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环境审核作业指导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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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环境审核作业指导书
1目的
保证水泥的生产环境管理体系(EMS)认证审核的有效实施。
2范围
适用于硅酸盐水泥(含熟料)的生产专业,对应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业务范围分类表》的专业代码为16.01.01。
本指导书是根据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结合水泥的生产专业/行业的特点,在专业方面提供审核指南,作为专业技术支持,这些意见不是标准的补充和取代,审核时应以标准为依据。
3职责
质量部会同技术专家负责指导书的制定、修订,并负责文件发放;
审核部负责本作业指导书的培训宣贯;
审核及相关人员负责本作业指导书的规定进行有效实施。
4术语和定义
4.1水泥
凡细磨成粉末状,加入适量水后成为塑性浆体,既能在空气中硬化,又能在水中硬化,并能将砂石等散粒或纤维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的水硬性胶凝材料,称为水泥。
4.2熟料
凡由适当成分生料烧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烧结物,称为硅酸盐水泥熟料,简称熟料。
4.3混合材
在生产水泥时,为改善水泥性能,调节水泥标号,而加到水泥中去的人工的和天然的矿物材料,称为混合材。
本专业无特定环境专业术语
5行业特点
水泥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原材料工业,其生产工艺过程的共同特点是物料处理量大,运输环节多,高温作业,每生产1吨水泥大约需要处理3吨以上的物料,而且物料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从矿山开采、原料破碎、粉磨至煅烧成熟料,再经粉磨水泥包装出厂,基本上每个环节都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每个环节几乎都涉及粉尘和噪声,而且水泥行业又是典型的能源、资源消耗型,控制能源、资源消耗是非常重要的。
6典型工艺流程
水泥的生产工艺从不同角度可划分为:
A干法与湿法
B旋窑与立窑(产业政策规定立窑直径3M及以下为淘汰窑型,ф3M以下磨机为淘汰磨机)
典型的立窑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典型的旋窑的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7、典型的生产活动过程
7.1破碎
水泥生产过程中,大部分原料要进行破碎,如石灰石、黏土、铁矿石及煤等。
石灰石是生产水泥用量最大的原料,开采后的粒度较大,硬度较高,因此石灰石的破碎在水泥机械的物料破碎中占有比较重要的地位。
7.2原料预均化
预均化就是在原料的存、取过程中,运用科学的堆取料技术,实现原料的初步均化,使原料堆场同时具备贮存与均化的功能。
7.3生料制备
水泥生产过程中,每生产1吨硅酸盐水泥设备至少要粉磨3吨物料(包括各种原料、燃料、熟料、混合料、石膏),据统计,干法水泥生产线粉磨作业需要消耗的动力约占全厂动力的60%以上,其中生料粉磨占30%以上,煤磨占约3%,水泥粉磨约占40%。
因此,合理选择粉磨设备和工艺流程,优化工艺参数,正确操作,控制作业制度,对保证产品质量、降低能耗具有重大意义。
7.4生料均化
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过程中,稳定入窖生料成分是稳定熟料烧成热工制度的前提,生料均化系统起着稳定入窖生料成分的最后一道把关作用。
7.5预热分解
生料的预热和部分分解由预热器来完成,代替回转窑部分功能,达到缩短回窑长度,同时使窑内以堆积状态进行气料换热过程,移到预热器内在悬浮状态下进行,使生料能够同窑内排出的炽热气体充分混合,增大了气料接触面积,传热速度快,热交换效率高,达到提高窑系统生产效率、降低熟料烧成热耗的目的,预分解技术的出现是水泥设备煅烧工艺的一次技术飞跃。
它是在预热器和回转窑之间增设分解炉和利用窑尾上升烟道,设燃料喷入装置,使燃料燃烧的放热过程与生料的碳酸盐分解的吸热过程,在分解炉内以悬浮态或流化态下迅速进行,使入窑生料的分解率提高到90%以上。
将原来在回转窑内进行的碳酸盐分解任务,移到分解炉内进行;燃料大部分从分解炉内加入,少部分由窑头加入,减轻了窑内煅烧带的热负荷,延长了衬料寿命,有利于生产大型化;由于燃料与生料混合均匀,燃料燃烧热及时传递给物料,使燃烧、换热及碳酸盐分解过程得到优化。
因而具有优质、高效、低耗等一系列优良性能及特点。
7.6水泥熟料的烧成
在回转窑中碳酸盐进一步的迅速分解并发生一系列的固相反应,生成水泥熟料中的等矿物。
随着物料温度升高近时,等矿物会变成液相,溶解于液相中的和进行反应生成大量(熟料)。
熟料烧成后,温度开始降低。
最后由水泥熟料冷却机将回转窑卸出的高温熟料冷却到下游输送、贮存库和水泥机械所能承受的温度,同时回收高温熟料的显热,提高系统的热效率和熟料质量。
7.7水泥粉磨
水泥制造的最后工序,也是耗电最多的工序。
其主要功能在于将水泥熟料(及胶凝剂、性能调节材料等)粉磨至适宜的粒度(以细度、比表面积等表示),形成一定的颗粒级配,增大其水化面积,加速水化速度,满足水泥浆体凝结、硬化要求。
7.8水泥包装
水泥经提升后经过包装机包装成水泥袋装成品,包装机目前使用较多的是手工插袋的包装机,最新的技术和设备是全自动包装机。
7.9水泥出厂
分为袋装水泥出厂和散装水泥出厂。
8环境因素、环境影响、环境计量、环境监测及控制措施
8.1水泥主要生产过程环境因素
过程
物料
环境因素
物料破碎
石灰石、石膏、煤矸石、熟料
颗粒物、噪声、电耗、资源消耗
生料粉磨
生料
颗粒物、噪声、电耗
熟料煅烧
生料
S02、NOx、颗粒物、氟化物和其他废气、CO超限爆炸、煤消耗、油消耗、热辐射、振动、废油
煤破碎
煤
颗粒物、噪声、废气、潜在的火灾、爆炸
水泥粉磨
水泥
颗粒物、噪声、电耗
水泥包装
水泥
颗粒物、噪声、电耗
水泥散装
水泥
颗粒物、噪声、电耗
8.2水泥辅助生产过程环境因素
过程/设备
物料
环境因素
原燃料运输
石灰石、砂岩、石膏、矿渣、煤、水渣、煤矸石等
颗粒物、车辆噪声、油耗、物料遗撒
原燃料装卸
石灰石、砂岩、石膏、矿渣、煤、水渣、煤矸石等
颗粒物、噪声、车辆废气、油耗
原料储存(原料堆场)
石灰石、砂岩、石膏、矿渣、水渣、煤矸石
颗粒物、噪声、物料损失
煤储存(煤堆场)
煤
颗粒物、噪声、废气(煤自燃)
物料输送(皮带、铰刀、拉链机、气力输送、提升机)
石灰石、砂岩、石膏、矿渣、煤、水渣、煤矸石、生料、熟料、水泥等
颗粒物、噪声、电耗
辅料储存
柴油、润滑油、氧气乙炔、包装袋
潜在的泄露、潜在的火灾、爆炸
总降
电磁辐射、噪声、潜在的火灾、电耗
配电室
电磁辐射、噪声、潜在的火灾、电耗
电力输送(地沟、电缆桥架)
电缆放炮导致潜在的火灾
空压机
压缩空气
噪声、油水分离器产生的废水
余热发电
电耗、噪声、电磁辐射、潜在的爆炸、颗粒物(带余热锅炉)
生活锅炉
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炉渣、煤消耗、废水(水处理系统)、潜在的爆炸等
食堂
油烟、废气、生活垃圾、噪声、煤消耗、电耗、炉渣
办公系统
纸张消耗、电消耗、废灯管、废墨盒、废硒鼓、废纸和其他垃圾等
水泥产品
水泥包装袋、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和钾-40放射性、包装物上的粉尘、可溶性六价铬
设备检修
废油、含油废物、废零部件、废棉纱、废浇注料、废窑砖、零部件的包装物
物料计量
放射性(铯137、钴60)
化验室
废酸、废碱和其他废化学试剂、分析废水、潜在的化学试剂泄露、噪声、电消耗、废切块等
机修(零部件加工)
固废、含油废水(乳化液)、电耗、噪声、油耗、煤耗等
8.3环境因素归类及控制措施
序号
环境因素
活动、设施
(设备)
控制措施
1
紧急情况下的环境因素:
潜在的火灾、爆炸
油料的存贮与使用
通风、电器防爆、配备消防设施、禁止烟火、动火作业许可证
易燃易爆化学品存贮与使用
满足GB17914-1999易燃、易爆品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专库存放、分类保管、通风。
各类压力容器
设备及压力表定期检验
电收尘器CO爆炸
规范作业,CO自动监控,定期检查
锅炉的运行
安全阀、压力表灵敏可靠,定期检验
煤磨系统
电器防爆、防爆阀安全可靠,定期检验、禁止烟火、动火作业许可证
火工品的存贮、运输与使用
通风、电器防爆、配备消防设施、堆放高度控制、不同车运输、多余全部入库
变电所、总降、中控室
必要的接地,定期检查
包装袋库
通风、电器防爆、配备消防设施、禁止烟火、动火作业许可证
2
粉尘(颗粒物)排放
原料、煤破碎、生料、熟料、煤粉磨、物料输送、转运等
尘源控制:
选用密闭罩,防止粉尘逸出。
安装收尘设备:
以袋式收尘器为主,选择袋式收尘器要根据气体的温度、湿度合理选择滤料。
电除尘器因为使用条件的限制,目前不太适用于水泥厂,但无法规禁止使用。
3
噪声
原料、煤破碎
采用噪声低的设备,如立磨代替管磨
加强设备润滑
设备隔震、减震吸音等措施
封闭噪声源
熟料破碎
生料、熟料、煤粉磨
空压机等设备
4
能源消耗
各种设备
采用节能设备,变频调速电机的使用;
控制设备空运行时间,工艺参数调控到最佳状态
5
资源消耗
矿山
充分控制原料的搭配
6
植被破坏、生态、景观破坏
石灰石矿、粘土矿
土地复垦
7
固体废物
废旧金属
一般废物分类处理,可回收的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企业处理或者将其加入窑内进行高温处理。
遗洒的物料
含油的棉纱
废涂料、油漆及其器具
废橡胶、皮带等
8
震动
开矿
毫秒微差爆破
9
废水排放
循环冷却水、锅炉冲渣水、空压机含油废水、生活废水。
沉淀池沉淀、生物氧化、杀菌,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增湿塔作为生产用水,替代新鲜水。
10
产品中的环境因素
水泥包装袋、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和钾-40放射性、可溶性六价铬
推广散装水泥、大袋水泥
不使用高铬耐火砖
11
粉尘无组织排放
设备密闭不严
二次扬尘
加强通风除尘;
控制车辆速度;
加强绿化,定期撒水
12
废气
水泥煅烧
使用低氟材料,减少氟化物的产生
使用脱硝技术减少氮氧化物的排放
8.4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
组织应对所有识别出的环境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重要环境因素,不管采用何种评价方法,下列环境因素均是予以考虑的。
✧颗粒物(粉尘)排放;
✧废气排放(有窑的组织);
✧煤消耗(有窑的组织);
✧电消耗;
✧噪声;
✧紧急情况下的环境因素。
审核环境因素评价时,应抽取3%-10%的环境因素按照组织规定的方法评价,验证评价结果在准确性。
8.5重要环境因素的环境影响
颗粒物(粉尘):
影响空气质量,对人体健康带来负面影响,熟料尘、煤尘、石灰石尘、电焊尘等均会导致尘肺病。
废气:
水泥厂的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以及部分处理危废的水泥厂处理危废时产生的其他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会导致酸雨破坏环境,氟化物对作物的生长带来负面影响。
噪声:
噪声是一种环境污染,它被认为是仅次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第三大公害。
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并干扰他人正常工作、学习、生活的现象。
噪声影响人的心情,影响正常生活,引发人体激素代谢的紊乱,引发人体疾病,噪声性耳聋属于噪声带来的职业病。
废水:
水泥厂产生的废水很少,主要为冷却水及生活废水,主要影响水体。
8.6环境计量和环境监测
颗粒物:
水泥厂主要为各种粉尘的排放,标准分为有组织排放和粉尘无组织排放,粉尘排放的环境计量单位为mg/m3,有组织排放检测的部位为排放的烟囱,监测仪器多数采用烟尘测试仪,监测方法采用《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无组织排放检测的厂界的下风向,监测仪器多数采用粉尘采样仪,监测方法采用《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及《大气飘尘浓度测量方法》GB6921-86)。
废气:
水泥厂的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环境计量单位均为mg/m3,二氧化硫的监测方法为《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测定定点位电解法》HJ/T57-2000,氮氧化物的监测方法为《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中定点位电解法或HJ/T43-1999《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对氟化物的监测较少,水泥厂周边如果没有敏感作物的生长,氟化物不作为例行监测项目,监测方法为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采样氟离子选择电极法HJ481—2009。
废水:
PH值常见的监测方法为便携式PH计法--较常用的复合电极法以玻璃电极为指示电极,以Ag/AgCl等为参比电极全在一起组成PH复合电极。
利用复合电极来测定水样的PH值,无单位。
悬浮物(SS)常见的监测方法为《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11901—89,环境计量单位mg/m3。
化学需氧量(CODcr)常见的监测方法为《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GB11914—89,环境计量单位mg/m3。
生化需氧量(BOD)常见的监测方法为《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环境计量单位mg/m3。
噪声:
环境计量单位为dB(A),监测方法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煤耗:
计量单位为标准煤kg/t熟料,审核时重点关注煤耗。
电耗:
计量单位为度,审核时关注工序电耗。
8.7环境绩效评价
水泥行业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是前提。
环境绩效至少应满足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大气污染物发放:
应满足GB4915-2013《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厂界噪声:
应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水泥产品能耗:
应满足GB16780-2012《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有地方标准或生产所在地域有特定要求的,还应满足其相应要求。
9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使用
9.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三同时要求;
9.2直径3米以下的立窑列入淘汰名录,3米水泥磨列入淘汰名录,鼓励日产2000吨以上熟料生产线的建设及改造;
9.3鼓励节能措施的实施和节能认证;
9.4电功率因素详见和地方电业局签订的供电协议,但不得小于85%;
9.5废气、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有地方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
无组织排放限值0.50mg/m3
生产过程
生产设备
颗粒
物
二氧化
硫
氮氧化物
(以 NO2 计)
氟化物
(以总 F 计)
汞及其化
合物
氨
矿山开采
破碎机及其他通
风生产设备
20
—
—
—
—
—
水泥制造
水泥窑及窑尾余
热利用系统
30
200
400
5
0.05
10
(1)
烘干机、烘干磨、
煤磨及冷却机
30
600
(2)
400
(2)
—
—
—
破碎机、磨机、
包装机及其他通
风生产设备
20
—
—
—
—
—
散装水泥中转站
及水泥制品生产
水泥仓及其他通
风生产设备
20
—
—
—
—
—
注:
(1) 适用于使用氨水、尿素等含氨物质作为还原剂,去除烟气中氮氧化物。
(2) 适用于采用独立热源的烘干设备。
9.6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边界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时段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dB(A);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9.7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般的监测项目要覆盖环评要求,大致包括pH值、悬浮物、COD、BOD,标准值根据地区不同去判定。
9.8固废有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9.9《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16780-2012。
10审核要点
10.1一阶段审核要点
10.1.1查看现场
查看现场设备、管理情况,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情况,重点关注:
窑尾废气处理系统(在线监测、脱销的装置、除尘设备)、生料粉磨设备、窑头除尘设备、煤磨(煤磨的自动灭火系统、co监控)、水泥磨(辊压机、磨机、循环风机、尾排风机、稀油站)、空压机系统、水泥包装机、散装系统、供变电室、原材料库、辅料库、熟料库、包装袋库等,和有关人员交流设备的配备情况、电耗、废气处理情况等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情况。
10.1.2查看守法性材料
查看必要的守法性材料判断企业的合规性,包括环境评价材料、环评批复材料、环保验收报告、环保验收文件,了解当地环保部门对企业验收后的补充要求,需要关注环保验收材料中的验收结论;查看一年内的监测报告,至少要包括窑头粉尘、窑尾废气、厂界噪声的监测报告,判断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10.1.3查看组织法律法规的获取材料
查看组织是否理解了相关方的需求,包括其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判断组织是否清楚这些要求并将这些要求作为了体系的输入。
10.1.4查看策划相关材料
1)环境方针的制定是否认证组织的实际情况,能否为目标的制定提供方向;
2)查看组织的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情况,判断是否包括了活动、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是否有明显的遗漏,了解组织对环境因素的判定准则,环境因素的评价结果是否合理;
3)查有无文件化的环境目标和实现环境目标措施,是否考虑了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目标的依据是否充分,有无和法律法规违背的情况,查环境目标和实现环境目标措施是否体现了持续改进的思想,且和组织识别出的风险一致;评价通过措施的实施是否确保环境目标的实现,然后判断环境目标的实现能否降低组织已经识别出的风险,实现组织的方针;
4)查看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的确定,重点查看实施与环境管理有关活动的责任、权限及相互关系:
了解职责和权限的规定以何种方式传达;查组织结构图及一些关键岗位(中控、原煤采购、除尘等)职责人员的文件;查看环境管理体系涉及哪些部门,各部门的地理位置,为下一阶段审核策划做准备;
5)查看内审情况,包括内审的记录、内审包括,判定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6)查看管理评审是否已经实施。
10.1.5确定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范围
包括企业名称、物理地址、其活动、产品和服务。
10.2二阶段审核要点
4.1 理解组织及其所处的环境
审核对象:
管理层
与管理层交谈了解组织是否确定与其宗旨相关并影响其实现环境管理体系预期结果的能力的外部和内部问题,内部问题可能包括组织的战略方向(扩张或缩小);产品结构、产品质量方面的优势与劣势、产品中环境因素的控制状态、员工的素质和环境意识及环境管理体系执行力等;外部问题可能要考虑区域文化、社会、政治、法律、监管、财务、技术、经济、自然以及竞争环境等,组织可从中内外部问题可能给组织或环境管理体系带来风险和机遇。
4.2理解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
审核对象:
管理层、策划部门
与组织沟通了解组织识别的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相关方有哪些,这些相关方有哪些需求与期望,这些需求和期望中哪些将成为其合规义务,哪些为什么未被组织接受成为其合规义务,审核时要判定组织是否对已确定与其有关的内外部相关方所明示的需求和期望有一个总体的理解,组织考虑相关方时至少要涉及内部相关方、外部相关方(组织的上级部门、周边的居民、周边的其他组织、政府部门、相关的其他组织如供电供水部门、供应商、顾客、协会及其他非政府组织等)。
可能成为其合规义务的包括:
供电总量、功率因数、增减停变电设施的申报、用水总量、居民对粉尘、噪声的排放要求、客户对产品中环境因素的要求、周边其他组织对组织发生意外事故的通报要求等。
4.3 确定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
审核对象:
管理层、策划部门
范围是对在其环境管理体系边界内组织运行的、真实的并具代表性的阐述,且不应当对相关方造成误导。
一般性描述应包括:
物理地址、主要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4.4 环境管理体系
审核对象:
管理层、策划部门
组织有权力和责任决定如何满足本标准要求,包括以下事项的详略程度:
a)建立一个或多个过程,以确信它(们)按策划得以控制和实施,并实现期望的结果;
b)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融入其各项业务过程中,例如:
设计和开发、采购、人力资源、营销和市场等;
c)将与组织所处的环境(见 4.1)和相关方要求(见 4.2)有关的问题纳入其环境管理体系。
5.1 领导作用与承诺
审核对象:
管理层
管理层在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有哪些,为了证明领导作用和承诺,最高管理者负有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特定职责,应当亲自参与或进行指导。
最高管理者可向他人委派这些行动的职责,但有责任确保这些行动得到实施,如:
A)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及所处的环境相一致;
B)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C)确保可获得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D)指导并支持员工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贡献;
等
5.2 环境方针
审核对象:
管理层、各部门、普通员工
和管理层交谈了解方向,到其它部门了解实施方针的具体方法;了解组织如何传达方针的,如何为外界获取方针的。
5.3 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审核对象:
管理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部分配并沟通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需要设置岗位,分配职责和权限。
查项目关键岗位的职责履行情况,并进行现场观察。
现场查看职责和权限能否满足体系运行的需要。
6.1.1 总则
审核对象:
策划部门
6.1.2 环境因素
审核对象:
全体均可以
a)查看是否各部门均识别了本部门的环境因素。
b)查看是否清楚本部门的环境因素有哪些?
重要环境因素有哪些?
c)询问重点岗位是否清楚岗位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以及是否了解如何策划控制环境因素。
d)现场查看各部门识别的环境因素有无明显遗漏。
e)环境因素的评价准则。
f)重要环境因素清单。
注意:
变更、异常情况和紧急情况下的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
6.1.3 合规义务
a)查看是否建立了获取合规义务的渠道,渠道是否能确保获取最新的法律法规以确定其合规义务。
b)查看所获取的合规义务是否齐全,有无明显遗漏,特别是水泥行业的法律法规应确定的合规义务。
c)查看是否将获取的合规义务和其它要求与识别出的环境因素进行关联,是否识别出对环境因素控制的有关合规义务的要求底线。
d)到重点部门审核是否了解该部门的环境因素对应的合规义务要求。
6.1.4措施的策划
组织是否策划了相关的控制措施以管理其:
1)重要环境因素;
2)合规义务;
3)所识别的风险和机遇。
并确定如何实现这些措施和评价措施的有效性。
6.2.1 环境目标
a)各相关职能和层次是否建立了环境目标。
b)环境目标的建立是否考虑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及相关的合规义务,并考虑其风险和机遇。
c)环境目标是否与方针一致,是否可测量,是否被监控,是否沟通和更新。
6.2.2 实现环境目标措施的策划
实现环境目标措施是否融入其业务流程,如技改项目的审批与实施。
7.1 资源
a)现场查看基础设施是否具备,尤其是环保设备,各产尘点是否安装了通风除尘设施,废气处理系统、脱硝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设施是否完备。
b)现场查看资源能否满足体系运行的需要。
7.2 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