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县光伏发电项目精准扶贫脱贫项目库计划实施方案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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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县光伏发电项目精准扶贫脱贫项目库计划实施方案一
赵县光伏发电项目精准扶贫脱贫
项目库计划
实施方案
(一)
为切实做好扶贫工作,稳定提高贫困户收益,结合省、市产业扶贫政策,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光伏发电项目。
按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总体思路和“净收益分配动态管理,扶持对象精准可调整”的原则,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投资900万元,实施安装180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将1800千瓦分为3600股,每股年收益150元左右。
按贫困人口的规模以股份形式分配到各乡镇及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招标方式: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企业。
三、实施期限:
该项目实施期限为20年
四、主管部门:
发改局、供电公司、各乡镇(办事处)
五、实施主体:
石家庄科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六、资产归属:
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
七、光伏分配规模:
序号
乡镇
贫困户人数
分配规模
(kw)
合计
4242
1800
1
赵州镇
1049
420
2
高村
274
128
3
沙河店
149
60
4
王西章
323
150
5
南柏舍
27
11
6
前大章
250
116
7
韩村
201
93
8
新寨店
193
77
9
北王里
559
259
10
范庄
261
104
11
杨户
216
86
12
大安
255
102
13
大夫庄
77
31
14
谢庄
184
74
15
疙塔头
61
24
16
北中马
163
65
8、责任分工:
1、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光伏扶贫建设有关工作,落实项目申报、备案;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统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负责对中标光伏企业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的监管;负责督促实施主体企业和电力部门将受益及时拨付至扶贫办或各乡镇扶贫专用账户。
2、各乡镇(办事处)按光伏分配规模负责光伏安装场地的选址。
3、县财政局负责批准在县扶贫办和乡镇(办事处)设立专管账户。
4、县供电公司和实施主体企业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将收益拨付到各乡镇专管账户。
5、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并网调试、并网手续办理等工作。
6、项目实施主体企业负责与村委会、贫困户签订《光伏扶贫合同书》;负责光伏发电的运营管理,日常维护、技术服务等工作。
7、各村委会和乡镇(办事处)以及扶贫办按照“户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定、公示、备案”等流程,精准确定该项目扶持的贫困户;乡镇村负责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制定收益分配方案,上报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审核后将收益通过一卡通发放到贫困户;各村委会在各乡镇和县扶贫办指导下按期限动态调整贫困户收益名单。
赵县光伏发电项目精准扶贫脱贫
实施方案
(二)
为切实做好扶贫工作,稳定提高贫困户收益,结合省、市产业扶贫政策,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光伏发电项目。
按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总体思路和“净收益分配动态管理,扶持对象精准可调整”的原则,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投资500万元,实施安装100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将1000千瓦分为2000股,每股年收益150元左右。
按贫困人口的规模以股份形式分配到各乡镇及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招标方式: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企业。
三、实施期限:
该项目实施期限为20年
四、主管部门:
发改局、供电公司、各乡镇(办事处)
五、实施主体:
石家庄科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六、资产归属:
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
七、光伏分配规模:
序号
乡镇
贫困户人数
分配规模
(kw)
合计
4242
1000
1
赵州镇
1049
247
2
高村
274
65
3
沙河店
149
35
4
王西章
323
76
5
南柏舍
27
7
6
前大章
250
59
7
韩村
201
47
8
新寨店
193
45
9
北王里
559
132
10
范庄
261
62
11
杨户
216
51
12
大安
255
60
13
大夫庄
77
18
14
谢庄
184
43
15
疙塔头
61
14
16
北中马
163
39
八、责任分工:
1、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光伏扶贫建设有关工作,落实项目申报、备案;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统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负责对中标光伏企业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的监管;负责督促实施主体企业和电力部门及时将受益拨付至扶贫办或各乡镇扶贫专用账户。
2、各乡镇(办事处)按光伏分配规模负责光伏安装场地的选址。
3、县财政局负责批准在县扶贫办和各乡镇(办事处)设立专管账户。
4、县供电公司和实施主体企业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将收益拨付到扶贫办专管账户。
5、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并网调试、并网手续办理等工作。
6、项目实施主体企业负责与村委会、贫困户签订《光伏扶贫合同书》;负责光伏发电的运营管理,日常维护、技术服务等工作。
7、各村委会和乡镇(办事处)以及扶贫办按照“户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定、公示、备案”等流程,精准确定该项目扶持的贫困户;乡镇村负责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制定收益分配方案,上报县扶贫办,由扶贫办审核后将收益通过一卡通发放到贫困户;各村委会在各乡镇和县扶贫办指导下按期限动态调整贫困户收益名单。
赵县光伏发电项目精准扶贫脱贫
实施方案(三)
为切实做好扶贫工作,稳定提高贫困户收益,结合省、市产业扶贫政策,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光伏发电项目。
按照“资源变股权、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总体思路和“净收益分配动态管理,扶持对象精准可调整”的原则,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总投资400万元,实施安装800千瓦的光伏发电项目,将800千瓦分为1600股,每股年收益150元左右。
按贫困人口的规模以股份形式分配到各乡镇及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招标方式: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光伏发电项目实施主体企业。
三、实施期限:
该项目实施期限为20年
四、主管部门:
发改局、供电公司、各乡镇(办事处)
五、实施主体:
石家庄科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六、资产归属:
各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
七、光伏分配规模:
序号
乡镇
贫困户人数
分配规模
(kw)
合计
4242
800
1
赵州镇
1049
198
2
高村
274
52
3
沙河店
149
28
4
王西章
323
61
5
南柏舍
27
5
6
前大章
250
47
7
韩村
201
38
8
新寨店
193
36
9
北王里
559
105
10
范庄
261
49
11
杨户
216
41
12
大安
255
48
13
大夫庄
77
15
14
谢庄
184
35
15
疙塔头
61
12
16
北中马
163
30
八、责任分工:
1、县发改局负责协调光伏扶贫建设有关工作,落实项目申报、备案;负责制定实施方案,统一招标,确定中标单位;负责对中标光伏企业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的监管;负责督促实施主体企业和电力部门及时将受益拨付至扶贫办或各乡镇扶贫专用账户。
2、各乡镇(办事处)按光伏分配规模负责光伏安装场地的选址。
3、县财政局负责批准在县扶贫办和各乡镇(办事处)设立专管账户。
4、县供电公司和实施主体企业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将收益拨付到各乡镇专管账户。
5、县供电公司负责电网改造、并网调试、并网手续办理等工作。
6、项目实施主体企业负责与村委会、贫困户签订《光伏扶贫合同书》;负责光伏发电的运营管理,日常维护、技术服务等工作。
7、各村委会和乡镇(办事处)以及扶贫办按照“户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定、公示、备案”等流程,精准确定该项目扶持的贫困户;乡镇村负责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制定收益分配方案,上报县扶贫办,由扶贫办审核后将收益通过一卡通发放到贫困户;各村委会在各乡镇和县扶贫办指导下按期限动态调整贫困户收益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