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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宣传材料

 

研究生学院

2011年3月22日

目录

 

1、前言……………………………………………………………………1

2、专业学位教育简介……………………………………………………2

3、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5

4、专家文章………………………………………………………………16

5、专家答记者问…………………………………………………………24

前言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我校自2009年起,按照教育部的相关部署,开始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

尽管我校已有十多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经验,鉴于生源、培养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对我们来说仍是一个新生事物。

经过近两年的探索,我们取兄弟院校之重长,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初步形成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框架体系。

然而,面对短时间内专业学位教育规模的迅速扩大,从事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管理人员心中还有许多困惑,为帮助相关人员更深入地了解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的背景、现状及趋势,我们搜集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能够为大家答疑解惑,促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更快更好地发展。

一、专业学位教育简介

1、什么是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是针对社会特定职业领域的需要,培养具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实际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而设置的一种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与相应的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

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硕士学位为主,博士、硕士、学士三个学位层次并存的专业学位教育体系。

硕士层次专业学位有金融硕士等39种,博士层次专业学位有口腔医学等5种,学士层次专业学位有建筑学1种。

2、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的关系?

专业学位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产物,它和学术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

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一起构成现代高等教育学位体系不可缺少的两大组成部分,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

 

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都是建立在共同的学科基础之上的,攻读两类学位者都需要接受共同的学科基础教育,都需要掌握学科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与技术。

在不同的教育阶段,两类学位获得者进一步深造可以交叉发展。

比如:

学术硕士学位获得者可以攻读专业博士学位,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也可以攻读学术博士学位。

  

 

 

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才培养目标、知识结构、培养模式及人才质量标准不同。

高等教育越成熟,两个体系的划分越明晰。

学术学位主要面向学科专业需求、培养在高校和科研机构从事教学和研究的专业人才,其目的重在学术创新,培养具有原创精神和能力的研究型人才。

专业学位主要面向经济社会产业部门专业需求,培养各行各业特定职业的专业人才,其目的重在知识、技术的应用能力,培养具有较好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素养的特定社会职业的专门人才,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等。

设立学术学位主要是为了满足人的发展的普遍需要和社会基础研究人才的需要,因此,学术学位所表征的主要是学位获得者在相应的学科领域中知识的掌握程度和理论的修养水平,职业能力并不被纳入其重点考虑的范畴。

设立专业学位主要是为了满足特定社会职业的专业人才需求,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主要着力于培养受教育者应用型开发性研究与设计能力;专业学位表征的主要是其获得者具备了特定社会职业所要求的专业能力和素养,具备了从业的基本条件,能够运用专业领域已有的理论、知识和技术有效地从事专业工作,合理地解决专业问题。

3、硕士专业学位类别

Ø金融硕士

Ø应用统计硕士

Ø税务硕士

Ø国际商务硕士

Ø保险硕士

Ø资产评估硕士

Ø审计硕士

Ø法律硕士

Ø社会工作硕士

Ø警务硕士

Ø教育硕士

Ø体育硕士

Ø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Ø应用心理硕士

Ø艺术硕士

Ø翻译硕士

Ø新闻与传播硕士

Ø出版硕士

Ø文物与博物馆硕士

Ø建筑学硕士

Ø工程硕士

Ø城市规划硕士

Ø农业推广硕士

Ø兽医硕士

Ø风景园林硕士

Ø林业硕士

Ø临床医学硕士

Ø口腔医学硕士

Ø公共卫生硕士

Ø护理硕士

Ø药学硕士

Ø中药学硕士

Ø军事硕士

Ø工商管理硕士

Ø公共管理硕士

Ø会计硕士

Ø旅游管理硕士

Ø图书情报硕士

Ø工程管理硕士

4、专业学位教育有哪些学习方式?

专业学位教育的学习方式按照非全日制和全日制攻读种类的不同而不同:

非全日制攻读专业学位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利用周末、节假日上课或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不脱产或半脱产学习,学习时间一般为2-4年;全日制攻读专业学位的人员全脱产学习,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同时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5、为什么要发展全日制专业学位?

我国自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教育以来,主要以非全日制在职教育为主,仅有少数专业实施全日制培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精神,专业学位教育既要培养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满足他们在职提高、在岗学习的需要,也要培养应届本科毕业生,满足他们适应社会发展、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需要。

开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于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国家出台的相关文件

Ø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

(教研[2009]1号来自2009-03-19教育部网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我部决定自2009年起,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

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核心,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整体规划、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分类指导、协同发展,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为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

(一)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

   

    当前,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日新月异,职业分化越来越细,职业的技术含量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专门人才的需求呈现出大批量、多规格、高层次的特点。

世界各国高等教育都主动适应这种变化,积极进行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调整,大力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竞争力。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研究生教育必须要增强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力度,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

    

    

(二)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经过30年的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建立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有质量保证的研究生培养制度。

长期以来,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培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

但随着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硕士研究生的就业去向已更多地从教学、科研岗位转向实际工作部门。

从世界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来看,硕士研究生教育基本是以面向实际应用为主,教学科研人才更多是来源于博士研究生。

为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更好发展,必须重新审视和定位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硕士研究生的类型结构,逐渐将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实现研究生教育在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等方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的需要。

        我国自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教育以来,专业学位教育种类不断增多,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专业学位教育既要培养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满足他们在职提高、在岗学习的需要,也要培养应届本科毕业生,满足他们适应社会发展、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需要。

根据不同培养对象,学习方式可以全日制攻读,也可以非全日制攻读。

目前,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在职人员攻读比例偏大、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比例偏小,在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

开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于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新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一)科学定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要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

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必须科学确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合理定位,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培养理念,改革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二)教学要求    

    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

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学习年限一般2年,实行学分制。

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要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可以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

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三)实践要求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

要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

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

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

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

要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四)学位论文    

    要正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

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

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三、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有关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

要充分认识到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型学位人才培养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个重要方面,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要抓住机遇,着力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加强教学条件建设,统筹规划,积极促进专业学位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要充分借鉴、吸收国际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创新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要重视构建和形成一支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师资队伍,建立健全合理的教学科研评价体系。

要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包括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各个环节的专业学位质量保障体系。

    

    (三)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大投入,加强教学基础设施、案例库以及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

要树立服务意识,为学生学习、实践、创业等提供良好条件。

要充分调动社会、行业和有关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学校、院系和导师的作用,积极争取各方面资源,拓宽就业渠道。

要建立和完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办法。

要不断推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发展,促进专业学位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九日

Ø

关于印发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学位[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警务、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城市规划、林业、护理、药学、中药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等硕士专业学位。

现将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印发,有关招生、培养工作另行布署。

 

附件:

一.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二.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三.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四.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五.保险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六.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八.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九.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出版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一.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二.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三.林业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四.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五.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六.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七.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八.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十九.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

部分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Ø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1997年4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改变工科学位类型比较单一的状况,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在我国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各有侧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招收对象、培养方式和知识结构与能力等方面,与工学硕士学位有不同的特点。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某一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以及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招收对象主要为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三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的优秀在职人员。

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考取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至三年,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者,亦可进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应按工程领域并结合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的实际需要设置,其课程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前沿的最新水平。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论文(设计)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学位论文(设计)必须由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者本人独立完成,能体现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对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实行高等学校与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合作培养。

要加强合作培养基地的建设,形成合作培养的有效机制。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由高等学校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指导教师与工矿企业、工程建设部门的高级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联合指导。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设计)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需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建设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由在相应学科领域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同意的学位授予单位授予。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格式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学位获得者的学位证书由学位授予单位颁发。

Ø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199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的意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原国家教育委员会研究生司于1989年初发出了《关于设立“培养中国式MBA研究小组”的通知》。

研究小组就在我国设置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试行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问题在有关高等学校和工商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和初步论证。

根据研究小组的调研,现就此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设置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必要性

我国学位条例实施十年以来,为培养教学、科研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高级专门人才的培养必须面向日益发展的国民经济建设。

设置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试行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工作,目的就在于通过这条途径培养出一批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懂得专业,能卓有成效地组织与指挥社会化大生产,善于经营,能够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的中、高级管理人才,为我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以及改革、开放事业服务。

同时,这种专业学位的设置将使我国的学位制度更趋完善,将推动我国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多样化,使学位制度进一步适应科学技术事业和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

因此,在我国设置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试行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是十分必要的。

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是专业学位的一种,其特点是:

第一,工商管理硕士是务实型的管理人才,招生来源主要是在企业或其主管部门工作过几年,有实践经验的现职人员,课程内容密切结合实际,加强实践环节,采用培养过程与企业密切联系或与企业联合培养,毕业后回到企业中去的培养模式。

这与主要从应届毕业本科生中招收缺乏实践经验的人才完全不同。

第二,工商管理硕士既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又要求具备广博而全面的知识,结合企业管理的各种职能(如生产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管理、人事管理、决策管理、经营战略等)学习多门课程,形成广博知识与较强能力的综合水平。

这与理论研究型人才明显不同。

第三,工商管理硕士要有战略眼光,有勇于开拓、艰苦创业的事业心与责任感,能联系群众,有组织指挥生产的应变、判断、决策的能力。

因此,在培养过程中要强调能力的培养训练。

第四,工商管理硕士可以招收有各种专业背景并有实践经验的大学毕业生,便于培养综合全面而又是复合型的人才。

经过研究生阶段系统、科学的培养教育,使他们毕业后能够胜任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中、高级职务所担负的工作。

二、关于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的名称等问题

1.专业及学位名称暂定为“工商管理硕士”。

由于目前尚处于探索和试点阶段,所以暂将“工商管理”专业用括号附在现行学科、专业目录中经济学门类企业管理专业和工学门类管理工程专业之内。

2.为便于对外交流,工商管理硕士的英文翻译即为MBA(MasterofBusinessAdministration)

3.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和管理。

三、关于在少数高等学校试行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的问题

工商管理硕士与现在培养的经济学、工学门类管理专业硕士是不同规格的人才。

培养这种人才,需要调整师资结构,改革教材建设,改革招生办法与培养方式。

此项工作已进行了两年的研讨,提出了工商管理硕士参考性培养方案,并且已有培养应用型经济学人才的经验;不少学校的经济管理学院得到国内各经济、产业部门的支持与资助;有些高等学校经济管理学院与发达国家高等管理院校建立了经常的联系与合作,联合培养过“MBA”,可借鉴其经验为我所用。

所以,在少数学校试点培养工商管理硕士是可行的。

考虑到我国高等学校的师资尚缺乏实际部门的工作经验,课程设置、教材建设尚需逐步完善、健全,因此试点工作应本着态度积极、步骤稳妥、保证质量、积累经验的原则稳步前进,防止大起大落。

目前,只能在少数单位进行试点。

对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进行试点的学校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多的财经、管理类的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点,这是工商管理硕士培养工作所要求的总体水平与综合优势上的基本条件;

2.能独立开出配套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有关课程;

3.与工商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有联合办学、委托办学、合作科研的较稳定的协作关系,或能从企业中招生解决生源问题,能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

4.有一批适合从事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教学的教师,有较多研究实际问题的科研课题;

5.有一批比较适合中国国情、能联系实际的教材;

6.与发达国家的高等经济、管理教育的有关单位有较稳定的交流关系。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征求有关专家组意见后可批准为试行单位,开始设置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试行培养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工作。

四、关于成立研讨小组进行研究及指导试点工作的建议

第九次学位委员会会议之后,成立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研讨小组,负责此专业学位的进一步研讨工作和指导试点工作。

在适当的时候提出试点总结报告,为正式设置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做好各项工作。

研讨小组由相关学科的学位委员、学科评议组成员、有关试点单位的专家、管理工作人员和工商企业及经济管理部门的人员组成。

由秘书长审批后开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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