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食林产品检测实验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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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食林产品检测实验室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附件:
1.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可食林产品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表
2.省林业学技术推广总站(省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组织机构代码证
3.省林业学技术推广总站(省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事业法人证
4.省林业厅关于批准成立“省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一章总论
1.1项目概要
1.1.1项目名称
可食林产品检测实验室(以下简称“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1.1.2建设地点
省市城关区枣树沟9号
1.1.3建设单位
省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
1.1.4项目法人代表
杨全生
1.1.5项目性质
改扩建
1.1.6项目主管单位
省林业厅
1.1.7编制单位
省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总站(机构代码:
43800123-5)
1.1.8项目建设期
项目建设期限1年,即2012年8月—2013年8月。
1.1.9项目规模
在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原有场地及检验检测仪器设备的基础上配置可食林产品检测、样品处理仪器设备及配套设备设施62台(套),建成微生物检测室130平方米,化学分析实验室120平方米。
1.1.10建设主要内容
1.购置可食林产品样品处理仪器设备33台(套);
2.购置可食林产品检测仪器设备12台(套);
3.购置实验室配套设备设施8台(套);
4.信息管理、办公设备购置9台(套)。
1.1.11建设目标
以加强可食林产品监管,保障可食林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林业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工作需要,配置可食林产品检测用精密仪器设备,样品处理设备以及实验室辅助设施,在原有场地基础上建成可食林产品检测实验室,使检测仪器设备的精度和量程、实验室检测条件满足可食林产品检测要求,满足省乃至西北地区可食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需要。
将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成西北地区技术设备先进的、检测项目完备的综合性的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1.1.12投资规模
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590.76万元,其中:
仪器设备购置539.50万元,占91.3%,其它费用51.26万元,占8.7%。
1.1.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资金由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两部分组成,其中:
国家投资502.1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85%,地方配套资金88.61万元,占总投资的15%。
1.2项目编制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
——《林业科学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全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纲要》
——《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令第24号[2007])
——《关于加强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林科发[2007]204号)
——《检测机构规范质量体系运行》(ISO/IEC17025)
——《可食林产品质量安全通则》(LY/T1777-2008);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T4789.1-2008);
1.3关键述语定义与说明
认证:
第三方依据程序对产品、过程或服务符合规定的要求给予书面保证(合格证书)。
认可:
权威机构对某一机构或个人有能力执行特定任务的正式承认。
质量保证:
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质量要求,而在质量体系中实施并需要进行正式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
质量体系:
建立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体系。
质量管理:
确定质量方针、目标和职责,并在质量管理体系中通过诸如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使其实施全部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质量手册:
阐明组织的质量方针并描述管理体系的文件。
组织结构:
为行使其职能按某种方式建立的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
规范:
阐明要求的文件。
技术规范:
规定产品或服务特性的文件。
如质量水平、性能、安全或尺寸。
它可以包括或只涉及术语、符号、检测或试验方法、包装、标志或标签的要求。
法定计量单位:
由国家法律承认,具有法定地位的计量单位。
检验:
通过观察和判断,在适当时结合测量、实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检测:
对给定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其一种或多种特性的作业。
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建设规模:
新增可食林产品样品处理仪器设备33台(套);可食林产品检测仪器设备12台(套);实验室附属设施、设备8台(套);购置办公设施等附属设备9台;
投资估算指标:
小型粉碎机:
800元/台;
高速组织捣碎机:
1000元/台;
磨碎机:
3000元/台;
电磁力搅拌器:
1800元/台;
旋转蒸发仪:
30000元/台;
KD浓缩器:
1000元/台;
溶液过滤器:
8000元/台;
电动振荡器:
6400元/台;
索氏抽提器:
5800元/台;
精密酸度计:
3000元/套;
电子分析天平:
12000元/台;
混匀器:
2000元/台;
沸水浴:
10000元/台;
恒温水浴锅:
1500元/台;
鼓风电热恒温干燥箱:
7200元/台;
高温电炉:
38000元/台;
干燥器:
500元/台;
离心机:
173000元/台;
超声波清洗器:
197800元/台;
低温冰箱:
28000元/台;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350000元/套;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160000元/套;
荧光分光光度计:
186000元/套;
凝胶净化柱(系统):
120000元/套;
气相色谱仪(GC):
520000元/套;
高效液相色谱仪(HPLC):
560000元/套;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
586000元/套;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LC-MS):
800000元/套;
酶标仪:
119000元/套;
基因扩增仪(PCR):
150000元/套;
电位滴定仪:
130000元/套;
全自动氨基酸分析仪:
820000元/台
实验室控温控湿设备:
80000元/套;
实验室通/排风设备:
20000元/套;
实验室消防报警灭火系统:
40000元/套;
中央实验台:
16000元/套;
气体钢瓶及安全存放柜:
10000元/套;
实验室用纯水机:
12000元/台;
超净工作台:
13800元/台;
勘察设计费按直接费用的3.0%计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按直接费用的1.5%计算;
预备费按直接费用的5.0%计算。
详见附件1。
1.5可行性研究结论
本项目建设为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配置高精度可食林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样品处理设备,实验室配套设施,将其建设成可承担国家下达的可食林产品监督抽查任务,以及有关部门委托的生产许可证检验、投产鉴定、新产品投产鉴定、委托检验、仲裁检验等各类需要对可食林产品质量进行科学评价的检验检测专业实验室,为省乃至西北地区林产产业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为政府部门进行可食林产品发展决策提供全面的技术支持和质量监督。
项目建设是林业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符合《林业科学和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在全国建立不同类型的质量检验机构,基本形成布局合理、专业齐全、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林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检测范围上,能满足对我国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质量性能检测的需要;在检测能力上,能够满足按标准对产品的质量、安全、工艺、性能等参数进行检测的需求”的基本要求。
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质量监督检验经验丰富,具有较强的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能力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完全可以满足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
总之,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林业发展政策,符合行业发展的要求和市场经济规律,是科技兴林的重要技术支撑,也是规范西部市场的有力保障,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项目建设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项目建设条件完备,建议尽快批准立项,付诸实施。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
2.1项目背景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林业《决定》,全面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加速推进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着力构建林业生态和产业体系,深化体制改革,强化科技创新,加强科学管理,转变增长方式,实施工程带动,大力提高林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开发林业的多种功能,满足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努力把我国林业推向又快又好发展的新阶段,为实现基本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建设和完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是科技兴林的重要步骤,是林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是加速推动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的基础。
通过检测分析,以指导、规范林业生产、加工、经营、销售活动,进而达到提高林业生态安全水平与林产品的产量、质量安全和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预期目的。
加强检测机构建设,对加快林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林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增加林农收入,保障林业生态建设安全和林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提高林产品市场竞争力,应对加入WTO后国际市场的挑战和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标准化工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强调:
“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充分认识到加强林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质量就是效益的意识,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建设和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和检测。
并将“进一步强化林业标准及质量检验检测工作,确保林业建设质量”作为一个专题纳入《林业科学和技术“十二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明确提出要加强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强化林业质量和技术监督,根据林业产业发展的布局和重点领域,建设一批国家和行业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基本形成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
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是以省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为基础,经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组审查,符合《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根据《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规定批准成立的,是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网络体系的重要构成机构。
是我国北方林果生产大省,截至2011年,全省林果栽培总面积1860.4万亩,总产量563万吨,实现纯收入115亿元,比2010年增长36%,农民年人均林业收入达到704元,占全省农民年人均总收入的18.2%,林果产业已经成为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的重要增长点。
2010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省1000万亩优质林果基地建设发展规划》,首次从省级层面上将林果产业列入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序列。
这意味着有更多的林果产品进入市场,有更多的林果产品需要出口。
建设可食林产品检测实验室,进一步加强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建设,将对我省乃至周边省份林果产业发展产生积极作用。
省林产品检测涉及干果、坚果、浆果、水果、食用菌、茶叶、花卉等生态公共领域林产品。
林产品质量安全既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林农果农的切身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目前,省经济林果品总量达560多万吨,当前实际检测批次离总需求的差距还很大。
从近年来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看,我省局部地区林果产品仍有农药残留超标和禁用农药检出,全省林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严峻。
进一步加强可食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优质的可食林产品,已成为新形势下必须着力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
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2.2.1“检测实验室”建设是林业产业繁荣及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省的林果产业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迅速发展,优质果品和可食林产品的需求也呈现出跳跃式增长,这些都将拉动林业产业快速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要求“突出发展名特优新经济林、生态旅游、可食林产品、珍贵树种和药材培植以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等一批高标准名特优新经济林基地,引进和推广了一大批名特优新品种。
”《省1000万亩优质林果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实施后,全省将建成1085万亩优质林果基地,基地果品总产量达到643.2万吨,产值达到186.56亿元,建设区户均林果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经济林种植业的发展带动了可食林产品、果品保鲜和加工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发展链中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
但质量问题仍然不容乐观,有必要加强可食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
随着绿色产品与环保意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提高,对林产品质量、环保标准等要求更高、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食林产品的快速发展繁荣需要质量安全为前提
。
因此,该项目的实施能满足新形势下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
2.2.2“检测实验室”建设是规范和促进林业产业有序发展的需要
随着我国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可食林产品种类和数量的不断增多,国内外市场流通量的加大,现有的质检机构的监督检验能力已不能满足对可食林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监督检验的需要。
在市场主体多元化的背景下,企业间的竞争是不可避免的,行业内部的竞争,既可以促进发展,也存在某些不法商家在质量监督检验检验能力相对薄弱的环节以不正当手段竞争,向社会供应劣质产品。
产品的多样性,使得行业的发展对检测机构的专业性要求更高,具有完善检测能力的专业检测机构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
随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和产业结构调整,可食林产品市场需求量日益增长,同时出口量也不断加大,对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产业升级和保护消费者权益两方面考虑都要求加强对可食林产品质量的监督监管。
通过项目建设,完善质检机构的质量体系,可以进一步提升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从而为发挥质检机构应有的政府监督职能,为林业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
2.2.3“检测实验室”建设是保护林业生态环境需要
检测实验室建成后,将加强对可食林产品生产环境以及生产过程的全面监控,促进可食林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合理地使用化肥、农药等农用化学物质,降低使用频率和数量,提高其使用效能和安全性,减少农药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残留和对林业生态环境的污染,根据质量检验检测提供标准化生产技术服务,改变林业传统的发展模式,做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走新形势下我省经济、社会和人与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
第三章项目建设条件
3.1地理位置
省位于我国西部内陆腹地,地处黄河上游,地域辽阔。
介于32°11′~42°57′N、92°13′~108°46′E之间,大部分位于中国地势二级阶梯上。
东接陕西,南邻四川,西连青海、新疆,北靠内蒙古、宁夏并与蒙古人民共和国接壤。
地貌复杂多样,山地、高原、平川、河谷、沙漠、戈壁交错分布。
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形狭长,东西长1655km,南北宽530km,从东南到西北包括了北亚热带湿润区到高寒区、干旱区的各种气候类型。
独特的自然条件使其成为中国北方水果生产大省、我国林果特产的重要产区之一。
“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设于市城关区枣树沟9号。
3.2建设单位情况
3.2.1依托单位简介
省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总站位于市城关区枣树沟9号,1984年成立,隶属省林业厅,同时加挂“省林业工作站管理局”、“省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省干旱造林研究中心”、“省牡丹研究中心”,主要承担林业科研与推广、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林业科技培训、全省林业站建设和管理等工作。
现有职工90人,其中:
专业技术人员51人,含研究员2人,正高级工程师2人,高级工程师13人,工程师19人,初级工程师15人;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省领军人才第一层次人员2人,第二层次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2人,“555创新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第二层次人选1人;获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中国林业青年科技奖1人;获青年科技奖2人,林业青年科技奖3人;全国林业科技特派员10人。
建站以来,累计承担国家及省级科研推广项目137项,科研推广成果先后获国家级奖4项,省部级奖22项,地厅级奖41项。
管理全省林业科技推广项目332项,推广科研成果和林业实用技术114项,示范面积达到964.12万亩,辐射带动推广面积达到9393.85万亩,培训各层次科技人员116.34万人(次),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达到了14亿元。
3.2.2省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概况
省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根据省林业厅甘林发[2011]211号文件,由省林业科学技术推广总站负责筹建成立,目前已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相应林产品检验技术能力的专职林果产品质检机构。
“中心”下设办公室和两个检测室,设有主任(检测室最高管理者)1名,常务副主任1名,技术负责人1名,质量负责人1名。
现有员工12人,其中高级职称3名,中级职称5名。
所有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均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考试考核,人员素质、技术水平符合检验规定要求。
表2省林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中心人员结构表
职称
正高级
副高级
中级
初级
合计
人数
1
2
5
4
12
所占比例(%)
8
17
42
33
100
学位
博士
硕士
大学
大专
合计
人数
1
2
8
1
12
所占比例(%)
8
17
67
8
100
3.3主管部门基本情况
主管部门为省林业厅,是省政府组成机构,负责管理全省林业事业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林业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检查。
研究制定全省林业建设的政策、法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
制定全省林业发展战略、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林业建设资金(基金)的管理和外资项目的引进开发;监管全省国有林业资产。
组织开展全省造林绿化工作;指导全省国有林场、苗圃、森林旅游、花卉业、沙产业和经济林果业的建设与管理。
组织实施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防沙治沙工程和荒漠化防治工程。
指导全省林地、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及开发利用,依法审核应由省政府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
指导全省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及湿地保护。
指导全省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和林政稽查工作。
指导全省林业科技、教育、宣传和林业系统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工作。
指导全省林业队伍建设。
综上所述,为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配置可食林产品精密仪器设备,使其检测仪器设备的精度和量程,实验室设施能满足可食林产品检测条件,从而满足新形势下可食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需要,从全国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总体布局、建设单位基础条件、技术能力和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对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重视程度等角度考虑,建设条件是完全具备的。
第四章项目建设目标
4.1项目建设目标
以加强可食林产品监管,保障可食林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林业产业健康发展为目标,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工作需要,配置可食林产品检测用精密仪器设备,样品处理设备以及实验室辅助设施、设备,在原有场地基础上建成可食林产品检测实验室,使检测仪器设备的精度和量程,实验室检测条件满足可食林产品检测要求,满足省乃至西北地区可食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的需要。
将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成西北地区技术设备先进的、检测项目完备的综合性的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
使之可承担国家下达的监督抽查、定期检验等任务;可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投产鉴定、新产品投产鉴定、仲裁检验等各类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的检验、检测工作。
4.2指导思想
以强化政府对林产品质量的监督监管,提高林产品质量、保证可食林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出发点,以建成森林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水平为核心,以配置精密仪器设备,满足精度和量程为切入点,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充分利用、发挥原有仪器设备和管理体系的作用,在充分调查产业发展现状的前提下,将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成可以实施可食林产品质量检测的专业的、项目齐全的林产品监督检验机构。
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政府监督监管功能。
4.3建设原则
(1)产业发展导向原则:
优先配置生产和销售量较大产品的检验检测仪器设备;
(2)立足当前、兼顾长远:
以满足当前各项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基本需要为基点,兼顾行业发展趋势,适当配置部分先进的检测仪器设备,以满足近期行业发展的需要;
(3)资源优化配置原则:
项目建设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原有检测仪器设备和管理体系的作用,科学合理地确定仪器设备的规格和功能定位。
4.4建设任务
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设备购置任务主要有:
1.购置可食林产品检测仪器设备12台(套);
2.购置可食林产品样品处理仪器设备33台(套);
3.购置实验室配套设施、设备8台(套);
4.购置办公设施等附属设备9台(套);
第五章项目建设方案
5.1项目功能方案
项目建成后,将能对可食林产品实施检测,使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成为专业化、功能多元化的林产品检验检测机构。
具备以下功能:
(1)承担国家下达的可食林产品和林业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任务;
(2)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投产鉴定、新产品投产鉴定、仲裁检验等各类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的检验、检测工作;
(3)对西北地区其它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4)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标准的制订、修订和有关标准的试验、验证工作。
5.2项目建设规模
购置检验检测仪器设备53台(套);购置信息管理等办公设备9台。
通过添置必要的可食林产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为可食林产品和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创造基本的物质条件,对提高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检验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项目建成后,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将能完成国家下达的可食林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任务,同时可完成西北地区与可食林产品质量有关的各种检验检测工作。
5.3项目建设选址方案
本项目拟扩建的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是省唯一的国家重点林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专业机构。
该中心位于市城关区枣树沟9号。
选址方案的有利条件:
(1)区位优势。
建设地点位于省的政治、文化、交通、经济、科技、物流中心市,在抽检样品送达及有关物质、技术支撑方面均有明显的区位优势。
(2)水、电、暖、交通等基础条件完善。
项目地点位于城市区,依托城市基础设施网络,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5.4项目建设技术方案
通过配置先进的检验检测设备,提高国家林业局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的技术水平和检验检测能力。
检验检测的技术流程见附图:
检验技术流程图
申、投诉
复检
留样保存
留样处置
合同评审
接收样品
样品制备
客户
检测记录
编制报告
报告发放
报告审批
存档
5.5主要仪器设备选型方案
严格按照《国家林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条件》对仪器设备的要求,配置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色质联用仪、液质联用仪、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酶标仪、基因扩增仪等主要仪器设备,配置必要的样品处理仪器设备和配套设备设施,建成可靠的可食林产品检测实验室。
以下列技术参数指标进行主要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和配套设备选型:
主要技术指标:
1.高速离心机
最高旋转速度:
8000rpm;最大离心加速度:
4770xg;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