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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资产证券化案例分析

摘要:

资产证券化是20世纪最重要的金融创新工具之一,它的诞生对商业银行完善自身资本充足率、改善资产质量、增强流动性有着重大的意义,同时也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21世纪初,我国金融领域展开了全面的金融体制改革,这也是一次我国商业银行走向市场化、企业化经营的真正意义上的改革。

新巴塞尔资本协议为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而且我国商业银行长期以来一直面临着大量流动性差的信贷资产问题。

因此,各商业银行纷纷寻找更加有效的金融工具来完善自身的经营能力、改善资本质量。

于是,资产证券化作为一种创新型的金融工具在九十年代被引入我国,并逐渐在国内一些领域得到应用。

2005年,随着国家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相关法规的颁布,这种金融工具纷纷被各家商业银行青睐,并进行尝试。

2005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同时推出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是我国首批政策法规下的资产支持证券。

作为2005年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这两只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启动,标志着我国资产证券化已经进入了实施阶段。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

一.背景及研究的意义

资产证券化是1970年以来全球金融领域最重要的创新之一,由于其具有破产隔离、信用提升以及设计灵活等优点,因此相关产品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发达国家商业银行解决长期贷款风险高、流动性差等问题的主要手段。

从上个世纪60年代末开始,以利率自由化程度扩张、布雷顿森林体系下的固定汇率制度宣告结束、两次石油危机导致的石油价格飞涨、《巴赛尔资本协议》的实施等为代表的新金融秩序的浪潮给银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为了控制利率、汇率导致的价格风险以及信贷自身流动性风险、保持商业银行稳健经营,银行不得不开始寻求更为有效的金融工具。

于是,新的风险管理工具在金融业务自由化和金融管制放松的环境下开始萌生。

1968年美国国民抵押协会为了摆脱储蓄存款大量提取所造成的流动性困境,将经过联邦住房管理局保险的面向中低收入居民的贷款作为基础资产首次公开发行“过手债券”,这种“过手债券”成为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雏形,它的推出改变了银行传统的“资金出借者”的角色,使银行同时具有了“资产出售者”的职能。

在80年代,资产证券化的产品、内涵和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最初的“过手证券”演变成为当今的“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美国每年住房抵押贷款的60%以上靠发行MBS来提供。

目前,用于证券化的资产覆盖租金、版权专利费、汽车贷款应收款、信用卡贷款应收款、消费分期付款等多种领域,其规模已经成为仅次于联邦债券市场的第二大市场。

世界各国也纷纷效仿美国,渐进推行各种适合本土环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当前已经成为国际资本市场最具潮流性的金融创新产品。

我国的资产证券化进程相对于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初步探索。

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随着国家信贷计划体系的建立、金融体制改革的开展,我国各家国有银行正式从由过去的专业银行模式向从事提供信贷服务的商业银行模式进行转变。

出于自身经营和配合国家信贷政策的需要,商业银行产生了大量的长期贷款,严重牵制了商业银行的经营发展。

国家经济环境的转变滋养了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萌芽。

然而,我国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并没有在银行贷款中孵化,而是脱壳于同样有着长期、巨额融资需求的房地产企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

1992年的海南三亚首先尝试房地产证券化运作,1996年的广深珠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进行资产证券化试验,1997年的中国远洋运输公司(COSCO)北美航运应收款支撑票据证券推出,2000年的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8000万美元应收账款证券化发行成为了我国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先导者。

本世纪初,我国的资本市场建设己经基本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资本构成也由过去单一国家财政出资的方式向股份制模式进行了转变,商业银行本身经营模式也由政策性经营转变为企业化经营,公司治理结构逐渐形成,大量缺乏流动性金融资产对于处置方式创新的迫切性催生了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尝试。

2003年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132亿元不良资产进行了信托证券化处置,2004年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对亿元的不良资产进行了资产证券化试点。

这两个项目是国内第一次按照国际规范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流程进行的金融资产证券化,尤其中国工商银行宁波分行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可谓是国内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市场的“破冰”之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奠定了实践基础。

2005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了《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这标志着有关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法律制度环境已经建立。

2005年12月15日,中国建设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同时推出了信贷资产支持证券,这是我国首批政策法规下的资产支持证券,作为2005年最重要的金融创新之一,这两只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启动,标志着我国资产证券化己经进入了实施阶段。

二.建行基本情况

中国建设银行于1945年10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成立初期名称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是一家财政部出资办理基本建设投资拨款监督工作的专业银行。

从1979年到1984年,建设银行逐步从财政部门的附属地位中分离出来,国家专业银行的地位得以确立,开始运用银行的办法办银行;从1985年到1993年,建设银行的信贷收支全额纳入了国家信贷计划体系,金融业务开始全面开拓,银行功能日臻完善,实现了由事业单位管理向企业化经营的转变。

自1985年11月1日起,建设银行的信贷收支同其它各专业银行一样,全额纳入国家统一的综合信贷计划,使建设银行真正成为中央银行体系之内的国家专业银行。

国务院1993年12月25日《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建设银行明确定位为以从事中长期信用为主的国有商业银行。

1996年3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正式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

2003年12月30日,国务院决定对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试点。

2004年9月17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成立。

2005年10月27日中国建设银行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

截至2006年6月30日,中国建设银行集团总资产达到亿元,总负债亿元,资本充足率%,贷款余额亿元,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亿元。

建元2005-1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信托(下称建元一期),是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为目的设立的信托产品,信托资产来自中国建设银行合法拥有的,并符合入池标准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及相关权益。

中信信托作为受托机构和发行人,以信托资产为基础发行A,B,C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建元一期总发行量为30.亿元,A,B,C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最终到期日均为2037年11月26日。

表1给出A,B,C档的相关情况。

其中A,B,C档称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均为浮动利率,采用“基准利率十利差”的形式发行,利差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基准利率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7天回购加权平均利率,按月浮动,按月付息。

A,B,C级均具有利率上限,分别为WAC-%,%和%(WAC为贷款池剩余资产的加权平均利率)。

A档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转让,C档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应规定进行转让。

具体情况见表1:

A档发行概况

B档发行概况

C档发行概况

招标日

05-12-15

05-12-15

05-12-15

起息日

05-12-19

05-12-19

05-12-19

到期日

37-11-26

37-11-26

37-11-26

发行量

亿元

亿元

亿元

比例

6.75%

1.75%

类型

浮息

浮息

浮息

付息频率

月付(每月20日)

月付(每月20日)

月付(每月20日)

信用评级

AAA

A

BBB

信用支持

级及次级证券

C级及次级证券

次级证券

招标标的

利差

利差

利差

招标方式

薄记建档

薄记建档

薄记建档

基准利率

7天回购加权平均利率

7天回购加权平均利率

7天回购加权平均利率

票面利率

基准利率十利差

基准利率十利差

基准利率十利差

利率上限

WAC-%

%

%

市场

银行间

银行间

其他

此次交易的主要参与方见表2:

发起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

中信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贷款服务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管理人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资金保管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

安排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续表:

(资料来源:

根据中信信托公开资料整理)

财务顾问

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联合薄记管理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国际金融公司

等级结算/支付代理机构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三.资产池的构造及其分析

建元一期入池贷款均为建行在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期间发放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建元一期资产池中的住房抵押贷款由位于上海市、无锡市、福州市和泉州市的居民住房作为抵押担保。

截至2005年11月10日,资产池内有15162笔贷款,本金余额为3,016,683,138元。

其区域结构分布与部分经济指标分布见表3和表4:

从各区域的具体情况来看,上海市的贷款余额占比为%,随后依次是福州、泉州和无锡的%,%和%,各区域借款人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是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重要因素。

根据《2005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

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前三》,上海、无锡、福州、泉州的综合竞争力分别排名第1,832,40位,综合收入分别排名第2,19,11,28位。

同时,根据各地区公开反映的借款人偿债能力经济数据,表明上述四个地区借款人具有相对较强的偿债能力和较高收入稳定性。

抵押物

所在

城市

贷款余额

(元)

余额占比

(%)

贷款笔数

笔数占比

(%)

平均每笔余额

(元)

加权平均初始抵押率(%)

上海

1,694,500,935

289,065

无锡

146,062,056

107,636

福州

444,979,746

138,107

泉州

731,140,401

154,870

合计

3,016,683,138

100

100

198,963

资料来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整理

表4资产池分布:

资料来源:

根据《2005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公开信息整理

经济指标

上海

无锡

福州

泉州

人均GDP

55307

52825

23444

21260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人均可支配收入

16883

13588

11436

12699

在岗职工人均收入

29875

22126

16586

14463

失业率

%

%

%

%

此次建元一期证券化产品中资产选择全部为优质信贷资产,分布地区也全部为我国东部经济较发达地区,资产池中抵押贷款按五级分类标准形态全部为正常类贷款,加权平均初始抵押率为%,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还款法和等额本金还款法,额度分别为2,50,85,80元和515,817,,277元,表现出很强的未来现金流收入的稳定性。

而且,池中资产具有很强的同质性利于对信用风险进行有效的成本分析并形成共同的支付。

在不考虑房价变化因素的情况下,贷款的违约率会随着抵押率(贷款本金余额/抵押房产价值)的降低而降低,同时,越低的抵押率为抵御房价下跌提供了越大的缓冲。

此外,债务人的人员地区分布比较广泛,分布在东南沿海四省市,有利于风险的分散。

目前住房贷款的年利率均为%,2005年3月17日,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五年以上的利率将从%提高到%,建行根据客户的资信水平实行差别化利率,资信好的客户执行%的下限利率。

因此,从2006年1月1日起至下一次调整前,入池贷款的利率也会进行不同程度的调整,但都不会低于%的下限利率。

建元一期入池贷款对应借款人均应为有正当职业且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

借款人的加权平均年龄为36岁,处于个人职业的稳定阶段,其收入也相对较为稳定,这是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重要保证。

从建元一期入池贷款的地区分布来看,56%以上的入池贷款及抵押房产集中于上海地区。

上海房地产市场经过2000-2004年的快速发展期,四年房价依次增幅达4%,9%,13%和25%。

2005年初,国家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3月底七部委联合出台了“国八条”,目标直指包括上海和无锡在内长三角地区虚高的房价,3月起上海商品房价格的月增幅逐月回落,6月房价首次下降,直至目前市场仍处于观望之中,无锡的总体房价低于上海,但近年的增长态势与上海基本类似。

福州和泉州的房价维持基本相对平稳,但房地产投资降温、房价增幅放缓的趋势仍不可避免。

目前入池住房贷款质量都比较好,按贷款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贷款。

然而,从资产池贷款账龄和地区分布看,70%以上是三年内放出的贷款,60%以上抵押资产都集中在近三年房价增幅较高的上海和无锡地区。

因此,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将对入池贷款的抵押房产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建元一期遵循国际上证券化的基本规律和结构设计,由发起人建行将信贷资产交付中信信托公司设立信托,中信信托以此信托资产为支持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信托收益凭证形式的资产支持证券,该证券的持有人取得相应的信托收益权。

其基本交易结构如图所示:

贷款本息偿付贷款本息划付

贷款合同服务合同资金保管合同证券本息支付

信托合同

信托资产对价证券托管与代理兑付协议

募集资金承销团协议证券本息支付

资产支持证券

认购资金

注:

实线表示各类法律协议,虚线表示现金流

这种交易安排具备了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要素,实现了下列的主要目标:

1.风险隔离

本次资产证券化利用信托财产独立性的法律特征,实现了风险隔离,即被证券化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与发起人的其它资产以及受托人资产有效的区别和隔离。

这种隔离有两种效果:

一方面,发起机构不再承担证券化资产的信贷风险;另一方面,万一发起人,受托机构破产时,池中资产不受破产机构债权人的求偿。

而且,在组织结构上,发起人建行、受托人中信信托、资金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三方独立,相互监督和制衡,保证了信贷资产收益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经过风险隔离,建行所发放的在池中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分散给了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者,在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以后,建行更多地体现贷款服务机构的责任,在专业分工中发挥比较优势。

2.现金流支付

在违约事件发生前,入池贷款的本息回收款将按照利息支付顺序和本金支付顺序支付优先A,B级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每个月的收入回收款将在支付应由信托财产承担的税收准备、限额内优先费用后,顺序支付A,B级级证券的当期应付利息。

如当月收入回收款不足以支付该等费用和A,B,C级证券的利息,则本金回收款将转移支付差额部分(本金移转额)。

正常情况下,支付C级证券当期应付利息后的剩余金额,须先补足所需储备金额,然后补偿先前的本金移转额和累计违约贷款本金额,再支付未付各类费用、支出或报酬,如尚有余额则支付给次级证券持有人;但在发生加速清偿事件后,该等余额须转入到“本金分账户”,用于偿还优先级证券本金。

每个月的本金回收款将用来按A,B,C级,次级的顺序支付各级资产支持证券,在前一优先级别证券的本金全部支付完毕后,再支付一次优先级别证券的本金。

发生违约事件后,所有的本金和收入回收款将被集中,在支付税收准备和各类费用、报酬后,按照A,B,C 级,次级的顺序支付各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在前一优先级别证券的本金全部支付完毕前,次优先级别证券不能获得任何支付。

这种现金流的支付结构可以有效保障A级证券的安全性,当然,这种保护性的偿付结构也使其获得相对于B级、C级较少的利息收益,A级证券首个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为%比B级证券利率%和C级证券利率%分别减少了%和%。

现金流分配如图所示:

 

(违约事件发生前的现金流分配)

 

 

(违约事件发生后的现金流分配)

3.信用增级

本次交易采用内部增级的方式,通过设定优先/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和储备账户的设置来实现信用增级。

优先/次级结构属于分层信用增级,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和定向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其中,优先级证券将由受托机构中信信托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向投资机构发售。

次级证券由受托机构向发起机构定向发行。

建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总共分两个层次,其中有三个优先档次,一个次级档。

三个优先档次分别占%%和%,次级档占3%左右,法定最终到期日是2037年11月26日。

这四个档次的证券通过上述现金流支付的结构划分了风险层次,使本属于同一资产池中的资产以不同的信用等级和不同的利率进入了相应的层次。

根据上述现金流支付顺序确定的优先级/次级支付机制,A级证券获得由B级、C级和次级证券承担%的预期损失而提供的信用支持,优先级B级获得C级和次级证券承担%的预期损失而提供的信用支持,优先级C级获得次级证券承担3%的预期损失而提供的信用支持,如下表:

建元一期优先/次级证券增级结构表(资料来源:

根据中国建设银行公开信息整理)

资产支持证券

发行额占比

首个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信用支持

A级

%

%

%由B级C级和次级证券提供

B级

%

%

%由C级和次级证券提供

C级

%

%

3%由次级证券提供

次级

%

NA

0%

这样以来优先级,特别是其中的A级资产支持证券有效地增强了信用等级。

而其它两个优先档次证券B级C级也以其收益上的优势满足了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

建元一期为本次交易设置了“信托(流动性)储备账户”、“信托(服务转移)储备账户”、“信托(棍合和抵消)储备账户”,分别用于补充现金流分配的不足金额、更换“贷款服务机构”的转移费用以及弥补混同或抵消风险。

当建行具备必备评级等级时,上述储备账户中的储备金额为零;当不具备必备评级等级的时候,则根据约定拨备储备资金。

4.市场流通

流动性是这次建元一期资产支持证券的又一价值增长点,发起人选择以受托人为名义的发行人,满足交易结算规则和信息披露规则要求后,面向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发行,实现了证券的流通。

其优先级证券面向市场公开发行,使不同的利率等级的资产从集中发起机构向众多投资者,包括银行、信用社、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等超过50家以上不同类型的机构,满足投资者投资偏好的需要。

次级证券选择了自留形式,从而获得收取剩余现金流的权利,以高利差的形式分享了流动性溢价。

通过二级市场流动和策略对冲还可以进一步分散相关的风险。

四.问题与启示

1.证券化的成本问题

运作成本较高

首先,由于我国现阶段证券化的制度环境还不成熟,证券化所需要克服的障碍比较多。

其次,由于我国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时间并不长,现阶段不仅抵押贷款规模较小,而且在具体操作中尚未形成全国统一的、标准化的抵押贷款发放程序和贷款合同,还缺乏相当规模的标准化的住房抵押贷款积累,难以形成具有相似条件、相似违约率及提前清偿率的抵押贷款集合,这将增加证券化的运作成本。

再次,银行还必须为实施抵押贷款证券化进行人员培训、硬软件建设等。

收益不太明显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并不缺乏持有抵押贷款所需的资金,证券化在改善资产的流动性方面给银行带来的收益并不明显。

这一方面是由于我国开展住房抵押贷款时间短,抵押贷款市场总量不是很大,商业银行还没有因为住房抵押贷款期限长而出现信贷资金不足和经营风险等问题。

另一方面是我国金融机构存款的增长速度较快,在当前优质贷款项目不多的情况下,银行普遍出现存差,资金是有剩余的。

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属于全国性银行,其商业区网点遍布全国,不同地区的资金供求平衡可以通过资金在机构内部转移得以完成,也就是说,抵押贷款在全国的优化配置可以不通过二级市场也能实现。

最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的一个重要作用就在于释放资本以从事具有更高边际收益的项目,而在我国当前缺乏好的投资和贷款项目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实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所带来的潜在收益不明显。

机会成本较大

此次建元一期证券化产品的资产池中,信贷产品全部为优质资产,而且从五级分类形态来看A级B级C级这三个流通给投资者的产品池中形态都为正常类贷款,而五级分类形态为关注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者为建设银行本身,在证券化过程中,商业银行牺牲了对正常类贷款利息的受益而换取了资产的流动性,这种优质资产的真实出售有悖于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我国商业银行有着比较沉重的历史包袱,而且其原有的国有性质、财政性质长期以来一直制约着商业银行的自身发展,银行办社会的现象依然延续至今,并且资产质量较差,到2005年二季度末主要商业银行(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不良贷款余额达到亿元。

而我国商业银行的盈利基本上仍是靠发放贷款的受益,因此优质信贷资产,特别是分类形态为正常的贷款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的主要利润追求点。

面对贷款质量比较严峻的形势,提高资产质量是当前的一项迫切任务,银行需要转移的是那些质量低下的资产。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在国外一般被视为风险相对较高的资产,但在我国则是银行的一大优质资产,其坏帐率最低。

因此,各家商业银行都把它视作优质资产和新的利润增长点对待,将扩大住房抵押贷款规模当成改善资产质量的一种有效手段,在达到风险警戒线之前,商业银行是不会愿意出售这部分优质资产的。

如果将这些优质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显然意味着银行要承担较高的机会成本。

建元一期的资产支持证券却将其最优质的资产打包出售给了投资人,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资产的流动性,但是银行损失了利差约为3%左右的利润空间。

当前商业银行应该实行证券化的并不是住房抵押贷款,而是大量难以化解的不良资产。

但是,不良资产证券化无论从技术或者是从制度环境的要求上都要比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严格得多,没有住房抵押贷款作为起步并积累有关经验,不良资产证券化的贸然启动将增加很多不确定性。

2.证券化的信用增级问题

建元一期资产证券化采用的是内部增级的方式,即通过设定优先/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和储备账户的设置来实现信用增级,交易中证券化资产的买方只能利用卖方单独的信用支持作为风险规避工具。

而国际上成熟的资产证券化方案会采用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相结合的增级方式,这时,独立的第三方就可以对资产池中质量并不是很好的资产进行信用支持。

独立的第三方可以是政府机构、保险公司、金融担保公司、商业银行、大型企业的财务公司等等金融机构。

采取的手段可以是专业保险、企业担保、信用证、抵押账户等方式。

通过第三方的外部信用增级,可以使商业银行更多的次级资产进行更为合理的证券化并出售给外部投资者,而并非由本身消化其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如本案例中优先/次级结构中占比%总额为9,万元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采用的销售方式为建设银行自己持有,这样相当于银行本身只是经过一个资产证券化的过程而持有自己的资产.如果在交易结构中能够增加外部增级的环节,那么这部分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就可以通过保险公司专业保险或者其它金融机构抵押担保的方式进行信用支持,从而进入二级市场对其它外部机构投资者进行出售。

3.对不良资产证券化的思考

不良贷款证券化的经济意义

在以往的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商业银行大多采用账户扣收、协议清收、依法清收、破产清收、债务重组、以物抵债、资产租赁、拍卖、招标、协议转让、破产清算、呆账核销等方式。

这些处置方式的确在不良资产处置工作中发挥了较大的作用,但这些方式多是针对单笔或单户业务的,规模效应不明显。

尤其是随着外部监管的加强以及商业银行自身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商业银行需要一种新的处置方法,以便规模化、批量化、市场化地处置不良资产。

商业银行如何运用创新手段与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就成为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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