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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制度.docx

地测防治水制度

贵州中纸投资有限公司

盘县红果镇打牛厂煤矿

 

地测防治水制度(汇编)

 

编制时间:

2015年1月8日

 

目录

一、地测防治水部门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

二、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3

三、矿井地测防治水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 4

四、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 6

五、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8

六、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9

七、地测防治水各项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 10

八、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7

九、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18

十、地测防治水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 21

十一、地测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23

 

一、地测防治水部门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一)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人员相互

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

 

(二)设计人员需地测组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公司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1、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组,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2、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内提交。

 

 3、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4、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地测组提供设计图,并在公司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制图、测算时间。

凡口头联系,地测人员有权拒绝。

 

 (三)与施工的业务联系:

 

 1、地测组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地测防治水部门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2、各类巷道开口,生产人员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测组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通知地测组。

 

 3、各施工区队应建立班组长延线制。

各类巷道的中腰线标志,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遇有损坏整形或怀疑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组。

 

 4、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

地测组应将随时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区队。

二、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搞好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隐患和排查整治工作,确保矿井生产。

 

  2、矿每月组织一次排查地测防治水安全隐患,对查出的隐患,制订切实可行安全技术措施,落实责任人和资金,定期进行整改,经矿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3、地测部门负责人周组织一次地测防治水方面隐患排查,并协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合格。

 

  4、地测部门安排好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和整改记录,检查督导落实隐患整改,限期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五、隐患排除不彻底或不及时,要追究地测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矿井地测防治水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 

技术管理制度 

 1、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2、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

 

 3、在总工的领导下,不断的更新和淘汰本矿在防治水方面的设备、设施,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

 

 4、每年汛期前由技术部门编制《汛期防汛预案》,成立防汛队伍,由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准备必要的防汛工具,如:

锨、镐、雨衣、沙袋等,组织相关人员对地面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地面洪水进入井下。

 

 5、矿井的排水能力和水仓容积,应严格按照《汛期防汛预案》的要求,定期检修排水设备和清挖水仓,并在雨季前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

 

  6、矿井必须配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本矿实际需要的探放水工具,成立探放水队伍,配备足够的探放水水人员,探放水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做到持证上岗。

 

  7、采掘工作,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8、防治水办公室组织人员,定期对井田范围内井下、下水文地质展开调查,准确掌握地表河流,井、泉水变化及井下各涌水点水量变化,并建立台帐,记录建档。

 

 9、必须定期把水文地质情况标注到相关图纸上。

 

 10、积极与邻近煤矿协商,了解掌握其井下采空区的位置,在送巷时应注意留设各种防水煤柱,严禁挖采防水煤柱。

   

11、 每月应定期对井下各出水点的水量、水温、水质进行测量分析,建立台帐,绘制水量变化曲线图,为水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

 

 12、水情、水害预报应做到年有年报,月有月报,必要时做到临时预报,并装订成册。

 

 13、预报人员必须认真收集现场一手资料,根据资料认真分析,对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说明,所报资料必须提前经技术负责人审查,否则严禁对外预报。

 

 14、预报后必须掌握一手资料,一旦发现与预报情况不符,或有其它情况发生时,必须及时汇报领导进行补充修正。

   

15、为保证水害防治工作有序不间断的开展,矿成立防治工作领导督察组和经过培训的探放水队伍,根据作业规程和图纸上圈定的积水线和探水警戒线位置,严格做好探放水工作。

   

16、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全面负责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实施与落实,明确责任人,若因失职造成水害事故,要按职责追究相关人

员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 

1、地测部门是矿井防治水业务保安部门,必须按照业务保安责任制度和有关规程规定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翔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预测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2、地测部门应根据本单位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报出,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地测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3、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4、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防治水安全管理签字齐全。

 

 5、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6、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现象。

 

五、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 

1、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2、地测组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矿井地质报告每8~10年修编一次,完成后并经省一级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4、地测组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批准交采掘区队使用。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测组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地测组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

防治水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技术科负责编制。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技术科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六、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 

1、地测防治水工作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有关专业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坚决杜绝一切因地测防治水工作失误而造成的无效进尺、误揭煤层、透水和贯通失误等事故发生。

   

2、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追查事故原因,制订防范措施。

    

3、由地测科科长及有关单位组织全科有关人员进行事故综合分析,明确责任并引以为戒,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4、对有争议参与单位多的工作事故,会同有关单位,主动积极协助安监部门进行事故追查。

    

5、地测防治水工作坚持奖惩分明的原则,对工作表现突出,质量优良,有一定贡献的同志,应给予奖励,以鼓励上进,加强全单位责任,提高工作质量。

 

七、地测防治水各项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

定 

一、实施细则   

(一)测量部分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2、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地测部门。

      

3、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4、巷道开门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5、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6、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7、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

2000或1:

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

500或1:

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

1000或1:

2000)    

(4)井上下对照图(1:

2000或1:

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1:

1000或1:

2000)    

(6)井筒断面图(1:

200或1:

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1:

200或1:

500)    

(8)矿井水文地质图(1:

2000)

(9)矿井综合柱状图(1:

2000)  

8、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3-6个月填绘一次。

      

9、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

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

  

(二)地质部分  

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

   

2、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

必要时有临时预报。

   

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13、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

   

14、矿井范围内钻孔经过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治水要求,对封闭不良钻孔要建立台帐,揭露时要制定专门探放水措施。

     

15、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

并和相邻矿井建立资料交换制度。

    

16、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建立台帐保管安全可靠,有目录、有索引。

 

 17、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技术补充规定   

随着矿井开拓水平的延伸,地质情况逐渐复杂,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任务日益艰巨。

为切实加强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有关地测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防止重大水灾及贯通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现将我矿区掘进跟班技术人员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管理规定要求如下,望各单位严格遵守:

       

1、掘进技术员每月要对地测科提交工作小结,内容包括:

本月施工范围内防治水工作开展情况,排水设备选用情况及排水设备的安置位置,头面出水情况,区域内揭露构造断层情况,煤岩层产状及相对位置、巷道中腰线及激光导向仪使用情况等,每月月底前交到地测科,并会同地测科技术人员,共同分析总结本月施工区域水文地质概况及次月地测防治水方面工作重点,有一项不符合规定扣技术员考核分1分。

   

2、各类巷道开工前,队技术人员要提前一个月向地测科申请编写各类地质说明书。

3、由于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需掘进跟班技术员协助地质人员搞好重点岩巷、煤巷的地质调查工作,掘进跟班技术员应了解岩层变化、地质构造、煤层等情况;当岩巷掘进时,必须配合地质人员对巷道进行编录,杜绝漏编构造、标志层、煤线等情况,当煤巷与预想误差较大时,必须重点关注煤层产状变化,及时反馈信息。

对井下地质现象没描述记录的,技术员罚款50元/次。

采煤区队协助地质人员每月逢十对采面进行地质编录工作,收集构造及煤层产状、煤厚、淋水点等情况,发现未上岗的一次扣技术考核分1分。

      

4、各掘进队跟班技术员要参照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了解本队施工巷道水文地质情况。

巷道施工中遇见出水现象或有出水预兆,要及时通知调度室和地测科,出现突水现象,技术人员未进行及时汇报造成突水事故的,对技术人员罚款500-1000元。

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5、各掘进队跟班技术员要掌握所施工的巷道和工作面具备的排水能力,对施工巷道前方的水文地质和对本队的排水现状要清楚,所在巷道按照要求配备排水设备,备用水泵按照要求处于备用状态,水沟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施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下发通报处理。

      

6、各开掘区队要积极配合地测科进行超前探工作,短探工作定期探煤厚(每30米探一次),与地测科结合,提前做好人员安排、扒渣机移动位置等工作,对超前探工作不予配合,造成超前探工作无法进行或物探效果失真的,对区队罚款1000-3000元/次。

7、各区队有探放水任务,掘进跟班技术员要对本队所管理的探放水牌板进行监督,对超前探要掌握和控制,除超前距30m外,施工巷道应提前至少40m通知地测科,以便地测科及时安排超前钻探或物探。

未及时汇报超前距离影响生产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次。

       

8、各掘进队所在巷道施,需要有明确的计划,并有生产科或地测科下发的书面通知,严禁未经允许私自施工。

施工时要严格按照地测科和生产科设计要求,检查发现实际尺寸不足设计的90%,罚款掘进队长1000元,技术员罚款100元。

   

9、施工掘进跟班技术员必须在现场做好巷道开口准备工作,提前一天通 知地测科准备情况,并积极配合测量人员进行现场开口中腰线标定等工作,测量部门接业务联系通知单后给线,各区队在现场应积极配合测量工作,确保施工工作面达到放线条件,即工作面有人员配合及进行打眼和梯子等标定中、腰线用的附属设备。

区队应派专门技术人员协助测量人员顺利完成工作,对所给中腰点现场确认,如有问题,应现场提出。

      

10、严格执行巷道中腰线日常技术员检查制度,巷道开口位置及中、腰线标定后,地测科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下发,施工区队严格按照通知单有关数据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所有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测量业务通知单数据执行。

      

11、技术人员要随时对中、腰线进行检查,成型巷道中、腰线要及时标记。

每班工作前,跟班队长(或班长)、验收员都要对施工中、腰线进行校核并延至迎头,对上一班中、腰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本班中、腰线进行标定。

对每班不检校中、腰线及不按线施工的,根据情况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并进行整改。

测点被人为破坏或被喷浆覆盖的,一个中腰线点罚款100元     

12、每掘进30—40米(激光指向仪控制的中心线和腰线除外)巷道的中、腰线,由掘进队技术人员负责对巷道中心线和腰线进行往前延设,记下延线记录并向地测科汇报,否则给予技术员100元罚款。

      

13、使用激光指向仪区队应每班对激光光斑进行检查,无误后方可使用,相关参考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地测提供施工联系通知单的有关数据执行。

     

14、技术员积极主动向地测科汇报进尺以方便及时给线,各区队应认真对照设计图,技术员积极主动上报进尺情况,在巷道需要拐弯及给线时,至少提前三天通知地测科,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区队负全部责任。

      

15、技术员对巷道贯通距离要实时掌握,技术员每天汇报一次贯通剩余距 离,并按照贯通措施的要求探透,并向地测科汇报,不汇报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

      

16、地测科下发的施工联系通知单是区队施工的重要依据,各区队要妥善保管、存档。

发现一次通知单不齐全的罚掘进队长、技术员各50元。

     

17、各掘进跟班技术员严格执行联系单数据,保证工程质量、进度。

巷道中、腰线点标志保护完好,巷道贯通精度在规定范围之内的奖技术员100元。

贯通偏差较大,下发通报处理。

 

八、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地测防治水部门安全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周矿安全办公会结束后,如遇特殊情况次日补上。

      

2、安全办公会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3、安全办公会内容:

      

4、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5、总结分析一周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存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点。

      

①、研究确定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

    

②、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③、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

 

九、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 

为了满足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标准化,提高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望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地测专业在建设和生产中收集的地测资料及时整理成文字、台帐和图件,如发现资料存在问题或缺漏,要及时到现场核对修正补充。

  

二、凡在建设生产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复杂、水文问题难以判断时,总工程师亲自集中专业人员进行现场鉴定会审,如遇疑难问题科内难以处理时,及时请示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技术人员集体会审,必要时请上级部门帮助研究。

   

三、地测工程师每周组织一次定期资料分析,对周内地测资料做出必要的评价,以便正确应用,对日常生产中急用的地测资料,及时分析会审,定下意见满足要求。

  

四、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地测资料提供内容的几项规定:

   

(一)、供水平设计的地测资料包括有水平位置范围、煤层分布情况、地质结构特征、水平地质情况、水平储量、煤层底板及围岩性质及其发育规律,井上、下关系、存在问题及建议按《矿井规程》中规定的附图,有关水文地质图纸,煤质资料储量计算图等。

  供采区设计地质资料除上述资料外,要加煤层顶、底板与临近采区的压茬塌陷关系。

  供采、掘工作面编制作业规程地质说明书内容包括文字说明、附图和合理开采的意见,对受水威胁的工作面按矿务局规定执行。

   

(二)、资料提纲时间 

1、回采地质说明书在回采巷道全部掘完5天内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在接通知后1个月提供,回采设计地测资料在接通知后1年提供,水平设计地测资料在接通知后三年提供。

   

2、向外提供地测资料审批手续,地测科向领导和外单位提供的地测资料由地测科科长或工程师审批字生效,未审批签字不准向外提供。

   

3、地测图纸签字栏有关人员必须签字齐全方准向外提供,提供采掘地质说明书由地质工程师签意见,科长审核,矿总工程师批准。

  提供采区设计地质资料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查,矿务局地测处复批局总工程师批准。

   

4、提供水平设计地测资料,矿务局总工程师组织审查,报省煤管局批准。

   

五、地测资料图件、台帐必须登记,专柜分类存放,建立索引目录,保管落实到人,每月清查一次,注意保密。

严禁丢失。

   

六、本矿单位借阅地测资料必须资料管理人员办理登记 手续,用完及时归还消帐,矿外单位借用地测资料一律用单位介绍信,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后方可借用。

   

七、复晒地测图纸发放、回收要编号登记,执行发放、回收签字手续。

回收不用或报废图纸由地测科资料管理人员造册集中,经矿总工程师或矿长批准方可借用或销毁。

   

八、凡是上报图纸必须等级编号,执行收发人签字手续。

 

九、地测资料图件严禁接触火种和油污物,以免损坏。

 

 

十、地测防治水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

度 

1、地质、测量所有仪器设备及工具必须建立技术档案、资料、台帐,包括仪器的规格、性能、附件、精度鉴定、操作记录、修理记录以及使用时所特别注意的事项。

    

2、对本组使用的仪器应编号。

对发放使用日期进行记录,分配到个人使用的仪器和工具,人员调出时,要归还交矿。

否则,不予出调出手续或作价赔款。

    

3、对于所使用、保管的仪器和工具,要经常保养和维修,使仪器处于完好状态。

充分发挥作业能力,并使其延长寿命,如不按操作规程作业造成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给予责任者处罚。

    

4、仪器设备的借用、转借、调拨与报废等,应有一定的审批手续。

仪器工具的借出必须经科长同意,总工批准,归还时进行检验。

如不经批准或损坏的,视其情况给予罚款。

    

5、新钢尺在使用前,必须逐段检查刻划数字是否清晰和准确无误。

使用后应及时用棉纱擦拭,并擦拭机油。

    

6、经纬仪、水准仪在下井前要对各主要部件进行检查,在井下行走时,应避免剧烈的摆和碰撞。

使用后要用绒布轻轻地擦拭仪器上的灰尘、水气、油污,迁站时,仪器和三角架必须分开搬运。

夏季在太阳下使用仪器时,必须用伞遮住,防止日晒。

    

7、激光定向仪的现场管理和维护由施工单位负责,测量人员进

行监管,光束调整和核验由测量部门负责。

    

8、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应存放在清洁、干燥室内架上或台上,不 准靠近暖气和火炉。

对使用的仪器要负责日常的保养和校正,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及时送厂维修,以保证仪器的完好性。

    

9、对过期或淘汰的仪器或设备要向主管领导提出申请,及时更换,并推广使用先进设备、新技术。

十一、地测防治水工作实施细则    

一、编制目的 

地质测量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项基 础工作,也是矿井质量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提高打牛厂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适应当前煤矿地测工作现状,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二、技术管理   

1、生产矿井设立地测防治水机构,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地测防治水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落实。

  

3、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本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进行审查批复。

   

4、每月5日前召开地测防治水专题会议,总结上月工作并对本月工作做安排。

会议上对各时期的工作要有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到人。

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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