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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之为民办实事自查报告

工作报告之为民办实事自查报告

为民办实事自查报告

【篇一:

为民办实事自查报告】

为民办实事自查报告

——沅江市粮食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06]16号)“要按照产区保持3个月销量、销区保持6个月销量的要求,核定和充实地方储备粮规模”的规定和国家发改委等4部委《关于下达地方粮食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国粮调[2008]128号)、湖南省粮食局等4部门《关于下达市县储备粮规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湘粮调联[2009]37号)以及益阳市粮食局等3部门《关于下达市县级储备粮规模计划的通知》(益粮调联[2009]30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政府粮食宏观调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我市已落实县级粮食储备4500吨,圆满完成了益阳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储备粮任务。

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台《管理办法》,早在2009年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沅江市粮食局、财政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沅江市支行三家联合发文,出台了《沅江市县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将县级储备粮的计划、储存、动用、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进行了确定,使县级储备粮的管理有章可依。

二、确定储粮企业。

因我市已无国有粮食企业,我们组织粮食、财政、农发行对几家大型粮食龙头企业进行了考察,于2009年底前,确定了“湖南卢青年米业有限公司”为我市县级储备粮储存企业。

三、下达了储备计划。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下达的我市县级

储备粮4500吨任务,市人民政府要求在今年早稻上市结束前全部落实到位,并与“湖南卢青年米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县级储备粮承储合同》。

四、督查落实到位。

早籼稻收购结束后,我市组织粮食、财政、农发行下到“湖南卢青年米业有限公司”,就储备粮食的数量、质量等进行了检查,4500吨县级储备粮已全部落实到位。

2010年12月3日

市质监局二○○九年为民办实事工作总结

2009年,市政府赋予我局为民办实事的主要任务是:

生产加工领域食品监督抽查安全性指标合格率达95%以上;全年监督抽查生产加工领域食品不少于1800批次,取证食品抽查覆盖面达90%以上,乳制品每月抽查一次,豆制品、肉制品、酱腌菜等高危食品每季度抽查一次;抽查信息每季度通过文件、杭州市门户网站、杭州市质量网进行公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添加剂备案率100%;乡镇政府所在地以上的食品生产小作坊全部达到颁发生产许可证标准。

一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共建共享生活品质之城”这一主线,深入贯彻“民主民生”战略,把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作为全系统的中心工作来抓,切实落实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把实事项目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抓好落实,明确责任、要求,按要求每月上报进展情况,每季度进行小结,己圆满完成为民实事项目,取得明显成效。

主要情况是:

一、切实加强食品监督抽查

监督抽查是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力手段,也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效抓手。

2009年,我局坚持将有限的监督抽查经费优先保证食品抽查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抽查的频

检验项目;对尚未纳入抽查计划的,立即部署进行抽查。

共抽查火腿制品、淀粉制品、面粉、味精、菌类干制品、酱腌菜、糕点、鸡精等重点食品企业产品925批次,合格率90.8%。

四是建立风险预测机制。

成立了风险预测领导小组,组建了信息员、联络员和技术指导三支队伍,加强产品质量风险信息评估和工作。

安排市、县有关技术机构对蜜饯、白酒、炒货、肉制品、粉丝、糕点、豆制品等7类产品进行了风险监测,共发现食用包装容器的增塑剂、白酒中的三氯蔗糖、蜜饯中脱氢乙酸、生态蜂蜜中抗生素、饮用水中的溴酸盐、炒货中的焦亚硫酸钠、豆制品中脱氢以酸钠、含乳食品中的动物水解蛋白等8项风险因素,及时的发现了产品质量存在的风险隐患,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实现了关口前移,及时遏制了区域性、行业质量问

题的发生。

三、扎实抓好食品加工小作坊整治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是今年市政府部署食品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根据市政府专项整治要求和蔡市长有关指示精神,倾全系统之力,采取“规范一批、置换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方法,强势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工作。

全市35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中,117家a类小作坊全部取证、96家b类小作坊全部整改规范、139家c类小作坊全部关停,全面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规范任务。

一是制订实施细则,明确规范要求。

结合小作坊生产加工条件普遍较差的实际,在调研的基础上,以立足小作坊现有生产条件,确保食品质量安全为原则,制定了《杭州市食品加工小作坊规范通则》,作为指导小作坊整改规范的基本依据。

同时,有针对性的制定了豆制品、毛茶加工等不同行业小作坊整规的实施细则,明确了生产条件、质量控制、生产管理等方面必须达到的基本生产条件。

二是坚持一厂一策,分类整治。

根据小作坊不同的生产加工条件,按照abc进行了分类,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整规。

对生产条件相对较好的a类小作坊,依据市场准入条件抓好帮扶指导,促成其获得生产许可证;对生产条件相对较差的b类小作坊,按照规范通则和实施细则要求进行整改规范;对生产条件差,整改无望的b类小作坊予以关停。

在整规过程中,组织了16名专家,对ab类小作坊开展“一对一”的帮扶,从厂房布

局到申领生产许可证的每个环节都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三是坚持示范引路,树立“标杆”。

为整体推进小作坊整规工作,我们选择富阳受降镇、桐庐富春江镇和建德杨春桥镇为小作坊整规试点。

在富阳受降镇组织5家取证的豆腐皮生产企业,联合31家小作坊组建了“大垅山豆腐皮专业合作社”,树立了联合做大的标杆;在桐庐富春江镇和建德杨春桥镇,以重点规范b类小作坊厂房布局、清理产品标准、严格生产管理、抓好产品检验等工作,树立了b类小作坊整改规范标杆。

通过示范引路,提高了整规工作效率。

四是坚持政策激励,推进整改提升。

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出台政策,全力支持小作坊采取股份联合、兼并重组、改进工艺等方式进行整改提升。

如:

萧山区政府对取得qs证书的小作坊每家补贴3万元,对难以取证且在规定期限内关停的,也给予每家3万元的经济补偿;淳安、临安等地对取证的小作坊实行2-3万元的奖励。

建德市质监局对小作坊计量器具和产品检测实行半价收费。

通过政策激励,极大的提高了小作坊业主整改规范的积极性。

五是加强督查通报,确保整规进度。

市局组成了由局领导带队的三个督导组,采取分片包干,深入基层和小作坊企业,对两区五县市的整规工作开展每月两次的督导,全面了解各地整规进度,协调、解决整规中碰到的困难,并每周在质监系统内网上通报各地abc类小作坊的整规进展情况,相互促进,确保了整治进度。

四、拓展服务群众生活的平台

【篇三:

2010年为民办实事完成情况汇报】

2010年度为民办实事情况汇报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0年12月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监督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把全面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作为中心的第一要务,狠抓扩面、规范管理、精心运作、提升服务,各项经济业务指标全面超额完成。

2010年,全市实现新增归集单位数978个,新增归集人数68851人,新增归集额22.77亿元;共为8081户家庭发放贷款17.87亿元,全市贷款余额50.55亿元;全市个人贷款逾期余额为0,逾期率为0,为史上最优资金质态,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落实。

今年,市政府下达市中心的为市区人民办实事项目是:

新增缴存职工人数13000人。

截至12月底,实际完成32753人,完成计划251.9%,并实现公积金建制近20年来的历史新高。

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坚持“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和“抓好重点,先大后小”两个原则

结合我市实际,中心制定了“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和“抓好重点,先大后小”的制度扩面原则。

“低门槛进入,逐步到位”就是允许被列入扩面对象的企业单位在过渡期内可以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790元作为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单位、个人各按8%比例计算,每月最低缴存126元,即单位每月为职工缴存63元,

个人同时交纳。

全员缴纳暂时不成熟的企业单位,也可以在已参与社保职工和本市常住户口职工中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行低门槛、低标准进入,以后逐步提高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逐步实施全员住房公积金制度。

“抓好重点,先大后小”就是对我市上市公司和重点大、中型企业集团、大型私营工商企业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逐步实施全员住房公积金制度,从而带动其他中小企业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与此同时,对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低收入人群等建立住房公积金托管平台,稳妥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

二、明确“主攻民营、突破编外、覆盖乡镇”三个目标明确归集工作方向,就能做到有的放矢。

目前,机关事业和国有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外资企业缴存率也比较高,游离于制度之外的主要是大量的民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编外职工,以及乡镇各类单位。

针对实际工作情况,中心确定了归集重点向“民营、编外和乡镇”覆盖。

通过努力,截止到目前,烟草、供电、电信、石油、医院、城管、保安公司等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编外人员实现全覆盖,扬州在全省率先为大学生村官建立公积金制度,并陆续实现乡镇卫生院、基层站所、村干部公积金制度全覆盖。

三、落实“宣传造势、部门联动、行政推动、执法突破、责任考核”五项措施

(一)宣传造势。

针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社会知晓率不高,广大企业负责人对公积金制度不了解,职工缺乏维权意识等现状,制定宣传计划,做到既宣传业务又宣传政策。

通过定期在《扬州

日报》、《扬州晚报》开设专版,召开新闻发布会,开设广场咨询,参与行风热线,直接接收市民咨询投诉等方式,加大公积金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思路,通过开展“服务进万家”、“归集扩面记者行”、“我与住房公积金”有奖征文、有奖知识竞赛、“百佳诚信缴存企业”评选等专题活动,拓宽公积金宣传渠道;通过办好“寄语公积金”以及中心网站咨询投诉,让咨询投诉的市民更全面了解公积金政策业务。

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知晓率大幅度提高,职工维权意识明显增强,企业负责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意识有所提高,有力地营造了制度扩面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联动。

对一些条块上的归集工作,中心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先后与市房管局联合发文,促进房地产企业开户;与市卫生局联合发文,促进医院编外人员和乡镇卫生院开户;与市司法局联合发文,促进律师事务所开户;与劳动部门联合,将住房公积金条款写进劳动合同;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教育系统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大检查,促进教师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位;召开社区工作者座谈会,促进市区社区工作者全面建制到位;与市总工会联合,以各项企业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大公积金政策业务宣传,与市总工会、邗江区总工会联合举办扬州市区首届“百佳诚信缴存企业”评选活动,通过评选活动,树立单位诚信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良好风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

(三)行政推动。

在实际归集工作中,中心深深地认识到,没有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归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难度较大。

中心主动邀请人大政协代表来中心视察工作,多次向市委政府专题

汇报我市归集工作情况,争取领导重视和支持。

2009年7月,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工作的通知》。

今年,在全市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中,中心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专题调研,并形成报告及政策建议报市政府,目前正在进一步论证阶段,将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专门政策文件。

同时开展了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调研及重点企业建制调研工作,分析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调研报告,市政府领导做了重要批示,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

(四)执法突破。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及率不断提高,住房公积金维权的举报、投诉不断增多,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已经越来越成为中心本身所必须履行的一项行政职能,并且这项行政职能在整个中心工作中的地位将越来越突出,为此,中心将2010年作为“行政执法突破年”,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制定了《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突破年实施意见》,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全系统行政执法的意识明显增强、公积金行政执法的影响力明显提高、公积金行政执法的联动协同机制初步形成、行政执法推进归集扩面效果明显的工作目标,推动归集工作的向纵深发展。

定期召开行政执法工作会议交流执法进展及经验,经过近1年的摸索和实践,全系统开展行政执法的信心有了进一步提升,执法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得到了锻炼,执法水平得到了提高,有力地推动了归集工作的顺利开展。

截止12月底,全系统共确定117家行政执法对象,发放《办理通知书》720份,《责令限期办理通知书》46份,立案5家,其中2

例因单位开户而结案,有3家已经经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裁定,支持公积金中心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正在强制执行执行阶段。

这三起强制执行案例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的新突破,为下一步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

(五)责任考核。

中心通过制定严格的责任考核制度来挖掘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各分中心、管理部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进行量化考核;在完成政府制定目标的基础上,自加压力,调高工作指标;领导靠前指挥,包片包线与归集人员一道下基层到企业开展归集工作。

同时,注重发挥业务承办银行的归集积极性,定期召开业务承办银行座谈会,每月进行承办银行归集缴存通报。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以来,对支持中低收入职工解决住房困难,改善居住条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我市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

总量徘徊、新增扩面人数未实现重大突破,与省内先进市、县相比差距较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全覆盖、但企业覆盖率较低,低收入人群建制率更低;重点骨干企业覆盖不充分,中小企业覆盖率低;国有企业基本建制,非公企业、民营企业、外资合资企业覆盖率低。

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身在推进制度扩面方面也存在着一些实际困难,例如中心人员编制少、基层无机构和人员、行政执法体制不健全、制度宣传普及不充分等。

为此,我们建议:

1、建议市人大开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行政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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