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规范120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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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规范1209

河南省公路建设项目

文件材料立卷归档整理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质量,更好地为我省公路建设事业服务,根据国家《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交通档案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10]382号)、《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1—2004)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简称)适用用于我省新建、改建和扩建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及整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是指自项目立项审批(核准)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产生的,反映项目质量、进度、费用和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对建成后工程管理、维护、改建和扩建具有保存、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本规范所称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按照项目档案组卷要求,经系统整理并归档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第二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

立卷归档工作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各项目法人单位应根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本建设项目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管理,同时接受本行业档案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地及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形成的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承担各参建单位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等管理职责;将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纳入招标投标制,与工程建设同步收集、同步管理、同步归档,保证项目文件材料收集、立卷、归档的及时、准确、完整、系统和安全。

第六条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应纳入工程合同管理,纳入监理工作内容,按照“谁形成谁负责”的原则,由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部门负责,不得委托他人。

项目监理单位应负责对施工单位竣工文件材料形成、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交工验收前向项目法人单位提交项目档案质量审核意见。

第七条各参建单位应配备具有相关工程专业知识和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的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并保持其稳定性,明确本单位有关岗位和档案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按规定做好项目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和移交工作。

第三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

第八条凡是反映与公路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活动,形成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门类载体的文件材料,都应收集齐全,归入公路工程成套档案,其具体归档范围按本规范附件1、2要求执行。

第九条已经实行计算机辅助项目管理的,电子文件须与纸质文件同步归档;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对电子版设计文件归档提出明确要求;如无条件形成电子文件的,对利用率高的竣工文件,可采取图像扫描或缩微方式,进行档案复制。

第十条公路建设项目各阶段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工作责任分工按照如下进行:

(一)公路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工程准备、科研、交(竣)工验收、工程招标、资金管理等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收集;

(二)公路建设项目在设计审批、工程勘测等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由勘察设计单位负责收集;

(三)公路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中标施工单位负责收集;

(四)公路建设项目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

第十一条各有关单位应按照收集归档责任分工,建立健全项目文件材料收集归档制度和预立卷制度,按照公路建设程序的不同阶段文件材料产生的自然过程,分别做好预立卷工作。

第十二条收集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应为原件。

其中,项目立项审批等文件,原件如保存在项目主管单位的,项目法人单位应让原件保管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原件保管单位资料章归档保存;供货商提供的原材料及产品质量保证等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在复印件上加盖销售单位印章并注明原件存放处后归档保存;热敏纸传真件需复印保存,复印件应清晰。

第十三条收集归档的项目文件材料应能全面,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的实际过程。

勘察及测量基础资料、施工记录必须是现场原始记录,如需清稿,须将原始记录与清稿后的记录文件一并归档保存;表单填写内容规范,产生及使用部位标注清楚,相关签署手续完备,且为相关责任人亲笔签名。

第十四条项目文件材料应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晰、修改规范、纸张优良、规格统一,小于A4纸张规格的出厂证明、材质合格证等应粘贴在A4纸上;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

第十五条数码照片应刻录在不可擦写光盘上保存,同时冲印出6英寸纸质照片与说明一并整理归档;照片档案的整理应符合国家档案局《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要求。

第十六条电子文件及纸质文件数字化的形成和保存应符合国家档案局《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994—2002)、《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GB/T17678.1—1999)和《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31—2005)的要求。

第十七条竣工图编制要求

(一)竣工图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

编制完成的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竣工图章并签署,经监理审核签字认可,如项目法人指定由设计单位编制或施工单位委托设计单位编制的,应明确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审核及签字认可责任。

(二)竣工图应能全面、准确、清晰地反映竣工时的实际情况。

竣工图编制说明应能充分体现已完工的建设过程和完工时的实际情况,包括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工程量、执行的规范标准、主要施工方案、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特殊问题的处理、施工图的版本、变更情况及修改完善情况、完工时间等。

(三)一般性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要注明修改依据,并加盖竣工图章作为竣工图;凡结构、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变更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10%的,须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竣工图的图签如能全面反映施工和监理单位签署情况的,可不另加盖竣工图章。

重绘竣工图纸可在原施工图号前加“竣”字。

也可逐张加盖竣工图章明确相关人员签署确认。

(四)同一结构、建筑物重复使用的标准图、通用图可不编入竣工图中,但应在图纸目录中列出图号,指明该图所在位置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不同构筑物、建筑物应分别编制。

第四章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整理

第十八条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移交前,由文件材料形成单位,在项目文件材料预立卷的基础上,按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过程并保持其内在有机联系,进行系统化整理组卷,要做到分类科学,便于保管和利用。

合同段未完成项目档案整理的,项目法人单位不得组织交工验收。

(一)立项审批阶段文件材料根据审批事项的内在联系分别整理组卷。

(二)勘察设计阶段文件材料按照设计的不同阶段和专业分别整理组卷。

(三)招投标及合同文件材料按照招投标工作程序和合同内容分别整理组卷。

(四)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按照审批事项及相关手续办理过程分别整理组卷。

(五)工程管理文件材料按照问题结合时间分别整理组卷。

(六)变更文件以合同段为单位,按照变更文件编号依次汇总整理组卷,并编制设计变更与修改后的竣工图档号对照一览表。

(见附件12《设计变更文件与竣工图档号对照一览表》)。

(七)计量支付报表与附件、计划进度报表按照合同段结合时间分别整理组卷。

(八)施工日志按照合同段结合时间集中整理组卷。

(九)施工文件材料

1.原材料质量保证文件、配合比设计文件属单位(分部、分项)工程专用的应归入相应部位,共用的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分别集中整理组卷。

除此之外,可以合同段为单位分别集中整理组卷。

2.施工原始文件,包括就工序施工质量控制问题印发的整改指导性文件及相关整改报告等,均按照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结合施工工序,归入相应部分分别整理组卷。

3.竣工图按照专业、图号分别整理组卷。

(十)监理文件

1.监理管理文件以监理合同段为单位、按照依据性文件、合同管理文件、工程质量控制文件、安全管理文件、计划进度控制文件、费用控制文件等分别整理组卷。

2.监理平行试验及独立抽检的文件材料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按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分别整理组卷。

3.旁站监理记录按照合同段整理组卷。

4.监理日志按照监理机构和形成时间整理组卷。

(十一)工程试运行及竣工验收文件材料按照检测观测记录及报告、缺陷整改情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内容分别整理组卷。

第十九条卷内文件材料系统化排列

(一)立项审批文件按照批复、请示、相关审查及专家评审文件材料的顺序依次排列。

(二)设计审批文件按照批复、请示、相关审查及专家评审文件材料的顺序依次排列。

(三)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材料按照审批及相关手续办理程序依次进行排列。

(四)项目法人及监理就质量控制、计划进度控制、费用控制及安全管理等问题普发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所反映问题的有机联系,结合重要程度依次进行排列。

(五)施工文件材料

1.原材料质量保证文件按照原材料类别依次进行排列。

2.变更文件按照变更文件的文号顺序依次进行排列。

3.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及汇总文件按照汇总及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评定工作程序依次进行排列。

4.按照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分别整理组卷的文件材料,依照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进程,结合施工工序顺序依次进行排列。

5.合同段交工验收文件按照交工验收证书、交工验收报告、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意见、各项工程总结依次进行排列。

6.竣工图按照专业结合图号依次进行排列。

7.设备安装及调试文件按照依据性、设备开箱验收、设备安装及调试、设备运行维护、随机文件等顺序依次进行排列。

(六)监理文件

1.监理管理文件按照文件材料所反映问题的有机联系,结合重要程度依次进行排列。

2.旁站监理记录和平行试验及独立抽检文件材料以合同段为单位,按照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依次进行排列。

3.监理日志按照监理机构和日志形成时间依次排列。

(七)计量支付与附件及计划进度报表以合同段为单位,按时间顺序依次进行排列。

(八)试运行及竣工验收工作文件材料按照检测观测记录、车辆通行情况、缺陷整改落实情况及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程序依次进行排列。

第二十条经系统化排列的卷内文件材料、双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正面右下角、背面左下角,单面书写的文件材料,在其正面右下角,用阿拉伯数字逐页编写页号。

已装订成册的文件材料,如自成一卷的,不需要重新编写页号,如与其他文件材料组成一卷的,该册文件材料在其他文件材料之后,并将其作为一份文件编写册号,不需要重新编写页号。

第二十一条案卷由案卷卷盒,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文件材料及备考表(封底)组成,其格式均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第二十二条卷盒正面内容不需填写,卷脊内容应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二十三条案卷封面由下列内容组成:

案卷题名、立卷单位、起止日期、保管期限、密级及档号。

(一)案卷题名应能准确反映本案卷的基本内容,包括公路建设项目名称、起讫里程、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及文件材料名称。

如反映立项审批、设计审批、用地审批等方面的文件材料,案卷题名应由责任者、问题(内容)、文种三部分组成。

(二)立卷单位指案卷的组卷单位或部门。

(三)起止日期指案卷文件材料形成的最早和最晚的时间,年度应填写四位数字、月份填写两位数字。

(四)保管期限填写划定的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30年、10年三种。

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文件材料的特性及利用价值,分别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

(五)密级应根据国家及交通运输部有关保密规定确定并填写。

(六)档号编制内容应包括:

建设项目(标段)/文件类目.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案卷流水号(具体编制要求详见附件4)。

项目法人单位最后负责编制建设项目档案大流水号,按照文件类目顺序进行排列。

第二十四条卷内目录由下列内容组成

(一)序号:

按照文件材料排列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01起依次标注。

(二)文件编号:

填写文件材料的原始编号或图号。

(三)责任者:

填写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主要形成单位。

属原材料报验和工序报验文件,责任者填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四)文件题名:

填写卷内文件材料标题的全称,没有标题或标题不能说明文件材料内容的,应自拟标题,并加[]符号。

案卷内每份独立成件及单独办理报验和批准手续形成的文件材料,均应逐件填写文件标题。

施工类文件材料同时要标明对哪一结构、部位所做的质检、试验、评定等。

如:

路基工程以分部、分项工程分别编目;路面工程以路面的“结构层次”为单元分别编目;桥梁工程下、上部构造以每墩、台或每跨等为单元分别编目。

(五)日期:

填写文件材料形成最终日期(年度填写四位数、月和日各填写两位数)。

(六)页次:

填写每份文件材料首页上标注的页号,最后一份文件标注起止页号,凡属已装订成册的文件材料,在卷内文件目录页次栏中填写册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累计总页数。

(七)备注:

填写需注明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卷内备考表“说明”一栏中,须注明本案卷组卷情况及本案卷包含文件总份数和总页数,注明复印件归档原因和原件存放地等;“互见号”应填写与本案卷反映同一内容而形式不同且另行保管的档案保管单位的档号,并注明其载体形式;“立卷人”应填写本案卷整理组卷人员;“检查人”应为本部门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监理;“时间”应填写立卷人和检查人实际发生时间。

第二十六条案卷目录由下列内容组成

(一)序号:

填写案卷排列的自然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从01号依次标注。

(二)档号:

填写案卷封面档号内容,案卷流水号以单位工程为单元按顺序编制。

(三)案卷题名:

填写案卷封面案卷标题的全部内容。

(四)立卷单位:

填写案卷形成或组卷单位。

(五)起止日期:

填写案卷内文件材料形成的起止日期(年度、月份)。

(六)件数:

填写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总份数(应与卷内目录序号的最后数字相一致)。

(七)总页数:

填写案卷内文件材料的总页数(应与卷内目录页次栏的最后页数相一致)。

(八)保管期限:

填写案卷封面所确定的期限。

(九)备注:

填写需要说明情况的内容。

第二十七条案卷系统化排列及编号

案卷的编制单位应按照工程进展的自然过程,对已经整理好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并用铅笔在封面及卷脊编写案卷流水号。

其中施工单位应对本合同段形成的案卷,按照其自然形成的过程,依照路线进行方向,结合单位工程顺序依次进行排列。

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工作程序,以合同段为单位,对形成的案卷进行系统化排列。

经系统化整理、排列和编号的案卷须编制案卷目录、卷内目录一式二份(含电子版),其格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2008),详见附件7--8。

第五章公路建设项目声像档案

的收集与整理

第二十八条公路建设项目声像档案是指:

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具有考察利用价值的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

(一)公路建设项目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与分类

1.声像档案的收集范围:

A、记录本单位主要职能活动和重要工作成果;B、领导人和著名人物参加与本单位、本项目有关的重大公务活动;C、记录本单位、本项目重大事件、重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及其他异常情况和现象;D、记录本项目地理概貌、建设前原始地形、地貌状况图;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产生的重要照片;E、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

2.声像档案的收集要求:

A、对属于收集与归档范围的声像档案,应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档案工作人员归档,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己有;B、对存有真伪疑义的照片应采取必要措施进行鉴定;C、对反映同一内容的若干张照片,应选择其主要照片归档,并具备主题鲜明、影像清晰、画面完整、未加修饰剪裁等特点;D、底片、照片、说明应齐全;E、底片与照片影像应一致;F、对无底片的照片应制作翻拍底片;对无照片的底片应制作照片;G、照片档案的移交和征集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

3.声像档案的分类:

A、综合类声像资料。

是指工程建设中发生的各项重大活动中产生的各类不同载体的声像资料。

如:

开工典礼、重要领导人讲话、视察工地、指导工作、召开的各种重要会议、工程交竣工验收等。

B、工程管理类声像资料。

是指工程建设前的原貌及工程竣工后的面貌,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各阶段产生的有代表性照片及声像资料。

C、施工监理类声像资料。

是指施工、监理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关键部位、构造物的结构形式、建筑安装时隐蔽工程部位的照片资料等。

(二)公路工程照片档案的整理原则与要求

1.照片档案资料的整理原则:

照片档案的整理应遵循有利于照片档案的有机联系、有利于保管、有利于利用的原则。

2.照片档案的整理要求:

先将收集到的所有照片按以上三种类别分类,如果每类照片都在30张以上的,可按类别、时间顺序排列,分别装在照片档案专业相册里。

在装册之前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编制照片(含底片)及相册中小卡片的“照片号”(前面加“Z”表示照片,加“D”表示底片),照片与底片为同一个顺序号,用炭素墨水编写阿拉伯数字,编写在照片与底片的右上角位置;

(2)填写小卡片的六项内容(六要素)

“事由”填写本照片所反映发生的事件、情况,要语句简练,主题突出。

施工类照片,要填写项目名称、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部位;

“时间”填写本照片的拍摄时间;

“地点”填写本照片拍摄的实际地点或实际桩号;

“人物”填写本照片上主要人物的姓名、身份;

“摄影者”填写本照片的拍摄单位和拍摄人;

“参见号”填写本照片所反映的内容与文件材料档案案卷内容一致的案卷号,此参见号可根据情况,灵活掌握;

(3)编写照片档案卷内目录

A、照片/底片号:

填写小卡片上的照片号,底片号;照片号与底片号仍采用同一个号,如编第1张表示方法为Z1/D1……,以此类推;

B、题名:

填写小卡片“事由”、“人物”一栏内容,按照片内容编写题名,内容简明扼要,主题突出;

C、拍摄时间:

填写小卡片的“时间”一栏;

D、备注:

填写本照片拍摄人;

(4)编写照片档案封面内容

A、填写编制单位,也就是卷册的形成单位;

B、编写照片档案卷册题名;

C、案卷号由各编制单位用铅笔临时编制流水号,业主最后统一编制填写;

D、保管期限填写永久、30年;

E、填写卷内照片总张数;

F、填写本卷册照片的起止日期。

(5)照片档案卷册脊背的制作

A、题名一栏综合类照片应简明概括、准确反映照片的基本内容,人物、时间、地点、事由等要素尽可能齐全。

编写施工类照片题名要反映出本卷(册)的主题,由三部分组成,即:

建设项目+标段(桩号)+卷册内容(用复印纸打印粘贴);

B、年度一栏填写本卷册的制成日期;

C、案卷号一栏由业主统一编制填写。

其余三项暂不填。

(6)录音、录像及光盘的整理与要求

A、先将公路工程建设中产生的录音、录像及光盘分别装入专用装具;

B、参照整理照片档案的要求,分别填写六要素及制作目录,以便检索。

(三)照片档案的保管

1.底片册、照片册

底片册、照片册所用封面、封底,芯页均应采用中性偏碱性纸质材料制作,其PH值应在7.2—9.5之间,化学性能稳定,且不易产生碎宵或脱落的纤维。

2.底片、照片应能在关闭的装具中保存,如存储柜、抽屉、有门的书架或文件架等。

贮存柜架应采用不可燃烧、耐腐蚀的材料,避免使用木制及类似材料。

木质材料易燃烧、易腐蚀,还可能挥发出某些有害气体,促使底片、照片老化或褪色。

对贮存柜架进行排列时,应保证空气能在其内部循环流通。

3.库房保管条件应符合防火、防水、防潮、防日光及紫外线照射、防污染、防有害生物、防震、防盗等要求,应符合国家的规定。

4.底片册、照片册应立放,不应堆积平放,以免堆在下面的底片、照片受压后造成粘连。

5.珍贵的、重要的、使用频率高的底片应进行拷贝,异地保存。

拷贝片提供利用,以便更好地保存母片。

6.每隔两年应对底片、照片进行一次抽样检查,不超过五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检查中应密切注意底片、照片的变化情况(卷曲、变形、变脆、粘连、破损、霉斑、褪色等),亦应注意包装材料的变质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对以上照片、录音、录像资料推荐采用数码格式,使用光盘介质进行存储保存,光盘应采用优质的一次性写入光盘。

如果采用数码格式可直接刻录在光盘上,其它格式应转换成数码格式进行刻录。

光盘的文件分类及目录的编制可参照以上文档格式编制。

第六章公路建设项目档案

的案卷质量要求

第二十九条归档文件材料的材质要求

(一)归档文件材料必须书写工整、字迹线条清晰,纸张便于长期保管,格式统一。

1.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蓝墨水等不易长久保存的书写工具书写,宜用黑碳素墨水;

2、凡由易腿色书写材料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复印保存,附在原件后面,复印件页号不需再编写;

3、案卷封面、备考表(软卷皮)应采用150克无酸牛皮纸,规格尺寸为297mm×220mm。

卷内目录、案卷目录应采用70克以上白纸,A4型;

4、档案卷盒的制作采用340克以上单层无酸牛皮纸板双裱压制,卷盒的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尺寸为40mm、60mm两种。

(二)归档文件材料的装订要求

1.公路工程归档文件材料的装订采用三孔一线方法装订,装订前去掉金属物;

2.装订宜采用档案专用线(白色),案卷装订左边距为15mm,中孔距中,三孔之间各为80mm,装订时以案卷的左边和下边为齐;

3.装订前应检查卷内文件材料的装订边是否留够20mm,凡批语、签注意见及有文字内容的订在案卷装订线上的,应予以加边补宽,装订不得有压字现象,对纸张规格差别较大的文件材料应适当补贴或折叠;

4.案卷内有横向表格头的文件材料,表格头以左侧为装订边;

5.案卷内文件材料如有破损或小页纸的,应粘贴在A4型规格纸上;

6.案卷的厚度首先要保证在分类科学、组卷合理的前提下,卷内文件材料总页数一般可掌握在300页以内,卷盒厚度采用40mm档案盒(A4型);

7.凡图纸尺寸在297mm×420mm(相当于A3型),可选择A3档案盒,不需折叠。

也可选用6公分A4型档案盒,整体折叠直接装入。

第三十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除蓝图及成册文件材料外,装订前应去除塑胶、塑封、塑模、胶圈等易老化腐蚀纸张的封面或装订材料。

不装订的图纸及成册文件材料,每份需加盖档号章。

档号章内容包括该份文件材料所在案卷的档号和本案卷中所在页次(档号章式样见附件10)。

档案案卷整理装订完毕后,应采取每卷装一盒。

卷盒脊背的档号、案卷题名、保管期限应与所装案卷的档号、案卷题名、保管期限对应一致。

其中保管期限一栏所填内容采用原子印章,颜色以红色或蓝色为宜。

卷盒脊背的粘贴应牢固、平展、整齐、字迹清晰、字体统一。

不得出现褶皱、鼓泡、卷边等现象。

第七章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

移交与汇总整理

第三十一条公路建设项目各承包单位在合同段交工验收前,将已经系统化整理的项目档案连同案卷目录(含电子版目录)和案卷编制说明,经项目法人单位和监理检查合格后,移交项目法人单位,并按照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案卷编制说明内容包括本合同段项目建设内容,档案整理执行的标准、项目档案整理情况及案卷数量,竣工图编制质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移交项目档案套数由项目法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在合同中明确。

第三十二条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对接收的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系统化整理和排列。

案卷顺序排列按照立项审批、设计、工程准备、施工、交工、竣工等不同阶段依次进行汇总整理和排列。

其中施工阶段案卷按照项目法人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形成的案卷分别进行汇总、整理和排列;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形成的案卷,依路线进行方向,以合同段为单位进行汇总整理和排列。

第三十三条案卷总说明的编制

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对经系统化整理和排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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