出线归仪电维护单位,发电机氢冷却器归机组机务维护单位负责,以发电机端盖外及本体第一道法兰为界,发电机端盖外及本体第一道法兰以内归仪电维护单位,其余均归所属机组机务维护单位。
3.3.3柴油发电机电气及控制回路归仪电维护单位,以发电机联轴器为界,柴油发电机房内除控制箱及发电机外所有设备归机组机务维护单位,发动机与发电机联轴器归机组机务维护单位。
3.3.4全厂所有起重设施电气设备电源系统,接口在起重设备的第一个电源端子(该端子归仪电维护单位)。
3.3.5全厂电机所有绝缘有关工作、接线板、引线、电缆、接地线工作归仪电维护单位,其余全部归所属区域机务维护单位。
高低压电机加油脂工作归设备所属区域机务维护单位。
电机的轴承、风叶、风罩、水冷及空空冷却器等所有非电回路检修维护工作属机务维护单位,高低压电机抽穿转子归设备所属区域机务维护单位。
电机就位、基础处理、找正和联轴器连接工作归所属区域机务维护单位。
3.3.6所有电气就地开关接点(拉线开关、形成开关)等就地元件电气部分由仪电维护单位负责,固定和调整由机务维护单位按照仪电维护单位要求进行固定和调整。
3.3.7所有仪电维护单位需要的起重、焊接、金相工作由所属区域机务维护单位负责。
3.3.8除厂区路灯外全厂照明系统(临时照明、检修照明归由所需要的设备和系统所属维护单位负责)归仪电维护单位。
厂区路灯及其电源箱全部归全厂土建维护单位负责,仪电维护单位负责将电源送至照明箱总电源进线端子上,该端子归仪电维护单位。
3.3.9全厂35平方毫米及以上的临时电源由仪电维护单位负责。
35平方毫米以下的临时电源由所需要的设备和系统所属维护单位负责。
3.3.10电气所有系统和房间内的暖通、普通消防设施及其它非电气部分设备系统归所属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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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务维护单位负责,升压站内所有暖通、普通消防设施及其它非电气部分设备系统归#1机组机务维护单位。
3.3.11电气升压站、各配电室、保护室、电缆沟道等房间的房顶、墙壁、地面、门窗、沟道内的土建建筑维护工作归全厂土建维护单位,但这些房间内工作需要由仪电维护单位办理工作票并进行监护。
3.3.12厂前区(综合办公楼等)电源以厂前区PC配电盘端子为界,厂前区PC配电盘及其所有一二次端子归仪电维护单位,厂前区PC配电盘去办公楼、宿舍楼等厂前区建筑的电缆和电气系统归厂前区物业维护单位。
3.3.13输煤、脱硫系统的脱硫变、脱硫增压风机、斗轮机、皮带机、碎煤机等所有非主厂房6KV电气设备归仪电维护单位,接口在主厂房内6KV开关柜二次插头。
3.4锅炉专业与汽机专业接口:
3.4.1主给水管路、输水管路等以墙体为界。
3.4.2主蒸汽、再热蒸汽、辅助蒸汽管路等以墙体为界。
3.5锅炉专业与除灰专业接口:
3.5.1链斗机以进渣气动门为界,气动门归锅炉;
3.5.2引风机和进出口挡板门归锅炉,以进出口挡板门为界其余归除灰;3.5.3除尘器和入口水平烟道末端归除灰,以外归锅炉;
3.5.4空预器输灰系统和灰斗归除灰,以灰斗为界其余归锅炉;
3.5.5油库归除灰,以围墙为界,墙外的管路归锅炉。
3.5.6脱销稀释风机及管路归除灰,以喷枪连接法兰为界。
3.6共性接口:
公用的辅助系统。
包括压缩空气系统、闭式冷却水系统、氢气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化学加药系统、汽水取样系统、工业废水系统、生活污水废水系统、采暖系统、消防水系统、工业水系统等,出口母管跟随设备归所在区域专业负责,使用区域以支管的焊口为界归使用区域专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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