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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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大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休息、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德育的第二课堂,也是和谐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引导学生宿舍持续向“文明、整洁、安全、和谐”的轨道上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宿舍纪律
1、学生宿舍统一由学校分配与调整,学生入学后按统一安排的房间和床号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
学生宿舍实行男、女学生分楼居住,男女学生不得互串宿舍。
有事进入必须由房管员带领。
2、学生在宿舍住宿应先按学校有关规定缴清相关费用,办理住宿手续。
3、每个班级选出楼长一名,每间宿舍选出“寝室长”一名,共同负责督促检查本栋宿舍内务卫生、公共秩序、安全防范等事宜。
4、严禁在宿舍酗酒、赌博、打牌、打麻将;严禁在楼道打球;严禁在宿舍内传播、网络下载反动、淫秽书刊、光盘、音像制品。
晚自习时间、午休和晚上11:
30后,不得在宿舍大声喧哗、唱歌。
5、严禁在楼道烧废纸;严禁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将剩饭、剩菜和水倒在楼道或从窗口倒出;严禁随地吐痰。
6、严禁私接电线、床头灯、使用液化气;严禁使用电炉、电铬铁、电烫斗、电热杯、电热器等违规大功率电器。
一经发现,学校有权收缴。
不服从管理,发生严重火灾者,视情节给予相应处分和追究法律责任。
7、宿舍按学校规定时间锁大门。
确因做实验或某特殊原因,需在锁门时间以后回宿者,须事先到传达室登记。
严禁破门或翻窗进入宿舍。
8、宿舍一般不得留宿客人,因特殊情况需留宿者,必须报宿舍管理人员同意,办理登记手续,禁止擅自留宿客人。
寒暑假未经学院批准,原则上不得留宿宿舍。
9、宿舍内配备的家具及其他设施定人使用。
无论宿舍调整,还是中途离校和毕业离校,都不得搬动、拆卸、损坏寝室内的家俱与设施。
要爱护公共财物和他人财物,违者按《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10、已毕业的学生不得占用宿舍,在办理离校手续7天内搬离宿舍,交还钥匙,退回押金。
延期毕业的学生要申请办理住房手续,并服从调房安排。
11、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擅自占房(含房内未住满,而拒绝调入新同学)和擅自调房,违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12、已在学生宿舍住宿,又擅自到校外租房的,必须经学校、学院和家长三方同意。
违者按《湖南工学院学生违纪处罚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宿舍卫生
1、床上被子叠成方块形,床上用品干净整齐摆放;
2、书桌上、书架内学习用品、按长短、大小摆放整齐:
3、地面干净,地上不能有水渍、垃圾;
4、生活用品摆放:
卫生用具、脸盆、桶、热水瓶整齐摆放于阳台,碗筷、口杯、牙膏、牙刷等洗漱用品按大小整齐摆放;毛巾、浴巾统一挂放于一边;
5、鞋子鞋跟朝外整齐摆放;
6、凳子统一摆放,人离开时,凳子放在书桌下;
7、箱子、提包统一整齐摆在壁橱内;
8、门窗阳台干净整洁;
9、室内空气清新无异味;
10、室内整体布局整齐、统一、美观。
三、奖罚措施:
(一)奖励办法:
每学期评出30个优秀寝室,寝室长加两分德育分、寝室成员加一分;每个学期选出2个优秀班级,获得优秀班级的,该班级全体成员加一分德育分,班委加两分德育分。
(二)惩罚条例:
1、每个学期选出30个差评寝室,寝室长扣两分德育分、寝室成员扣一分;每个学期选出3个差评班级,获的差评班级的,该班级全体成员扣一分德育分,班委扣两分德育分;
2、对于不认真工作的寝室长(有同学不在寝室住宿隐瞒不报)每次扣0.5分基础分(扣分实行累计制、每次增加0.5分);
3、对于未经学院同意搬出去住的同学扣3分基础分,其班长、团支书未反映情况扣1分基础分,如已反应情况则不扣分;
4、对于深夜即23:
30后打游戏大声喧哗者扣7分基础分;
5、违规电器使用者一经发现立即没收(不退还违规电器),初次使用者扣1分基础分(扣分实行累计制、每次增加1分)并在班长团支书会议上通报批评,三次以上使用者取消其评奖助学金、入党积极分子评选资格;
注:
对于加分人员名单和扣分人员名单由宿管部每星期总结一次、每月小总结一次、每学期大总结一次、在辅导员签字后留底在公告栏公示并且通过QQ、微信公示。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宿舍检查制度
一、查寝内容
1、寝室卫生情况;
2、违章电器、私拉电线情况;
3、寝室内部打牌、抽烟喝酒等情况。
二、查寝对象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全体学生
三、检查人员
宿管部干事、自律部干事及大一各班的生活委员
四、查寝时间
1、每周日晚自习之后对大一寝室进行常规检查;
2、在周三晚自习之后对大一进行抽查;
3、在周二晚自习之后对大二的寝室进行常规检查;
4、大三、大四的寝室每两周检查一次;
5、偶尔进行突击检查(时间不定)。
五、查寝方式具体说明
1、每周日晚自习后进行常规检查,由宿管部干事带领各班生活委员检查寝室卫生、寝室内违规电器及私拉电线情况及在寝室内部打牌等情况,并且进行统计,上报学院;
2、周三对大一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常规检查后的优寝和差寝,并且再次进行统计;
3、每周二晚自习后由宿管部干事对大二寝室进行常规检查;
4、每两周对大三、大四的寝室进行检查;
5、管部将不定期的进行突击检查,重点检查使用违规电器的情况,卫生较差和打牌、抽烟酗酒严重的也将进行统计,上报学院。
六、奖惩措施
(一)奖励制度:
1、每次查寝后都会通过传媒中心进行公布,对优寝提出表扬,差寝点名批评,同时会在公示板上贴出优寝和差寝的情况表;
2、每学期的文明寝室评比活动要把日常检查的结果作为评比标准的百分之五十,“寝室之星”在文明寝室评比中加分;班级中优寝寝室占70%以上的班级,在参与优秀班级体、优秀团支部的评选中加5分;
3、生活委员没有缺勤达3次则每学年加2分德育分。
(二)惩罚条例:
1、每星期开展“寝室之星”评比活动中,寝室卫生做得不好、在使用大功率违规电器、有聚众赌博以及喝酒、传阅不健康书刊寝室或个人一律拍照打印(每人扣分0.5基础分、扣分实行累计制、每次增扣0.5分),并通过建工学院QQ、微信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在其本人和其辅导员签字后留底;
2、生活委员3次没到则开始扣基础分0.5分,(扣分实行累计制、每次增加0.5分)
3、学期选出三个差评班集,获差评的班级,该班级全体成员扣一分德育分,班委扣两分德育分;同时缩减其班级奖助学金名额(差寝最多缩减一半名额;差寝第二的缩减三分之一;差寝第三的缩减四分之一);
4、本学年寝室检查(包括例行检查和突击检查)结果公示中,若该班级寝室被评为“差评寝室”次数累计达8次则在班级总分中扣3分;若累计达10次则扣5分;若累计达15次及其以上则取消该班级学年评优评先(优秀班级体、优秀团支部)资格,并且缩减其班级奖助学金名额(扣3分奖助学金名额减一名、扣5分奖助学金名额减两名、累计达15次及其以上班级取消(优秀班级体、优秀团支部)评选资格班级奖助学金名额减少三名)。
建筑工程与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寝室长工作职责
寝室长是一个寝室的总负责人,既要协助寝室管理员和辅导员做好寝室日常管理工作,又要协调寝室同学做好寝室管理和寝室成员的思想教育工作。
寝室长工作职责如下:
一、卫生管理
1、每学期安排好宿舍卫生值日表,并及时提醒舍员根据卫生条例认真做好值日工作,监督宿舍成员按时值日,仔细检查每日卫生情况,保证宿舍干净、整洁,搞好并保持宿舍和周围的环境卫生;
2、提醒舍员关注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配合学校和院组织的各项卫生检查;
4、教育舍员自觉爱护校园、寝室设施,保证寝室内的公共物品完好;
5、积极发扬寝室文化,形式氛围积极向上;
6、以身作则,提倡文明风气,发扬健康向上的生活作风。
二、学习生活管理
1、督促舍员按时上课,保证出勤率;
2、督促舍员按时就寝,控制正常的作息时间;
3、监督寝室内可能出现的违法规定的活动,禁止进行赌博等行为;
4、处理好与寝室每位成员的关系,并协调好寝室内部的关系;
5、传达好各项学校和学院的活动通知;
6、为争创优秀文明寝室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7、创建优秀寝室文化,活跃文化生活。
三、安全管理
1、监督寝室电器的合理使用,严禁使用电炉、电铬铁、电热器、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
2、提醒并监督舍员不要到校外附近的村庄、施工工地及其他不安全的地区逗留;
3、认真学习和宣传防火、防盗等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做好安全工作努力提高本寝人员的防火、防盗意识。
禁止舍员私拉电线及使用违章电器,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宿舍安全。
重点做好防火、防盗、防故意损坏公物。
不在宿舍酗酒闹事,不违规使用电器,不乱拉电线、插座,落实安全措施。
协助消除安全隐患,查处违纪问题;
4、熄灯前清点寝室人数,若出现无故缺勤的人员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
5、配合学校及院内组织的各项安全检查工作;
6、关心舍员的日常生活学习,及时帮助舍员在生活学习和心理上的问题,帮助他们度过困难;
7、及时化解寝室成员及寝室之间的矛盾,如遇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于第一时间向班主任、辅导员汇报;
8、有责任心,敢于承担工作,承担责任,发现本宿舍人员使用违章电器,要进行教育,并勒令禁止;对屡教不改的学生要及时向辅导员反映,要做到防患于未然。
四、奖励制度
在文明寝室创建月或者寝室文化艺术节获得团体奖的寝室长加2分德育分、寝室成员加1分德育分;获得优秀寝室长称号的寝室长加2分德育分;荣获优秀班级体的班级,班级成员均加1分德育分班委加2分德育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