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制度范文.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8271668 上传时间:2023-07-10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7.9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docx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古代科举制度范文.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docx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

古代科举制度范文

第一篇:

古代科举制度基本常识第二篇: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第三篇:

浅谈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第四篇:

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第五篇:

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更多相关范文

古代科举制度基本常识

xx-05-30作者:

化成天下

中国古代的考试制度。

也是政府选拔官吏的一种方式。

开始于隋朝(公元518年——公元618年),一直到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共延续了1000多年。

读书人要先参加“童试”,参加的人不论年龄多大都叫“儒童”或“童生”,考试合格被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俗称“秀才”。

秀才分三等,成绩最好的称“禀生”,由国家按月发给粮食;二等的叫“增生”不供给粮食,“禀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额的;三等是“附生”,即才入学的附学生员。

取得秀才资格的人,才可参加正式科举。

正式科举分“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

每三年在省城举行一次,称“大比”。

考上的叫“举人”。

考试第一名称为“解元”,第二名称为“亚元”。

会试:

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首都的“礼部”(政府的一个管理机构)举行,考上的叫“贡士”,第一名称“会元”。

殿试:

由皇帝亲自主持,只有“贡士”才有资格参加,分“三甲”录取。

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鼎甲”;

二甲赐“进土出身”,第一名称“传胪”。

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一、古代考试内容

在古代中国两千多年的考试史中,古人几乎尝试过各种可能想到的考试内容。

从西汉到南北朝的察举时代,以推荐为主,考试还只是一种辅助手段。

那时的考试内容有两项:

读书人考试经学,在朝官吏考试章奏。

此后荐选时代的考试内容变化不多。

到了以考选为主的科举时代,旧的考试内容被逐渐丰富。

唐朝进士录取以诗赋为重,从而促成了唐诗的空前繁荣。

到了宋元两朝,经义逐渐取代诗赋成为一种主要的考试内容。

明、清科举考试分量和难度都有所增加,八股文作为一种考试的文体格式逐渐发展定型。

总之,中国古代选举考试的主要内容不外乎经学(家法、帖经墨义,经疑、经义)与文学(诗赋)。

在察举时代,经学、文学分途;科举时代,两者渐渐合一。

二、八股文

是中国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和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时期,科举考试时所采用的专门文体。

因为它要求文章中应有四段对偶排比的文字,一共八部分,所以叫八股文。

“股”是对偶的意思。

八股文的题目都出于中国古代的两本很古老的教科书《四书》(《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五经》,论述内容以中国古代的哲学家的注解为准,结构体裁有一套硬性的规格。

全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题、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大结等各部分组成,作用互不相同。

八股文对字数有也有一定的限制,文中要求点句、格式等都有很严格的要求。

三、各朝代情况

隋朝(公元581年——公元618年)建立后,广大中小地主的势力得到加强,要求做官参政的愿望也愈加强烈。

科举制度不但能满足这种愿望,而且能更广泛地发掘、笼络人才,因此成为政府选拔官吏的方式之一。

唐朝(公元618年——公元907年)科举制度开始系统和完善起来。

在政府各级学馆学习的生徒和不在学馆的普通读书人都可参加科举,此外还有现任官员参加的科考等。

科举考试中,常见的科目有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等科,稍后又开设了制举和武举。

考中进士只是具备了做官的资格,下一步还要经过吏部选试合格,才被授予官职。

宋朝(公元960年——公元1279年)科举制度有了进一步的变化、发展。

科举考试中,常见的科目有进士科、制科、词科、明经、三史、明法、童子、武举以及“三舍法”取士等。

宋朝进士、明经等科考试一般分为州试、省试、殿试三级。

省试、殿试通过以后,朝廷便立即授予考生官职。

元朝(公元1279年——公元1368年)蒙古统治者实行的科举制度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色彩。

科举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乡试(行省考试)、会试(礼部考试)、御试(殿试)三级。

在乡试、会试时蒙古人和西北各少数民族只考两场,而汉人则须考三场。

御试时,虽然考生都考策问一道,但前两种人仅限五百字以上,而汉人必须在千字以上。

在考试内容上,汉人的题目也比较难。

明朝(公元1368年——公元1644年)科举考试以进士科考试最为重要。

考生通过县试和府试后称为童生,就可以参加进士科的正式考试,考试中必须用八股文作文章。

院试是国家科举正式考试的最初一级,在府城或直属省的州治所举行。

院试之后是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三年考试一次,乡试取中的称举人,已经具备了做官的资格。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

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一般在乡试的第二年。

会试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第一名叫做会元。

贡士还要参加名义上由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出榜分三甲,其中一甲赐进士及第,就是大家熟悉的状元、榜眼、探花。

中了进士,功名就到了尽头。

清朝(公元1644年——公元1911年)科举基本上沿袭了明朝的制度和考试程序。

在清朝,每逢遇到皇帝生日、登基等庆典时,还额外有加科乡试,叫做恩科。

二甲、三甲的进士殿试以后还要进行一次考试,叫朝考。

清朝科举考试中也必须用八股文作文章。

乾隆年间考试内容增加了诗赋,以后院试、乡试、会试都必须考诗,称为试帖诗。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明清

明清两朝科举的基本制度大体是一致的,进士科考试最为重要。

正式考试共分四级:

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

读书人在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之前,要接受由本县知县主持的考试,俗称县试。

县试通过后,再接受由知府主持的府试。

府试及格的称作“童生”。

取得身份后,才有资格参加正式的科举考试。

童生的年龄有老少之分。

院试是国家科举考试的最初一级。

主持考试的长官是学政。

学政由皇帝任命进干出身的翰林院、六部等官员到各省去任职。

院试包括岁试和科试两种考试。

岁试成绩优良的生员,方可参加科试。

科试通过了,才准许参加更高一级的乡试,叫做“录试”。

中中秀才就意味着脱离了平民阶层,开始进入统治阶级的圈子。

乡试在京城及各省省城举行。

乡试的正副主考官一般由皇帝任命在说的翰林及进士出身的部院官充任。

乡试有正规的考场,乡试共考三场,以初九日为第一场,十二日第二场,十五日第三场。

明清的科举考试采取弥封、糊名、誊录等做法来防范舞弊。

乡试发榜在九月,正值桂花开放,所以称乡试榜为“桂榜”。

乡试取中的称举人,第一名叫解元。

会试和殿试是最高一级的考试。

会试由礼部主办,在京城的贡院举行。

会方式被录取的人,称为贡士。

第一名叫做会元。

会试发榜时,往往正值杏花盛放,所以又称为“杏榜”。

会试的主考官,在明朝多以翰林官充当,明末又多以翰林官充当。

清朝称主考官为大总裁,由内阁大学干或六部尚书充任。

会试考场的各种规矩,与乡试基本一致。

殿试在名义上是由皇帝亲自主持。

出榜分为三甲:

一甲为赐进士及第,只有前1

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二甲为赐进士出身若干人,第一名称传胪;三甲为赐同进士出身若干人。

在一、二、三甲的都泛称进士。

中了进干,功名就到了尽头。

殿试以后还要进一次考试,即朝考。

根据贡干的复试、殿试、朝考三次成绩得出录取等级,根据录取等级确定授予的官职。

殿试的状元、榜眼、探花不再参加朝考。

(连中三元)

明清两朝的统治者都规定,科举考试中必须用八股文体作文章。

八股文又叫“八经文”、“制艺”、“时艺”、“时文”等。

由于文章题目主要出自四书,这种文化有固定的格式和一系列的清规戒律。

文章须有破题(点明题目要旨)、承题(承接破题的意义作进一步的说明)等部分,然后有提比、两相比偶的文字,共计八股,所以叫做八股文。

同时封建统治者还规定,以朱熹的集注作为作八股文章的准绳。

从形式到内容,都禁锢了知识分子的思想,使他们只能依照题意揣摩古人语气去宣扬封建的伦理道德。

封建统治者既然把八股文作为控制人民思想、窒息各种反抗精神的重要工具。

清乾隆后,院试、乡试、会议都必须考诗,称为贴诗。

这是一种形式古板的诗体。

明清两朝国家一级的学校是国子监。

国子监的长官为国子祭酒,其下又有司业、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等官。

国子监的学生称监生。

明清时的监星主要有举监,由举人做监生的,叫举监。

贡监,由秀才做监生的,叫贡监,也叫贡生。

荫监,凭借父辈做官而成监生的,叫荫监。

例监,以捐纳钱粟得为监生的,叫例监。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宋朝

宋朝实行的科举制度中,设立的考试科目很多,主要有进士科、制科、词科等,有明经、三史、明法、童子、武举以及“三舍法”取士等等。

宋朝进士、明经等科考试一般分为州试、省试、殿试三级。

州试时,由州之通判主持进干科考试,以州之录事参军主持其余各科的考试。

州试取中的考生于冬季集中到京城尚书省礼部,这些考生被称为“举子”、“贡生”省试后,皇帝要亲自主持殿试。

这使录取的考生只能向皇帝感恩戴德。

宋太宗时,把殿试录取的进士分为三甲,即赐进干及第、赐进士出身、赐同进士出身三级等级,同时在琼林苑赐宴,称闻喜宴。

除了进士科受人尊崇外,制科也很受人青睐。

最初制科考试是应考人直接接受皇帝的考试。

因此,有人把制举考试称为“阁试”,把阁试及格通过称为“过阁”。

在制科中,官员考取后可以升官,百姓考取后可以得官,而且分阶段产都免授边远偏僻地方的官职。

宋代有词科,词科考试要求考生须博览古今,熟悉各种文体格式,它注重文章四六对偶、堆砌典故,讲求形式、技巧。

与科举制相配合,也曾实行过“三舍法”取士。

国子监学生分为上舍生、中舍生、外舍生三个等级。

如果考试成绩优秀,外舍生升为内舍生,内舍生升上舍生。

如果考至上舍上等,即可以直接授官;考至上舍中等的可以直接参加科举的殿试;考为上舍下等的,可以直接参加科举的省试。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唐朝

科举制度是指朝廷允许普遍士人和官员都可以自愿向官府报名,经过分科考试,依照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和授给官职的一种制度。

唐代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大体有两种:

一是朝廷所设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以及各地的州、县学馆的学生,称为生徒。

他们在学校内考试合格之后,便可以参加朝廷于尚书省举行的科举考试,也称为省试。

二是不在学馆的普通读书人,可以向所有的州、县官府报考。

地方州、县逐级对他们进行考试,合格的人被送到京城长安参加尚书省的省试。

这样的人叫作乡贡。

唐代科举考试常的有进士、明经、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等科。

有制举和武举。

唐朝所设各科,以应考进士、明经的人最多。

其中又以进士科最难考。

武举始创于武则天时,唐代武举只实行了一段时间便停止了,但是却为后世开创了先例。

制科是由皇帝特别召集一些官员和知名人士举行的考试,其中又可分为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等名目。

制科是朝廷网罗非常人才的一种办法,但是往往不被人们敬重,以为非正途出身。

唐代确立的科举制度马选官权力集中到朝廷,加强了中央的统治权力。

科举制度为庶族中小地方、乃至出身寒微的平民知识分子开辟了一条升官的道路,因此受到中小地方和广大知识分子的拥护,人而增强了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基础。

科举制度把读书、应考、做官三件事紧密地联系在一起,致使天下读书人怀着“朝为田舍郎,墓登天子堂”的幻想。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元朝

元朝统治者最终实行科举取士,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笼络汉族中小地方和知识分子,从而巩固蒙古贵族的统治。

元朝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行省考试)、会试(礼部考试)、御试(殿试)三级。

在科举考试中存在着民族歧视。

元朝的最高统治者规定,科举考试的试题都出自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考生答题时必须以程朱理学的观点和封建说教作为指导思想。

浅谈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历史及利弊

什么都会过时,但是似乎考试永远不过时。

选拔人才对一个国家来说是关系定国安邦的大计,对一个国家的发展非常重要。

科举制度就是中国古代读书人所参加的人才选拔考试。

魏晋以来,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

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

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

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来选举人才。

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科举制度正式诞生,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1300多年。

科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可以说是顺应事物的变化发展规律,也顺应着封建社会的发展。

他的历史可粗略分为几个阶段:

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唐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完备;宋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元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暂停时期;明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清朝——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

科举制的产生发展再至灭亡,我们从中可以看到其中利弊及其影响。

比如说,科举制度的实行从根本上打破了两晋南北朝以来豪门世族对政治权力的垄断,最大限度地网罗全国优秀人才,从而扩大了统治阶级的政权基础。

正因为如此,选拔官吏有了文化作为依据,从而能够选拔素质较高的人才。

而能中进士者更非等闲之辈,多为国之栋梁。

再者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

科举制度曾有极大的历史进步性,它为中国长期的繁荣稳定和统一做出的重大贡献,但同时它给中国社会和国民性格带来的负面影响也不可低估,尤其在明清时期。

比如,由于统治者改变考试内容使科举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枷锁,压抑了人的思想,无法在学术上思想上进行创新。

从而导致了思想上的落后,使科学技术的发展也停滞不前。

同时,科举制度也产生了家庭悲剧,像陈世美那抛妻弃子之流在那个时代绝对不少。

科举制度导致官场腐败。

科举制度随着历史车轮的推进,出现了科举制度的政治化,天地君亲师的教育又造成了师门关系的盛行。

这样造成了严重的师门裙带关系现象。

这些师门关系在官场中互相拉帮结派,并且官官相护。

造成了官场的黑暗和社会的混乱。

对内而言,科举深刻地影响和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塑造了中国人的性格,中国历史社会的方方面面无不留下了科举的烙印。

而对外而言,现代西方国家的文官考试制度就是对中国科举制度的借鉴和发展;伏尔泰、孟德斯鸠、狄德罗、卢梭等都对科举所体现出的平等和公平原则惊叹和折服。

美国汉学家卜德在《中国思想西入考》一书中认为科举是“中国赠予西方的最珍贵的知识礼物”。

越南、朝鲜更如中国一样是科举社会;日本也曾经学习采用过科举制度。

试看今日,无论是高考还是公务员考试,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科举制度的精华部分,但是不能不说二者依然存在一些弊端,那么作为先祖创制的科举制我们更应该客观看待,并应加以利用,我们正是要克服科举制度的这些不良影响,而发挥其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天生优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国家管理对人才的需要。

试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是历代封建王朝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

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

科举制从隋朝大业元年(605年)开始实行,到清朝光绪三十一(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

科举原来目的是为政府从民间提拔人才,打破贵族世袭的(请勿抄袭:

)现象,以整顿吏制。

相对于世袭、举荐等选材制度,科举考试无疑是一种公平、公开及公正的方法,改善了用人制度。

最初东亚日本、韩国、越南均有效法中国举行科举,越南科举的废除还要在中国之后。

十六至十七世纪,欧洲传教士在中国看见科举取士制度,在他们的游记中把它介绍到欧洲。

十八世纪时启蒙运动中,不少英国和法国思想家都推崇中国这种公平阆中贡院考场和公正的制度。

英国在十九世纪中至末期建立的公务员叙用方法,规定政府文官通过定期的公开考试招取,渐渐形成后来为欧美各国彷效的文官制度。

英国文官制所取的考试原则与方式与中国科举十分相似,很大程度是吸纳了科举的优点。

故此有人称科举是中国文明的第五大发明。

今天的考试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仍是科举制度的延续。

从宋代开始,科举便做到了不论出身、贫富皆可参加。

这样不但大为扩宽了政府选拔人才的基础,还让处于社会中下阶层的知识份子,有机会透过科考向社会上层流动。

这种政策对维持整体社会的稳定起了相当大的作用。

明清两朝的进士之中,接近一半是祖上没有读书、或有读书但未作官的“寒门”出身。

但只要他们能“一登龙门”,便自然能“身价十倍”。

历年来千万莘莘学子,俯首甘为孺子牛,目的多亦不过希望能一举成名,光宗耀祖。

可以说,科举是一种拢络、控制读书人的有效方法,以巩固其统治。

科举为中国历朝发掘、培养了大量人才。

一千三百年间科举产生的进士接近十万,举人、秀才数以百万。

当然其中并非全是有识之士,但能过五关斩六将,通过科考成进士者,多数都非等闲之辈。

宋、明两代以及清朝汉人的名臣能相、国家栋梁之中,进士出身的占了绝大多数。

明朝英宗之后的惯例更是“非进士不进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科举成为高级官员必经之路。

利玛窦在明代中叶时到中国,所见负责管治全国的士大夫阶层,便是由科举制度所产生。

科举考试作弊被羁押科举对于知识的普及和民间的读书风气,亦起了相当的推动作用。

然这种推动是出于一般人对功名的追求,而不是对知识或灵性的渴望;但客观上由于科举入仕成为了风尚,中国的文风普遍得到了提高。

明清两朝时,中国的读书人以秀才计,大部份时间都不下五十万人;把童生算在内则以百万计。

当中除少数人能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外,多数人都成为在各地生活的基层知识份子,这样对知识的普及起了一定作用。

而且由于这些读书人都是在相同制度下的产物,学习的亦是相同“圣贤书”,故此亦间接维持了中国各地文化及思想的统一和向力。

科举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主要在其考核的内容与考试形式。

由明代开始,科举的考试内容陷入僵化,变成只要求考生能造出合乎形式的文章,反而不重考生的实际学识。

大部分读书人为应科考,思想渐被狭隘的四书五经、迂腐的八股文所束缚;无论是眼界、创造能力、独立思考都被大大限制。

大部份人以通过科考为读书唯一目的,读书变成只为做官,光宗耀祖。

另外科举亦局限制了人材的出路。

到了清朝,无论在文学创作、或各式技术方面有杰出成就的名家,却多数都失意于科场。

可以推想,科举制度为政府发掘人材的同时,亦埋没了民间在其他各方面的杰出人物;百年以来,多少各式菁英被困科场,虚耗光阴。

清政府为了奴化汉人,更是严格束缚科举考试内容。

清代科举制日趋没落,弊端也越来越多。

清代统治者对科场舞弊的处分虽然特别严厉,但由于科举制本身的弊病,舞弊越演越烈,科举制终于消亡。

就算在科举被废除以后,它仍然在中国的社会中留下不少痕迹。

例如孙中山所创立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规定五权分立,当中设有的“考试院”便是源出于中国的科举考试传统。

另外,时至今日科举的一些习惯仍然可以在中国大陆的高考中看见。

例如分省取录、将考卷写有考生身份信息的卷头装订起来,从而杜绝判卷人员和考生串通作弊、称高考最高分者为状元等等俱是科举残留的遗迹。

论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科举制度是指朝廷允许普通人士和官员自愿向官府报名,然后经过分科考试,依照成绩从中选取人才和授给官职的一种制度。

科举制度是唐朝开始正式实行的,经历了一千三百多年,一直紧紧伴随着中华文明史,结束于清朝光绪二十七年最后一科进士考试。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经历着几个时期:

隋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起源。

隋朝统一全国之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就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度代替以前的九品中正制。

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唐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完备时期。

在唐代,考试的科目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

每年分期举行的称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称制科。

常科的主要科目有明经、进士。

参加科举考试的考生大体有两种:

一种是朝廷所设国子监、弘文馆、崇文馆以及各地的州、县学馆的学生,当时称为生徒。

他们在学校内考试合格之后便可以参加朝廷于尚书省举行的科举考试,也称为省试。

二是不在学馆的普通读书人,可以向所在的州、县官府报考。

地方州、县逐级对他们进行考试,合格的人被送到京城长安参加尚书省的省试。

这样的人叫做乡贡。

凡是被举送参加省试的考生,可称举人。

省试被录取称及第。

第一名称状元或状头。

科举考试及第者只是取得做官的资格,尚不能直接得到官职,还须经过吏部的考试,才能被授予官职。

吏部的考试是在每年十月以后,次年的夏天来临之前,吏部便要按照“三注三唱”的程序公布考试人员所得到的官职,并经尚书、门下两省和皇帝批准之后,以皇帝的名义发给委任文书“告身”【古代授官的文凭】。

宋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改革时期。

宋朝由于封建经济的发展,中小地主阶层逐渐扩大,想任职官吏的人在经济实力日益雄厚的同时,迫切地要求通过科举走上政治舞台。

因此宋朝的科举制度与唐朝相比,有着显著的发展:

第一,宋代的科举放宽了录取和任用的范围。

唐代录取进士及第每次不过二、三十人,少

则几人、十几人。

宋朝进士分为三等,一等称及第,二等称赐进士出身,三等称同进士出身,宋代每次录取多达二、三百人,甚至五、六百人。

唐代录取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实际授予官职还须通过吏部考试一关。

而宋朝一经录用便可任官,排名在前的即可得到高官。

宋朝还不限制应试者的出身,甚至僧道之人也可以参加科举。

第二,宋代确立了三年一次的三级考试制度,由皇帝亲自殿试考选,考生一律成为天子的

门生,避免考生与主考官之间以师生为名结成同党。

第三,从宋代开始,科举正式开始实行糊名和誊录,并建立防止徇私的新制度。

糊名就是

把考生考卷上的姓名、籍贯等封密起来,誊录就是将考生的考卷另行抄一遍。

这样

考官评阅试卷时,不仅不知道考生的姓名,连考生的字迹都无从辨认,做到绝对的公平竞争。

这些方法都被后来明清所继承。

第四,在考试的内容上,改变了唐代只考诗赋的做法,进士科增加了经义等内容,还设有“明

法”科,“试律令,《刑统》大义、断案,”考中者任司法官员。

明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鼎盛时期。

明代统治者对科举高度重视,科举方法之严密超过了以往历代。

明代以前,学校只是为科举输送考生的途径之一,到了明代,进学校却成为了科举的必由之路。

明代入国子监学习的,通称监生。

监生大体有四类:

生员入监读书的称贡监,官僚子弟入监的称荫监,举人入监的称举监,捐资入监的称例监。

明代的科举制度在程序和内容上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乡试是由南、北直隶和各布政使司举行的地方考试。

地点在南、北京府、布政使司驻地。

每三年一次。

中乡试者为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解元(jiè-):

唐宋科举时乡试(州府举行的考试)的第一名。

宋元以后用作对读书人的尊称,如明代唐伯虎,人称唐解元。

】。

中会试者参加由皇帝主持的殿试。

殿试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

通过逐级考试,统治者可以从中挑选最有用的人才。

明代科举考试内容的重要变化即八股取士制度的确立。

明太祖朱元璋采取刘基【刘基(1311-1375):

明初大臣。

字伯温,浙江青田人。

元末进士。

曾任元朝官吏,后弃官隐居,著《郁离子》,揭露元末暴政。

元末农民大起义爆发后,至应天(今江苏南京)劝朱元璋脱离韩林儿独树一帜,并参预机要,筹划用兵。

明初任御史中丞兼太史令,封诚意伯。

1371年被胡惟庸诬陷而遭免职,忧愤而死。

善文章,与宋濂齐名,有《诚意伯文集》。

】的意见,规定各级考试专用四书五经命题,作者只能按照宋代程、朱等几家的经义解释来回答,绝不允许抒发自己的见解。

明宪宗时,更创立了“八股”的格式,要求文章在形式上逐段对偶。

堆砌雕琢,完全脱离社会现实。

所以比唐宋诗文取士,更禁锢人们的思想,使科举制度完全服务于皇帝专制的需要,同时也把科举考试制度本身引向绝路。

清朝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灭亡时期。

清代的科举制度与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法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