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操作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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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操作指南
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操作指南
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途径一般有三种:
考试、评定以及考评结合。
评定包含评审和确定(初定),这里编制的操作指南着重介绍的是职称评审。
由于职称系列众多,难以逐一介绍,为便于使广大人事(职称)干部及申报对象对职称评审工作有个大致了解,我们仅从评审条件、基本资料、申报程序等通用性方面作一般性描述,各系列(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专业技术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经批准延迟退休的除外),不再进行职称评审。
一、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
1.高级职称。
(1)正高级职称。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并聘任副高级职称满5年。
(2)副高级职称。
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并聘任中级职称满5年。
获得博士学位后,具备并聘任中级职称满2年。
获得硕士学位后,具备并聘任中级职称满4年。
2.中级职称。
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并聘任助理级职称满4年。
获得博士学位的,经考核合格。
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具备并聘任助理级职称满2年。
3.初级职称。
(1)助理级职称。
中专毕业后,具备并聘任员级职称满4年。
大学专科毕业后,具备并聘任员级职称满2年(对具有中专、大专两者学历之一但不具备员级资格的,其专业工作年限在上述标准再增加1年后也可直接申报助理级职称评审)。
大学本科毕业或获得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
(2)员级职称。
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4.对申报非公有制企业工程类职称的,也可按以下条件执行:
(1)申报工程师的,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②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③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2年;
④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
⑤具备并聘任助理工程师满4年。
(2)申报助理工程师的,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
②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③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④高中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7年;
⑤初中及以下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
⑥具备并聘任技术员满4年。
(3)申报技术员的,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
②中专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③高中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
④初中及以下学历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二)等级证书。
1.职称外语。
(1)符合免试、不作要求及不作必备条件范围的,参照《职称外语免试及放宽条件》(见附件一)执行。
(2)级别对应关系。
正高级职称对应全国A级或省级四级,副高级职称对应全国B级或省级三级,中级职称对应全国C级或省级二级。
(3)成绩适用范围。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的,60分及以上始终有效;50—59分的,自取得证书的当年起两年内有效。
参加省通用英语考试的,自取得证书的当月起三年内有效。
(4)对申报非公有制企业工程类中级职称的,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5)证书使用。
评审通过的,证书由各评委会收取,以后申报高一级职称时须重新考取相应职称外语等级证书;评审未通过的,证书由各评委会退回,下次在证书有效期内申报职称的可继续使用。
2.职称计算机。
(1)符合免试范围的参照《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见附件二)执行。
(2)级别模块要求。
申报中级职称须取得3个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职称须取得4个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职称时已在通过中级职称中取得3个模块合格证书的,只需再增加1个模块合格证书)。
(3)对申报非公有制企业工程类中级职称的,职称计算机不作要求。
(4)证书使用。
该模块合格证书同时适用于中、高级职称,无论评审是否通过,证书均由各评委会退回。
3.准入证书。
申报教育、卫生、会计、审计、统计、司法等行业(系列)的,须持有特定职(执)业资格(水平)证书。
具体参照各行业(系列)要求。
4.继续教育。
(1)申报中、高级职称的,须参加并通过3门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课程培训考核。
目前轮次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共设《物联网技术与应用》、《低碳经济与绿色生活》、《心理健康与调适》三门课程,以后轮次的公需科目课程根据省人力社保厅统一部署。
(2)准予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的各类培训情况应及时登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内容。
(3)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须在自申报当年前一年起往前连续3个年度内取得30个以上(含30个)继续教育学分,且每一年度不少于10个继续教育学分。
行业(系列)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
(4)学分折算办法。
①著作论文。
作者排名前三位的省部级18学分,地市级12学分,县级8学分;作者排名第四位及以后的降低计分。
论文内容应与本专业相关,内刊、增刊上发表的减半计分。
②成果荣誉。
一等奖及相当荣誉国家级25学分,省部级18学分,地市级12学分,县级8学分;二等奖及相当荣誉国家级20学分,省部级15学分,地市级10学分,县级6学分;三等奖及相当荣誉国家级18学分,省部级12学分,地市级8学分,县级4学分;其他奖项酌情计分。
③后取得学历。
学制内每学年计10学分(每学年课程应不少于4门,否则按2学分/门计算)。
④培训学习。
经人社部门核准可予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的各类行业、专业培训除有特定分数外,按2学分/天计算。
注明具体学时数的,按每4个学时折合1学分计算。
⑤研修班课。
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高研班、研讨班、提高班等,凭结业证书或证明每次计算10学分。
授课时间少于3个小时的降低计分。
⑥进修讲学。
出国讲学、留学、进修访问或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的,凭有关证明材料和总结报告,时间在1个月以上的,计18学分,1个月以下的,每2天计1学分。
⑦凡未经人力社保部门批准、允许、备案的,均不予计分。
(三)其他材料。
1.社保证明。
凭申报对象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社保部门出具,须与申报单位主体一致。
社保证明的时限一般为:
初级职称不少于6个月;中级职称不少于1年;高级职称不少于3年。
2.学历认证。
对于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国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申报对象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地区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3.著作论文。
(1)规格。
带有“CN”、“ISSN”或“ISBN”刊号的专业刊物,或行业(系列)认可的内刊,或虽未公开发表但经县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行业学会评选获奖。
(2)数额。
申报中级职称的,公开发表不少于1篇第一作者或独著;申报高级职称的,公开发表不少于2篇第一作者或独著。
合著中非第一作者,篇数按“1/作者排名位置数”折算。
同一论文在不同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只计算1次。
(3)篇幅。
一般不少于2500字,内容与申报专业相关。
(4)时限。
一般自申报当年前一年起往前连续三年内,最迟不超过申报当年的6月底。
同一年度内须在不同刊物上公开发表。
(5)申报非公有制企业工程类中级职称的不作要求。
(6)公开发表2篇及以上的,须指定1篇作为代表作并在《综合表》“备注”栏目中注明。
4.业绩成果。
包括荣誉及获奖证书、专利作品、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立项结题、定额标准、成果鉴定材料等。
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主要”的一般指前三位,“参与”的一般指前九位。
5.任期考核材料。
一般提供自申报当年前一年起不少于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初级职称视申报对象实际情况而定。
6.工作总结。
主要书写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成果所得,重点写近5年内,一般不少于2000字。
(四)破格申报。
1.破格申报仅限于“单破”,即破学历或破资历,破资历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2.论文在正常申报基础上至少增加1篇。
3.奖项要求。
需要使用奖项条件的,申报中级职称至少需县处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申报高级职称至少需地市级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
行业学会、系统条线的奖项应再提升一个等级。
4.部分行业(系列)破格申报须答辩。
5.所提交的年度考核材料中至少有一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6.破格申报只适用于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
二、基本资料。
(一)中、高级职称。
其所需资料具体为(对照《申报材料清单》,下同):
真实性保证书、公示确认表、评审表、身份证、学历(位)、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照片、外语合格证书或免试表、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或免试表、任期考核材料、工作总结、综合表、论文、继续教育验审表、社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认证、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破格申报及其它业绩材料视申报对象实际情况提交。
(二)初级职称。
其所需资料具体为:
真实性保证书、公示确认表、评审表、身份证、学历(位)、照片、任期考核材料、工作总结、社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认证、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及其它业绩材料视申报对象实际情况提交。
(三)非公有制企业工程类中级职称。
其所需资料具体为:
真实性保证书、公示确认表、评审表、身份证、学历(位)、照片、任期考核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工作总结、综合表、继续教育证明、社保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认证、任职资格证书、聘任书、论文及其它业绩材料视申报对象实际情况提交。
三、申报程序。
中、高级职称经网上申报(行业〔系列〕另有规定的以及申报非公有制企业工程类职称的除外)复核通过后提交书面材料,初级职称直接提交书面材料。
教育、卫生、农业与林业、建设、公安、司法、文化、计生、技校、党校、政工系列材料由各主管部门送审,其他系列材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复核后送审。
四、表格填写。
对照每年度职称评审要求,以申报工程类职称为例对有统一样式的表格填写简要说明。
(一)申报材料清单。
一式二份,一份黏贴在资料袋封面上,一份放入资料袋内(散装),按照各申报对象实际提供的材料填写,应提供便于联系的电话号码。
除评审表、综合表、计算机及英语免试表、破格审批材料外,其余资料均只需提供一份。
材料多须装订2册及以上的还应编制各小册清单并分别附在各小册封面上。
(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一式一份,应写明申报职称的类别及专业,签名处须手签。
(三)申报人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
一式一份,应在单位将申报对象情况进行公示后再行填写,应反映如下情况:
1.时间。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跨度不少于7天。
2.地点。
单位内部、公告栏、宣传橱窗、信息平台等。
3.内容。
申报对象基本情况、申报职称级别及专业、举报电话及受理举报联系人等。
4.方式。
公告、通知、张贴、例会等。
5.结果。
无异议、无来人来电来信反映情况等。
(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申报中、高级职称不少于一式二份,申报初级职称不少于一式一份,申报职称通过后该表应存入申报对象个人人事档案。
1.填写方式。
A4纸双面打印,但签名处须手签。
2.时间格式。
统一填××××年×月,如2008年6月。
3.具体栏目。
这里主要介绍容易混淆、易错、易漏栏目。
(1)“最高学历+毕(肄、结)业时间”。
在同一格内先写学历类别,再写毕(肄、结)业时间。
(2)“现任专业技术资格及时间”。
先写已具备的资格名称,再写聘任起始时间。
(3)“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及审批机关)”。
按已具备资格证书的对应栏目填写。
(4)“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
主要写近五年内,从聘任现职称开始按时间顺序分年度逐年填写。
申报非公有制企业工程类职称中按学历及资历条件直接对应的,则须按资历所需年限逐年填写,且主要突出近三年业绩。
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的,自担任企业副总及以上职务开始逐年填写。
(5)“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
应逐年填写年度考核结果,不少于三年(自申报当年的前一年起往前推)。
(五)推荐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
不少于一式四份(高级一般不少于35份),申报初级的除有特别要求外均不用填写。
1.填写方式及时间格式与评审表相同,部分系列须网络申报(高级职称须网络申报系列:
交通、环境、机械、石化、能源与材料、轻纺、电子、土管、质监、建设、水利、经济)。
2.“现专业技术资格及取得时间”及“现聘任职务及时间”对应评审表相应栏目。
3.“继续教育完成情况”。
自评审当年前一年起往前连续三年内可予登记继续教育学分的各项培训、学习、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行业性以及公需课程,论文著作、专利作品、奖项荣誉不用填写(计分时可将此内容按照继续教育学分折算办法计入总分)。
4.“专业技术经历”。
时间跨度对应评审表相应栏目,但内容应有所扩展,对申报对象实际主持、参与、从事、合作、研讨、规划、设计、编制的工程、项目、科研、课题等作一般性描述。
此栏目再作充实后可另行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成为“申报材料清单”中所需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5.“专业工作能力”。
主要包括:
掌握系统理论及专业知识的能力、跟踪前沿技术调研研究的能力、起草编制行标规程制度工法的能力、主持复杂工程解决技术难题的能力、科研创新推广运用的能力、指导实践引领进步的能力、行业准入执业注册的能力等。
6.“专业工作业绩情况”。
结合申报对象专业技术经历与能力以及个人总结材料以第三人称着重描述。
(1)内容。
围绕申报对象实际从事的技术工作以及取得的成就、效益、影响等,主要包括:
专业工作进程开展及完工验收的成果,创新技术推广运用的实效,荣誉及奖项的评选获得,专利课题及科研项目的授权评审,制度标准及工艺方法的颁布实施,论著图集作品资料的出版发行,研发中心创新团队的架构建设,经济与社会效益进步的数额指标等。
(2)次序。
可按实际从事工作范围性质的大小作适当调整,如按国家级——省部级——地市级——县区级,或按系统——重点——复杂——一般,或按规模——大型——中型——小型排列等等。
(3)量质。
申报中级职称的,一般不少于3项一般性(县区级)技术工作;申报高级职称的,一般不少于2项以上中等复杂(地市级)技术工作。
附件一
职称外语免试及放宽条件
一、符合下列15条之一者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年满50周岁。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
4.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5.在国内取得硕士学位或取得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按新考试标准成绩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6.取得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7.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8.通过WSK、GRE、GMT、托福等考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9.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考试高级者,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10.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11.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古籍整理,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考古等专业技术工作的。
12.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3.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
14.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5.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和初次确认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中外语可不作要求
申报中小学教师(含实验、教学管理)、艺术系列和文学创作、群众文化、社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要求。
三、放宽职称外语要求主要涉及的专业类别
申报会计、经济、统计、审计、新闻、出版、农业技术、技校实习指导教师、广播电视播音、律师、公证员、图书资料、档案、电影放映专业技术资格,以及长期在野外从事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建筑施工等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上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职称外语成绩不作为必备条件,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依据。
四、其他
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和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附件二
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
1.年满45周岁。
2.博士学位获得者或留学回国人员。
3.申报工艺美术、艺术、文学创作、农业技术、体育教练员、城乡社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4.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7.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8.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9.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0.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11.乡镇基层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凡不符合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