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挖运合同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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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挖运合同范本
***市**河治理工程施工
标
河道砂卵石挖运
内部承包合同
********工程局
***********工程
标项目部
****年月日
*********工程施工
标
河道砂卵石挖运内部承包合同
为了更好地完成河南省水利第二工程局承建的**********治理工程
标,将本工程***段(桩号6+508—7+000)土石方挖运施工任务,以内部承包的形式确定如下承包人:
************************。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承包合同条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施工及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内部承包合同。
发包人:
****************************************
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1.合同范围、主要工程量及工作内容
1.1 合同范围
本标段***段内(桩号6+508—7+000)的河卵石开挖和运输(运输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距2000米以内)。
1.2 合同工程量
详见附表清单(以设计院提供的施工图为准)
1.3 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涉及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以及乙方人员的工资、工伤、各类应缴保险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1.4 合同项目的工作内容
(1)河卵石开挖
①场地清理
A.植被清理:
a.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监理人指明的其它有碍物。
b.主体工程施工场地地表的植被清理,必须延伸至离施工图所示最大开挖边线或建筑物基础边线外侧至少30cm的距离。
c.清除物应按照发包方或监理的指示,将其运到弃渣场规划的区域堆放。
B.表土的清挖:
表土系指含细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应按照监理人指示的表土开挖深度进行开挖,并将开挖的耕殖土运到指定的区域堆放。
、河卵石开挖
A.河卵石的定义
本标段河卵石系指人工填土、表土、黄土、砂土、淤泥、黏土、砾质土、砂卵石、松散坍塌体及软弱的全风化岩石,以及小于或等于0.7m3的孤石或岩块(包括沿线公路路面路基、涵管、砖瓦窑、石灰窑、小型桥涵、小型设施、房屋、建筑垃圾)等无需采用爆破技术而可直接使用手工工具或土方机械开挖的全部材料。
B.修筑、维护开挖区域内的施工支路,道路数量满足开挖强度需要。
C.开挖前做好排水设施,开挖排水沟排走雨水和地面积水。
D.开挖机械选择
根据开挖运输距离长短,工程特性,选择最优的机械配置,所配置的机械设备型号和数量必须满足施工强度和工程质量要求。
E.开挖应按照规范进行施工,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
(2)开挖渣料的利用和弃渣处理
本标段河道内开挖可用河卵石料按甲方安排直接运至需回填的边坡和防汛路上,如需弃渣,应运往指定的弃渣场规划的区域分类堆存。
在施工过程中,要保证道路畅通无阻.
(3)弃渣场整治
①弃渣采用分层堆弃的方式,每层堆弃高度应控制在2m左右,运到弃渣场的渣料分层推平、碾压。
②弃渣场的弃渣道路修筑、维护。
③按照设计要求和监理指示进行弃渣场的边坡防护。
④弃渣场表土清理,并堆存于规划的场地内进行防护。
(4)配合好其它工序工作
乙方应积极配合好由甲方完成的土石方推平碾压及砼施工,甲方不增加任何费用。
1.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2013年3月5日~2013年3月25日
2.甲乙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2.1 甲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⑴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甲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⑵发布开工通知
甲方在施工前5天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⑶完成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及时提供给乙方使用。
⑷甲方承担工程施工测量放样工作。
⑸提供施工图纸。
⑹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为乙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条件。
⑺甲方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和验收。
⑻甲方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技术指导。
⑼按照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2 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⑴乙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⑵乙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乙方负责的设备、材料、工具、用具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的要求完成施工任务。
⑶乙方必须配备满足其所承担的工程施工需要现场管理人员以及农民工,所配人员要服从甲方的调度。
⑷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
⑸乙方按甲方所定方案施工,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及可靠性负全部责任。
⑹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施工过程执行好文明施工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承包人的单价中。
⑺乙方应严格按技术要求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各项施工工作。
⑻乙方应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管辖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⑼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
⑽乙方应按甲方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工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条件,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甲方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
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甲方做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⑾乙方在本项目施工全过程中,要在甲方的指示下,协调好与其它工种的作业关系,不得影响其它工序的正常施工。
⑿因设计、建管、监理、天气、地方协调等所有因素造成的停工或误工,均由乙方负责,甲不增加任何费用。
⒀用于本工程的任何材料不得转移或挪为它用。
⒁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所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承担所用人员的工资及各项保险福利待遇等,不得有拖欠所属人员工资的行为。
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切措施保障乙方人员的合法权益和职业健康安全,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触电、高温灼伤和高空作业安全等劳动保护措施。
在施工期间,遵循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乙方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并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善后事宜。
⒂配合甲方进行必要的迎接各种检查、验收的准备,甲方不另行支付费用。
⒃乙方应负责其所承包范围内的人员、机械、工程安全,其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乙方的单价中。
⒄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国家认证的作业证书,没有上岗证的人员不准进场作业。
(8)乙方应按照甲方提出的规范要求施工,保证所开挖及回填的工作面成型,具备浇筑混凝土的施工要求(其中河底挖方控制在±10CM内;边坡保护层控制在10CM内)。
3.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如果双方协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则由建管处协调解决。
4.材料和设备
甲方不为乙方提供燃油等材料和设备.
5.生活设施
甲方不提供临时住房和生活设施。
6.工程进度
6.1乙方接到开工通知后应及时调遣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并从开工之日起按照批准的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工作,工期从即日起计算。
6.2乙方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若有人员、设备、材料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指令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当时通知时间为准)增加人员和设备。
否则,甲方有权强行增调人员和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同时,甲方将视情况发展,有权终止合同,接管部分或全部工程施工。
7.工程质量
乙方应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设计图纸、监理指示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施工标准(其中河底挖方控制在±10CM内;边坡保护层控制在10CM内)。
若发现乙方施工项目不能满足质量要求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乙方整改无措或经整改仍然不能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损害甲方的声誉、利益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同,乙方应无条件撤离施工现场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8.安全施工
8.1甲方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有权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检查和监督乙方安全工作的实施,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
甲方在检查中如发现施工中存在不安全因素,应及时责成承包方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改正。
若乙方故意延误或推迟改正时,经理部有权责令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2承包方应按合同履行其安全职责,配备必要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工作中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所属生产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9.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9.1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人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9.2乙方人员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配备安全帽和着妆,并有明显的甲方单位缩写和标识,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9.3乙方进场设备外表必需整洁美观,性能良好。
9.4乙方应负责所承包的施工区内的文明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0.函件
甲、乙双方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示、同意、意见、确认、批准等函件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构成履行合同的凭证和结算依据。
11.工程结算与支付
11.1、结算工程量为乙方实际完成的且符合质量标准的并由甲方工程、质检部门签字认可的工程量。
11.2、每月由甲方工程科测量人员及乙方的有关人员一起对乙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进行计算,经过经理部审核后,即作为结算的工程量。
11.3、结算工程进度款=审定的结算工程量×承包单价;
付款=结算工程进度款-领取甲方材料、物资款-保留金±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或奖罚金
11.4、保留金:
本工程定为每月结算工程款的20%作为保留金,该保留金待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工程并验收达到预定质量目标后,甲方支付给乙方。
11.5、完工结算
当乙方全部完成合同工程且通过完工验收后,乙方即与甲方进行完工结算。
完工结算款=累计完成结算工程量×承包单价-已结算工程款-累计领取甲方的材料及物资费±材料节、超费用±奖罚金额及其它费用。
11.6、所有结算款,按工程局规定办理。
在本合同的结算工程款申请到位前,甲方不为乙方借支任何费用.
12.其它
乙方不再要求以任何形式承担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工程内容,并协调好马家店段内的施工外围环境.
13.合同附件:
工程量总价及分项工程量和单价
甲方:
***************************治理工程
标项目部
代表:
乙方:
**************************
代表:
2013年3月4日
工程量总价及分项工程量和单价
分项工程名称
工程量(M3)
单价
(元/M3)
分项工程名称
工程量(M3)
单价
(元/M3)
河道砂卵石开挖
15154.23
3.5
护坡砂卵石回填(利用河道开挖,平均运距2km以内)
7074.7
5.5
护坡砂卵石回填(利用河道开挖,平均运距1km以内)
5773.62
5
砂卵石运往防汛道路回填压实(平均运距1km)
1293.18
5
护坡基础砂卵石开挖(包括防冲坎)
3533.7
3.5
护坡基础砂卵石回填(包括防冲坎)
3037.32
2.5
河底砂卵石回填
573.11
2.5
总价
完成本标段***段内(桩号6+508—7+000)的河卵石开挖和运输的总价为148768.69元.如有工程量增减,参照以上分项工程单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