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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接待管理,严格控制接待经费支出,提高经费使用效率,进一步推动我园公务接待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接待要严格按照勤政、廉政的要求,力戒铺张浪费;本着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的原则,尽可能地压缩支出。

第三条公务接待要既热情大方,又节俭务实,切实做到有利于对外交往,增进相互间友谊,达到为幼儿园发展服务的目的。

第四条接待的范围

1.上级领导来园视察指导工作。

2.上级有关部门来园检查工作。

3.外地姐妹幼儿园领导来园联系工作。

4.为了做好幼儿园的某项工作,需要得到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的支持和帮助的。

以上四种情况,确需接待时,可以接待。

第五条坚持对口接待的原则。

确需接待时由分管处室负责人报请园长审核,经园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接待,对口接待部门可安排2-3人陪同。

第六条

公务接待标准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控制接待标准,严禁幼儿园内部或幼儿园之间吃请,严禁超范围、超标准接待。

第七条接待时文明待客,厉行节约,本园陪同人员不得饮酒。

第八条接待来访人员一律不得用公款安排娱乐、健身和与工作无关的旅游活动,不得用公款赠送贵重礼品。

第九条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杜绝先接待后申请现象。

严禁先就餐后批单、只就餐不批单。

第十条财务部门严格凭“公务接待呈批单”、原始菜单和正式餐饮发票(“三单合一”规定),给予报销,否则有权拒绝。

第十一条公务接待情况是园务公开一项重要内容,每学期要利用多种形式不定期予以公布,接受教职工审查、监督。

第二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节约资金,节省公务接待经费支出,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上级有务接待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公务接待原则

1、归口管理的原则。

接待工作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办公室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2、对口接待原则。

上级机关前来检查指导工作、同级单位部门交流联系工作确需要接待的,由办公室按统一标准进行安排接待,相关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对口陪同。

3、事前审批原则。

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予接待。

4、勤俭节约的原则。

做到“热情接待,省俭节朴,周到满意”,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5、定点接待原则。

严格规范公务定点接待,,除招商引资及食堂工作人员无充足时间安排饭菜等特殊原因外,其他所有接待一律安排在政府廉政食堂接待。

二、公务接待对象

1、上级机关前来检查指导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的领导及随行人员;

2、同级或镇村之间的公务来往、工作交流人员;

3、因工作关系等其他需要接待的人员或团体。

三、公务接待标准

1、公务接待一般控制在50元/人以内。

2、接待过程中不上香烟,午餐不上酒水。

四、公务接待程序及要求

1、接待人员须到党政办申请接待,登记备案,填写好来人来访单位和领导以及主客人数、陪客人数、用膳具体时间、招待事由,并按规定标准提出预算。

2、党政办核定情况后,报主要领导审批,主要领导不在家,可电话请示同意后补批,未经审批的,不予接待。

3、工作期间的接待,不得饮酒。

严禁用公款到各种娱乐场所进行高消费,严禁以任何名义用公款招待私客,互相吃请。

4、公务接待陪同用餐人员由党政办根据公务关联和业务对口情况,确定相关人员陪同用餐,陪同用餐人员必须从严控制,陪同用餐人员一般不超过来宾人员,原则上来宾在4人以下的,由1—2人陪餐;来宾在5人以上的,每桌陪餐2—3人。

五、公务接待费用审批

接待费用须由党政办主任初核、分管领导初审、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报销单必须附公务接待原始单、正式发票、经办人、证明人、审核人签字。

第三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及相关工作制度细则(草稿)

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节约经费开支,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实际,对机务接待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公务接待基本原则

1、热情、周到、文明、礼貌、节俭、规范,本着对口接待、对等接待的原则,积极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

2、公务接待工作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3、一律实行公务灶接待制度,由党政办确定公务灶房间,原则上不得在公务灶以外安排公务接待活动(特殊情况例外);

4、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接待标准,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

5、实行烟酒自备制度,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烟酒采购、领用登记工作。

二、公务接待范围

1、区级以上领导(含区级)及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科室领导来办事处、产业集聚区检查、指导工作;

2、办事处、产业集聚区领导邀请或来访的重要客人;

3、以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名义召开的各种全局性会议;

4、各基层单位来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办理业务需要安排接待的;

5、兄弟单位来办事处、产业集聚区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6、其他部门领导来办事处、产业集聚区交流、指导工作的及请求有关部门支持工作需要接待的。

三、公务接待程序

1、来客接待,经办人要提前填写“公务接待申请单”,由党政办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批准;

2、经批准后,由党政办按审批标准安排公务灶接待;

3、党政办分管领导不在单位时,须电话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党政办分管领导指定人员代作安排;

4、因特殊情况需要在公务灶以外接待的,要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四、公务接待的标准

1、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市级领导带队的报区政府安排接待;县级领导和科级领导带队的安排在办事处公务灶接待;烟、酒以地方产品为主;

2、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客人数;

3、超出接待标准,超出陪餐人数,以及未经批准安排接待就餐的,其费用由经办人员自行负责。

五、大型团组和会议招待

1、大型团组来办事处:

党政办和相关科室要负责制定接待方案,接待方案经有关领导批准后,由党政办按照方案及领导要求组织接待;

2、会议接待。

各科室召开的会议,原则上不安排就餐;以办事处名义召开的各种全局性会议,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六、接待经费的结算。

接待费用由党政办公室按月进行审核结算。

第四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公司及各部门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提高公务接待水平,降低招待费用,减少非生产成本支出,确保各项公务接待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公务接待活动的管理。

3职责

3.1党政办公室

3.1.1公司公务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安排接待来宾的迎送、陪餐、陪同人员,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

3.1.2做好来宾的接待工作安排,包括客人的就餐、住宿、出行等的协调与安排。

3.1.3根据各部门性质及对外业务联系情况,每年核定招待费用计划和指标额度。

3.1.4对各部门发生的接待费用进行监督,定期检查,严格控制开支范围。

3.2财务部门

3.2.1负责各部门业务招待费的审核、支付。

3.2.2对业务招待费使用的合法性以及计划指标范围实行财务监督。

3.3各部门

3.3.1做好本部门来访人员的接待工作,对重要来宾的到访,

及时告知办公室,以便做好对口接待工作。

3.3.2对本部门的业务接待费用的管理负责,严格按标准进行控制。

4规定和程序

4.1公务接待的原则

4.1.1坚持“统一管理、严格审批”的原则,公司的对外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各部门的接待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凡未按程序审批接待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4.1.2坚持“热情周到,厉行节约”的原则,在确保接待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招待费用。

在接待中不准超标准接待,不向客人赠送纪念品,不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

4.1.3公务接待按照“对口接待、陪同适度”的原则,不扩大接待范围,严格控制陪同人员数量。

4.2公务接待的范围

4.2.1市、油田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工作。

4.2.2业务协作单位来公司商务洽谈。

4.2.3招待新、旧合作伙伴,庆祝新契约关系的建立。

4.2.4公司举行的大型会议、集体活动等。

4.2.5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4.2.6因私事或非公务活动来我公司的人员原则上不予接待,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同意,呈报总经理批准。

4.3公务接待的程序

4.3.1各部门在接到客人的电话、传真通知后,应准确记录来客单位、姓名、职务、性别、名族、人数、来访目的和要求、抵达时间、抵达方式、日程安排等基本情况。

4.3.2公司的来宾住宿或就餐应按业务性质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安排定点酒店。

4.3.3各部门的来宾住宿或就餐的,其程序为。

负责接待的部门填写《业务接待审批单》,一次一单,报主管副总审批,接待人员凭审批单到定点酒店安排接待。

4.3.4有特殊情况无法先填写审批单的,要电话请示主管副总批准,接待完毕补填《业务接待审批单》。

4.4公务接待的标准

4.4.1用餐标准

1)工作餐标准根据来宾级别,按每人每天30元、40元、50元三个档次安排。

2)宴请用餐,根据来宾级别,就餐标准应控制在60-120元/人以内;酒水以xx地产酒为主,支出不得超过菜金价格。

4.2.2住宿标准

1)除召开会议外,住宿费原则上由住宿宾客自理。

特殊情况属公司报销处理的,需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按程序报销。

2)酒店住宿标准为三星级标准间或同档次房间。

4.4.3接待来宾时需备水果、香烟的,每人按8-15元标准,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4.5公务接待费用核销

4.5.1接待费用应由负责接待的人员在《业务接待审批单》及就餐、住宿结算单上签字认可,方能进行报销。

4.5.2就餐住宿应开具正规发票,接待完毕,立即结算。

接待部门持《业务接待审批单》附发票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审批单由办公室保存备案,发票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报总经理签字审批,到财务部门进行报销。

4.5.3结算报销每季度进行一次,过期不予报销。

4.5.4对超出标准或未经审批发生的接待费用,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4.5.5公司的日常招待物品由办公室负责采购,采购完毕经办人应持正规发票报办公室主任审核,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凭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

办公室应建立招待物品的采购、领用台帐。

4.5.6任何不符合规定的开支均不得列入招待费的范围。

4.6监督检查

4.6.1办公室每季度统计一次公司领导和各部门招待费用支出情况,定期进行分析,将结果向总经理反馈。

4.6.2办公室对各部门招待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节约的给予奖励,超支或严重超标准接待的应提出警告和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应给予党、政纪处分。

5附则

5.1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修订。

5.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为严格贯彻落实上级转变作风、厉行节约精神要求,进一步规范医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接待工作效率和水平,全面展示医院良好的精神面貌,特制定本制度。

一、接待原则

实行集中管理、对口接待、申报审批、定点安排、厉行节约、热情礼貌的原则。

二、接待范围

(一)上级领导及有关主管部门来院检查指导工作的;

(二)邀请国家、省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

(三)邀请市级领导、专家来院指导、授课、会诊的;

(四)外地医院等部门来院交流、考察等公务活动的;

(五)因协调其它部门支持工作需给予招待的;

(六)科室加班误餐按照加班工作餐制度执行。

三、接待地点、标准及程序

因创无烟医院,原则上接待不提供香烟。

接待程序:

1、所有公务来客接待,经汇报院领导后,由院办公室确定接待标准和地点。

2、办公室主任协调有关科室落实接待计划,以对等、对口原则确定共同参与接待的人员。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xx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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