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临考速记政治《文化与生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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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临考速记政治《文化与生活》
2015高考临考速记——政治常识
(一)我国的国家制度
1、国家的性质和职能
(1)国家的含义:
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构。
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国家还具有主权属性和社会属性。
(2)国家性质
①含义:
也叫国体,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②决定因素:
统治阶级的阶级性质决定国家性质。
③分类:
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四种类型。
④判断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
国家政权掌握在什么阶级手中,实行为什么阶级服务的政策
(3)民主与专政
①民主与专政是国家权力的两个方面,是国家阶级性质在国体方面的具体体现。
②民主的含义:
民主是指在一定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
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通常又叫“民主制”,它是与专制制度相对的国家制度。
③民主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民主总是属于统治阶级的,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
④专政,即主要依靠暴力实行的统治。
任何国家都具有专政的职能,都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专政。
⑤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
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互区别、相互对立的。
民主只适用于统治阶级内部,专政则适用于被统治阶级。
另一方面,民主与专政是相辅相成、互为前提的。
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主的保障。
(4)国家职能
指国家在阶级统治和社会管理中的职责和功能。
包括对内(政治统治、社会管理职能)和对外(保卫、交往职能)两种。
(5)国家性质与国家职能的关系:
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
2、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1)我国的国家性质: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的国体)
(2)工人阶级的领导是我国国家性质的首要标志。
工农联盟是我国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3)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和优点:
①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②人民民主专政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我国的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③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广泛性体现在:
民主的主体广泛性、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真实性体现在:
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
(2)必须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①原因: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证。
②要求:
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行依法治国;强化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的政府职能;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
(3)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①原因:
A。
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B。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核心;C。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由于我国的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水平较低,我国的民主还不够成熟和完善。
②新任务:
扩大人民民主,发展基层民主,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服务型政府,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等。
③如何做?
A.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B.要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实践经验,同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而不能照搬西方政治的模式。
C.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
3、我国的国家职能:
(1)对内:
①政治职能(打击犯罪;维护秩序;民主法治建设)
②经济职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
③文化职能(精神文明建设;核心价值观教育,发展科教文卫体等事业)
④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即国家提供提供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的职能。
包括:
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搞好社会治安,保护公共财物,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基本医疗制度,完善公共设施,保护公共环境,优化生态环境等)
(2)对外:
①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②对外交流合作③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4、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
(1)含义:
也叫政体,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2)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适当的、健全的政体对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统治地位有着重要的作用,同时政体有相对独立性。
(3)当代国家政体的基本类型有:
君主立宪制和民主共和制两种[依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和任期有无限制不同而划分];前者主要是议会君主立宪制形式(采用国家:
英日泰比西瑞挪),后者按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关系不同可分为议会共和制(德意奥印新芬)和总统共和制(美阿巴埃墨印尼)。
(4)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只能是民主共和制。
这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基础和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5、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政体)
(1)人民代表大会
①性质:
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
②职权:
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③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构成
(2)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①定义:
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领导国家事务的政治制度。
②地位:
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
③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
民主集中制(人民选举人民代表;人大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决策执行上实行责任制)。
④优越性:
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意志、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国家权力的统一、有利于保证我国各民族平等和团结,总之能够确保国家权力掌握在人民手中,符合人民当家作主宗旨,适合我国的国情。
⑤进一步完善人大制度:
A.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适当扩大差额选举比例,完善人大代表的结构,确保工人和农民的代表占有适当的比例;
B。
要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立法职能和监督职能;
C。
要进一步密切人大与群众的联系。
6、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1)法律地位: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依法行使国家权力;
(2)主要权利:
发言表决免责权、提案权、质询权。
(3)主要义务:
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机密,联系群众,接受监督。
7、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1)国家结构形式含义:
指国家的整体与部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相互构成模式。
(2)类型:
有单一制和复合制两大类型
单一制国家:
中国、法国、意大利、日本、匈牙利、波兰、蒙古。
复合制国家在当代主要采取联邦制形式主要有:
美国、德国、瑞士、俄罗斯、印度、缅甸、巴西等。
(3)我国是单一制国家
全国只要一部宪法、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一种国籍、各行政区域都接受中央政府统一领导,由中央政府统一行使外交权。
8、一国两制的含义、内容和意义
(1)含义:
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
(2)内容:
a.前提是一个中国;b.两制并存,主体是社会主义;c.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3)意义:
有利于实现祖国的统一、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港澳台稳定繁荣发展
(4)解决台湾问题:
遵循“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方针,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牢牢把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主题,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一国两制”是两岸统一的最佳方式,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基础。
两岸同胞要共同反对和遏制“台独”的分裂活动。
我们完全有能力制止任何“台独”分裂图谋。
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必然。
9、国家机构及其组织体系
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总和;
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国家职能决定国家机构的设置;
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包括:
国家元首、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暴力机关等。
10、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
(1)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
我国国家机关组成:
全国人大,国家主席,国务院,中央军委,地方各级人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按类别可分为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五部分;按层级又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
(2)中央国家机关及其职权:
①全国人大:
我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国家机关的权力都不能超越它;它行使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
②国家主席:
我国重要的国家机关。
不单独决定国家事务,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行使国家元首的职能。
职权有:
颁布法律权,发布命令权,任免权,荣誉授予权,外交权等。
③国务院: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④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⑤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国家检察机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⑥中央军委:
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11、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民主集中制原则
①民主集中制是指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②民主集中制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利于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其职权,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
③表现在:
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国家权力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中央与地方国家机关的关系等三个方面
(2)对人民负责原则
①原因: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国家机构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利益的捍卫者;一切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的利益而工作的。
②要求:
密切联系群众;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
(3)依法治国原则(详见下述)。
12、依法治国
(1)定义:
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主体:
人民群众)
(2)地位: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3)本质:
崇尚宪法和法律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权威
根本目的:
保证人民充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维护人民当家作主和地位。
(4)如何坚持?
①立法机关要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制定法律,确保国家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依法治国的前提条件)
②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
③司法机关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④增强公民意识和法制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基础,要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公民意识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
⑤加强法律监督;
⑥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13、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
一方面,国家依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另一方面,公民必须在社会主义法制的轨道上行使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并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2)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基础]
②监督权[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
③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
(2)国家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①国家制定法律、法规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②制裁和惩罚侵犯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的行为。
14、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①公民应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原因: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统一,全国各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民族团结是中华民族的最高利益,也是各民族的共同愿望;民族的团结和民族凝聚力的强弱,与一个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前途有密切关系,它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标志之一。
]
②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原因:
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15、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地位作用:
是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