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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学工作指南

 

教师教学工作指南

 

汕头大学教务处

二○一四年五月

 

序言

为了便于教师了解学校的有关教学管理机制,查阅教学管理过程中的相关程序和规定,下载和使用常用的表格和资料,教务处特编制了《教师教学工作指南》(下称“指南”)以供教师们使用。

《指南》的内容主要包括两大部分:

“教学管理原则与过程”和教学管理过程中较常用的“工作程序”。

随着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规章制度的的日趋完善,《指南》中的内容将会被不断充实与更新,教务处将会及时发布更新后指引。

第一部分教学管理原则与过程

第二部分常用工作程序

一、开课前的有关工作程序

二、开课过程的有关工作程序

三、课程结束前的有关工作程序

四、课程结束后的有关工作程序

五、实习(践)课程的有关工作程序

六、其他工作程序

 

教学管理的原则

1.教学管理的根本目标是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管理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3.教学管理活动要规范、有序,并记录完整。

4.对本单位的教学活动进行管理是各教学单位的职责。

对全校的教学活动进行管理是学校教务处职责。

5.教务处对教学活动的管理主要体现在对程序的规范、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规范;而学校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学院学术委员会、教学委员会,尤其是学系(教学部、中心)主任、教学委员会,应按照学术标准严格管理,并承担学术责任,这是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

因此,管理程序中每一个需要学术审核的环节,都应认真审核,方可签署意见。

 

教学管理系统

教学管理系统各部分的职责

校长:

教学工作的最终决策者、指挥者和责任人。

主管教学副校长:

接受校长委托,决策、组织和指挥学校教学工作。

学校学术委员会:

教学政策的决策机构

审议学校教学委员会提交的事项,并作出决定。

学校教学委员会:

1.初步审议学校有关教学的规章制度,并将初步审议结果提交学术委员会审核;

2.就学校教学政策提出建议;

3.对教学单位和教学管理部门提出的教学事项提供咨询和提出建议。

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

1.学院教学政策的制定者,教学改革的领导者和组织者;

2.建立和执行学院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责任人;

3.学院教学日常管理工作的责任人。

学院学术委员会:

审议学院教学委员会提交的事项,并作出决定。

学院教学委员会:

1.受院长委托,初步审议学院的教学政策;

2.就学院的教学政策提出建议;

3.讨论各专业的课程计划,并提出建议;

4.讨论院长和各系教学委员会提交的其他教学事项。

系(教学中心、部)主任:

本系(教学中心、部)教学质量的责任人

1.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主要责任人,启动者和组织者;

2.专业课程计划的主要负责人,启动者和组织者;

3.系(教学中心、部)教学委员会活动的组织者;

4.审核本系(教学中心、部)课程的课程大纲,确保每门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适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帮助教师修正不合格的课程大纲;

5.安排本系(教学中心、部)每学期的课程和每位教师的教学工作;

6.审查每门课程的教材选用;

7.组织对本系(教学中心、部)教师教学工作的质量检查(组织听课、听取学生反馈等),帮助教学效果不好的教师改善教学工作;

8.审查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和考核内容;

9.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审查教师的毕业论文拟题和学生的自主选题,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完整、规范,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审核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

10.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学工作水平,为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检查青年教师的培养工作,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11.为本科学生安排指导教师,坚持本科生指导教师的工作;

12.检查和了解学生的学业进展,对学习后进的学生进行指导。

系(教学中心、部)教学委员会:

1.研究和讨论本系的教学改革方向和措施;

2.讨论本系各专业课程计划;

3.讨论本系各门课程的课程大纲;

4.按照系主任的安排,定期开会讨论本系教学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教务处:

1.按照各项教学规章制度和学校领导的要求,安排和组织学校的教学日常工作;

2.按照学校的战略规划和学校领导的要求,安排和组织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工作;

3.对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政策建议,并起草相关的教学政策和制度,提交审议;

4.为各教学单位提供教学方面的各项服务,协调教学单位之间与教学有关的各项工作;

5.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教学、考试检查;对教学工作进行必要的督导;调查并了解各教学单位的教学的工作,并提出改进建议。

各系教务员:

系(教学中心、部)主任的助手

1.完成系(教学中心、部)主任安排的各项工作;

2.教务处与系(教学中心、部)的联络人,接受并完成教务处安排的工作。

教学管理工作过程

开设新课程工作程序

目的:

鼓励各教学单位教师根据学科的发展特点和需求开设新的专业课程,为学生提供新的专业知识,或为全校学生开设通识课程,为学生提供宽阔的文化知识基础,使学生对自然、社会和文化有全面的理解。

本工作程序也是对新开课程的规范管理,保障开设课程的质量。

适用范围:

教学科、主管处领导。

职责:

规范课程的开设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本科课程设置和开设管理办法(修订)》(汕大发[2006]108号)

相关文件(表格)及下载链接:

汕头大学开设新课程申请表

课程大纲

教师简历

工作流程示意图:

本科双语/全英教学课程申请工作程序

目的:

推进双语/全英教学,形成一批质量较高、影响较大的双语/全英教学课程;通过双语/全英教学课程学习,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学会利用外语在专业知识领域进行学习、交流、工作和思维等。

适用范围:

教学科。

职责:

组织落实双语/全英课程申请的相关规定,做好双语/全英课程的验收工作。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本科双语/全英教学课程管理办法》(汕大教字[2008]8号)

相关文件(表格)及下载链接:

汕头大学教师英语教学能力认定申请表

汕头大学英语教学开课申请表

工作流程示意图:

教材选用及预订工作程序

目的:

保障学生有优质教材可用,确保教学工作正常进行。

适用范围:

教学科。

职责:

提供教材信息、统计教材预订信息。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修订)》(汕大发[2006]108号)。

相关文件(表格)及下载链接:

汕头大学(新生)教材需求表

工作流程示意图:

教师领用教材工作程序

目的:

为教师提供其讲授课程的教材。

适用范围:

学务科。

职责:

为教师领用教材提供服务。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教材供应管理办法》。

相关文件(表格)及下载链接:

汕头大学教师教学用书领用单

工作流程示意图:

教师调课工作程序

目的:

针对教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课程表安排的时间为学生上课,提供调课服务。

适用范围:

学务科。

职责:

为教师调课提供服务。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本科课程设置和开设管理办法》(修订)(汕大发[2006]108号)。

相关文件(表格)及下载链接:

汕头大学教师调课申请表

工作流程示意图:

申请使用教室工作程序

目的:

除正常教学安排外,方便各单位申请使用教室。

适用范围:

除正常教学安排外,其他需要使用教室的单位。

职责:

为各单位使用教室提供服务。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关于教室管理使用暂行规定》。

相关文件(表格)及下载链接:

教室使用申请登记表

 

工作流程示意图:

 

 

课程考试安排工作程序

目的:

规范课程考核安排。

适用范围:

学务科。

职责:

做好本科课程考核工作。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汕大发[2007]78号)。

相关文件(表格)及下载链接:

汕头大学期末考试报表

工作流程示意图:

课程期末考试命题和制作工作程序

目的:

规范课程考核试卷的命题与制作。

适用范围:

学务科、文印室。

职责:

做好课程期末考试命题、制作以及保密工作。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关于试题保密工作的规定(修订)》(汕大党字[2004]22号)

《汕头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汕大发[2007]78号)

相关文件(表格)及下载链接:

试卷命题模板

汕头大学各专业试题印刷申请表

试卷登记表

工作流程示意图:

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工作程序

目的:

处理学生参加课程考试中出现的违纪情况。

适用范围:

学务科。

职责:

规范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工作。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汕大发[2004]50号)

《汕头大学监考规则》(汕大教字[2004]03号)

相关文件(表格):

暂无

工作流程示意图:

学生成绩登记和修改工作程序

目的:

解决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登记学生课程成绩出错而需要修改的问题。

适用范围:

学务科、主管处领导。

职责:

规范学生成绩的登记和修改工作。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汕大发[2007]78号)。

相关文件(表格)及下载链接:

汕头大学成绩修改申请单

工作流程示意图:

试卷整理和保存工作程序

课程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要按时评完试卷及评定学生成绩,按要求将试卷等相关材料交开课单位保存。

一、依据:

《汕头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汕大发[2007]78号公布)。

二、责任人:

任课教师、开课单位教务员、教务处文印中心。

三、工作程序:

 

 

四、记录保存:

试卷及“试卷整理情况登记表”中要求的材料,在任课教师所在单位保存6年。

 

附件下载:

汕头大学试卷检查登记表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

目的:

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使管理工作科学有序,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监控得到加强。

适用范围:

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

职责:

各院系教学负责人负责把关论文质量,具体安排;教师负责论文指导;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相关的引导、管理工作。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程(修订)》(汕大发[2006]108号)

《汕头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相关文件(表格)及下载链接:

汕头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拟题审批表(附件1)

汕头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变更审批表(附件2)

汕头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附件3)

汕头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附件4)

诚信承诺书(附件5)

汕头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附件6)

工作流程示意表:

阶段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最迟完成

时间要求

启动阶段

教务处发布通知

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发布毕业论文第一阶段(即前期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秋季学期第5周结束前

 

第一阶段

 

系对学生进行

资格审查

各学院(系)要认真审查学生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原则上,学生参加选题的条件为:

学生已获得的学分加上正在修读(论文工作第一阶段所在学期)的课程学分不少于本专业课程计划所规定的毕业生应修满学分的85%,并且修读过全部的本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程。

秋季学期第7周结束前

系组织拟题

审批

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拟定(填写拟题审批表)后报系,经系集体讨论认定并由系主任审批签名;学生也可以自拟题目,在取得指导教师的同意后报系审批。

拟题须注意:

(1)题目的选择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体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

题目难度要适当,份量要合理。

题目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学术)价值。

(2)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若某一课题难度高、工作量大,确需两人或多人合作共同承担,应使学生各自研究的题目、内容、方向有所区别,做到分工明确、有所侧重,确保每个学生有独立完成的任务。

秋季学期第13周结束前

(续上:

第一阶段)

学生选题

题目拟定后须在学分制系统上公布,供学生选择。

[学生的选题经审核、批准后,一般不得随意更换,更换选题须报系审批(填写选题变更审批表),并注意时间限制、适应范围、注意事项(具体要求见教务处每次发布的论文前期工作安排通知中的相关内容)]。

秋季学期第14周结束前

系给学生下达任务书

学生的选题工作结束后,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好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任务书经系批准后及时向学生下达。

秋季学期第16周结束前

教务处检查

工作

教务处检查各单位毕业论文选题,任务书下达情况

秋季学期第17-18周

 

第二阶段

 

(续上:

第二阶段)

 

教务处发布通知

实践教学管理科发布毕业论文第二阶段(即正式进行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

春季学期第1周结束前

学生进行开题报告

学生选定题目后,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查阅与课题相关的资料,了解研究动态,设计合理的课题研究方案,撰写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查。

春季学期

第2周结束前

教务处发放资料

实践教学管理科给各学院(系)发放毕业论文(设计)封面及毕业论文(设计)鉴定书。

春季学期第9周结束前

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进行设计)

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后,进入论文撰写(进行设计)阶段。

1、学生在撰写毕业论文(进行设计)期间,应严肃认真,遵守纪律,刻苦钻研,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按时、独立完成论文(设计)任务,并按统一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撰写论文。

2、每名学生在正式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之前,须签署“汕头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诚信承诺书”,以示负责。

春季学期第11周结束前

系成立答辩委员会,进

行答辩分组

安排

1、各系应成立答辩委员会,确定论文答辩方式,统一答辩要求,制定统一评分标准,审查论文(设计)成果的处理意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组织工作、成绩评定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春季学期第11周-第12周

2、各系答辩委员会可下设若干答辩小组,负责具体答辩工作。

3、各系应将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主任、成员名单及各答辩小组组长、成员名单与答辩时间、地点、学生分组安排等情况及时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指导教师、评阅人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

[续上:

指导教师、评阅人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阅]

1、指导教师评阅:

学生将论文(设计)成果按规定整理装订成册交指导教师评阅。

指导教师评阅并写出评语、建议分后将论文(设计)交答辩小组组长。

指导教师在评阅学生的论文(设计)时,应当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成果质量,评语要确切具体,避免简单抽象、千篇一律。

春季学期第12-第13周

 

(续上:

春季学期第12-第13周)

2、评阅人评阅:

答辩小组组长将指导教师评阅后的学生论文(设计)送交评阅人评阅。

评阅人评阅并写出评阅意见、建议分后,将论文(设计)交还答辩小组。

评阅人应具有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格,应为所评阅学生答辩小组成员,评阅人不能评阅自己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

评阅人在评阅学生的论文(设计)时,应当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成果质量,评语要确切具体,避免简单抽象、千篇一律。

系答辩委员会组织论文答辩、成绩评定,教务员负责成绩录入

1、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答辩,未经答辩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应评定成绩。

春季学期第13-第14周

2、毕业论文(设计)的综合成绩最终由系答辩委员会确定。

评定成绩要坚持标准,严格要求,要防止成绩偏高或偏低的现象发生。

3、教务员负责将每名学生的成绩(即系答辩委员会确定的最终成绩)录入至学分制系统。

教务员收齐、提交鉴定书

教务员将本学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鉴定书收齐后提交学生处。

春季学期第15-第16周

 

教务员对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进行装订

 

教务员将每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材料分别装订为正本和附属材料。

(一)毕业论文(设计)正本

包括以下内容,并按顺序装订:

1.封面;2.诚信承诺书;3.中文标题、摘要、关键词,英文标题、摘要、关键词;4.目录;5.正文;6.参考文献;(7.附录);8.封底;(9.有关图纸)。

被评定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由教务处转送学校档案室保存,其他论文由各院系保存。

(二)附属材料

包括以下内容:

1.拟题审批表;2.任务书;3.开题报告;(4.中期检查表)5.答辩记录;6.外文复印件;7.外文译文。

同一名学生的附属材料按以上顺序合订在一起,每人一本。

春季学期第17周结束前

教务员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归档

1、教务员在学分制系统中输入本系各专业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归档信息。

2、教务员将优秀论文(设计)正本送交实践教学管理科,由其转交校档案室统一归档。

下一学年秋季期第8周左右

后期工作

教务处组织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检查

教务处组织校教学督导员到各教学单位抽查毕业论文相关材料。

下一学年秋季期第7周结束前

教务处将教学督导员的检查意见反馈给相关系领导

下一学年春季期第10周结束前

实习教学工作程序

目的:

引导各教学单位根据《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暂行规定》做好每学年度的实习工作安排。

规范实习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使管理工作科学有序,实习的质量监控得到加强。

适用范围:

实习教学管理工作。

职责:

为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好各专业的实习工作提供良好的教学管理服务。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本科学生实习工作暂行规定》(汕大教字[2002]15号)

相关文件(表格)及链接:

汕头大学实习、实践教学课程大纲(附件1)

汕头大学实习教学计划表(附件2)

汕头大学实习情况总结表(附件3)

工作流程示意图: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及管理工作程序

目的:

鼓励教师和管理干部不断进行教学和教学管理的改革和研究,要求将研究成果在教学和管理工作中得以推广,促进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为申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

适用范围:

教务处综合科、各项目负责人。

职责:

教务处负责教改立项的启动、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管理工作;各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计划进行项目建设。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汕大发[2009]148号)

相关文件(表格):

暂无

工作流程示意图:

教材建设与出版补贴工作程序

目的:

鼓励学校教师出版高质量的、能反映专业最新教学研究成果的教材。

适用范围:

综合科。

职责:

做好教材建设与出版补贴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工作依据:

《汕头大学教材建设与出版补贴管理办法》(汕大发[2009]148号)

相关文件(表格):

汕头大学建设与出版补贴申请表

工作流程示意图:

汕头大学听课评价表

 

下载地址:

汕头大学听课评价表

教务处各办公室联系电话

办公室名称

地点

联系电话

综合科

新行政中心3楼

86502406、82902406

教学改革与评估科

新行政中心3楼

86502736

教学科

新行政中心3楼

86502416

学务科

新行政中心3楼

86502402

实践教学科

新行政中心3楼

86503202

教务处邮箱:

o_j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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