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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范文地区司法局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地区司法局上半年的工作总结

20*年上半年,地区司法局在地委、行署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地区工作大局,按照年初即定工作目标,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紧紧围绕地委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做好*安保工作

为确保**会的顺利召开,地区司法行政机关把维稳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局务会对*安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根据地委、行署及地委政法委的要求,严格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在岗值班、领导干部请销假及信息报送等制度,制定了值班表,实行双人双岗和领导带班制,与*市值班人员及值班领导共5人在楼内值班,切实加强值班力量,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查,确保机关的安全稳定。

加强了对重点部门(单位)及要害部位的检查和防范管控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制定了《地区司法行政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由地区及各县(市)司法局局长、直属律师事务所主任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应急救援、法制宣传、武装应急三个分队,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完善了各项应急救援措施,确保系统内发生突发事件(事故)时能立即得到妥善处理。

制定了《地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安保工作措施,努力维护地区社会安全稳定。

(二)以“法治六进”为载体,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年初,根据地区“五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六进”实施意见,制定了《2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

“法治六进”工作是今年工作的重点,也是”五五”普法工作的重心所在。

组织召开了“法治六进”工作座谈会及20*年第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了前一阶段的工作,并对20*年“法治六进”工作提出了明确的目标。

各县(市)及地区“法治进企业”、“法治进学校”牵头单位都作了典型发言。

*市将“法治进乡村”、“法治进社区”、“法治进学校”确定为全市六进活动重点,加强指导,突出亮点,示范带动。

巴里坤县将“法治六进”与推进公民法律素质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了“进百村、入千户、万人受教育”活动,“百场农村法治文艺演出”、“家庭法律明白人”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伊吾县结合地区“三进”活动及县“三队六进”活动,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法治进乡村”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相结合,保证村“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的落实。

地直机关工委将“法治进机关”活动纳入机关党建目标管理、“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地直机关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评议考核内容中,进一步增强各级机关依法履责、依法办事的能力。

“法治进社区”以法治实践活动为切入点,在形式、方法、效果上求实创新,大胆提出“掌、管、控、防、治、调、疏、处、教、矫”十位一体抓社区普法和依法治理,促进了社区依法建制、居民自治、民主管理。

“法治进企业”牵头部门地区国资委对“法治进企业”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法治进学校”活动多姿多彩,开展了以“第周一题、每月一案、每季一法、每学期一堂法制课、学期一考”为内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五个一”活动,并把“依法治校”作为德育达标校评估、新学期工作检查重要内容加以强化。

“法治进乡村”与地区“三进”活动、“三下乡”活动相结合,通过举办法律培训班、法制讲座和法制文艺演出、“送法下乡”、“法律援助直通车”、“结对帮扶”法律服务活动等多种形式,为农牧民和社区居民实行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地区“法治六进”工作正按要求有计划整体推进,并向纵深发展。

不断丰富和创新法制宣传的形式和内容,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自治区第五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组织开展了地区“地税杯”农牧民学法用法知识竞赛,5000余人参加;举办了地区农牧民、社区居民法律知识竞赛,来自两县一市乡镇、社区6支代表队参加了比赛;组织单位干警加班加点书写法制春联2000余幅,开展“法制春联进农家”活动,增强了法制宣传的新颖性和创新性。

(三)以“法律大宣传、信访大调解”为重心,大力开展法律进村(社区)入户活动

地区文化、科技、法律进村(社区)入户活动启动大会后,地区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按照地委统一安排,立即全面部署地区法律进村(社区)入户活动。

结合地区“大培训“活动,与县(市)司法局抽调业务骨干40余名成立4个法律宣讲队,深入两县一市的42个乡镇、社区举办法制讲座,用维、汉、哈三种语言讲授农牧民群众关心的土地承包、土地拆迁、安置补偿、婚姻家庭等法律知识,并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共举办法制培训149场次,接受法律咨询785人次,直接受益群众23210人。

举办“法律进村入户”活动专题法制培训班,邀请自治区法学教授陈奇彪、陈彤来哈讲座,为基层群众获取法律知识开辟一个新的阵地和窗口,共举办法制专题讲座59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000多人次。

组织法律服务队前往县、市各乡镇、街道开展法律下乡服务活动,散发法制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提供法律帮助;编印发放《法律宣传工作手册》、《农牧民“以案说法”法律知识手册》、《物权法民生热点解析》、《学法维权案例评析》、《法律服务指南》等宣传资料共18000册,宣传单45000份,收到良好宣传效果。

为使信访调解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强化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力争使大矛盾不出乡镇街道、小矛盾不出村组社区。

一是充分整合资源,组织人民调解、法律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人员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引导群众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二是加强了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

各基层司法所、调委会坚持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采取责任落实、领导包点、划片包干等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延伸;三是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工作。

各调委会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隐患,抓初信初访,抓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不漏管、不失控;四是分门别类开展调解。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根据不同性质、难易程度,采取不同方法,利用多种渠道调处。

在这次信访大调解中共排查矛盾纠纷726件,调解成功701件,解决疑难问题120件,为化解影响社会治安不稳定因素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三)以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来,地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狠抓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调解工作制度,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有效预防和及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截止目前,全地区已建立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41个,人民调解员达到1166人,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地区的调解组织网络。

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结合地区“三进”工作,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及讨论交流等形式,对各乡镇场、街道社区800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调解业务和工作技巧的具体指导;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赴广东省司法行政部门跟班学习,参加自治区司法厅的业务培训达120余人次,切实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市出台了《*市基层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试行办法》,对人民调解员办案补贴实行”一案一补“,根据纠纷维易程度补贴标准分别为20、40、60元,*市司法局同时配套出台相应的操作细则,并为基层调委会订制了各项制度、调解徽以及调解相关文书档案等,确保基层调解员办案补贴政策这项工作全面启动并顺利开展。

上半年全地区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种民间纠纷1241件,调解成功1170件,履行1156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3件,防止民转刑案件20件,切实筑牢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兵地联调工作是*地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大特色。

年初制定了《20*年兵地联调工作计划》,对今年的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6月10日—18日,与兵团农十三师司法局组成联合调研组先后深入到两县一市7个乡镇,兵团农十三师5个团场进行调研。

调研组通过“听、查、看、问、谈、访”等形式,对近年来兵地联调工作取得的成绩、好的做法、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如何做好联合调解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6月30日,联合召开*区域兵地联调工作座谈会。

*地区融合办、地委政法委、十三师党委政法委、地区中级法院、*垦区人民法院、地区宣传部等领导出席了会议,十三师司法局、地区司法局、各县(市)司法局领导及各乡镇、团场兵地联合调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司法所所长共计50余人参加了会议。

行署副秘书长、地区融合办主任金迪对近两年来兵地联调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兵地司法局的积极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从兵地联调工作指导思想的确立、工作重心的转移、工作领域的拓展、工作机制和内容的创新、工作内涵的丰富、队伍素质建设、加强工作宣传等八个方面对今后*兵地联调工作提出工作新要求。

十三师红星一场、淖毛湖农场、*市大泉湾乡、巴里坤县奎苏镇、伊吾县淖毛湖镇等五个兵地联调委员会进行了经验交流。

地区司法局根据兵地联调工作实际制定出台《兵地联调组织考核验收办法》,加强了联调组织的规范化建设;与十三师司法局共同起草编印《兵地联调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兵地联调工作;补充完善了《场乡联合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管理机构纠纷通报制度》等,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网络,坚持每月通报情况、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做到工作常交流、常沟通。

上半年兵地联调组织共调解纠纷10件。

(四)以“司法所等级达标”为主线,强化基层司法所建设

上半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规范化、基础设施规范化、队伍建设规范化、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推进地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

*地区已下达4批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前三批共下达28个,已完成25个,目前第四批5个司法所建设任务也已下达。

二是积极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等级达标活动,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加强硬件建设。

*市司法局自筹资金21万元,为基层司法所配备了7辆法制宣传车,目前*市各基层司法所交通工具普及率70%,电脑普及率达90%,有力地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应对处置复杂事件的能力。

今年地区有5个司法所被评为自治区级达标司法所,10个司法所被评为地区级达标司法所。

三是切实加强对基层司法助理员的教育培训,利用赴粤跟班学习、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着力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政治、业务素质。

自汶川地震发生以来,基层司法所积极为灾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共调处讨薪纠纷三起,讨要工资12200元,及时解决农民工无钱返乡的困难。

四是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司法所各项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工作流程,提高司法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五是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登记制度、定期调查制度、奖惩制度、回访制度,切实掌握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动向,预防重新犯罪,确保了**会安全顺利举办。

地区各基层司法所共处理民间纠纷343件,制止群体性上访31件,制止群众性械斗18件,宣讲法律156场次,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45条。

(五)以“抓管理、重规范”为结合点,全面提高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在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效果上下功夫,引导律师在认真做好法庭辩护和诉讼代理等业务的同时,参与法庭调解、社会调解等活动,充分发挥律师在疏导和解决社会矛盾中的“调节器”和“减压阀”作用。

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和群体性事件有关工作,与地区信访局共同成立律师接待信访工作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从工作程序、工作方法、工作纪律、工作制度等方面严格规范律师参与涉信访工作。

加强对律师工作的宣传,6月1日在全地区开展了新《律师法》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组织近50名律师上街开展大型宣传咨询和法律服务活动,在《*日报》开辟“庆祝新《律师法》实施”专版。

积极拓展律师法律服务工作领域。

全面启动律师结对法律服务进村(社区)入户活动,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服务连心”活动。

组织律师事务所与各县(市)乡镇村(社区)建立结对服务关系,签订“结对帮扶”协议,设立“义务法律服务站(点)”、印制法律服务联系卡,开展“法律培训到农家(社区)”活动,由律师应聘担任村(社区)人民调解员,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工作等方式,为乡村、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为确保此项活动的开展,地区司法局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并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组建了5个法律服务团,建立了结对服务联系、乡镇联系人、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和工作保障机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目标、方法和相关责任。

在地区公证行业开展了公证质量大检查活动,重点对遗嘱、继承公证、现场监督、合同、赠与等公证进行检查,进一步强化公证质量监管,提高地区公证质量。

大力拓展律师、公证的公益性功能,组织律师向巴里坤县下涝坝乡小红柳峡村捐赠款5000元,为四川地震灾区捐款7700元,法律服务行业的整体形象得到有效提升。

上半年全地区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80家,代理各类诉讼案1025件,非诉讼案件173件,涉及金额2809万元;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1782件,其中涉外公证106件;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140家,代理诉讼70件,调解纠纷335件。

(六)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突出重点,围绕农民工维权工作,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积极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在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中,简化了申请程序,降低了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和覆盖面。

积极参加地区开展的关爱农民工“阳光爱心工程”活动,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维权承诺,开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热线电话,方便农民工就近申请快捷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加大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影响力。

积极拓展宣传资源,充分利用“宪法、法律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周”和“法治进农村”活动的开展,深入到各乡镇、社区宣讲法律援助知识;在*报开辟“法律援助知识专栏”;在*广播电台行风热线栏目中介绍地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对群众应知的法律援助联系方式、申请须知、工作流程、服务承诺、职业纪律、违诺违纪举报方式等,利用政务公开栏、宣传栏、普法网等形式公开,努力提高法律援助的公众知晓率。

三是狠抓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和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

重新补充完善了《地区法律援助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了接待登记制度、首问责任制度、文明用语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根据工作需要制作了《法律援助工作指南2》,统一发放至各法律援助中心及工作站,形成全地区统一的操作规程和工作制度。

四是畅通渠道,拓展法律援助网络。

在全地区48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各级社团组织建立了15个社团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聘请法律援助联络员197个,这标志着地区法律援助四级网络:

地级-县(市)法律援助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初步建成。

五是加强监督,提升法律援助的规范性。

进一步加强了对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跟踪随访,对承办人员的服务态度、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随时进行监督,测评当事人的满意,确保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得以维护。

今年地区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地区老年维权工作先进单位和自治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荣誉称号,并被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先进法律援助中心”。

在今年召开的全疆老年维权工作经验交流会上确定了三个现场观摩点,其中有*地区法律援助中心,并在大会上进行经验交流。

上半年全地区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8件,比去年上半年增幅394%,接待咨询614人次。

(七)不断加大劳教协管力度,确保场所安全稳定

督促、配合*劳教所节日期间对劳教场所进行了安全大检查,对每个岗位的值班情况、防火、防逃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多次检查,并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不安全隐患提出了要求,确保场所的安全稳定;指导*劳教所建立健全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积极协助*劳教所创建部级文明劳教所,共同开创劳教工作新局面。

二、以“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司法行政队伍得到长足发展

今年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在认真履行法制宣传、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职能的同时,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和保障,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制定了“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从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入手,着力提高干警素质能力,补充完善各科室内部管理制度,努力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的工作局面。

结合”效能建设年”活动,制定了《地区司法行政系统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的通知》,从文书格式、文件质量、公文报送、会议制度、办事程序和公务接待、领导干部请销假等八个方面进一步细化要求,严格程序,同时结合干警量化考评管理办法,采取日常督查、季度评议、年度考核手方式对干警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严格考评纪律,机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得到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精神面貌也有了明显好转。

积极开展对口扶贫和“百企帮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自地区召开“百企帮百村、共建新农村”活动动员会后,地区司法局立即响应,充分发挥牵头单位的桥梁纽带作用,召集对口扶贫单位负责人联系会议,研究讨论扶贫工作事宜,在行署副专员魏天哲的带领下,第一家奔赴巴里坤下涝坝乡开展扶贫共建活动,在全地区率先捐款65000元,签订了《*地区“百企帮百村共建新农村”协议书》,建立帮扶的长效机制。

根据地委关于在“三进“活动”中“继续做好慰问、访贫问苦”工作的要求,深入对口扶贫点巴里坤县下涝坝乡小红柳峡村开展扶贫慰问及调研工作,走访慰问贫困户4家,向村委会捐助修渠款1万元,自筹资金5000元为村委会安装电视接收设备,并为特困户解决电网入户费用,受到村民的欢迎。

汶川地震发生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为地震灾区捐款,前后三次捐款达24900余元,充分发扬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

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分解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制定了《地区司法行政系统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效能实施方案》,从政治思想、干部综合素质、制度建设、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切实解决机关和各法律服务行业作风和行政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进一步加大队伍的教育培训力度,组织第三批区域基层司法行政30名干警赴广东省广州市、江门、惠州市等地司法行政部门跟班学习,有效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技能。

三、工作体会和存在的问题

回顾半年来的工作,我们的经验、体会:

一是坚持围绕地委中心、服务大局,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和帮助,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要求。

我们紧紧围绕地委中心工作,充分履行职能,发挥作用,自觉将司法行政工作纳入构建和谐*这一大局中来,多次向地委、行署及政法委领导汇报工作开展情况,积极争取上级领导的理解与重视,对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人员、政策及资金等多方面的扶持;二是坚持班子团结、形成合力,是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条件。

局领导班子在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相互支持、协作共事,相互补台,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坚持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全体干部大会,对单位业务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出台、购置办公设施等重大事项进行公开讨论,征求意见,注重挖掘和调动每名干警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做到“人尽其用、人尽其才”。

三是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是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的关键所在。

今年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制定的各项制度和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进行督查,狠抓落实;局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基层调研,较好地掌握了第一手资料,为改进和推动工作、帮助基层解决问题提供决策依据。

四是坚持开拓创新、与时俱进,是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发展的强大动力。

我们牢牢用科学发展观定位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地区中心工作,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敢于打破原有的思维定式大胆创新,敏锐发现新事物,抓住牵动整个司法行政工作全局的大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地区许多工作如“法治六进”工作、法律援助工作、兵地联调工作、律师队伍建设等都走在其他地州的前面,获得自治区司法厅的表彰。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工作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

主要是工作思路还不够开阔,有些办法措施不够得力;基层基础设施较薄弱;队伍建设、队伍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等。

存在的困难:

一是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调委会补贴经费和人民调解员补助经费得不到保障,一定程序上制约着地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普法经费不足,影响了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

四、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安保工作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切实加强*安保工作。

在*会召开前集中开展一次矛盾大排查大调处活动,有针对性地做好调处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消除在基层;同时配合地区“三进”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要进一步指导劳教所强化*安保工作意识,健全完善各项安全防控机制,严格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二)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人民调解工作已经取得的成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把工作重点放到健全调解网络、构建以人民调解工作为基础、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上来。

继续加强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员三级调解网络建设,争取下半年80%以上的村级调委会实现”六有“、“四落实”。

要下大力气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通过举办培训班、组织交流、经验演讲、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政策水平、文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为人民调解工作的加强和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员的指导管理,在全地区全面推广人民调解“一案一补”制度,力争下半年要完成此项工作。

全面加强兵地联调工作,适时树立典型,推广经验;下半年地区与兵团农十三师司法局将组成联合考核组,根据《兵地联调组织考核验收办法》对乡场级联调组合调委会和村连级调委会组织进行考核验收,进一步加强兵地联调组织的规范化建设。

(三)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切实推进“法治六进”工作

下半年侧重抓好“一个龙头”、“两个基础”。

抓“一个龙头”就是抓“法治进机关”;抓“两个基础”就是抓“法治进乡村”和“法治进社区”。

要以法治实践为重点,以创建“法治六进”达标单位为手段,全面推进“法治六进”工作,完成今年创建任务,抓好对“法治六进”工作的检查、督促、调研工作;7月份地区组成检查组,开展“法治六进”工作督导检查,做好迎接全国和自治区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注意发现典型,总结推广经验。

认真贯彻落实“法治进社区”十位一体工作标准,形成具有各地特色的社区法治工作亮点。

积极协调各地组织部、文明办、综治办落实“一抓双挂”激励机制,切实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各级班子考核,与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促进地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召开新闻媒体法制宣传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新闻媒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主阵地作用。

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和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

(四)大力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努力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继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充分整合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服务资源,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乡村、进社区”活动。

进一步完善律师“两结合”管理体制,建立补充各项制度办法,提高律师自律化管理水平,推进律师管理,律师协会工作规范、有序、有特色、高质量地向前推进。

积极与新疆律协、新疆公证处协调,强化对律师、公证员的培训工作;以保障公证质量为重点,加强监管力度,下半年完成地区公证质量大检查计划;加大公证信息工作,下半年地区将制定出台《*地区公证信息考核办法》,进一步规范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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