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二胎政策后的生育意愿及影响以北京市数据为例 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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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二胎政策后的生育意愿及影响以北京市数据为例4

浅析二胎政策后的生育意愿及影响——以北京市数据为例

摘要

计划生育在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就已经提出并实施,但现在也有近40年的时间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计划生育政策对我国的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到了21世纪初,对于人口再生和社会经济生活的影响已经无法忽视了,因此,关于人口问题的争论也是各种声音,参差不齐。

现实是,随着医疗水平的提高,国民健康意识的增强,老龄化的时代已经来临,而我们面对的将是劳动力不足,生产成本增加,养老负担及重。

因此,二胎政策也应运而生。

本文将通过文献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以及数理统计法,以北京市为例,展开实施“二胎政策”的状况进行分析,研究二胎政策的时间基础与社会反响。

关键词:

二胎政策影响

Abstract

FamilyplanningwasputforwardandimplementedinChinainthe1980s,butnowithasbeennearly40years.Withthepassageoftime,theimpactoffamilyplanningpolicyonourcountryisgrowing.Especiallyatthebeginningofthe21stcentury,theimpactonpopulationregenerationandsocialandeconomiclifecannotbeignored.Therefore,thedebateonpopulationissuesisalsoavarietyofvoices,uneven.Therealityisthatwiththeimprovementofmedicallevelandtheenhancementofnationalhealthawareness,theageofaginghascome.Whatwearefacingistheshortageoflaborforce,theincreaseofproductioncosts,andtheburdenofpension.Therefore,thesecondchildpolicycameintobeingasthetimesrequire.ThispaperwilltakeBeijingasanexampletoanalyzetheimplementationofthe"secondchildpolicy"throughliterature,questionnaire,interviewandmathematicalstatistics,andtostudythetimebaseandsocialresponseofthesecondchildpolicy.

KeyWords:

Twochildpolicy;policy;Influence

引言

自上个世纪80年代计划生育政策提出并实施以来,已有近40年的时间。

在这40年间,我国的人口状况得到了很好的控制,基本实现了生育水平的低稳定发展,让环境资源的压力得到了有效的缓解作用,极大的改善了国民生活水平也提高了国民生活质量。

据统计,在计划生育实施的近40年的时间里,全国总共少生了4亿多人,节省的抚养费近8000万。

有利即有弊,计划生育虽然减少了新生儿的降生,节省了一大笔抚养费,但同时也给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不好的影响;独生子女数量的增加,意味着家庭规模的缩小,意味着当代的年轻人面临的将是巨额的赡养费和抚养费,更意味着可能会有大量的家庭因为各种意外转变成失独家庭,这些家庭的养老问题,精神慰藉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老龄化社会让家庭的抗风险能力渐渐降低,这些问题都阻碍了我国的发展。

在党的十八大五中全会上,“全面开放二胎”政策得到了公布。

在政策开放后,所有的夫妻,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

但这能发欧起到减缓人口老龄化、降低老人抚养比严重程度、增强降了家庭养老功能和降低新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上升的作用,具体还是严依据国民生产意愿和实际生育行为[]。

所以,本文以北京市为例,了解育龄妇女在政策实施后的生育意愿和影响因素。

人是社会活动的主体人口问题是一个复杂多变构成了家庭、民族、经济、社会等各种社会关系,因此多种社会关系并存的综合社会实体,具有数量和质量、地域分布和密度、年龄以及男女比例等特征。

出生、死亡、迁移和时间是人口增长的四个决定性因素,其中死亡、迁移和时间都不是人为能够控制的因素,能够控制的只有人口出生率这个因素,而人口出生率又根本取决于人的生育意愿和行为,研究采用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来影响人口出生率,控制社会人口数量的变化,最终使得人口数量达到最理想状态,是我们今后需要努力研究的课题。

国家通过收紧计划生育政策降低人口出生率和近期从国家层面上适度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希望通过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达到提高人口出生率的目的,感受了计划生育政策对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巨大影响,对计划生育也有许多感性认识,现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职能,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又多了许多的理性认识,以局部城区为例,对“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后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进行研究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980年,以中共中央发表的《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为标志,我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的政策,并为我国的人口增长压力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2008年,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从1980年的吧11.87%下降到了5.08%,整整降低了一倍多,不过我国的总体人口生育率也下降到了1.4%-1.6%左右。

在全面二胎政策开放以后,我国的人口总生育率与2008年的人口总生育率相差不大,2016年,我国人口总生育率是1.7%。

根据联合国人口委员会的预测显示,我国的人口总数将在2025年达到历史新高,在此之后将会逐年降低,因此,调整计划生育政策迫在眉睫[]。

计划生育是一个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性政策,也是当代中国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国策。

在日常生活中,作用于每一个家庭,面向所有的育龄群众,同时也是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影响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的人口出生率问题,关系到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环境等问题,对我国现代化建设、社会管理与发展具有借鉴指导作用。

生育意愿受思想意识、历史传统、经济情况和文化背景等多种因素影响,虽然计划生育政策是由国家层面做出,但是生育实践却是需要育龄群众的生育行为来完成的,从政策的制定到生育率的提高、人口的增长,中间必须经过很多的环节,需要经历或长或短的时间,这个过程中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持续开展也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突出以人为本的人性关怀,也是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应有之义,本文通过研究分析政策实施后的生育意愿和影响因素,发现计划生育的自身客观规律,对全面开放二胎政策的实施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1计划生育的演变过程

我国计划生育的政策由来已久,并在建国后进行了不断调整。

1953年我国进行了第一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总人口数突破了六亿大关,人口的自然增长率高达23‰。

1956年,周恩来在“第二个五年计划”中,重申了“提倡节制生育”方针。

毛泽东也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要提倡生育,要有计划地节育”。

至此,政界已经对人口政策做出实际的调整。

在学界,以马寅初的《新人口论》为代表,提出控制人口的主张,他认为应当着重提高人口质量,控制人口数量,分析了人口过快增长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

但是,他的思想在当时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1962年底,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发出《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将节育上升为“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既定政策”。

1963年卫生部修改规定,对节育者提供更多经济上的帮助。

在1971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报告》,要求“人类要控制自己,做到有计划地增长”。

1973年,国务院把计划生育办公室从卫生部门单列出来,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这一变化标志着计划生育工作全面展开。

年底,在第一次计划生育汇报会上提出“晚、稀、少”政策。

1978年,在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的新宪法中,第一次把“国家提倡和推行计划生育”纳入法制范围内。

随着对我国人口问题严重性的进一步认识,1978年,中共中央下发69号文件,明确提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子女数最好一个,最多两个,生育间隔三年以上……对三胎及其以上的要从经济上加以限制。

”计划生育中的“晚稀少”,也发展成为“晚婚晚育,少生优生”[]。

这一政策一直延续到1980年初,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宣布将调整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

指出:

“在今后的二三十年内,必须在人口问题上采取一个坚决的措施,就是除了在人口稀少的少数民族地区以外,要普遍提倡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以便把人口增长率尽快控制住,争取全国总人口在本世纪末不超过十二亿。

”在这之后不久,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号召“一对夫妇生一个孩子”,这标志我国“一孩政策”正式出台并全面实施。

在1982年十二大上明确把计划生育定为基本国策。

这一政策在80年代中期有过微调,扩大了二胎生育人群,但是由于控制人口增长的效果不理想,此后便从严修订、从严执行了生育政策。

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在2001年通过,并在2002年施行。

2013年单独二孩政策也逐步进入正轨。

2调查并分析二胎政策的现状

2.1国家开放二胎政策的解读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是从我国战略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有利于更好满足群众的生育意愿,促进家庭的幸福和社会和谐;有利于优化人口结构,减缓老龄化压力,增加劳动力供给;有利于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短期和长期内都有利于经济发展。

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时机成熟,条件具备。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是在深入细致的研究论证后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在劳动年龄人口比较充裕,社会抚养负担比较轻有利时机进行的调整;单独两孩政策的平稳实施为全面两孩政策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2.2北京市生育的意愿调查

2.2.1调查对象及方法

调查对象主要以20-45岁的居住在所调查区域的常住人口为主,人群可分成两类,一类为已婚未育人群,一类为已生育一个孩子的人群总共发放问卷268份,收到有效问卷268份,有效问卷回收率为100%。

此项调查采用单纯随机抽样方式,主要是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并对配合度高的对象进行随机访谈。

2.2.2调查内容

内容主要以调查对象的比别、年龄、婚姻状况、生育情况、受教育程度、户籍所在地、职业、年收人情况、二胎生育意愿以及二胎意愿的影响因素等内容其中二胎生育意愿的影响因素包括教育因素、环境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家庭因素、个人因素等。

 

表1调查样本的基本情况

调查问题

频数

比例

1.年龄

20岁及以下

2

0.75%

21-25岁

16

5.97%

26-30岁

56

20.90%

31-35岁

80

29.85%

36-40岁

60

22.39%

40岁以上

54

20.15%

2.文化程度

初中及以下

11

4.10%

高中、中专、大专、职高或技校

105

39.18%

大学本科

135

50.37%

研究生及以上

17

6.34%

3.从事职业

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

27

10.07%

外资企业管理人员

10

3.73

私人企业管理人员

28

10.45%

机关企业一般工作人员

92

34.33%

外资企业一般工作人员

3

1.12%

私人企业一般工作人员

41

15.30%

个体工商户

13

7.85%

自由职业

22

8.21%

失业、待业

9

3.36%

其他

23

8.58%

4.婚姻情况

未婚

47

17.54%

已婚

213

79.48%

再婚

8

2.99%

5.是否独身子女

双方都是独身子女

14

5.22%

一方是独身子女

159

22.39%

非独生子女

159

59.33%

未婚,独身子女

11

4.10%

未婚,非独生子女

24

8.96%

6.家庭月均收入

5000元以下

61

22.76%

5001-10000元

97

36.19%

10001-20000元

61

22.76%

20001-30000元

19

7.09%

30001元及以上

30

11.19%

7.现在生育小孩数量

0个

65

24.25%

1个

171

63.81%

2个

29

10.82%

3个及以上

3

1.12%

从表1调查样本基本情况数据结果表明:

第一,调查对象的年龄在26-30岁,31-35岁、36-40岁、40岁以上四个年龄段的分布比较均匀,随着婚育观念的改变,结婚年龄的推迟,处于26-30岁这个年龄段的人逐渐步入生育高峰期,而31-35岁这个年龄段的人生活和事业都相对稳定并且基本已生育一孩,在全面二胎政策放开后,其中有一部分人原先因为不符合相关计划生育政策而无法生育二胎的开始考虑是否要抓住生育年龄的尾巴,这一年龄结构能够较好地体现人们实际的生育意愿。

第二,通过调查表上的数据可以得知,大学本科毕业所占比例为50.37%,比例最高;初中以下的比例仅有4.10%。

由此可知,随着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我们接触到的调查对象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第三,调查样本中,第一次婚姻所占比例最高,为79.48%,未婚占17.54%,只有8个人是再婚,已婚者是调查研究生育意愿的主要对象,这个已婚结构能够很好的体现全面放开二胎政策实施后的生育意愿。

第四,在已婚对象中,非独生子女的比例最高,达到59.33%,结合受访者年龄结构,36岁以上所占比例为42.54%,因为在1980年前尚未实施“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节制生育政策,这表明,年龄和是否独生子女的结构比例是大致相同的;第五,受调查者已经生育小孩的数量,未生育的比例占24.25%,这和30岁以下年龄的比例27.62%相差不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现在结婚年龄的推迟和生育年龄的延后;第六,从业状况方面,机关企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私人企业一般工作人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私人企业管理人员所占比例较大,分别是34.33%,15.3%,10.07%,10.45%。

第七,作为影响生育意愿和生育抉择的重要因素家庭经济情况这一项,根据样本调查结果显示,家庭月平均收入5000元及以下、5001-10000元、10001-20000元所占的比例差不多,分别是22.76%,36.19%,22.765,20001-30000元和30001元及以上的只有7.09%和11.19%,综上所属,以上七个方面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北京市受调查对象的特征,对于整体户籍人口具有相应的代表性,能够较好的体现全面二胎政策放开后的生育意愿。

2.3结果

2.3.1生育意愿分析

生育意愿主要体现了人们对生育的理想的子女数量、生男生女的性别偏好和生育间隔时间的观点、看法和态度[]。

在没有生育政策限制下,生育率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人们的生育意愿,虽然考虑一些个人因素,实际生育率是低于生育意愿的,但是生育意愿仍是衡量生育率的一个重要指标,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根据理想子女数和性格偏好这两个反映生育意愿的调查显示,大多数调查对象的理想子女数为2个,性别偏好为“儿女双全”双偏好。

一直以来,人们认为如果育龄想生育二胎则代表生意意愿较高,但这是在提倡“少生、优生”生育政策下,对生育意愿的一定压制。

本文分别对现有子女数量为1个、2个、3个及以上的调查对象设置了“是否想在生育一个或几个孩子”问题,直观反映调查对象的生育意愿,其中,现有1个孩子的调查对象中有54.91%比例的人表示不会再生,现有2个孩子的调查对象中有83.87%的人表示不会再考虑生育,而现有3个及以上孩子的人当中却有60%的人会考虑再生育(不过现有3个及以上小孩的样本数量只有5个,而考虑会再生育和不会再生育的人数分别只有3个和2个,这个比例的可参考性有待考量)。

这表明,绝大多数的调查对象在不考虑生育政策限制下,现有1个小孩的调查对象是全面放开二胎政策的主要受惠群体,而北京市这一部分人群因为种种原因,大部分都将不考虑生育二胎,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即使全面放开二胎,北京市也不会造成生育堆积。

2.3.2理想子女数

人们对所生子女的数量意愿,是用伦理、习俗、经济等作为衡量标准,使得家庭或夫妻认为可接受的最佳子女数量[]。

理想子女数是生育意愿的重要内容和直观反映,具体生几个,也是和父母的目的动机有关的,同时,不同的地区,不同的习俗,也会对生几个产生一定的影响,所以,每个人的理想子女数也不相同。

普遍理想子女数量为2个。

根据样本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受访者对“不考虑计划生育政策,您认为一对夫妻生育多少个孩子最理想”问题的回答,其中认为生育2个小孩最为理想的比例最高,占83.58%,而认为生育0个、1个和3个最为理想的比例分别为1.49%,8.96%和5.97%,2001年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全国展开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抽样调查,调查结果表明,理想子女数为2个的比例占3最高,达到了57%。

2.3.3性别偏好

性别偏好是家庭或夫妻对所生育孩子某一性别的偏好[],虽然生男生女不以人的主观意愿为转移,但是由于B超技术的成熟,仍有一部分人通过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人口流产的方式来满足对性别的偏好。

同时,性别偏好有可能会导致实际生育水平的提高,如果一个家庭的生育行为,除了要满足生育数量外还看重生育性别,那么这对夫妻即使生育的孩子已经达到理想子女数,但为了达到理想的性别结构,会选择继续生育。

因此,性别偏好也间接地影响这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最终改变生育率。

出生性别比(出生人口中男性与女性人口数的比例,通常用100个女性相对应的男性数量表示)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性别偏好情况[],一般情况下,出生性别比是由生物学上的规律决定的,正常比例保持在103-107之间,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出生性别比开始偏离正常数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的出生性别比达到了119.5,这也是受到传统生育观念“养儿防老”、“传宗接代”等男孩偏好因素影响,当社会上出生性别比过高,就会形成“就业性别挤压”、“婚姻挤压”等社会消极影响。

而在本次调查区域北京市中,能够影响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的,性别偏好,也占了一席之地。

2.4生育意愿影响分析

2.4.1国家生育政策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分析

影响生育意愿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生育政策,同时生育政策还影响了生育水平。

我国为了有效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制定了严格的限制政策,并且采取经济和行政两种方式并行处罚的措施,特别是针对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而言,超生意味着下岗,而对家庭经济较好的非公职人员来说,超生只是意味着罚款,违反计划生育只是带来了额外的生育成本,政策执行力和影响力便相对较低,所以,不同收入、不同职业的群体对生育政策的评价和遵循的力度是不一样的。

一般来说,对生育政策评价较高,对政策规定的遵循力度也较大,如果是限制性生育政策,则更倾向少生,如果是鼓励性生育政策,则更倾向多生,反之,亦然[]。

在本次问卷调查样本中,对于全面放开二胎的生育政策,表示赞成的比例高达75.31%,其中:

认为“老龄化那么严重,早就应该放开了”占赞成人数中的84.65%,认为“放开政策时机刚好”占15.35%,仅仅只有7.09%的人表示不同意,在这些表示不同意的人中,有78.95%的人是觉得“中国的人口基数还是很庞大的,现在放开有点早”;认为“不应该全面放开二胎”的占21.05%,而对全面放开二胎政策觉得无所谓的占17.53%。

表2能够反映对全面开放二胎的生育政策的态度和看法

政策评价

频数

比例

赞成,老龄化问题那么严重,早就应该放开了

171

63.81%

赞成,放开时机也刚好

31

7.84%

不赞成,现在放开还太早,中国人口数量仍太多

15

5.60%

不赞成,不应该全面放开二胎

4

1.49%

无所谓

17

17.54%

合计

268

100%

2.4.2家庭经济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分析

影响生育意愿的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家庭经济水平。

许多研究表明,家庭经济水平与生育意愿呈现U型波动,家庭经济收入处于小康水平的一般生育意愿比较低,而家庭经济收入很低和很高这两个收入两极化的群体生育意愿则比较高。

本文对调查对象的“家庭平均月收入”做了调查,根据结果显示,家庭平均收入在5001-10000元的比例占36.19%,家庭月平均收入为5000元以下、10001-20000元、20001-30000元、30001元及以上的分别为22.76%,22.76%,7.09%和11.19%。

2.4.3抚养成本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分析

抚养成本同样也是影响生育意愿最重要的因素之一,生育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直接成本主要包括育龄妇女从怀孕、生子到小孩成年、结婚这一整个时间段,父母所付出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其他等各种费用,间接费用主要包括父母为养育孩子所可能失去的工作时间、增加收入机会、职业晋升机会、教育深造机会等各种损失,因为现在父母对小孩教育的重视,小孩教育成本高企,令许多多胎生育意愿的育龄望而生怯,萌生了“不敢生”、“不想生”和“生不起”的念头[]。

在对“不考虑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理想子女数量”问题的基础上,调查研究生育理想子女数据的原因,调查数据结果发现,“理想生育子女数”为0个和“理想子女数”为1个的原因中,“抚育孩子成本太高”均占最高比例,“不生孩子最理想”的原因中,抚育孩子成本太高所占比例为80%,大大高于“个人事业发展考虑”、“可享受二人世界”、“担心孩子教育成才问题”、“无人照料小孩”的40%,40%,20%和也高达20%“认为生一个孩子最理想的原因”中“抚育孩子成本太高”所占比例76.92%,而“个人事业发展考虑”、“集中财力物力把小孩培养更优秀”“多生无人照顾小孩”、“个人原因”所占比例分别是26.92%,46.15%,23.08%和7.69%值得引起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在此到问题中,无人选择“生育一孩可享受国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国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对生育刺激的作用微乎其微。

表3反映了“不生育孩子最理想的原因”、表4反映了“生育一个孩子最理想的原因”的基本情况。

表3您认为“不生孩子最理想”的原因

原因

比例

抚育孩子成本太高

80%

个人事业发展考虑

40%

可享受二人世界

40%

担心孩子教育成才问题

20%

无人照料小孩

20%

个人原因

0%

表4您认为“生一个孩子最理想”的原因

原因

比例

抚育孩子成本太高

76.92%

个人事业发展考虑

26.92%

集中财力物力把孩子培养更优秀

46.15%

多生无人照顾小孩

23.08%

可享受国家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

0%

个人原因

7.69%

2.4.4孩子照料问题对生育意愿的影响分析

孩子照料问题开展发展为影响生育意愿的重要因素,当一个家庭生育一个孩子后,对小孩的照料问题,一般有三种做法,一种是双方其中一方父母来照顾,这个多数是丈夫父母;另一种则是女性辞职在家全力照顾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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