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文书品牌服装托管协议书多篇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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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文书品牌服装托管协议书多篇范文

品牌服装托管协议书

委托经销协议

品牌:

()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品牌市场开发、销售管理、物流管理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资格

第一条乙方是甲方委托的(广东省)市场()品牌市场开发、销售管理、物流管理等唯一的业务代为管理商(俗称托管)。

第二章销售地点

第二条甲方授权乙方管理由乙方开拓的广东卖场。

对于乙方在卖场之外的任何地点或工作场所,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工作中需对下列几项负责:

第三条乙方负责甲方所委托的品牌的市场开发计划、店铺前期开设的谈判、协商、进店事宜,并经甲方审核同意进店,该店的托管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第四条乙方对卖场的产品流动有库存管理责任,每月根据盘点结果,并把核对后的盘点数据报到甲方,货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能随意将货品调出卖场,确因业务需要,卖场之间的调动需报批甲方同意。

第五条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丢失或损毁等情况,乙方负有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该丢失货品的零售价。

第六条乙方每月可享受单店两件产品5折的价格作为员工自购,超过两件按货品零售价购买。

第七条乙方负责要把卖场当天的准确销售明细通过电脑并且统一格式输入发到甲方指定地址。

第八条乙方要诚实地做销售收支管理帐,当月对帐结果必须于下月3日前寄给甲方。

第九条乙方负责所委托的合同品牌的所有销售管理。

第十条乙方要负责总部提供的用品管理。

第十一条乙方要对卖场的职员管理及顾客维护。

第十二条乙方负责vip顾客管理。

第十三条乙方负责本品牌在卖场货品的唯一性。

甲方在工作中需对下列几项负责:

第十四条甲方要负责乙方销售货品的合法性,保证商品符合其销售卖场的质量执行标准,并按照商场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甲方要确保货源的稳定性。

第十六条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品牌商品的陈列方案。

第十七条甲方要负责品牌统一培训和推广。

第十八条甲方要执行卖场要求的店铺装修标准。

第四章货款结算及托管回报

第十九条货款结算:

1、甲方直接和卖场签订合同;

2、甲方直接开具发票给卖场;

3、销售结算款由卖场直接汇至甲方。

第二十条托管回报:

1、乙方的托管回报为:

店铺实际销售额×?

%;

2、特殊原因,乙方有事实依据可以证明甲方有货品问题、补货不及时、工作配合不适等影响直接导致销售业绩不能达到最低销售额标准,甲方必须按照当月保底额相对应的提成额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一条托管回报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支付时间:

卖场向甲方支付销售结算款后。

第二十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托管回报同等金额的服务行业发票。

第二(请您继续关注好)十三条乙方的托管回报以月为一个计算期间,且以甲方与卖场月结期间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涉及的结算款及费用均以人民币(rmb)计算。

第五章运输、验收、质量问题

第二十五条运费:

发货运费;异店、异地货品调入调出;当地调货等所有运费有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验收:

乙方必须负责专柜的货品安全,货品到达乙方后,乙方负责在三天内进行数量验收并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传真至甲方。

第二十七条质量问题:

若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关于货品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不能确定该质量问题的承担方,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相关国家鉴定机关对货品进行鉴定。

若鉴定属于商品设计,加工、后处理等过程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时,由此产生的鉴定,运输,赔偿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属于乙方保管不善或其他由乙方造成的原因,该条件中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托管回报款中扣除,此外,乙方亦负有本协议第三章第五条之规定的责任。

第六章卖场装修

第二十八条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装修验收合格后,乙方有监管责任;出现监管不善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若乙方不能落实事故责任人,则乙方为责任人,同时负有赔偿责任。

第七章其他费用承担

第三十条以下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经甲方认定与商场有合同条款的所有费用;

2、经甲方认可的店铺装修费用;

3、经甲方认可的广告费用;

4、经甲方认可的运输费用(包括区内发生调货费用);

5、产品销售过程中改衣费、检测费、因质量投诉引起的费用;

6、卖场营业员的基本工资、奖金以及福利由甲方承担;卖场营业员的基本工资、奖金由甲方造表并直接划到营业员工资卡上;

7、店铺内经甲方认可批准的适当营业费用,每月以1000元为限,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以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自行承担:

①乙方公司办公费用,

②乙方公司管理人员费用,

③乙方业务交通费,

④乙方业务电话费。

⑤公共关系维护费(包括进店前开拓费用等)。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第九章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方或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应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第十章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四条由于主观或客观因素需要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

第三十五条甲方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无需预告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乙方的同意:

1、乙方有汇票或支票的拒付、破产等申请或受到刑事诉讼时;

2、乙方受到第三方的强制执行、临时查封、扣押申请时;

3、甲方与乙方因上述项目以外的情况中途解除本协议时,需在预定日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同意;

第三十六条乙方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无需预告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甲方的同意:

1、甲方有汇票或支票的拒付、破产等申请或受到刑事诉讼时;

2、甲方受到第三方的强制执行、临时查封、扣押申请时;

3、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相应费用时;

第三十七条甲、乙双方任意一方依照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单方解除本合同的,解除方应及时与另一方办理交接手续。

若乙方拒绝办理交接手续,以甲方的数据为准。

第三十八条甲方与乙方因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以外的情况中途解除本协议时,需在预定日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得到对方的同意。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厦门仲裁委员会解决,该委的裁决结果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章协议的有效期

第四十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第四十一条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续签协议优先权;甲、乙双方未续签合同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甲方于本协议中授予的一切权利,但甲、乙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不随本协议的失效而终止。

第四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文件;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补充文件和制度,应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嗣后签订的补充文件以及制订的制度与本协议某条款(或某些条款)不一致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第二篇:

品牌服装托管协议范本

品牌服装托管协议范本

品牌:

()

甲方: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品牌市场开发、销售管理、物流管理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资格

第一条乙方是甲方委托的(北京)市场()品牌市场开发、销售管理、物流管理等唯一的业务代为管理商(俗称托管)。

第二章销售地点

第二条甲方授权乙方管理由乙方开拓的北京卖场。

对于乙方在卖场之外的任何地点或工作场所,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乙方在工作中需对下列几项负责:

第三条乙方负责甲方所委托的品牌的市场开发计划、店铺前期开设的谈判、协商、进店事宜,并经甲方审核同意进店,该店的托管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第四条乙方对卖场的产品流动有库存管理责任,每月根据盘点结果,并把核对后的盘点数据报到甲方,货品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能随意将货品调出卖场,确因业务需要,卖场之间的调动需报批甲方同意。

第五条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货品丢失或损毁等情况,乙方负有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该丢失货品的零售价。

第六条乙方每月可享受单店两件产品5折的价格作为员工自购,超过两件按货品零售价购买。

第七条乙方负责要把卖场当天的准确销售明细通过电脑并且统一格式输入发到甲方指定地址。

第八条乙方要诚实地做销售收支管理帐,当月对帐结果必须于下月3日前寄给甲方。

第九条乙方负责所委托的合同品牌的所有销售管理。

第十条乙方要负责总部提供的用品管理。

第十一条乙方要对卖场的职员管理及顾客维护。

第十二条乙方负责vip顾客管理。

第十三条乙方负责本品牌在卖场货品的唯一性。

甲方在工作中需对下列几项负责:

第十四条甲方要负责乙方销售货品的合法性,保证商品符合其销售卖场的质量执行标准,并按照商场要求提供相应文件资料.

第十五条甲方要确保货源的稳定性。

第十六条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品牌商品的陈列方案。

第十七条甲方要负责品牌统一培训和推广。

第十八条甲方要执行卖场要求的店铺装修标准。

第四章货款结算及托管回报

第十九条货款结算:

1、甲方直接和卖场签订合同;

2、甲方直接开具发票给卖场;

3、销售结算款由卖场直接汇至甲方。

第二十条托管回报:

1、乙方的托管回报为:

店铺实际销售额×8.5%;

*本计算方式仅适用于北京百盛复兴门店

2、特殊原因,乙方有事实依据可以证明甲方有货品问题、补货不及时、工作配合不适等影响直接导致销售业绩不能达到最低销售额标准,甲方必须按照当月保底额相对应的提成额支付给乙方

第二十一条托管回报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支付时间:

卖场向甲方支付销售结算款后。

第二十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供与托管回报同等金额的服务行业发票。

第二十三条乙方的托管回报以月为一个计算期间,且以甲方与卖场月结期间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协议涉及的结算款及费用均以人民币(rmb)计算。

第五章运输、验收、质量问题

第二十五条运费:

发货运费;异店、异地货品调入调出;当地调货等所有运费有甲方承担。

第二十六条验收:

乙方必须负责专柜的货品安全,货品到达乙方后,乙方负责在三天内进行数量验收并在发货单上签字确认,传真至甲方。

第二十七条质量问题:

若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关于货品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当及时与甲方联系,经双方协商后不能确定该质量问题的承担方,任何一方有权要求相关国家鉴定机关对货品进行鉴定。

若鉴定属于商品设计,加工、后处理等过程中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时,由此产生的鉴定,运输,赔偿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若属于乙方保管不善或其他由乙方造成的原因,该条件中所涉及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托管回报款中扣除,此外,乙方亦负有本协议第三章第五条之规定的责任。

第六章卖场装修

第二十八条装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装修验收合格后,乙方有监管责任;出现监管不善或人为原因造成损坏的,若乙方不能落实事故责任人,则乙方为责任人,同时负有赔偿责任。

第七章其他费用承担

第三十条以下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经甲方认定与商场有合同条款的所有费用;

2、经甲方认可的店铺装修费用;

3、经甲方认可的广告费用;

4、经甲方认可的运输费用(包括区内发生调货费用);

5、产品销售过程中改衣费、检测费、因质量投诉引起的费用;

6、卖场营业员的基本工资、奖金以及福利由甲方承担;卖场营业员的基本工资、奖金由甲方造表并直接划到营业员工资卡上;

7、店铺内经甲方认可批准的适当营业费用,每月以1000元为限,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以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乙方自行承担:

①乙方公司办公费用,

②乙方公司管理人员费用,

③乙方业务交通费,

④乙方业务电话费。

⑤公共关系维护费(包括进店前开拓费用等)。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第九章保证金及违约责任

第三十三条甲方或乙方如有违约行为,应赔偿对方由此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第十章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第三十四条由于主观或客观因素需要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时,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

第三十五条甲方在下列情况发生时无需预告即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无需乙方的同意:

1、乙方有汇票或支票的拒付、破产等申请或受到刑事诉讼时;

第三篇:

服装品牌托管合同

***品牌托管合同

授权许可方(甲方):

******(北京)发展有限公司

被授权许可方(乙方):

甲、乙双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和法规,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经营管理“***”品牌系列事宜,订立本合同。

合同释义

1.本合同所称“商品”系“***”品牌系列商品。

2.本合同所称产品为甲方提供并标以“***”品牌系列商标的服饰。

3.乙方是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的合法托管商,应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在甲方指定的商场或地点开设店中店或专卖店。

若甲方要求开发新店,则乙方必须配合,若乙方未能按期达到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改换其他托管商,并且甲方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也无须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使用的货币单位是人民币元(rmb)。

5.本合同双方的各种约定和信息往来均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无效。

第一条、业务范围及期限

一、甲方委托并授权乙方管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专柜),除此之外,乙方不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在其它地区开设店铺经营甲方任何产品。

二、乙方所有开设、调整、撤除专卖店或专柜,均应通过甲方书面审批。

并由甲方直接与商场或店主签订合同。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甲方交纳所托管区域的托管履约保证金__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其中装修费用20万元,履约保证金30万元,如双方合作终止时,结清双方所有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忆方的履约保证金30万元

四、货款支付方式:

甲方按照乙方所提货品吊牌金额的30%收取押金,款到方可提货,且每次提货都按此方式进行合作。

五、甲方授权乙方托管的期限为壹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六、乙方必须保证所开设及管理的甲方店铺只能销售甲方所提供的合法产品。

店内不得陈列及销售其他品牌的任何产品。

如经发现,甲方有权没收所有冒用的和其它非本品牌货品,且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违约金____元,情节严重的,甲方将追诉乙方对本品牌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金_____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七、乙方不得在任何地方对甲方产品进行批发销售或二级托管。

第二条、运作管理

七、装修管理:

由甲方负责招标、监理及费用开支,乙方需协助招标、监督装修人员按时保质地完成装修。

八、货品管理

由甲方提供当季适销货品,货品库存数量由甲方调节。

货品所有权、区域间调配权均归属甲方。

为确保货品的运输安全,发货方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包装货品,并在托运后两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原始托运单传真至收货方。

收货方在接受货运公司通知时,应及时提货,提货时发现包装破损等异常情况,应当场清点,清点确认有货品丢失、毁坏的应及时通知发货方,并协助发货方索赔。

收货方收到货品时包装完好,且重量相符,但在开箱验货时发现实物与退货单不符,应在第一时间将差异明细单(明细单上须有三名以上当场验货人签名)传真至发货方。

本合同(八.3)项中,发生货品丢失、毁坏且经索赔仍未挽回损失的若发货方为甲方,则损失由甲方承担;若发货方为乙方,则乙方应按公司当时市场售价减去商场折扣以及乙方托管佣部分后的金额赔偿甲方。

本同(八.4)项中发生少货情况且收发方都不能提供有力证据时,若发货方为甲方,则按公司零售价格四折算,双方各承担损失部分的50%;若发现月末盘存少货时,乙方应按零售价赔偿甲方。

九、销售管理

乙方须为托管甲方品牌运作设有符合甲方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确保及时完善地管理、营运每个专柜或专卖店。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托管制度及营运模式,按时按质向甲方提供销售日报、工作汇报及甲方需要的其他报表;及时反馈顾客意见,积极做好品牌在当地市场的宣传推广工作及vip客户的服务,并定期将新发展的vip客户资料和信息反馈给甲方。

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当地市场拓展、销售、回款计划,在得到甲方认可后作为本合同条款之一实施。

由乙方负责托管区域内所有直营店或直营专柜的日常营业管理。

乙方须全面完整地执行甲方任何形式的促销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可更改活动内容或活动时间。

由商场制定的统一促销活动,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商场书面活动方案(如商场无书面活动方案,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商场活动方案提供给甲方),并经过甲方审批方能执行。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任何促销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

约金___元

乙方不得改变货品的零售价,且必须按甲方的打折要求打折。

如发现打折超过要求,多给顾客的优惠金额由托管员补齐,乙方不按要求打折累计三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违约金____元。

十、人员管理:

乙方负责营业员招聘、任免和薪酬奖惩;乙方招聘有经验的优秀营业人员,并按甲方管理制度对营业员进行不断培训,严格管理,向甲方提交营业员档案资料、任免建议和考核报告。

十一、财务管理

乙方需保证甲方直营店每月结款能按照与所签合同之规定执行;每月销售额以甲方和商场核对确认的销售额为准;乙方因选择商场有误或督促不力,造成货款回笼延误、短少、坏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在甲方根据与商场之合约准时开出结帐发票情况下,乙方须保证按时结款、回款,商场合约规定回款日起30天内回款,按正常提点数核算,若迟于此日期,则每拖一个月,该货款对应的乙方提点数下降2%(例如正常为15%,延期一个月为13%)。

乙方须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各直营网点与商场结算日一致的盘点报表以及流转仓库的盘点报表,并接受甲方不定期盘点抽查。

十二、其他

甲方针对乙方所托管市场制定的销售考核指标、库存考核、利润考核等考核项目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条款之一实施。

协议期间乙方的日常运作管理应严格按上述要求执行,甲方根据此对乙方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估,乙方经营管理水平和销售业绩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将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一个月内仍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

乙方要及时地处理专卖店(专柜)所发生的各种紧急事件,及时地维修或更换损坏设备和用品。

第三条、费用分摊及收益分配

十三、甲方负责以下费用项目;

商场进场费

专买店(专柜)的货品;

货物由北京运抵当地的长途运输费、季末退货费(不含提货费);

专柜的装修费用,专柜改造、撤场以及撤场道具退回甲方的运输费用;

专柜的道具以及形象装饰用品;

专柜营业员的培训费用;

甲、乙双方因业务往来,邮寄相关资料、文件的费用,各由发出方承担;

甲方邀请乙方参加的各项活动,甲方承担由当地至目的地的单程路费(此费用的报销需乙方正式开店后,凭有效票据方可向甲方报销)。

十四、乙方负责以下费用项目:

进商场以及日常营运中的招待及公关费用。

市内交通运输费以及提货费用。

乙方发生的办公费用、通讯费用(包括店铺内的通讯费用)。

乙方聘用的营业员工资。

外地专卖店及公司正常从乙方调拨货所发生的邮政费用不包含在内。

季末乙方将货品从当地退回甲方的运输费用,季中甲方因其他区域需要而从乙方调拨货品所发生的运输费用不包含在内(事先须经商品部签字确认)。

乙方所管辖专柜的电话装机费用、电话、传真机、文具、清洁用品、柜台灯具维修费用等费用。

为配合甲方的品牌管理,乙方必须自行配置电脑、网络等相关的硬、软件办公设施。

其余有关托管营运所产生的费用。

十五、收益分配

甲方提取乙方所负责店铺月销售款额(指汇到公司帐目销售收入上(不含税)之金额的____%作为乙方托管佣金,若回款时发生商场代扣营业员工资、保险、餐费等人员费用、代扣装修、电话费用的,甲方应将此费用加入实际回款中来计算乙方应得之佣金,若当月甲方有以现金方式支付商场的费用,甲方将从实际回款额中减去此费用后来计算乙方应得之佣金,并在收到该月销售回款以及商场费用发票后,应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甲方暂定乙方托管专柜月销售额指标为_____万元,甲方提取销售收入(不含税)_____%作为乙方佣金,低于_____万元甲方提取销售收入(不含税)_____%作为乙方佣金,超过_____万元甲方提取销售收入(不含税)_____%作为乙方佣金。

第四条、知识产权及保密事项

十六、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登记甲方商标或有关的知识产权。

十七、乙方不得仿制或假冒甲方产品,否则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追索乙方对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十八、乙方如获悉任何第三者有侵犯商标或有关知识产权的行为,应立即通知甲方。

十九、甲方保证乙方商标及有知识产权的使用不会违反任何第三者的权益。

二十、甲、乙双方确认所有关于本合同签署及执行的资料和协议均属于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于任何第三方,不得用于其他任何方面。

第五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续签规定

二十一、本合同所提及的货品、直营店场地装修配置及经营权始终归属甲方,并不因合同的变更或终止而发生转移。

二十二、若商场提出撤场要求,则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书面报告及商场通知书等甲方认可的有效证明文件。

二十三、在合同有效期内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两个月提出书面函件并经对方签署同意后方可终止。

二十四、乙方在协议期满前两个月,应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或不续约的申请。

二十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单方面终止合约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严重违反任何之条款。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关闭其店铺或无故终止合同行为。

乙方相关人员企图阻止任何甲方授权人员进入乙方之营业场所范围、货仓范围、办公范围。

乙方破坏甲方良好的商誉及形象。

乙方连续三个月达不到双方确定的销售及店铺拓展计划。

乙方泄露本合同签署及执行的任何商业机密,并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二十六、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终止合约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严重违反合同之任何条款的。

甲方丧失产品之制造、经营及分销权。

二十七、合同期满未获续约由于任何原因终止后,乙方必须在一周内:

将所有帐余货款及货品转交甲方。

将有关货品及相关商业资料退回甲方。

以上各项经甲方确认通过后,若乙方无违约行为,甲方将按本合同进行清算,并在一个月内无息返还乙方托管履约保证金,同时,乙须将托管履约保证金收据退回甲方。

否则,甲方有权扣除全数或部分合同保证金。

第六条、附则

二十八、本合同为从属性交易合同,双方为独立法人,并不构成合伙关系。

二十九、乙方必须遵守并执行甲方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并参加甲方召开的全国性业务会议。

三十、甲乙双方均不可转让合同上所属任何权利。

三十一、本合同执行期间,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有关法律规定即时协商处理。

三十二、本合同未规定之事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为法院管辖地。

三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十四、以下除双方签字事项外无其他内容文字。

甲方:

(盖章)北京乙方:

(盖章)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税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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