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讲第一章第三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新版.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8524705 上传时间:2023-07-18 格式:DOCX 页数:16 大小:67.9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3讲第一章第三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新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第3讲第一章第三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新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第3讲第一章第三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新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第3讲第一章第三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新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第3讲第一章第三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新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3讲第一章第三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新版.docx

《第3讲第一章第三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新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3讲第一章第三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新版.docx(1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3讲第一章第三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新版.docx

第3讲第一章第三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新版

第三节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一、造价工程师的素质要求和职业道德

(一)造价工程师及其素质要求

素质要求

专业素质

(1)造价工程师应是复合型的专业管理人才。

(2)造价工程师应具备技术技能。

(3)造价工程师应具备人文技能。

(4)造价工程师应具备观念技能。

身体素质

造价工程师要有健康的身体和宽广的胸怀,以适应紧张、繁忙和错综复杂的管理和技术工作。

职业道德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遵守“诚信、公正、精业、进取”的原则,以高质量的服务和优秀的业绩,赢得社会和客户对造价工程师职业的尊重。

(3)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正、正确地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使客户满意。

(4)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

(5)尊重同行,公平竞争,搞好同行之间的关系,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损害、侵犯同行的权益。

(6)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7)造价工程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8)知悉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9)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

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执业

(一)执业资格考试

(二)注册

1.注册管理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作为造价工程师注册机关,负责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作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省级注册、执业活动初审机关,对其行政区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有关专业部门作为注册造价工程师的部门注册初审机关,负责对有关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注册条件与注册程序

(1)注册条件。

1)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2)受聘于一个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工程建设领域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

3)没有不予注册的情形。

(2)注册程序。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关或者部门注册初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

对申请初始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

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决定。

对申请变更注册的、延续注册的,注册初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审查完毕,并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注册机关。

注册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做出决定。

(3)初始注册。

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初始注册申请表;

2)执业资格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工程造价岗位工作证明;

5)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后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6)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7)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4)延续注册。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申请延续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延续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前一个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证明;

5)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5)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的,应当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变更注册后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注册申请表;

2)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3)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与原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文件;

5)受聘于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复印件,或者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离退休证复印件;

6)外国人、台港澳人员应当提供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书复印件。

(6)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应当由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由注册机关核发。

注册造价工程师遗失注册证书、执业印章,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补发。

(7)不予注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4)前一个注册期内造价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5)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6)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7)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8)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3年的;

9)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消,自被撤消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8)注册证书失效、撤销注册及注销注册。

1)注册证书失效。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失效:

①已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未被其他单位聘用的;

②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

③死亡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④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2)撤销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机关或其上级行政机关依据职权或者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可以撤销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

①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注册许可的;

②超越法定职权准予注册许可的;

③违反法定程序准予注册许可的;

④对不具备注册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许可的;

⑤依法可以撤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的,应当予以撤销。

3)注销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注册机关办理注销注册手续,收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或者公告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

①有注册证书失效情形发生的;

②依法被撤销注册的;

③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的;

④受到刑事处罚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和聘用单位应当及时向注册机关提出注销注册的申请;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向注册机关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告知注册机关。

(9)重新注册。

被注销注册或者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10)暂停执业。

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造价工程师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执业的,应当到注册初审机构办理暂停执业手续,并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11)信用制度。

注册造价工程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

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造价工程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

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造价工程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

注册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例题:

1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初始注册的有效期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分别为()年。

A.1年和1年

B.2年和4年

C.1年和4年

D.4年和4年

答案:

D

解析: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申请初始注册。

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满30日前,按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延续注册。

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4年。

2.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申请续期注册时不予注册的情形包括()。

A.同时在两个工程项目中执业的

B.同时在两个单位注册的

C.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D.未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的

E.未在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加盖执业印章的

【答案】BC

【思路】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前一个注册期内工作业绩达不到规定标准或未办理暂停执业手续而脱离工程造价业务岗位的;

(五)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六)因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七)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八)被吊销注册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九)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三)执业和继续教育

1.执业

(1)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业务范围。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3)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例题:

根据我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的表述正确的是()。

A.修改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必须由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进行

B.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是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之一

C.注册造价工程师可以在本人所在单位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

D.注册造价工程师没有资格参与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等工作

答案:

B

解析:

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范围包括:

(1)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和审核,项目经济评价,工程概、预、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和审核;

(2)工程量清单、标底(或者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工程合同价款的签订及变更、调整、工程款支付与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

(3)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中设计方案的优化、限额设计等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工程保险理赔的核查;

(4)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

(2)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权利。

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5)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参加继续教育。

(3)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2)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3)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4)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

5)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

修改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进行。

注册造价工程师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修改的,应当由其他注册造价工程师修改,并签字盖章;修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对修改部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题: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造价工程师享有的权利包括()。

A使用造价工程师的名称

B批准物资采购的价格

C签发工程开工、停工、复工令

D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E签署工程造价文件、加盖执业专用章

答案:

ADE

解析:

注册造价工程师享有下列权利:

1)使用注册造价工程师名称;

2)依法独立执行工程造价业务;

3)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4)发起设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5)保管和使用本人的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6)参加继续教育。

2.继续教育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每一注册期内应当达到注册机关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每一注册有效期各为60学时。

经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颁发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组织。

(1)继续教育的内容。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07年修订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主要是:

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工程造价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等。

(2)继续教育的形式。

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

1)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和集中面授培训;

2)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班、研讨会;

3)中价协认可的其他形式。

(3)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计算方法。

1)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网络继续教育学习,按在线学习课件记录的时间计算学时;

2)参加中价协或各省级和部门管理机构组织的注册造价工程师集中面授培训及各种类型的培训班、研讨会等,每半天可认定4个学时;

3)其他由中价协认定的学时。

(四)法律责任

1.对擅自从事造价业务的处罚

未经注册,以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的,所签署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注册违规的处罚

(1)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注册,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

(2)聘用单位为申请人提供虚假注册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3)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的,由注册机关撤消其注册,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并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处以罚款。

其中,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4)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注册仍继续执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5千元以下的罚款。

3.对执业活动违规的处罚

注册造价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1)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

(2)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3)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4)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

(6)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7)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8)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4.对未提供信用档案信息的处罚

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造价工程师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例题: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A.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B.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

C.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造价工程师注册的

D.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E.违反本办法规定,未办理变更注册而继续执业的

答案:

ABD

解析: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有的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1)不履行注册造价工程师义务;

(2)在执业过程中,索贿、受贿或者谋取合同约定费用外的其他利益;

(3)在执业过程中实施商业贿赂;

(4)签署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5)以个人名义承接工程造价业务;

(6)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工程造价业务;

(7)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8)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

(9)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国外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简介

(一)英国工料测量师制度

在英国,造价专业人员资格的考试与审核制度和实施是通过专业学会或协会负责的。

造价工程师在英国称为工料测量师(QuantitySurveyor,QS),特许工料测量师的称号是由英国皇家测量师学会(RICS)经过严格程序而授予该会的专业会员(MRICS)和资深会员(FRICS)的。

整个程序如图1.3.2所示。

图1.3.2英国工料测量师授予程序图

 

这种执业资格的考试与认证制度始建于1891年,经过1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形成了目前选拔高级专业人才的途径。

工料测量专业本科毕业生可直接取得申请工料测量师专业工作能力培养和考核的资格。

而对一般具有高中毕业水平的人员,或学习其他专业的大学毕业生可申请技术员(TechnicalSurveyor)资格培养和考核的资格。

对工料测量专业本科毕业生(含硕士、博士学位获得者)以及经过专业知识考试合格的人员,还要通过皇家测量师学会组织的专业工作能力的考核(APC),即通过2年以上的工作实践,在学会规定的各项专业能力考核科目范围内,获得某几项较丰富的工作经验,经考核合格后,即由皇家测量师学会发给合格证书并吸收为学会会员(MRICS),也就是有了特许工料测量师资格。

在取得特许工料测量师(工料估价师)资格以后,就可签署有关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文件,也可独立开业,承揽有关业务。

学会会员再从事12年本专业工作,或者在预算公司等单位中承担重要职务(如董事)5年以上者,经学会的资深委员评审委员会批准,即可被吸收为资深会员(FRICS)。

英国的工料测量师被认为是工程建设领域的经济师。

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按照既定工程项目确定投资,在实施的各阶段、各项活动中控制造价,使最终造价不超过规定投资额。

不论受雇于政府还是企事业单位的测量师都是如此,社会地位很高。

(二)其他国家执业资格制度

美国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制度由前身为美国造价工程师协会(AmericanAssociationofCostEngineers,AACE)的美国国际工程造价促进会(TheAssociationfortheAdvancementofCostEngineering,International,AACEI)于1976年创立,较英国及一些英联邦国家成立的时间迟了很多,但其发展速度较快。

目前,个人专业会员超过6600人,分布在包括美国本土在内的世界上84个国家和地区,影响范围较大。

在专业理论、研究和实际应用等方面,在学习和借鉴英国工程造价思想的基础上,按照市场的实际需要不断调整和改进自身的专业内容和标准,使其在世界同行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越来越大。

在美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资质是执业造价工程师(CertifiedCostEngineer,CCE)或称为:

执业造价咨询师(CertifiedCostConsultant,CCC)。

CCE与CCC在资格考试内容和其他方面都是一样的,唯一的区别在于申请人报考条件的不同:

CCE要求报考人员至少拥有8年的专业工作经历,并且必须具有4年被协会认可的工程造价专业的教育背景;而CCC则有求报考人员在拥有8年的专业工作经历的基础上,只要具有4年与工程造价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即可,或无学历背景,但申请人的实际工作经历被协会认可,也可参加资格考试。

美国造价工程师的资格考试分为两大部分:

一部分是笔试,一部分是撰写专业论文。

通过这两部分的考试主要是考查申请人四个方面的能力与素质:

实践能力、文化素质、理论水平、执业品德。

此外,日本作为当今建筑业较为发达的国家之一,一直非常重视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准入管理。

在日本,造价工程师被称为建筑积算师。

工程造价领域以日本建筑积算师协会(BSIJ)为代表,于1979年创立了建筑积算师制度并负责具体实施,每年举行一次。

该项资格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考试两大部分,并规定:

只有参加第一阶段理论部分考试合格的人员,才有资格进入第二阶段的考试。

因此,考试十分严格,淘汰率很高。

但申请人的报考条件较其他国家较为宽松:

即大学毕业者,从事专业工作2年以上;大专毕业者,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以及高中毕业者,从事专业工作7年以上,均可报名参加资格考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