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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金炉

《碎金炉》直解

  合禄者贵,合马者富。

马喜合而忌刑冲。

  学人直解:

官为禄,财为马。

合,获得之意。

故合禄者即是获官,合马者即是获财,禄马均获,富贵双全。

刑冲者,破坏伤害之意,不独马忌刑冲,禄亦然。

然,又有合处逢冲,是为得中有失,冲中逢合,乃是失而复得。

论命之首要,乃得失二字,学者当深究。

    理解:

获得是指日时与年月之合,我宫通过合的途径获得财官,当然,不止财官,凡是我要求的好东西都可通过此种合的途径获得,我们获得所要取得的东西要注意分析:

1、获得的东西是否受伤,也就是不合格次品。

2、获得的东西是否有生源,也就是经过优化组合的精品。

3、我宫合的字是否有力,如果有力,获得的好东西就十拿九稳。

3、我宫合的字是否受伤,如果受伤就要大运流年来优化,这样获得的好东西就事半功倍。

如果大运流年再来伤害我宫合的字,所要获得的东西不仅事倍功半,可能最终一场空。

4、如果受伤要分先后,顺序为年月日时,行合后冲为得中有失,先冲后合为失而复得。

  要用得失观来理解。

这是关键。

  合起年真贵者大位,合起月提财者大富。

  学人直解:

合禄者贵,然位有高低;合马者富,然财有大小。

年月为大,日时为小。

年为朝廷,获年之禄者,居庙堂之高;月为地方,或月之马者,当富甲一方。

官星财星,无论有用无用,为大为小,皆有真假之别。

令上执权者为真,提纲失势者为假。

故《滴天髓》云:

“令上寻真聚得真,假神休要乱真神,真神得用生平贵,用假终为碌碌人。

  冲去年长生者主寿,冲合年支凶神不吉。

  学人直解:

合为来,冲为往。

《滴》书有云:

“生方怕动”,为何冲去长生者反主寿?

因为年为远方,不冲不动,若月冲年支却有日时合来,为他之欲去而我之欲得,故主长寿。

冲为动,合为引,年为根为本,引动年支凶神,以致伤害自身,当然不吉。

  年月为外,日时为内。

伤枭劫煞,欲其在外,印食财官,欲其在内。

而在外者,要反看。

  学人直解:

年月为他宫,为外,日时为我宫,为内。

伤枭劫煞者,凶物是也,故欲其在外;印食财官者,吉神是也,故欲其在内。

若凶物在内,则要钩玄索隐使其出外;若吉神在外,则要钩玄索隐使其入内。

“欲其”,欲使其也。

然四柱八字,天干有四,未必日干即是我,偶尔元神移位,立极他宫,则我他、内外颠倒,学者宜变通。

  如伤枭劫煞,欲其坐长生旺相之支,方为有势。

印食财官,欲其坐沐浴休囚之位,方为无力。

  学人直解:

凶神成格时,坐长生旺相之支,可以成就大器;吉神破格时,临沐浴休囚之位,方才无碍大局。

不论凶神吉神,有用者皆宜使之旺相,祸害者皆宜使之休囚,此乃常理。

  至年支为日主禄马吉神,须要冲发,以其远而不干我也。

  学人直解:

冲为冲动,发为发表。

年支禄马吉神,彼冲此合,是为动中获利,先难后易,而发表至我宫,是为直接送达,轻松获得。

  时煞时刃,须要刑冲。

  学人直解:

时杀时刃,要观其来源。

源于外则宜刑冲,刑之冲之使其去;源于内则不宜刑冲,刑之冲之必然内乱。

此言大概。

若杀刃有情,则不论源于内外,皆不宜刑冲。

  年马年禄不忌刑冲。

  学人直解:

外冲内合者,获取禄马之道。

或强众以刑冲之法敌禄马之众者,亦不忌刑冲。

倘若因刑冲而伤禄坏马,我不能得,如何不忌?

  年贵须要天干合起。

  学人直解:

如己酉年,甲日,酉为甲贵,甲合己而获。

又如丁丑年甲日壬申时,丑为甲贵,壬合丁而获。

余类推。

  凡合者,遇岁运不能伤克,如财星有故而合,逢劫运劫岁,不能劫也。

遇劫不劫,反可增财。

如偏官无故而合,逢食运食岁,食不能制也。

遇制不制,反受其殃。

余仿此,生亦如之。

  学人直解:

故,原有者是也。

合,保护之意。

如甲合己财,原局无乙,岁运逢乙,是为“遇劫不劫”。

但要注意带冲之劫,如甲合己酉,遇乙卯岁运,则不能论其“遇劫不劫,反可增财”。

又如甲用癸合戊财,庚金护戊,岁运遇乙,庚金合之,亦属“遇劫不劫”。

又如辛为乙杀,原无丙火合辛,却见壬水,岁运丁火食神,贪合壬水而忘克制辛金,乃作“遇制不制,反受其殃”之论。

  凡合在局中之干作闲神看,以闲在局内也。

  学人直解:

合而不化,则贪合忘生、贪合忘克,故作闲神论之,不过要紧贴相邻之合方是,否则作“引”论,不为闲神,反为“用神”或为“忌神”。

不过因合而绊,致使欲得而不能得,欲去而不能去者,虽闲,亦是病。

坊本有“夹批”曰:

“此指年日干作合,而罩月干者言”,值得商榷。

  三冲四冲最妙,有冲有合亦好。

  学人直解:

地支三支冲一支,为三冲,属于强众敌寡型,只要天干有情与地支相配合,不贵即富。

四柱地元一气,即四个地支相同,暗冲对宫的财官,为四冲,属于向实寻虚取用,天干配合得当者,亦是富贵命。

有冲有合,也未必是好。

只有该冲的冲,该合的合,不该冲而冲者有合救应,不该合而合者有冲解开,方才为佳。

  平运冲者先侭前冲,合者先侭前合,要竖看八字。

  学人直解:

平运,原意当指大运中没有出现原局已有之字。

“侭前”,为当前限运。

大运与原命局出现冲合关系之时,先观有无应字出现,若无应字,则看限运。

  六合运再逢合,谓之“帮合”。

六冲运再逢冲,谓之“添冲”。

  学人直解:

不论帮合、添冲,皆为应事之首要,以得失看其事之吉凶。

  柱六合,运最难冲。

  学人直解:

原局有合而没有遭到破坏,大运冲其合也未必能将其冲散,因为运支还会受到其他没有参与六合的地支的影响,故说“最难冲”。

但是,如果有定位之冲,而且冲力大而专者,可以解散其合。

  三合力大于六合。

  学人直解:

三合局是凝聚力,六合是亲和力。

凝聚力如一家骨肉之亲,亲和力似互相利用之友。

  先冲后合好,先合后冲不吉。

  学人直解:

先冲后合有如失而复得,先合后冲好似得而复失。

  有故而冲者冲去,无故而合者合去。

  学人直解:

原局有冲,岁运再冲则是冲去;原局无合,岁运逢合则是合去。

当然,不论有故无故,是来是去当看干支隐显,是吉是凶应论有情无情,不可以偏盖全。

  有故而冲刑者,化恶为善。

无故而冲刑者,变吉为凶。

  学人直解:

原局有刑冲,岁运将恶神刑冲而去,乃是化恶为善;原局无刑冲,岁运将喜神刑冲而去,当然变吉为凶。

  有故而合,有故而冲者,虽是忌神,仍可发用,其为福尤大。

  学人直解:

有故而合,有争合之弊;有故而冲,有添冲之忧,故云“忌神”。

“仍可发用”者,我欲合之而乏力,得岁运之助;或我欲冲去而欠势,得岁运之助。

如此,合来我欲得之神,冲去我欲去之神,故“为福尤大”,此乃得贵人之福是也。

  支冲则干神减力,干合则支神自宁。

  学人直解:

干支为君臣之理,臣乱则君难安,君明则臣自宁。

  干合则支冲者不冲,而刑则仍刑。

  学人直解:

两柱天干相合,表示亲密,虽有他支来冲,却难破坏干合之情,故曰“冲者不冲”。

但是很有可能出现“天合地刑”的情况,如甲寅合己巳,甲己合,寅巳刑,如此则合有合象,刑有刑意,如同两者貌合神离。

  岁支与时支冲者,艰子。

  学人直解:

年时地支遥冲,为何“艰子”?

因为年为根为本,时为果为子,冲而不和,故曰“艰”。

  柱中前克后者,晚苦;后克前者,早苦。

  学人直解:

年月为前,为早年;日时为后,为中、晚年。

  柱中辰戌丑未库,喜运冲,忌运合。

  学人直解:

所谓财库官库,不冲不发。

财官墓库,在他宫,我欲取之,则需岁运刑冲将其打开,库中财官方能为我所获。

若原局财官库已有刑冲,而逢岁运合住,则库门关闭,财官不能得出,则我无法获取,不能得之也。

  干神凡有故而合者,逢运来争合,则合者不合,反见其凶。

无故而合者,逢运来争合,则合者不合,反见其吉。

有故而合者,不可多合,如天空合起,而又遇支合住者平常。

  学人直解:

此处之“故”,通“顾”。

我他两宫天干作合,是为我获他物之合,他物顾我有情,逢运来争合,有情而变无情,所以反见其凶。

他宫两干作合,使他物无情与我,逢运争合导致“合而不合”,使无情而变有情,所以反见其吉。

有故而合而见多合者,如用甲获己土,己下坐巳,年或月支见申与巳合,则甲木难获己土,因支神牵绊,貌合神离,似有情而实无情,故曰“平常”。

  柱中干合,逢运则争合,逢年则不争合,但帮起用神耳。

故岁运并临更有力。

  学人直解:

运为大运,年指流年。

大运可与命局争合,流年不论争合,只论引发。

岁运并临而合,不论争合,以“帮起用神”而论。

  运逢岁合则全无力。

至日干与柱神合者,要看运来受克不受克。

如日干乙与柱中庚干做合,逢庚运争合则受克,乙运争合则不受克。

余仿此。

  学人直解:

此段有二义。

一义云运干与流年干作合时,运干于当年不与原命作用(贪合忘生、贪合忘克)。

二义云日干与他干相合,要看运干是与他干争合日干,还是与日干争合他干。

关键不在受克不受克,而在是得到还是失去。

  合禄于时最妙,一实合一空则起,空合空则不起。

  学人直解:

此为向实寻虚之法,并非坊本“夹批”之所言“年时支合”。

此处之“合禄”指的是“暗合禄”,即局中无官,得时支暗合官星为用。

如甲日戊辰时,八字无金,亦无食伤生财,用辰字暗合酉金为“禄”。

其中辰为实,酉为空,是为一实合一空,合起酉金为用。

但如甲午日,辰空,不能合酉,是为“空合空”,合不起。

  年日干一合,而月时干又一合者平常。

年月一合,日时一合,似乎两扇,若年月合者是吉神,更看年月干合下之支,气息与时日支照应,其为福更大矣。

  学人直解:

日时干分别与年月干对应相合,则用情不专,故平常。

若年月干本为相悖之物,甚至有祸。

两扇者,不相关也。

但是年月干合,而支亦成一块,若日时地支与年月支有情,且能获者,当然福大。

所谓气息,年月支中财官等有用之物;照应,与我有情而向我是也。

此类八字,地元最忌刑冲战斗、本主不和、我他相背,否则不但无福,而且一事无成,反招祸事。

  凡填实二德,而与日干做合者,必大富,但不贵耳。

  学人直解:

此“二德”,非“天月二德”,乃是财官之名也。

向实寻虚、从无取有,重在“虚”、“无”之妙用。

若填实,则不虚不无,虽与日干作合,与我有情,但失贵气,仅止于富。

  先刑后合则刑,先合后刑则不刑。

  学人直解:

先有刑,后有合,乃是合未至而刑先到,故必然先尝刑之苦,后享合之乐。

先有合者,已贪合而忘刑,故不论刑。

如子年卯月戌日,子卯刑在先,卯戌合在后。

又如丑年子月卯日,子丑作合,子不刑卯。

余仿此。

  有故作合者,用神仍一气看,冲而不冲者最妙。

  学人直解:

故,通顾。

一气,原有之气,非化气也,合官则论官,合财则论财。

天干作合,两者坐支不反背,则遇冲亦不惧。

   冲刑近者最切。

  学人直解:

紧贴相邻为近。

近冲近刑力大,五合六合亦然。

  四支有冲刑妙者,或一字冲刑,两字不冲刑,三字冲刑。

  学人直解:

一对一可冲可刑;二对一则要看组合、天干,有可冲不冲之别;三对一,刑冲甚剧。

  一字不冲刑,每见不吉。

  学人直解:

当冲不冲,当刑不刑,每见不吉。

  败地逢冲,年值尤忌。

  学人直解:

《滴天髓》有云:

“生方怕动库宜开,败地逢冲仔细推”。

败地,沐浴之地是也,沐浴之对宫必是死地。

命逢败地,太岁来冲;或命临死地,太岁来冲,多为不安,或伤损六亲,或谋为不顺。

  外冲内合最妙,如外辰戌冲,内有巳中丙,合戌中辛金之类。

  学人直解:

外冲内合者,当细辨。

如年辰月戌,日时有卯,可以得戌。

又如年辰月戌日巳,巳入戌墓,辰开戌库,巳从戌出,巳中丙可以带辛而出。

  连珠不论干支,不可合乱。

  学人直解:

有天干连珠者,如甲年乙月丙日丁时,也有甲年丙月戊日庚时;也有地支连珠,有丑年寅月卯日辰时,也有子年寅月辰日午时。

天干连珠,不宜地支合乱;地支连珠,不宜天干合乱。

  华盖长生并合,鼎甲之造。

  学人直解:

如未年癸卯日,未为华盖,卯为长生,又为文昌,卯未半合有情,主文才。

又如申子辰年丁酉日甲辰时,酉为长生,辰为华盖。

余类推。

   合本干局者,则暗冲对宫来,非本干局不能暗冲。

  学人直解:

合局,申子辰水局,寅午戌火局之类。

本干局者,丙丁日三合火局,壬癸日三合水局,甲乙日三合木局,庚辛日三合金局。

三合本干局,多为曲直、炎上、从革、润下,暗冲对宫财官为用。

  凡遇内外两合者,只以年时取用。

  学人直解:

内合者,月日合;外合者,年时合。

年为因,月日为缘,时为果。

年时之合,已包因果,是为终论,故只以年时取用。

如丁年癸月戊日壬时。

  重寅搭一申,作木象;重申搭一寅,作金象。

  学人直解:

重者,双也。

二寅不冲申,作木象;二申不冲寅,作金象。

此乃命学变理,学者须细究。

  又如寅午作火象,或寅戌,午戌,寅午戌,乃作火局。

申子作水象,或申辰,子辰,申子辰,乃作水局。

总要有库为局,金木局象亦然。

  学人直解:

有库则以局论,无库则以象论。

譬如寅午戌三者,寅为家人,午为家长,戌为家宅,有人无宅,不能为家,有人有宅,可以为家。

命理亦与世理通。

  又若干头合而不化者,如甲己只做土象,不可竟作土论。

  学人直解:

如癸日,见甲己合,虽不化土,但官杀象存,不过甲木仍是伤官,己土仍为七杀。

  官印食居前者无力,惟财为妙。

伤枭煞居前者有力,惟劫不妙。

  学人直解:

居前犹如在外,必要使其归内,然而外财大于内财,故财在外则有力。

伤官外出生财,枭神外出化杀,七杀外出制劫,是为有力,然而劫居年月,却来夺我之财,当然不妙。

   化气在于日时,不逢日时不化。

  学人直解:

日时干合,得令而化。

如丁日壬寅时、庚日乙酉时之类。

然月日天干作合,化神透于时干者,亦可以化。

如壬寅月丁亥日甲辰时。

余类推。

  干支必须两合,不逢两合不化。

  学人直解:

此理甚妙。

如乙酉日庚辰时、庚辰日乙酉时、丙戌日辛卯时、辛巳日丙申时、丁亥日壬寅时、壬午日丁未时、戊寅日癸亥时、癸未日戊午时等。

  又丁壬必要逢寅,戊癸必须逢午。

乙庚必须逢酉,丙辛必要逢申而化。

  学人直解:

日时不逢者,月令必要有,否则不能论化。

  惟甲木独不从化,甲申,己巳逢辰则化。

  学人直解:

甲己合化土,然辰月木气尤盛,未月木有库根,戌月土虚,丑月土冻而木进气,故难成化,其理似通。

然甲己日时天地合者,唯有甲申己巳、己丑甲子、己卯甲戌三者,为何甲申己巳之合,逢辰则化?

余细思之下,认为干支双合是否成化,当看坐支状态。

甲申,木临绝处,己巳,土临旺地,两两相合,土气为重,逢辰月,当有化机。

而甲子,木得水生;甲戌,木坐养地,其气不绝,仍有生气,故难以从化。

甲干如此,他干理同。

  凡化出者,俱作五阳干论。

化气以化神论,不得从日支本干论。

  学人直解:

甲己合化戊土,乙庚合化庚金,丙辛合化壬水,丁壬合化甲木,戊癸合化丙火。

此时五行性质变化,当不能以原五行论生克。

  财官印食,化气以非时为妙。

如当时而化,非贫即夭。

  学人直解:

财官印食,有用之吉神是也,因合而化为他物,不能得矣,不以吉论。

如戊以乙木为官,然庚合之化为金,官化伤官,贵从何来?

  化气不论主用。

地支缺者,遇岁运补之甚佳。

如丙辛化水,喜行巳申岁运。

  学人直解:

主,日主、主神;用,用神、格局。

化炁成格者,以化神为主,论其成败得失,化神不足者补之,化神有余者泄之。

如化木成格,木气足者,喜火之光辉,木气不足者,喜水来滋润。

天干化合,须要地支之合与其相应,如丙辛合水,局中有申无巳,喜巳之岁运。

  不论年月时干支,与日干支合而得垣者俱化。

  学人直解:

得垣者,得令是也。

所谓得令,月令五行用事者是也。

当然,不能争合妒合,或有冲来破合。

  凡看女命忌化格。

  学人直解:

化格气专而刚,女命非宜。

  合局方能弃命,否则虽无依附而不弃。

  学人直解:

弃命,从财从杀之类。

所从之物,无论财官,皆要合局,否则不以弃命而从轮。

但,日干无所依托,可以附之财官。

  有方局先看方局,无则看垣象。

以垣象而定用神,以用神而验乘气,则上下四旁内外得失,均可知矣。

  学人直解:

方,寅卯辰东方、巳午未南方之类;局,亥卯未木局、寅午戌火局之类。

垣象,即是形象、气象,如独象、全象、类象、化象、从象、两神成象之类。

用神者,我所用之神。

乘气者,干乘支气,支乘月气。

干为上,支为下,与左右合称“四旁”。

日时为内,年月为外。

相配而相成者为得,相配而相背者为失。

  垣象先根乘气看向背垣象和方发。

  学人直解:

垣象得乘根气,是为形全,《滴》书云:

“形全者宜损其有余”。

垣象不得根气者,是为形缺,《滴》书云:

“形缺者宜补其不足”。

当补则补,当损则损,是为向,反之为背。

方发者,作用也,如独象行化地,全象行财地,为其作用。

  金包土局。

土包金局。

  学人直解:

包者,裹也,年时可包月日,同可包,合亦可包。

金清主贵,土浊主富。

金包土者,贵显;土包金者,富裕。

不论土金孰包,皆要元神无损、刑冲无犯,更勿入墓。

否则包而不包,非但富贵不显,反遭刑狱。

  阳干阴局,阴干阳局。

  学人直解:

阳宜包阴,阴宜包阳,此为天地造化之理。

纯阴不生,孤阳不长之故。

而此处阴阳之理,并非甲丙戊庚壬阳、乙丁己辛癸阴之类,而重五行本性,曰:

木火为阳,金水为阴。

  正财正官,位于时上,最不得力。

  学人直解:

位,非仅言透,而首重其根源。

源于年月者富贵大,源于日时者富贵小。

然,财官透于年月,根源亦在年月,得日时与之相配有情者,最为得力。

  正官须配偏印。

  学人直解:

正官为阳者,偏印必为阴,反之亦然,是故阴阳相生有情。

然又要看元神喜忌,如辛用丙官,光照明珠之象,岂有配己土淤泥,既晦火光,又污珠玉乎?

  去官留煞,异路者多;去煞留官,正途者多。

  学人直解:

官格混杀宜去杀,然去官留杀者,用之假神,纵有功名,亦是异路。

杀格混官宜去官,然去杀留官者,正途亦少。

  冲为异路,合为正途。

  学人直解:

冲主变,冲制官星,官带杀性,故有异路之应。

若合来官星,自然获取,正途得利。

官如此,财亦然。

  暗会不宜透官煞,透官煞则不论暗会矣。

  学人直解:

《滴天髓》有云:

“暗冲暗会尤为喜,彼冲我兮皆冲起”。

其中属于“暗会”者,有:

子遥巳格、丑遥巳格、专食合录格、专印合禄格、拱禄格、拱贵格、六甲趋干格、六壬趋艮格等。

而子平法则言“有杀先论杀”,又说“有官莫寻格局”,故透官杀者,不论暗会。

  时煞不可制,制则无光。

  学人直解:

伤官见官,固有可见不可见之别,而时上七杀,亦有可制不可制之分。

外来七杀,必先有制,否则纵然富贵,难免伤身。

自身带杀,或用于制劫,或用于生印,则不可制。

如辛日甲午时,午中丁火为杀,不透则不伤辛金,反有合来财库(未)之功。

  地支煞不必有制。

  学人直解:

地支七杀不透天干,不遇刑冲穿破,则无害,不必有制。

然杀旺冲禄(如乙日酉杀冲卯)破禄(如己日卯杀破午),则地元必须要有制合之物。

  坐煞切忌用财。

  学人直解:

坐杀宜逢印绶,不喜财星生杀。

如戊寅,见亥财,则寅中丙火熄灭。

坐杀之命,非但忌财,而且忌冲,盖杀静则身安,杀动则身殃。

  偏官偏财俱宜时上。

偏官在时,尤为得地。

  学人直解:

偏官在时,为“时上一位贵”;偏财在时,名“时上偏财格”。

一位偏官,或一位偏财居时,不受损坏,别宫不重见,富贵。

古歌云:

“时上偏官一位强,日辰自旺喜非常。

有财有印多财禄,定是天生作栋梁。

”又云:

“时上偏财不用多,支干须要尽搜罗,喜逢财旺兼身旺,冲破伤官受折磨。

”具体参看《三命通会》卷五。

  正印聚于时上,受子之封。

  学人直解:

《络绎赋》:

“印临子位,受子之荣”。

“聚于时”与“临子位”其意相近,不过“临”而不“聚”,未见得能“受子之封”。

所谓“聚”者,干透而支成局,或源远而流住于时上是也。

  枭居子位,破祖之基,有制便佳。

  学人直解:

《络绎赋》亦云“枭居子位,破祖之基”。

食神成格,透于年月,时上枭神夺之,当有此应。

制枭者,财星也,得财星制枭,枭不夺食,食神成格,护卫有情,不贵亦可富。

  月上偏财,无劫无破,富甲人间。

  学人直解:

此语出《三命通会》。

月上,未必是透于月干,月令真神为财星,无论透于何干,无劫无破,能为我所用,都主大富。

  偏财为妾为奴,又时为奴。

  学人直解:

正财为妻星,日支为妻宫,同理,偏财为妾星、奴星,时柱为奴仆宫。

星宫和参而论断六亲也。

  财格喜偏印,食神主文星,伤官为吏人馆客。

  学人直解:

此指阴日干而言。

如乙用戊财,癸为偏印,合戊为我用。

财逢食生,文途获利,财配伤官,则是“吏人馆客”。

  阳食神,甚于阴伤官。

学人直解:

此亦指财格。

如甲用戊己为财,丙火阳食神生土之力大于丁火阴伤官也。

《命理约言·卷四 杂论》:

“阳干任克之力轻,而生物之力重;阴干生物之力轻,而任克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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