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保护及移交前的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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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保护及移交前的管理办法

成品保护及移交前的管理制度

1、成品保护制度

1.1、本工程成品保护特点

1.1.1工程工期长、施工过程经历施工过程要经历夏季和雨季和冬季。

1.1.2专业分包队伍多,包括业主分包及中标单位分包队伍。

1.1.3交叉作业多,不同工种、不同专业之间交叉施工。

1.1.4成品及设备量大、种类繁多。

根据以上特点,项目部将成立专门的成品保护组织机构,制定相应的成品保护制度、成品保护职责及成品保护措施,以确保本工程质量目标得以顺利实现。

1.2、成品保护组织机构

 

 

该机构将从成品保护的事前策划(如保护方案的编制、评审与批准)、事中控制(如工作面的统筹安排、交接检查的落实和互相避让与协调及相关的实施记录)、事后检查(含纠偏和经济补偿确认)等成品保护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管理。

见图1成品保护组织机构

1.3、成品保护职责

1.3.1总包职责

依据与业主所签订的合同,对整个工程的保护方案进行整体策划,对各分包的成品保护措施进行审查,并报送给合同中明确的单位进行审批。

总包在与分包签订合同时,会一并将成品保护纳入分包合同中,并负责提供总包在成品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或工作程序。

总包负责对各分包的工作顺序、作业时间、资源投入进行审查指导并力争使各分包作业做到科学、有序、高效,加强分包交叉作业和前后作业时的协调管理工作。

1.3.2分包职责

积极编制自己承包范围的施工方案。

在总包的组织部署下,分包单位主动对本分包工程的上道工序的保护要求进行了解;也主动了解下道工序可能的对本分包工作的可能致损因素。

在上述调查了解的基础上,配合上道工序搞好保护,同时将自己分包的范围内的已完产品的保护措施编制好,使其在下道工序中得到很好的贯彻,真正做到“谁施工、谁保护,谁损坏,谁维修”。

1.3.3业主职责

在合同明确的责任范围内,及时传达或明示物资或设备进场的时间表;及时审批总包提交的成品保护计划;协助总包对指定分包在成品保护履约方面的保证金预以控制。

1.3.4项目总工和副经理职责

制定成品保护措施或方案;对保护不当的方法制定纠正措施;督促有关人员落实保护措施。

1.3.5材料员职责

对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制成品进行保护。

1.3.6班组长职责

对上道工序成品进行保护;本道工序产品交付前进行保护。

1.4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4.1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编制成品保护方案;以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各分包对成品的交接和保护责任,确定主要分包单位为主要的成品保护责任单位,明确项目经理部对各分包单位保护成品工作协调监督的责任。

1.4.2现场材料设备保护责任

由我单位供应的材料、半成品、设备进场后,由项目经理部材料部门负责保管,项目经理部现场经理和项目经理部安全保卫部门进行协助管理,由项目经理部发送到各部门的材料、半成品、设备,由各部门负责保管、使用。

1.4.3结构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

结构工程责任工程师为主要成品保护责任人,水电施工人员要有保护土建项目的保护措施后方可作业,在水电等施工项目完成并进行必要的成品保护后,向土建施工进行交接。

对于一些关键工序(钢筋、模板、混凝土浇筑),土建施工和水电安装均要设专人看护及维修。

1.4.4装修、安装施工阶段的成品保护责任及管理措施

(1)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这一阶段主要的成品保护的责任部门是装修部门,设备的成品保护的责任部门是机电安装的部门。

土建和机电安装施工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在工程收尾阶段,项目部分层、分区设置专职成品保护员,其它部门要根据项目经理部制定的“入户作业申请单”并在填报手续齐全经项目经理部批准后,方准进入作业,否则成品保护员有权拒绝进入作业。

施工完成后要经成品保护员检查确认没有损坏成品,签字后方准离开作业区域,若由于成品保护员的工作失误,没有找出成品损坏的人员或部分,这部分损失将由成品保护责任单位部门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2)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主要指土建与水电,不同工种间的工序交接)要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工作在各部门之间进行,项目经理部起协调监督作用,项目经理部各责任工程师要把交接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

1.4.5接受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

不准吸烟。

如作业用火,必须取得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所有入户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成品保护人员的监督。

1.4.6各专业工种在进行本道工序施工时,如需要碰动其它专业的成品时,各专业工种负责人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经与其他专业工种协调后,其他专业派人协助本专业工种施工,待施工完成后,其他人员恢复其成品。

1.4.7项目经理部制定季度、月度计划时,要根据总控计划进行科学合理的编制,防止工序倒置和不合理赶工期的交叉施工以及采取不当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互相损坏、反复污染等现象的发生(业主指定的分包计划应纳入总包控制计划)。

1.4.8项目经理部技术部门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种的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工作进行交底。

1.4.9项目经理部对所有入场各专业工种都要进行定期的成品保护意识的教育工作,依据合同、规章制度、各项保护措施,使各专业工种认识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是保证自己的产品质量从而保证分包自身的荣誉和切身的利益。

1.5土建成品保护主要措施

1.5.1标识管理:

对重要项目(易污染损坏项目),如防水、油漆、门窗及机电设备等通过各种标识管理提醒施工人员注意成品保护。

1.5.2测量定位:

定位桩采取桩周围浇筑砼固定,搭设保护架,悬挂明显标志以提示,水准引测点尽量引测到周围老建筑物上或围墙上,标识明显,不准堆放材料遮挡。

1.5.3土方和护坡工程

(1)在人工清土过程中,在基坑底部应保持中间余土高于两端余土,以保证基坑开挖过程中基坑内不积水,尤其是土方开挖到设计标高时,应保证基底土壤不受浸泡,以免影响地基的承载力。

(2)基坑边坡施工成型后,在基坑周遍距离基坑边缘1.5米范围内不得堆放施工材料和施工机具,在施工现场内形式的车辆,不得在基坑边缘行驶,防止边坡被破坏。

1.5.4临水、临电、临建工程

(1)作为临水、临电等使用,运进施工现场的成品,例如:

电箱、消火栓等应码放在平整、无积水、宽敞的场地,不与其它材料设备等混放在一起,并有防雨雪设施。

(2)临水地下水管安装完毕,未进行回填土之前严禁进行踩踏。

(3)临电电箱进入施工现场安装完毕后,必须在电箱上设防护棚,避免电箱和消火栓被碰撞坏,同时应注意消火栓和电箱上的油漆不被损坏。

(4)临建房屋在达到成品阶段,由项目工程管理部的区域责任师对工人进行现场交底,将临建工程的各个分项按照正式工程的成品保护标准进行保护,尤其应当注意临建CI部分不受破坏和污染。

1.5.5钢筋工程

(1)墙筋:

已绑扎好的墙筋禁止施工人员从墙筋中穿过,安装电管人员在安装时禁止搬、撬、踩墙筋,操作时临时采用马凳。

(2)板筋:

施工时先绑扎下层钢筋,再铺设水电电管(一次到位),然后再绑扎负弯屈筋或上层钢筋,绑扎板筋时从一头开始向后退着绑扎,不许踩踏,为减少钢筋被踩踏,施工现场钢筋帮扎时必须采用跳板保护。

(3)当楼板或底板钢筋绑扎完毕后,严禁在成型的钢筋上随意走动或集中堆放施工荷载。

(4)钢筋绑扎成型后,必须及时组织下道工序施工,防止长时间漏置在空气中或遇雨雪对钢筋造成腐蚀。

(5)绑扎完的梁、板钢筋,要设钢筋蹬,上铺脚手板作人行通道,要防止板的负弯矩筋被踩下移以及受力构件配筋位置变化而改变受力构件结构。

(6)绑扎完的墙、柱钢筋,人员上下要经过脚手架,禁止攀爬钢筋。

(7)浇筑砼时,地泵管应用钢筋蹬架起并放置在跳板上,不允许直接铺放在绑好的钢筋上,以免泵管振动将结构钢筋振动移位。

(8)浇筑砼时,应设专人看钢筋,以防钢筋跑位。

(9)钢筋绑扎完成后,严禁施工机械的油污等污染钢筋,如果钢筋被油污污染可采用适当浓度的洗涤液进行清洗,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10)钢筋绑扎成形后,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对钢筋的规格、数量、锚固长度、预留洞口的加固筋、构造加强筋等都要逐一检查核对,骨架的轴线、位置、垂直度都必须实测检查,经质检员检验合格后报请监理公司验收,做好隐蔽验收记录,质量达到优良水平。

1.5.6模板工程

(1)楼板模板:

支设完毕后,各工种操作人员要密切配合,不得随意损坏模板。

机电安装人员(水、电)禁止在其上面配管,钢筋工堆放钢筋要分散堆放,不要使劲拽、拖、拉钢筋。

(2)楼板模板支设完成后,严禁在模板上堆放集中施工荷载。

(3)支设楼板的多层板和木方在支设完毕后浇水润湿的过程中严格控制浇水的数量,防止模板受潮过大而变形。

(4)加工后的多层板、加工成型的门窗洞口模板,在拆模后必须集中堆放在干燥的区域内,防止模板变形。

1.5.7混凝土工程

(1)楼梯:

已浇筑好的砼楼梯采用角钢或旧模板条保护踏步的护角。

(2)墙面:

禁止乱剔、乱凿、乱画,门洞口在1.5m范围内用旧模板保护,方法:

将220mm宽的旧模板用∩钢筋卡卡住。

阳台栏板上口及窗台下口均采用旧模板∩钢筋卡卡住,一方边角被破坏。

(3)楼板:

避免在楼板上凿洞,做好各类洞口的封闭工作,随时清理楼面上的垃圾,保持楼面的清洁。

(4)混凝土成型后严禁随意进行剔凿。

(5)加强成品保护意识,保证钢筋不受油污、锈浊,防止降低混凝土与钢筋之间的握裹力。

(6)交叉施工时,各工种对上道工序的成品、设备必须进行检查和办理书面接交手续。

(7)混凝土浇筑后未达到1.2MPa严禁上人采踏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混凝土浇筑后,在没有达到设计强度之前严禁在楼板等处集中堆放模板、架料等集中荷载。

(9)混凝土浇筑后,严格控制拆模时间,严禁过早拆除模板,尤其是梁、板模板。

凝土浇筑后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养护和保温。

1.5.8地下防水工程

(1)底板防水施工时,严禁穿硬底带钉的鞋在上面行走,底板防水施工完毕后,办理交接手续,及时做防水保护层。

(2)对防水砼工程砼浇筑完毕后,拆模时要注意不得碰坏施工企口缝,撞动金属止水带和扯破橡塑变形缝止水带,并且对该部分成品采取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办理交接手续,责任工程师要将实际情况记录在施工日记中,做为一个重点检查项目。

1.5.9为防止施工操作层面上的雨水、施工用水和施工杂物落入下一完成面,保护完成楼层的环境,为下一部工序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1)电梯井道分别在首层、装修层上一层等位置进行封闭,能够使得雨水、施工用水和施工杂物有组织的清理运出。

电梯厅井道楼层临时封闭示意图:

(2)楼梯间、电梯井、楼层洞口均采取类似上述临时封闭的方法进行封闭。

1.5.10回填土工程

(1)回填土施工完毕的每一层都必须防止被雨临或者被水浸泡。

(2)当回填土施工的过程中如遇到雨天,应将已经回填的部分进行覆盖。

1.5.11砌筑工程:

在砌筑围护工程中,水电专业及时配合预埋管线,以避免后期剔凿对结构质量造成隐患,墙面要随砌随清理,防止砂浆污染,雨季施工时要用塑料布及时覆盖已施工完的墙体。

在构造柱、圈、梁、模板支设时,严禁在砌体上硬撑、硬拉。

1.5.12地面与楼地面工程

(1)地砖楼地面

a水电的综合布线管槽、各类管道,都应全部完成,并经过监理检查认可后,与土建专业进行交接。

b运输砂浆或细石砼过程中,凡经过各类门口处时,推车要缓慢,防止撞坏门洞。

c水电进入二次安装时,对使用的人字梯、高橙的下脚要用麻布或胶皮包好,以防止滑到和碰坏已施工完成的地砖、花岗岩地面。

(2)整体楼地面

整体楼地面工程施工时,要加强对水电的种类管线、门框的成品保护。

整体楼地面面层压光后,要加强养护和封闭保护,养护期间严禁上人施工,等强度达到后严禁在其上面拌制砂浆。

为防止墙面涂料、油漆对地面的污染,在其上层覆盖一层木屑进行成品保护。

1.5.13门窗工程

(1)铝合金门窗在安装前必须粘贴塑料保护胶带,以防止水泥砂浆的腐蚀和污染,在进行铝合金门窗与墙体的接缝处打密封胶时要及时清理多作的胶液。

为有效的达到保护铝合金门窗的目的,在风天施工时要及时将门窗关闭好,以防止门窗玻璃打碎和门窗框松动力、变形。

(2)门窗玻璃要做好标识保护。

1.5.14装修楼梯踏步:

对于抹灰踏步采取下图保护方法进行保护。

地砖和抹灰面楼梯保护示意图:

 

 

1.5.15、墙、顶棚涂料

(1)墙面、顶棚涂料施工时要与水电、灯具、面板的安装穿插进行,其一般顺序为:

顶棚涂料涂刷完成后,进行灯具、烟感、喷撒头等的安装,墙面在涂刷最后一遍涂料前,灯具、面板、空调等进行安装。

灯具、面板安装时要戴清洁的白手套,以保持墙面、顶棚的清洁,并用塑料薄膜和胶带包裹好,由水电向土建进行交接,再进行最后一遍涂料施工。

(2)墙面、顶棚涂料施工前应将地面清理干净,并用塑料布或报纸将地面覆盖,并对门窗进行包裹和保护,以便墙面涂料施工,防止对地面、门窗的污染。

(3)在涂刷分界线时,采用纸胶带粘贴的方法,避免污染其它界面。

(4)对滴在门窗框、窗台、地面的油漆、涂料要及时擦干净。

1.5.16屋面工程

(1)屋面找平层应按设计的流水方向,向雨水口和天沟进行找坡找平。

施工前要清扫干净,防止杂物将雨水口、雨水管堵塞;防水施工完成后,要及时将防水保护层做好。

在施工中运送材料的手推车支腿应用庶布或胶皮包扎好,防止将防水层刮破,并安排防水人员随时检查,一但发现有刮破的,要及时进行修补。

(2)在施工防水时,要注意防止对外墙和其屋面的设备的污染。

1.6机电工程成品保护措施

1.6.1成品保护的主要项目

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参照一般高档住宅楼的机电安装工程,机电重要设备、所有面层装置、主要材料等要重点采取措施防盗、防破坏、防污染。

1.6.2成品保护措施通则

制定成品保护的检查制度、交叉施工管理制度、交接制度、考核制度、奖罚制。

(1)项目经理部总工对责任工程师进行方案交底,各责任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种的技术交底同时,必须对成品保护作交底。

(2)设备定货应给定准确到货时间,缩短设备进场库存时间。

适当集中安装,减少安装延续时间。

最好在现场具备安装条件时进货,组织一次性进货到位,取消库存和二次搬运等中间环节。

(3)材料、设备搬运过程中,对于易损材料,设备,轻拿轻放,搬运到操作面后再拆除外包装,严禁为便于搬运提前拆除外包装。

(4)搬运材料、机具及施焊时,要有具体防护措施,不得将已做好的墙面和地面弄脏、砸坏。

(5)在现场搭设库房,以便材料的存放,防止风、雨的侵蚀。

对于不宜受潮、容易锈蚀的材料,在库房内搭设货架存放。

如经除锈、刷油防腐处理后的管件、管材、型钢、托吊支架等金属制品,应放在有防雨、雷措施及运输畅通的专用场地,其周围不应堆放杂物。

存放时码放整齐,注意码放高度及稳固。

(6)对使用的人字梯、高凳的下脚要用麻布或胶皮包好,以防止滑到和碰坏已施工完成的地砖等地面。

(7)大型设备吊装时,要合理选择吊点,绳索在设备、配件上的绑扎处加软垫,并且要按顺序安装,避免返工。

(8)对于必须安装而且易损坏,丢失的材料,设备及机房内的设备要在形成封闭条件后再安装,并设专人负责管理,变配电、控制室不宜用来充当现场临建。

安装完毕后,如有其他承包商进入施工,要办理登记并要有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毕后要进行及时检查,如发现有损坏,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由项目经理与责任方协调解决。

(9)重要的控制箱、盘,通电后设立明显的“禁止触摸”标志,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触动,引起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

(10)装修、安装阶段特别是收尾、竣工阶段的成品保护工作尤为重要,必须按照成品保护方案要求进行作业。

(11)机电灯具、面板的安装应与墙面、天花的施工穿插进行,其顺序为:

(12)机电的各类管道全部施工完成后,须经过监理检查认可后,与其它专业承包商进行交接。

1.6.3水、暖、卫成品保护

(1)UPVC管:

a、管道安装完成后,应将所有管口封闭严密,防止杂物进入,造成管道堵塞。

b、安装完的管道应加强保护,尤其立管距地面2m以下时,应用木板捆绑保护。

c、粉刷前应将管道用纸包裹,以免污染管道。

(2)机制铸铁管:

a、预留管口的临时封堵不得随意打开,以防掉进杂物,造成管道堵塞。

在回填房心土时,对于已铺设好的管道上部要先用细土覆盖200mm以上,并逐层夯实,不许在管道上部用蛤蟆夯等机械夯土。

b、预制好的管道要码放整齐,垫平,垫牢,不许用脚踩或物压,也不得双层平放。

c、不许在安装好的支托、吊管道上搭设架子或拴吊物品,竖井内管道在每层楼板处做型钢支架固定。

(5)给水、采暖管:

a、安装好的管道不得用做吊拉负荷及作支撑,也不得蹬踩。

b、搬运材料、机具,应注意门口角棱,并轻放,不得将已做好的墙面和地面弄脏、砸坏。

施焊前,应将已做好的墙面和地面加以保护后,方可施焊。

c、管道安装好后,应将阀门的手轮,水表卸下,保管好。

竣工时,统一安装。

d、通水试验前,应检查地漏是否畅通,分户阀门是否关好,然后按层段分户,分房间逐一进行通水试验,以免漏水,使装修工程受损。

1.6.4电气成品保护

(1)配合阶段:

a、在主体配合过程中,由于交叉作业比较频繁,流动性大,故管路敷设完毕合,在浇筑砼时,应派专人看护,以免振捣时损坏配管及盒、箱移位,遇有管路损坏时要及时修复。

b、朝上的管口容易掉进杂物,因此在结构配管过程中,每完成一道工序应及时将管口用堵头封死。

c、顶模拆除完毕,应及时扫管,清理箱、盒,做防腐处理;同时用胶带将箱盒四周的墙面加以保护,确保防腐周边墙面清洁,无污梁。

(2)管内穿线:

a、穿线时不得污染设备和建筑物品,应保持周围环境。

b、在缆线、压接、焊包全部完成后,应将导线的接头盘入箱盒内,并封堵严密,以防导线污染,同时防止盒箱管内进入杂物。

c、穿线时不得遗漏,带护线套管及用护口保护。

d、配管、配线器具完成后,不得再在盒、箱内动用油漆,防止导线和电气器具的污染。

e、设备、器具进入现场后,码放整齐、稳固、并要注意防潮,搬运时应轻搬、轻放,以免碰坏表面的镀锌层、油漆及玻璃罩和开关箱盘的板面,同时防止器具设备被污染或丢失,应设专人看管。

f、紧固螺丝时,不应用过猛,以免瓷件及PVC外壳碎裂。

g、安装完毕,不得再次进行上腻子、喷涂以保持面板灯具的清洁。

进入装修阶段后,作为总承包商,我们将组织专门的成品保护管理队伍,分区域进行成品保护的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巡视工作,采取措施增强管理力度,保证本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2、工作面移交制度

2.1工序交接检查制度

2.1.1本制度将使各分包的交叉作业或流水施工做到先交接后施工,使前后工序的质量和成品保护责任界定清楚,便于成品损害时的责任追究。

2.1.2分包在某区域完成任务后,须向总包书面提出作业面移交申请,批准后办理作业面移交手续。

2.2工作流程:

2.2.1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的计划(计划中应包括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细则)由项目部制订,正式开工前报公司工程部分管工程师备案审核。

2.2.2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专业施工特点和以往成品保护经验教训,针对项目具体特点制定工程成品保护各个阶段、各个工序的详细的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细则和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保护奖罚制度,并按实际情况指定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负责人,明确责任范围。

2.2.3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负责人加强对工人的成品保护教育,依据保护管理计划和细则对操作者和成品、半成品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跟踪检查,并根据奖罚制度进行处理。

2.2.4工人受奖罚制度的约束,并依据成品保护细则在施工过程中实施对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

2.2.5加强总包与分包,市政与土建、安装等的配合。

在施工之前各方都将进行施工图纸的深化。

落实工序交接,强化下道工序地位,搞好工序、专业间的穿插作业,防止互相影响破坏。

2.2.7建立成品登记台帐,定期检查成品情况,项目或班组交接时要办理成品交接保护管理手续。

2.2.8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进行合理调整同时上报公司工程部,让工作更符合实际情况和有利于整个项目质量计划的成功实施。

2.2.9工程部在各种定期质量检查时应同时进行工程项目交接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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