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之租赁合同免租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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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范本之租赁合同免租期
租赁合同免租期
篇一:
xx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xxxxxxxxx号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承租方
住所地:
xx:
xx〔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xxx
授权代表人:
第1条序言
1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根底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2在本合同中,“公共区域〞一词系指除本合同约定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以外的以下局部:
2.1甲方该整体房屋所属或处在其中的局部、区域和设施,但甲方为了出租而不时留出的区域〔无论其实际上是否已出租〕、包括甲方所占区域〔假设有〕均除外;
2.2以及甲方没有方案向其它任何租户转让的局部和区域;
2.3公共区域还应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现在或今后不时提供应、或指定用来供乙方、乙方雇员、顾客、以及其它访客与甲方的其它租户
及甲方指定的其它人共同使用的停车场、入口、出口、大堂、走廊、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楼梯、盥洗室。
第2条房屋的根本情况
2.1甲方同意将位于北京市xx区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以附件一房产之详细位置、平面图中的红线圈定局部为准。
2.2甲方同意将房产之附属通道、楼梯、设施等〔如有的话,详见附件〕无偿提供应乙方使用。
2.3甲乙双方在合同附件〔三〕中列明的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作为甲方
交付乙方使用时的验收依据。
甲方同意:
在本合同租赁期满后,乙方以该房屋装修后的状态交还甲方;由甲方提供的设施,须按照附件六所列的正常使用状态交还甲方,甲方应允许该等设施因使用中自然损耗导致的功能减弱或磨损。
2.4餐厅需用电、水、燃气,甲方应当到达以下各个标准:
电负荷的标准:
水表规格:
燃气计量表规格:
第3条租赁用途、产权情况
3.1甲方保证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或转租权,并确保该房屋用途是商业并能作为餐饮业经营场所。
3.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出示该房屋的?
房地产权证?
、?
土地使用证?
等原件,并提供甲方房产的法律证明文件〔附件二〕的复印件给乙方。
第4条租赁期限
4.1该房屋租赁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4.2免租期为天,免租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自年月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在支付履约保证金后,有权进入该房屋进行装修工作。
免租期间,乙方不承当租金,但应承当相应的用水、电、空调等消耗性费用。
4.3免租期满,如承租房产所属的甲方整体建筑物因新建工程、改造工程、卫生、消防、环保等所有工程未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批,以致于使乙方的卫生、环保、消防等工程无法进行审批,从而导致我司因此不能如期开业,甲方同意顺延乙方的免租期,直至乙方开业之日为止。
甲乙双方同意,如免租期顺延,房租的起计期也相应顺延。
4.4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4.5乙方承租五年以后,乙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进行装修改造,但不能未经甲方书面确认,擅自变更改造主结构建筑,关于改造所要进行的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改造〕须自行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并承当相应费用,同时要将改造文件复印件包括改造装修图纸和审批手续交甲方保存备查。
如乙方再装修改造,甲方同意另行提供三十〔30〕天的免租期供乙方用于装修改造,在停业改造期间,乙方无需支付租金。
乙方应至少提前一〔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装修改造事宜。
第5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5.1合同年租金:
(rmb)元人民币,〔包括供暖费、物业费、招牌位置占用费、公共区域及公共通道的使用费等,以下简称“租金〞〕
租金为(rmb)元人民币。
首期租金于计租期前10个工作日内支付。
5.3租金和其他费用应由乙方以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的支票台头单位名称为,假设有变化应至少在乙方付款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5.4付款方式:
每个月支付一次,乙方应于每个付款周期提前五个工作日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5.5本合同中所称年,均系指自免租期满之日起,向后推算,满12个月为一个租赁年度。
5.6甲方应于乙方支付租金当日或支付租金后的十〔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合法发票。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合法发票,那么乙方有权顺延租金支付时间,下一期租金按照迟延给付发票时间顺延。
假设甲方未提供应乙方发票,那么乙方有权自行代开房租发票,代开发票的税费由甲方承当,乙方可从下期租金中代扣。
假设租金最后付款日恰逢法定休假日,那么乙方可在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向甲方支付。
第6条履约保证金
6.1为确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rmb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6.2在乙方履行本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租约到期或提前终止后,无论何种原因、何方责任,甲方都保证在乙方交还所租房屋后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
6.3租赁期内,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作为对月租金或其它费用的付款。
6.4甲方在转让房屋所有权时,有权将履约保证金转让给该房屋受让方,但受让方应给乙方开具有效的收据;同时受让方应向乙方书面承诺,继续完本钱合同。
第7条综合费用
本合同签署后,以下费用由甲方、乙方各自承当:
7.1乙方在收到甲方出具的支付水、电、气费的书面通知后十(10)个工作日以内向甲方支付。
水、电、气费费用价格以北京〔天津市〕市市政用水、用电、用气的收5.2合同期内首期租金即: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的
费标准为准,即电费元/度、水费元/吨、天然气元/立方。
乙方按其独立安装的自量水、电、燃气表度数据实交纳,甲方应按实际交付的费用开据正规发票或发票分割单给乙方。
除此之外,乙方无须承担任何其他费用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供电设备维修和更新、公共区域的水电和物业费、电梯使用费、消防控制管理费、绿化费、排污费、交通疏导费等〕;乙方不承当由于甲方迟延缴纳费用等原因导致的罚款,但因乙方延迟支付以上费用致使甲方延迟缴纳而导致的罚款,应由乙方予以承当。
7.2在合同期内,甲方只能在北京市〔天津市〕市政用水、用电、用气的收费标准变动时,调整水、电、燃气的收费标准,但应在调价当期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以确认调价的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市政部门的调价通知、水电费的核算表,及甲方已按新标准缴纳水、电、燃气的发票复印件。
7.3甲方应在每月双方的约定时间,委派工作人员会同乙方的相关负责人,共同查看乙方独立安装的水表、电表、燃气表,并在?
水电燃气费明细表?
上记录起、止读数,双方工作人员应分别签字确认。
对于已经双方确认并完成支付的水表、电表、燃气表读数如有异议,追溯期最长为两年。
7.4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水、电、燃气费发票、付款通知及上述应提供的材料,或者甲方提供的相关单据材料存在计算错误、信息不完整等情况,乙方有权延迟付款,直至甲方进行补充或更正,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当。
7.5乙方无需承当水、电、燃气的损耗。
7.6乙方因进行其营业执照下的业务经营而应依法缴纳的费用、税款由乙方承当。
7.7租赁期内,甲方负责支付因土地使用权或房产所有权而产生的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税收和费用,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费等。
7.8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印花税、登记费等,由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当。
7.9除非另有约定,否那么双方应自行负担其各自因本租赁合同而发生的律师费及公证费。
第8条房屋修缮责任
8.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使用平安。
乙方应保护并合理使用该房屋及附属设施。
8.2本合同签订后,在该房屋装修前,乙方应当将装修的图纸交甲方确认。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向乙方提供其需要的建筑物图纸。
乙方完成设计后将装修方案送给甲方备案,自送达之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没有发出书面不同意的通知视为默认许可。
乙方可照设计方案开始施工。
8.3乙方如果需要对甲方提供的消防设施及中央空调系统进行重装及改建,需经甲
方书面同意。
其它工程,乙方可不需经甲方许可,自行聘请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施工。
8.4如甲方要维修该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但是,甲方应尽可能在乙方认为适宜的时间进行维修,以保证乙方的正常经营不受干扰。
8.5如以上修缮责任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应提供物业公司的相关资质及物业管理制度、范围作为附件附于本合同后。
8.6经乙方改造后的设施设备及非承重结构,由乙方自行保养、维护。
第9条店标及送运货通道
9.1甲方同意无偿为乙方提供户外门面店标、招牌的位置,以满足乙方需要,详细位置及情况见附件五.
9.2该位置专供乙方设立门面店标、招牌,施工费由乙方承当。
9.3除约定前门进货外,甲方提供附件一所示后门货运通道给乙方使用。
此通道为业主共用,甲方保证通道的平安和畅通。
9.4如果期满双方同意续延本合同,那么关于店标位置和户外广告位置的约定自动相应顺延。
第10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0.1甲方保证该房产在本合同签订时不负有任何抵押、担保物权,并保证该房产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属于违章建筑。
10.2甲方应对房产及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其平安和正常使用,并到达国家规定的要求。
如租赁期内房产或其设施出现阻碍平安、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维修通知24小时内〔最长不超过48小时〕进行维修;甲方不予维修的,乙方可视实际需要在发出通知48小时后自行维修,但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当。
10.3甲方须全力协助乙方办理因经营、设计、装修或改扩建所需的或可能发生的规划、环保、水〔上下〕、电〔140千瓦〕、气、通讯、消防、卫生及其它国家规定的申请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向乙方提供办理报批所需的所有相关文件、图纸、数据等,甲方对此等业务不收费,因报批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当。
10.4甲方应确保该房产具备持续、不间断、且满足乙方餐厅满负荷正常运转要求的水、电、气、等各种资源、技术条件,并确保乙方的水电气能入户装表计量缴费。
供应乙方的各排油、排烟、排水、排污线路和空调机组、室外制冷机组摆放场地等,均保证以不影响相邻各方为前提,如果在营业过程中假设因上述设备
篇二:
租赁合同〔范本〕】
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乙方对徐州市场充分调研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及相关解释
本协议以下术语的含义如下:
“建筑性问题〞是指该物业的房屋结构或该物业的公共局部的问题及该建筑特殊性功能要求。
“政府机构〞是指任何有权行使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或其它政府管理职能的国家各级行政机构或其附属机构。
“甲方的关联方〞是指甲方的母公司、子公司、合资伙伴、被授权人或特许经营者,及甲方合并有关机构的母公司、子公司、合资伙伴、被授权人或特许经营者。
“日〞是指公历日。
“工作日〞是指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除非特别说明,本合同中提及的“面积〞和“平方米〞概念,均按照建筑面积计算。
房屋概况及用途
2.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将该物业经营乙方在使用该物业时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的规定。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而未核准之前,乙方不得擅自改变上述约定的租赁用途,否那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承当年租金的20%的违约金,并在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一周内迁出。
三、租赁经营期限
1.租赁经营期限为。
即自
四、支付方式
1.乙方应当自该房屋交接之日起,每/年〕缴纳一次该房屋的租赁费。
〔半年/年〕租赁费,如缴费日期遇法定节假日,乙方应在法定节假日前缴纳租赁费,甲方可以提醒乙方及时缴纳租赁费,但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提醒为由延误缴费,乙方未及时缴纳租赁费,视为放弃经营,甲方有权收回并转租他人。
五、物业及相关费用
1.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人民币/月/平方米,物业费共计人民币/月,物业管理费由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收纳,自“该物业〞交接之日起,每壹年缴纳一次“该物业〞的物业管理费,首次缴费日期为接收“该物业之日。
2.对于电费、水费、通讯费用〔如有〕、煤气费〔如有〕等公共事业费用,由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数量按具体的收费标准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缴纳。
3.店铺用电为充电卡式,乙方如需用电,需要先到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客服中心处购置电卡费用,由乙方自行承当。
4.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含补充协议〕按时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公共事业费等先关费用,甲方可以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及扣除应支付而未付金额的每日1%的滞纳金。
在此情况下,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其所扣除的款项及相关依据,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补足被扣减的金额,逾期未补足的,乙方应当按每逾期一个工作日向甲方支付未付金额的1%的滞纳金。
六、物业的交付
甲方在于年月日或之前,将租赁场地妥善交付给乙方,如甲方延期支付,那么合同期顺延,甲方不承当任何因延期而支付产生的相关责任。
七、免租期
1.装修免租期,装修免租期为15日,自交付日起算:
为明确起见,装修免租期不包括在租赁期内,租赁期限再免租期满之日起算。
2.在免租期内乙方无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乙方仍然按本协议的规定缴纳免租期间的管理费、水费、电费、煤气〔如有〕等其他费用。
3.乙方在装修免租期内未能装修完毕或经甲方同意后在装修期届满时扔持续进行装修的,那么不再是有装修免租期的权利。
4.在租赁期内,由于乙方的违约,提前脱租等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应补缴免租期间的租金,且甲方不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5.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影响乙方正常开业的,乙方迟延开业的天数应当计入免租期,同时免租期延长。
八、合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于按甲方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后1个工作
日内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乙方如未按约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
那么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承当应付款项1%的违约金。
乙方应当确保本合同期限内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2.在租赁期内,合同履约保证金可以作为甲方对乙方延迟支付租赁的费用、租赁区域房屋修复保养费、违约或其他费用的扣款。
3.履约保证金被用于扣除上述款项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补足所有被扣金额,否那么,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承当应补足款项1%的违约金。
九、租赁或转让
1.乙方转让商铺和转项经营须经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的转租、转让商铺合同无效,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当,甲方对乙方的私下转项、转赁和转让行为将采取罚款并收回该商铺重新招商等措施。
2.乙方进场前需要对商铺进行装修,装修效果图需要提交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审核,审核合格前方可装修。
3.乙方装修商铺后需对商铺办理消防批准手续,需乙方自行办理并承当全部费用。
十、保险
乙方须向资信度良好的保险公司为财产和利益购置相应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财产险、附加盗窃险、营业中断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以维护其自身的利益并保证在租赁期限内维持该保单持续有效。
十一、物业的返还
1.甲方与乙方如未达成续租协议,乙方应在本协议的终止之日当天返还该物业,逾期不返还该物业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上月每日租金的五倍向甲方支付该物业的占用使用费。
2.乙方应当按“该物业〞正常使用后的状态返还给甲方,双方应当在租赁期届满或提前终止之日起的十五日内相互结清各自应担承当的
费用。
“该物业〞的钥匙,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日或提前结束租赁期限的届满日交还甲方。
3.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撤场时间后遗留下的装饰、家具、装备、物件、物料、设备或其他物品,那么视为乙方放弃前述物品,甲方可以以任何方式处理前述物品,乙方需要承当由遗留物品占用时间给甲方造成的相关利益损失进行赔偿,甲方也可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十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该物业〞。
2.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按照协议约定收回租赁场地。
十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经营范围、经营品种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前方能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增减或变动经营范经营品种,否那么视为违约。
2.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卫生、投诉或造成其他损害时,一切责任由乙方承当,职能部门要求甲方处理及赔偿时,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
3.在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应自觉维护甲方声誉,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个人健康证、上岗证等〕,必须严格执行符合政府有关商品的质量、物价、计量、平安、消防、卫生、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旦违反,乙方须承当由此产生的责任和后果。
4.乙方不得将经营的设施、场地和商品向任何单位、个人做抵押、担保、转让、租赁,否那么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收回场地,一切费用不予退回。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相关规定,依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6.乙方应按规定时间、规定数额缴纳租赁水、电费及其他有偿效劳费。
7.乙方不得擅自改造门面,如有利于租赁经营需要改造的,必须向甲方提出申请,待书面同意前方可改造。
8.乙方须负责把“该物业〞及周边公共区域的垃圾、废物,在甲方指定的废物箱盛载,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倒卸,乙方随意倒卸垃圾的行为,甲方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批评、罚款和停业整顿的措施。
9.乙方在“该物业〞内开展及经营其业务之前,乙方应从相关政府机构取得所有必要的营业执照、批准或许可证〔如有规定〕等其它必需的经营文件,乙方应当确保执照或许可证等在租赁期限内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须符合执照或许可证的规定。
十四、合同的续签
1.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本商铺的租赁经营有优先权,合同期满三个月前,乙方应以书面方式明确是否续签。
续签合同的,双方另行协商,应在合同期满前按照甲方规定办理续签;不再续签合同的或未续签的,乙方应在期限届满之日清空,把无损坏的商铺交还甲方,期限届满之日商铺物品视为乙方遗弃,甲方不负有保管责任,乙方不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影响甲方收回商铺重新招商。
2.在乙方未违约情况下,合同期满未续签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归还给乙方。
如有工商、税务及消费纠纷等问题,乙方应另行承当工商、税务及消费纠纷责任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五、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时间缴纳租赁费、水费、电费及其他有偿服务费,如缴纳期遇周六日和法定假日,乙方应提前至工作日内缴纳相关费用,乙方逾期不交者,拖欠一日,承当全款1%的滞纳金,拖欠三日,甲方有权予以停业整顿;拖欠七日,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从第八日起,甲方收回商铺,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2.乙方应按照国家法律、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作息时间诚信经营,否那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乙方租赁经营商铺,履约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3.合同期内,乙方非因甲方根本违约单方面要求解除合同或乙方根本违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甲方非因乙方根本违约的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不承当乙方经营利润及其他损失。
4.本合同任何一方对于本合同项下任何约定的违反或未能遵守,均构成对本合同的违约,在此情况下,如果该违约行为是可以补救的,那么违反合同的乙方〔“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以纠正违约行为
十六、免责条款
1.乙方同意甲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就以下事宜向乙方承当赔偿责任:
〔1〕因租赁区域发生任何自然灾害、刑事犯罪或不可抗力等事件,使乙方遭受损失和损害;
〔2〕发生灾祸使租赁区域不能使用,或者其中任何设施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行,或者空调、暖气、水、电、煤气〔如有〕等供应中断;
〕因进行日常保养或故障抢修而引起水、电、煤气〔如有〕或其他公共设施等供应的中断;
〔4〕第三方导致的事故;
〔5〕本物业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6〕本物业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7〕本物业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许可范围的;〔8〕本物业损毁、灭失或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9〕因乙方未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从事经营所必须的法律批准、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事件,致使乙方无法正常经营或被国家主管机关予以处分的,甲方不承当因此所造成的任何形式的损失及影响。
十七、不可抗力
1.在本租赁合同期间或任何延期内,如发生地震、洪水或其他本租赁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或无法预料的不可抗力事件,双方在本租赁合同下的义务可在不可抗力发生期内暂时终止执行,双方不必为此承当任何责任。
十八、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本合同及其全部附件的订立、生效、履行、修改、解释和终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法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纠纷或索赔,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妥善解决,双方同意将其提交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处理。
十九、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如有〕、签字并按指纹后生效。
二十、独立性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无效,不应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和执行,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有两个解释,其一解释会使该条款有效而另一个解释使条款无效,那么该条款按有效解释。
二十一、通知
1.凡传达涉及双方权利、义务的事宜,双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
2.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有权通知签收有关通知;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经签收的通知为有效送达的通知。
如乙方拒绝签收书面通知,甲方把书面通知贴在门面的门上或墙上,拍照后作为证据,同样符合法律规定。
3.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在变更之日起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变更方怠于通知的,按原通讯地址发出的通知为有效送达的通知。
4.甲方除可以采用前两条的通知方式外,还可以在乙方承当商铺的显要位置张贴通知,通知张贴的当天即为有效送达的通知。
二十二、其他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的内容,但司法、行政机关依职权调查的除外。
2.附件及补充条款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局部,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签订取代以前双方就本合同及附件达成的一切协议。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生效。
甲方:
联系〔两个〕:
乙方:
联系〔两个〕:
年月日
【篇三:
内圈房屋租赁合同〔免租装修期版〕】
内圈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本合同中乙方向甲方支付的费用构成为以下第【】种〔详见第
四、第五条〕:
1、租金,租赁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宣传推广费、【能源费用和公共事业费】、【开业促销费】;
2、租金、管理费,租赁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宣传推广费、【能源费用和公共事业费】、【开业促销费】;
3、租金、管理费、设施补偿费,租赁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宣传推广费、【能源费用和公共事业费】、【开业促销费】。
〕
第一条租赁物根本情况
1.1甲方将坐落于【】的房屋〔租赁物,以下简称“该房屋〞〕出租给乙方。
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