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评定标准概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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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评定标准概要
附件1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评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为了规范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统一检查要求,制定本评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无特殊规定的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进行的现场检查。
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及其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医疗器械,其生产企业的现场检查按照相应实施细则及检查评定标准进行。
一、检查项目
章节
条款
内容
管
理
职
责
0401
应建立与产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
0402
应当明确规定质量管理机构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及相互关系。
*0403
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0404
质量管理部门应具有独立性,应能独立行使职能,以保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正常运行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性。
0501
企业负责人应组织制定质量方针,质量方针应表明在质量方面全部的意图。
0502
企业负责人应组织制定质量目标,应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进行分解,质量目标应可测量,可评估。
应明确考核频次和方法。
相关部门应对如何实现目标进行策划。
如目标没有完成,应给出处理意见(包括改进措施)。
管
理
职
责
0503
应配备与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相适应,能满足质量管理体系运行和生产管理的需要的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
0504
应制定管理评审的程序文件和管理评审工作计划,企业负责人应对体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保持管理评审的记录,由管理评审所引起的质量管理体系的改进措施应得到落实。
0505
应当有专人或部门负责收集相关法律、法规。
相关法规应有效贯彻实施。
相关人员应熟悉相关法规。
0601
应当在管理层中指定管理者代表,并规定其职责和权限。
资
源
管
理
0701
应当对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所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工作技能、工作经历提出规定和要求。
0702
应制定对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评价和再评价的工作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和评价。
0801
应确定影响医疗器械质量的岗位和职责,规定这些岗位人员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水平(例如:
专业、学历要求)、工作技能、工作经验。
0802
对从事影响产品质量的工作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培训,规定培训的要求,应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基础理论知识及专业操作技能、过程质量控制技能、质量检验技能培训的制度。
应按照要求进行培训,保留培训记录。
0803
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岗位操作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应当制定评价和再评价制度。
检查评价记录证实相关技术人员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0901
应根据所生产医疗器械的品种、规模和质量控制需要和法规要求,确定厂区环境和周边环境的要求。
应能提供已进行评价的证实材料。
对法规有特殊要求的,应能提供符合性证明材料。
*0902
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烟雾、毒害物、射线和紫外线等有害物质的厂房、设备,是否安装除尘、排烟雾、除毒害物、防射线和紫外线等防护装置。
0903
原料库、中间产品存放区(或库)和成品库的储存环境应能满足产品生产规模和质量控制的要求。
*0904
生产设备和工艺装备的能力(包括生产能力、运行参数范围、运行精度和设备完好状态)应与产品的生产规模和质量管理要求相符合。
资
源
管
理
0905
应具有与所生产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检验室和产品留样室;检验场地应与生产规模相适应。
0906
应根据生产数量和实际生产能力,确定企业是否存在违规委托生产行为。
0907
当上述基础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和检验仪器)和环境的维护活动或缺少这种维护活动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应建立对维护活动的文件化要求,文件应至少包括维护的频次、方法、维护记录等要求。
0908
应对工作环境条件提出定量和定性的限制要求,应具有控制和监测工作环境所需的设备、设施和文件。
实施控制后应达到要求。
0909
如果生产中环境不能全部被检验,应对环境控制系统进行确认,应定期监测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文
件
和
记
录
1001
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保持其有效性。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2.质量手册;3.本规范所要求的形成文件的程序;4.为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的有效策划、运行和控制所需的文件;5.本规范所要求的记录;6.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1002
应编制和保持质量手册,质量手册包括以下内容:
1.对质量管理体系作出的承诺和规定;2.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包括任何删减和(或)不适用的细节与合理性;3.为质量管理体系编制的形成文件的程序或对其引用;4.质量管理体系过程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表述。
质量手册概括质量管理体系中使用的文件的结构。
1003
质量方针应满足以下要求:
1.与企业的宗旨相适应;2.是否体现了满足要求和保持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3.提供制定和评审质量目标的框架;4.在企业内得到沟通和理解;5.在持续适宜性方面得到评审。
1004
质量目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根据企业总的质量目标,在其相关职能和层次上逐次进行分解,建立各职能和层次的质量目标;2.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3.质量目标应是可测量的,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4.质量目标是否有具体的方法和程序来保障。
1101
应对每一类型或型号的产品建立(或指明出处)完整的技术文档。
技术文档应包括以下内容:
产品标准、技术图纸、作业指导书(制造、包装、灭菌、检验、服务、设备操作,适用时还包括安装等)、采购要求(包括采明细和技术规范)和验收准则等。
文
件
和
记
录
1201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对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实施控制,文件发布前应得到评审和批准,确保文件的充分与适宜。
1202
文件更新或修改时应对文件进行再评审和批准。
1203
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应能够识别,并确保文件的更改得到原审批部门或指定的其他审批部门的评审和批准,被指定的审批部门能获取用于作出决定的相关背景资料。
1204
在工作现场应可获得适用版本的文件。
1205
文件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1206
外来文件应可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1301
应至少保持一份作废的技术文档,并确定其保持期限,这个期限应不小于产品寿命期和相关法规要求。
1302
应确保在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寿命期内,可以得到此医疗器械的制造和试验的文件,并满足产品维修和产品质量责任追溯的需求。
1401
记录应保持清晰、完整、易于识别和检索。
1402
所编制的记录控制程序应规定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的方法、规则、途径以及执行人。
1403
程序中应规定记录保存的期限至少相当于该企业所规定的医疗器械的寿命期,但从企业放行产品的日期起不少于2年,或符合相关法规要求规定。
设
计
和
开
发
1501
应建立设计和开发控制程序,并形成了文件。
1502
程序文件应包括设计策划、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更改的控制要求和风险管理要求。
规定应清晰、可操作,能控制设计开发过程。
1601
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对设计和开发活动进行策划,并将策划结果形成开发计划。
计划应包括:
1.设计和开发各阶段,以及适合于每个设计和开发阶段的评审、验证、确认和设计转换活动。
2.设计和开发各阶段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和沟通。
设
计
和
开
发
1602
应按照计划实施设计开发,当偏离计划而需要修改计划时,应对计划重新评审和批准。
1701
设计和开发输入文件应包括与预期用途有关的规定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法律法规要求等,以及风险管理的输出结果。
1702
设计开发输入应完整、清楚,没有矛盾的地方。
1703
设计和开发输入应为设计过程、设计验证和设计确认提供统一的基础,应经过评审和批准。
1801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满足设计和开发输入的要求。
1802
设计和开发输出应包括:
1.采购信息,如原材料、组件和部件技术要求;2.生产和服务所需的信息,如产品图纸(包括零部件图纸)、工艺配方、作业指导书、环境要求等;3.产品接收准则(如产品标准)和检验程序;4.规定产品的安全和正常使用所必须的产品特性,如产品使用说明书、包装和标签要求等。
产品使用说明书是否与注册申报和批准的一致;5.标识和可追溯性要求;6.提交给注册审批部门的文件;7.最终产品(样机或样品);8.生物学评价结果和记录,包括材料的牌号、材料的主要性能要求、供应商的质量体系状况等。
1803
设计和开发输出(文件)应经过评审和批准。
1901
应开展设计转换活动以解决可生产性、部件及材料的可获得性、所需的生产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等。
1902
转换活动应有效,已经将产品的每一技术要求都正确转化成与产品实现相关的具体过程或程序。
1903
转换活动的记录应表明设计和开发输出在成为最终产品规范前得到验证,以确保设计和开发的产品适于制造。
2001
应按策划的结果,在适宜的阶段进行设计和开发评审。
设
计
和
开
发
2002
应保持设计和开发评审记录(包括评审结果和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
2101
结合策划的结果,应在适宜的阶段进行设计和开发验证。
2102
应保持设计和开发验证记录、验证结果和验证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
设
计
和
开
发
2103
若设计和开发验证采用的是可供选择的计算方法或经证实的设计进行比较的方法来进行,应评审所用的方法的适宜性,确认方法是否科学和有效。
2201
结合策划的结果,应在适宜的阶段进行设计和开发确认。
2202
设计和开发确认活动应在产品交付和实施之前进行。
*2203
应保持设计和开发确认记录、确认结果和确认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
2204
对于按法规要求需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应能够提供符合法规要求的临床试验的证实材料。
2205
对于需要进行性能评价的医疗器械,应能够提供试验报告和(或)材料。
2301
应对因设计和开发改动,包括选用的材料、零件或产品功能的改变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价,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等影响应进行评估。
2302
设计和开发更改应保持记录。
2303
必要时,应对设计和开发的更改进行评审、验证和确认。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评审应包括更改对产品组成部分和已交付产品的影响。
2304
设计和开发更改应在实施前经过批准。
2305
设计和开发更改的实施应符合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的有关规定。
2401
应建立对无菌医疗器械进行风险管理的文件。
2402
风险管理应覆盖企业开发的每一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
检查风险管理文档和记录,以确定实施的证据。
2403
应制定风险的可接受水平准则,并将医疗器械产品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采
购
2501
应编制采购程序文件。
2502
采购控制程序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采购作业流程规定;2.对不同的采购产品规定了不同的控制方式;3.对采购文件的制定、评审、批准作了明确的规定;4.对合格供方的选择、评价和再评价的规定;5.对采购产品的符合性的验证方法的规定;6.采购过程记录及其保持的规定。
采
购
*2503
当采购产品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要求时,采购产品的要求应不低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2601
应确定采购的产品对最终产品的影响,并根据影响程度确定对供方和采购的产品实行控制的方式和程序。
2602
当产品委托生产时,委托方和受托方应满足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有关法规的要求。
2603
应制定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价和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