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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查现场检查工作指引

附件4

大清查现场检查工作指引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和单位《关于印发全国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粮食〔2019〕247号)要求,对大清查的普查和抽查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一)现场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

组长对现场检查人员任务分工、工作日程安排、检查组织方式和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总责,负责检查工作的外部协调,调整人员分工和工作进度、作出是否进行延伸检查决定、要求承储企业立即纠正整改和暂停作业、向被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等,现场检查结束后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

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

检查人员在组长的领导下负责具体内容的检查,对检查内容和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相关检查表格上签字确认。

检查人员必须服从组长的领导。

检查组可设立实物、会计、统计、质量等工作小组。

(二)掌握企业自查工作情况。

检查组要通过座谈会或调阅材料等方式全面掌握被查企业自查情况。

(三)严格依规彻底清查。

坚持“有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全程留痕”要求,严格按照检查方法检查,查清查实检查时点被查企业(库点)全部粮食库存数量,同时,核实相关账簿,核对账账、账表、账实相符情况,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四)建立检查人员内部沟通协作机制。

检查组原则上统一在适宜的场所集中工作。

实物、会计、统计、质量检查人员要相互沟通情况,及时通报交流发现的可疑或异常情况。

检查组每天对当日检查情况汇总小结,分析工作进展,明确下一步的检查方向、重点和任务。

(五)建立检查结果内部审核机制。

检查组在完成检查结果汇总后,组长要指定人员对检查表格数据、内容进行审核。

存在分歧的,要充分讨论,由组长确定,必要时向省级、市级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或者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请示。

(六)完成全部检查表格填写和数据审核、录入。

检查组离开被查企业(库点)前,要完成各项检查表格的填写,经企业负责人和检查组相关人员和组长签字确认、加盖企业公章后,由指定的人员保存。

检查结果要尽可能在检查现场通过大清查应用软件完成数据录入。

对检查发现问题,企业拒绝签字的,在进一步核准的基础上,记录在案即可。

(七)做好现场检查保密工作。

检查组内部讨论问题时,要通知被查企业(库点)相关人员回避。

检查人员职务和所在单位等信息,被查企业(库点)不得过问。

检查中涉密资料要妥善保管,中央储备粮等保密数据要指定专人妥善保存。

离开被查企业(库点)前,要检查所携带资料、应收集整理的资料、证明材料和检查设备是否齐备。

(八)认真做好检查准备和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大清查准备工作指引》和检查方法,做好合并登统数据收集、检查所需设备等准备工作。

检查结束后,组织撰写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属于市级普查的,提交市级大清查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属于部际协调机制抽查的,提交大清查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

(九)向被查地区和企业通报反馈检查结果。

现场检查工作全部结束后,检查组要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分类,向被查地区和企业通报反馈检查结果。

必要时,可按中央事权和地方事权分别向有关管理部门和单位进行专题反馈。

二、现场检查工作程序

(一)通报检查事项和目的。

检查组进驻企业(库点)后,检查组组长要以适当方式向被查企业说明检查目的、检查内容和要求,以及检查期限。

同时,在企业显著位置张贴大清查普查(国家联合抽查)公告,公布联系电话等,接受检查企业的监督。

(二)听取企业自查汇报。

企业负责人向检查组汇报自查和粮食库存情况,安排企业管理人员和仓储、统计、会计、质量等部门的负责人参加汇报会,提供企业(库点)对接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三)严格依规检查。

检查组要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认真填写检查工作表格,使用大清查应用软件录入检查结果。

1.实物检查组。

要严格按照大清查实施方案和实物检查方法的要求,逐货位对库存粮食进行全面检查,查清查实账实相符情况。

认真核对保管总账与分仓保管账(卡)相符情况;清点所有库存粮食仓间(货位)核实仓间(货位)编号是否与分仓保管账(卡)一致;核对货位库存数量与分仓保管账相符情况,对全部粮食仓间(货位)进行逐一清查,查清粮食的性质、品种和数量账实相符,如发现账实不符,要认真查明原因。

2.账务检查组。

按照账务检查工作项目清单的要求和流程开展检查,查清查实账账相符情况。

一是分别检查统计账、会计账的正确性。

统计账重点检查粮食库存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性和账务处理的及时完整性,以及上年度储备粮轮换计划的执行情况;会计账重点是通过粮食库存资金占用、购销资金流向及政策性补贴的计提、拨付等收支情况印证粮食库存数量的真实性、购销业务的合法合规性以及政策性补贴拨补的及时性。

二是核对企业会计账反映的粮食库存与财政补贴和银行信贷资金台账反映的粮食库存数量是否相符。

重点是对政策性粮食补贴资金计提、粮食库贷挂钩的合理性进行梳理分析,进一步印证形成库存粮食的真实性。

三是核对统计账、会计账与保管总账。

重点核对三账间所反映的粮食库存数量、性质、品种情况是否一致,账账是否相符。

账务检查中还要通过对合同、费用资金凭证、运输单据等相关资料的检查,佐证委托、受托储粮、异地储粮和在途粮食业务的真实性。

四是分析填写《粮食库存账实核对工作底稿》,准确判断检查当日库存数量与检查时点库存之间的形成差异,进一步判断检查时间库存的真实性。

3.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检查组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定性要准确,证据资料要确凿,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据要充分,规范填写《检查发现问题工作底稿》。

4.举报案件处理。

检查组接到举报案件,应高度重视,按照《大清查举报案件受理和核查工作指引》的规定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附件:

账务检查任务清单

 

附件

账务检查任务清单

一、入驻企业前必须掌握的情况

1.从《合并登统表》上了解被查库点粮食性质、品种、统计报账单位等情况。

2.获取相关政策性粮食收购、存储、轮换、动用、拍卖等业务的政策文件,以及政策性业务账务处理、补贴等规定。

3.获取当地政策性粮食库存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性文件和省级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

4.掌握承储企业组织结构情况。

5.向企业所在地农发行了解信贷资金使用情况。

二、统计账检查任务清单

(一)对粮食库存进行账账核对和账实核对

1.核对企业经营台账和统计报表

2.核对粮食库存账账相符情况

(1)“合并统计账面数”与“保管账面数”核对

(2)“企业统计账面数”与“会计账面数”核对

3.核对粮食库存账实相符

(1)核对库存实物数量。

对检查时点“合并统计账面数”与实物检查认定的实际库存数量进行核对。

(2)核实调整事项的真实性。

对检查时点至实际查库日发生的粮食出入库业务,按照出入库期间,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保管账记录、粮食购销合同、发票及资金往来票据等进行核实。

确定业务发生的真实性后再对检查时点的库存实物数量进行调整。

4.如存在粮食库存账实差异,应对原因进行分析,由企业作出说明

(1)是否存在粮食“销售未出库”的情况;

(2)是否存在粮食“受托代储”的情况;

(3)是否存在“粮食在途”的情况;

(4)其他情况。

(二)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1.检查储备粮轮换计划的分解与下达情况

2.检查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合法合规

(2)是否擅自改变轮换计划的内容

(3)是否存在虚假轮换

(4)轮入质量是否合规

(5)轮空期是否符合规定

(6)轮换业务的账务处理是否准确

(7)应急(动态)成品储备轮换是否符合规定

(三)填写检查工作底稿、数据录入大清查软件

三、会计账检查任务清单

(一)核对粮食库存及购销业务的真实性

1.验证粮食库存数量的真实性

(1)根据收购贷款余额核实库存粮食数量

A:

核对企业会计账存货数量与统计账的库存数量。

B:

核对企业会计账存货数量与银行信贷台账库存数量。

C:

分析比较银行信贷资金台账、统计账与会计账资金占用的差异。

(2)根据财政补贴收支情况验证库存粮食数量

A:

检查是否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政策性粮食补贴会计核算。

B:

根据企业会计账计提政策性补贴的计算依据和补贴标准,计算库存粮食数量或经营量,与实物和统计账检查结果进行比对。

C:

根据企业补贴账簿、银行账等凭证,以企业收到的补贴数额和合同协议约定的补贴标准,倒算企业的平均库存数量。

(3)根据购销业务核实粮食库存数量

检查企业的期初库存、期末库存、经营收入、经营成本、费用等账簿及《库存明细表》、《购销存情况表》等材料,根据所记载的粮食购销调拨存业务,辅之以其它文书文件、合同协议等材料,验证期末粮食库存数量的真实性。

2.验证粮食购销业务的真实性与合规性

(1)以实物核查数量为依据,核查库存相关账簿记录

A:

实物核查记录、保管账与会计账反应的粮食库存的明细账进行数量核对。

B:

如不一致,应核实相关业务凭据,进一步检查购销计划文件、出入库单等,找到差异原因。

(2)检查资金流与粮食实物流是否一致

A:

检查企业一个期间的银行存款和现金账的资金流向。

B:

检查企业费用明细账中的收购费、运杂费、装卸费等直接费用支出,分析企业费用支出情况。

C:

保持与统计账检查和实物检查人员的沟通,掌握企业同一时期粮食购销业务变化情况。

D:

选取几个关键时点,检查资金流和实物流是否吻合一致,如不一致的必须进一步查明原因。

(3)对业务发生的各相关原始凭证如合同、发票、出入库单据、质量检验等单据,所记载的如业务流程、签名、日期等前后关联内容是否相符,排查伪造虚假凭证,验证业务的真实性。

(4)核实企业临时货位粮食周转的真实性

如临时周转货位的粮食属于销售业务,可参照资金流与实物流是否一致的检查方法进行检查。

(5)业务的合规性检查

一是在检查业务真实性过程中将资金流的数量、时间和频率等情况与政策所规定具体要求进行比对,发现与政策规定不吻合的,进一步检查。

二是与业务检查中实物数量变化相结合。

(二)对特殊业务的真实性进行检查

1.在途粮食

(1)检查业务购销合同协议、发货提货单据、收付款凭证等资料,验证业务的真实性。

(2)必要时核查有关原始票据,函证或联系对方。

2.受托代储粮食

(1)检查相关合同、账册业务凭证,证明业务的真实性。

(2)检查保管费收付凭证,看是否支付了对方保管费,证明存粮的真实性。

3.粮食损失损耗。

按规定进行认定。

对于数量较大的,应查清原因。

4.拍卖异常、成交未出库。

核实异常产生原因。

特别关注已成交、实物未出库且仍在拍卖方名下记录的粮食,防止抵库。

5.动态储备粮和应急成品粮储备。

检查动态储备粮和应急成品粮储备库存与商品库存的统计是否能够分账核算。

重点检查有最低库存规定的企业,自有库存是否低于规定的周转库存数量。

(三)填写检查工作底稿、数据录入大清查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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