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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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

按照《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X政字〔X〕312号)要求,进一步改善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健康XX旗”建设,我旗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着力解决我旗农村牧区突出的人居环境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X〕2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十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建村〔X〕170号)、《X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53号)、《XX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X政发〔X〕92号)等文件精神,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为目标,以保障农牧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村庄人居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生态宜居村庄为导向,加快建立政府推动、群众主体、多元投入、长效管护、社会参与、部门协作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格局,加大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全面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

(二)主要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开展垃圾和污水治理、改水改厕,加强村庄绿化、村庄道路等公用设施管护,全面推进我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

力争到X年,全旗90%以上的行政XX村垃圾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我旗城关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0.56%;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实现资源化利用,行政XX村绿色村庄创建工作完成15%以上;农村牧区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以上。

(三)实施步骤

1.制定工作方案。

抓紧制定本地区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实施步骤。

2.重点推进阶段(X年1月至X年12月)。

重点整治获得国家或自治区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特色小镇、重点镇、美丽宜居小镇村庄、传统村落、公路铁路沿线的XX村。

充分考虑农牧民居住分布情况、区域地形地貌、清理转运距离,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安排,重点开展垃圾和污水治理、改水改厕,加强村庄绿化、村庄道路等公用设施管护,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探索建立XX村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农工部、旗住建局、旗发改局、旗农牧业局、旗环保局、旗经信局、旗水务局、旗林业局、旗爱卫办配合落实)

3.全面铺开阶段(X年1月至X年10月)。

力争完成本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工作目标,到X年,基本形成管理队伍稳定、资金保障持久、设施设备齐全、治理技术成熟、监管制度完善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牧区的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农工部、旗住建局、旗发改局、旗农牧业局、旗环保局、旗经信局、旗水务局、旗林业局、旗爱卫办配合落实)

二、重点工作

(一)科学编制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规划

编制和完善旗域村镇体系规划和旗域乡村建设规划,根据XX镇、XX村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论证,明确重点镇和一般镇、中心村和一般村的布局;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与建设标准,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庄改善人居环境的重点项目和建设时序。

依据相关规划和《XX市村庄规划、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加快编制建设活动较多以及需要加强保护的村庄规划,规划编制要根据不同村庄人居环境现状,围绕总体目标,兼顾中长期发展需要,分类确定整治重点,分步实施。

基本生活条件尚未完善的村庄要以水电路气房等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基本生活条件比较完善的村庄要以环境整治为重点,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农工部、旗住建局督促落实)

(二)大力开展村庄生活环境综合整治

1.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工作体系。

XX镇要合理配备工作人员,负责辖区内垃圾治理的管理、督查、服务等工作;XX村要按照服务人口、清扫面积合理配备保洁人员数量,XX镇人民政府、XX村民委员会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优先从低收入农牧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组建稳定的保洁队伍。

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格可行的垃圾治理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按保洁责任区域和保洁质量要求实施严格监管,确保达到垃圾“日产日清”的作业要求,同时对污损的设施及时进行清洁、修缮。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示范先行、整体推进,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的原则,创新投资运营机制和模式,营造良好政策环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运营、组建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多种方式,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市场领域改革。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农工部、旗住建局、旗民政局、旗财政局配合落实)

2.实行村民自治管理。

XX村委会是村民自治主体,对全XX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总负责。

将XX村公共区域和各户门前“三包”区域进行详细划分(三包是指门前环境包整洁,无乱搭建、乱张贴、乱涂乱画、乱吊挂、乱堆放等;门前卫生包整洁,无裸露垃圾、污水、粪便,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滋生地;门前区域内的设施、设备和绿地包整洁等),明确保洁员在垃圾收集、村庄保洁、资源回收、宣传监督等方面的职责。

通过修订完善村规民约、与农牧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等方式,明确村民的保洁义务。

XX村村委会负责监管和组织开展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并定期开展卫生评比,调动农牧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爱卫办、旗农工部、旗住建局配合落实)

3.开展村屯垃圾治理

(1)源头减量处理。

XX村民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对生活垃圾进行初步分类,以“户分类、户收集、户处理”的方法处理第一类、第二类垃圾,将有机垃圾进行生物堆肥、将建筑垃圾进行铺路填坑或就近填埋处理。

同时,将第三类可回收垃圾收集变卖,建立起覆盖XX镇、XX村的资源回收体系。

将第四类不可回收垃圾送至XX村分类垃圾箱或集中垃圾房,由旗里统一转运到危险废物处理场进行集中处理,实现垃圾源头减量。

对第四类必须封存或者进行专业化处理的垃圾,应在旗环保局的指导下进行妥善处理。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农工部、旗住建局、旗环保局、旗农牧业局、旗经信局、旗爱卫办配合落实)

(2)合理布局,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充分考虑各XX镇地域差别、运输距离、垃圾类型等因素,逐步形成覆盖全旗城乡“XX村收集、XX镇转运、城关镇处理”和“就近就地处理”的多种垃圾处理模式。

逐步淘汰露天垃圾池、简易垃圾箱、不符合卫生、环保标准的简易填埋场、垃圾焚烧炉,有计划引入技术标准高、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设施。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发改局、旗住建局、旗财政局、旗环保局、旗农牧业局、旗经信局配合落实)

(3)“四级”联动,开展积存垃圾集中整治。

每年4月份是“全国爱国卫生运动月”,全旗以各XX镇为单位,在所有XX镇、XX村、开展大规模、全方位的爱国卫生运动。

各XX镇要统一部署,广泛宣传动员,全面排查、摸清积存垃圾存量、分布和污染情况,集中力量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

实行镇、乡、村、户“四级联动”,开展以清垃圾、清杂物、清残垣断壁、清庭院、清村屯周边、清坑塘沟渠、清农田耕地“七清”为重点的积存垃圾集中整治大行动,每年在6月底前完成,积存垃圾清理任务,清理后的区域,及时进行硬化、绿化,巩固治理成果。

同时,严禁城镇向农村转移堆弃垃圾,防止在村屯周边及村内公共区域形成新的垃圾污染。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爱卫办、旗文明办、旗住建局、旗农牧业局、旗环保局、旗妇联、旗团委配合落实)

(4)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加强村庄公共空间整治,清理乱堆乱放,拆除私搭乱建,疏浚坑塘河道,清除路障,改造危旧房屋,拆除村屯内废弃的残墙断壁;开展农房及院落风貌整治,庭院内柴草、秸秆、杂物堆放整齐,开展村镇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因地制宜建设公共绿地,积极开展绿色村庄创建工作,积极推进村镇公共照明设施建设,改造建设村庄公共活动场所;加快农村牧区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牧区土地整治,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整乡整村推进农村牧区河道综合治理。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住建局、旗环保局、旗国土资源局、旗发改局、旗水务局配合落实)

(5)开展农村牧区污水治理工作。

农村牧区污水治理原则上优先安排获得国家和自治区荣誉的村镇、建制镇所在村庄、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的村庄,靠近主城区和城关镇的村庄、近三年内准备申报创建国家和自治区荣誉称号的村镇。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住建局、旗环保局、旗爱卫办、旗发改局、旗财政局配合落实)

(6)加快推进农村牧区改厕步伐。

从农村牧区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适合地域特点的改厕模式和方法。

加快改厕进程,努力提高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普及率。

加强XX镇政府所在地、中小学、XX镇卫生院、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站)、公共厕所、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点)、公路沿线等区域无害化卫生公厕建设工作。

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牧民群众规范使用无害化卫生厕所,建立卫生厕所“建、管、用”并重的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爱卫办、旗财政局、旗住建局、旗农牧业局、旗旅游局配合落实)

(7)加强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障。

将饮用水安全作为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建立从水源地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管理,加快推进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和建设,强化农村牧区林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供水设施维护长效机制。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水务局,旗环保局、旗住建局、旗发改局、旗卫计局配合落实)

(三)不断强化生产环境综合整治

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严禁露天焚烧秸秆。

逐步建立农村牧区病死动物无害化收集和处理系统。

合理处置农药包装物、农膜等废弃物,加快废弃物回收设施建设。

推进农村牧区清洁工程,逐步实现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燃料化、原料化。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农牧业局、旗发改局、旗环保局、旗经信局配合落实)

(四)稳步推进美丽生态宜居乡村建设

加强对村域的规划管理,保持村庄整体风貌与自然环境相协调。

推进特色XX村镇建设,立足农牧业、文化、旅游“三位一体”,生产、生活、生态同步改善;积极开展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村创建工作,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名录,建立健全保护和监管机制;继续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加快农村牧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宽带网络全面覆盖。

利用小城镇基础设施以及商业服务设施,整体带动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

各XX镇人民政府,旗农工部、旗住建局、旗农牧业局、旗水利局、旗林业局、旗发改局、旗交通局、旗旅游局、旗经信局配合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多元投入机制。

一是创新投入方式,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

按照财政部、住建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X〕455号)要求,政府参与的新建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有序推进存量项目转型为PPP模式,形成以社会资本为主,统一、规范、高效的PPP旗场,推进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实施进程。

二是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多元投入机制。

各XX镇要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规划、垃圾污水处理及卫生厕所等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方面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要增强农牧民的自主意识,尊重农牧民主体地位,用好用活XX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策,充分调动农牧民参与人居环境治理的积极性。

三是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信贷资金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培育发展农村牧区垃圾污水治理旗场主体,切实提高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旗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能力和效率。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财政局、旗住建局、旗环保局、旗发改局、旗爱卫办、旗民政局配合落实)

(二)建立健全管护长效机制。

进一步巩固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治理成果,完善具体管护办法,建立村庄道路、供排水、垃圾和污水处理、公共卫生厕所等公用设施和村庄绿化亮化管护长效制度。

建立XX村级保洁队伍,提高管护能力和水平。

加强基层管理能力建设,逐步建立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推进制度。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

(三)建立健全农牧民主体机制。

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广泛动员农牧民参与项目组织实施,保障农牧民的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额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栏等载体,加强对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引导广大农牧民弘扬“勤劳、勤勉、自助”精神,营造全社会参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和长效管护的良好氛围。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

(四)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充分认识建立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本地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负主体责任,加强规划编制、资金筹措、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XX乡镇人民政府和XX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是本地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实施主体,要合理配备工作人员,加强制度建设,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和长效管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健全协调合作机制。

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部门职责衔接问题,构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长效机制,形成推进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的工作合力,按照职责分工,统筹解决全旗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的重大问题,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协同推进各项工作。

(责任主体:

各XX镇人民政府,旗农工部,旗住建局、旗环保局、旗农牧业局、旗财政局、旗发改局、旗爱卫办、旗水利局、旗国土资源局、旗经信局、旗旅游局、旗林业局、旗民政局、旗文明办、旗妇联、旗团委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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