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司法自我检查报告精选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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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司法自我检查报告精选汇编
区人民法院司法自我检查报告(精选汇编)
第一篇:
区人民法院司法自我检查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司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总结,并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
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法院司法工作回顾
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重点抓好审判、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
通过努力,各项工作有了较为明显的改观,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法院改革稳妥推进,队伍形象逐步改善,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一)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至今年6月底),全院共新收各类诉讼案件3354件,办结320196件(包括上一年的未结案),正在办理301件。
其中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2019件,一审判处犯罪分子590人,共有457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2667件,行政案件19件;本资料权属好范文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好范文网更多资料办结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5件。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
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院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
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导致社会纠纷也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尽管我国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但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滞后的现象依然存在,新类型案件、无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可适用的案件呈上升势头,这些都给法官办案增加了新的困难和压力。
面对这些新情况,为保证审判工作质量,我们在充分发扬过去一些好的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我院的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
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
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刑事审判既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罪犯,又确保无罪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强化人权保障力度。
去年为贯彻最高法院肖扬院长提出的“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的要求,对新刑诉法实施七年来审结的2019余件刑事案件进行了自查,未发现超期羁押现象。
通过自查,进一步增强了质量意识和审限意识,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
及时总结前阶段“严打”整治斗争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并建立了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除继续保持对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外,通过集中公开宣判等形式,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震慑潜在的犯罪倾向。
民商事审判强调调解工作,积极运用调解方式止纷息讼,在审结的2667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及经调解撤诉的201936件,调解撤诉率为65%。
对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坚持从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审理,强调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疏导工作,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行政审判坚持规范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以及支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原则,积极受理,慎重审判,注重协调,确保稳定。
——强化审判监督力度。
去年成立了审判监督庭,实现立审、审执、审监相分离,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在审判流程中的不同环节,运用排期、审限监控、质量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促使审判公开、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地进行。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件,纠正错案2件。
——树立精品意识,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修订和完善了《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样式改革若干意见》,结合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现有的诉讼文书样式重新作了调整,统一了9种既符合证据规定,又方便当事人诉讼的诉讼文书制作样式。
同时,组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肯定和推广优秀裁判文书制作经验,发现和解决当前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的问题和缺陷,以评优活动的开展,促精品意识的树立。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全院的审判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案件上诉率、上诉案件发回改判率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涉法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2、狠抓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如果没有效率,公正将失去其应有的价值,这是现代司法理念提出的新要求。
针对过去对审判效率不重视,审判管理运行机制落后,造成部分案件审理期限过长,效率低下的问题,我们除加强对法官的效率意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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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区人民法院司法自查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司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总结,并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
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法院司法工作回顾
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重点抓好审判、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
通过努力,各项工作有了较为明显的改观,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法院改革稳妥推进,队伍形象逐步改善,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一)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至今年6月底),全院共新收各类诉讼案件3354件,办结320196件(包括上一年的未结案),正在办理301件。
其中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2019件,一审判处犯罪分子590人,共有457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2667件,行政案件19件;办结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5件。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
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院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
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导致社会纠纷也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尽管我国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但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滞后的现象依然存在,新类型案件、无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可适用的案件呈上升势头,这些都给法官办案增加了新的困难和压力。
面对这些新情况,为保证审判工作质量,我们在充分发扬过去一些好的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我院的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
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
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刑事审判既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罪犯,又确保无罪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强化人权保障力度。
去年为贯彻最高法院肖扬院长提出的“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的要求,对新刑诉法实施七年来审结的2019余件刑事案件进行了自查,未发现超期羁押现象。
通过自查,进一步增强了质量意识和审限意识,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
及时总结前阶段“严打”整治斗争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并建立了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除继续保持对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外,通过集中公开宣判等形式,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震慑潜在的犯罪倾向。
民商事审判强调调解工作,积极运用调解方式止纷息讼,在审结的2667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及经调解撤诉的201936件,调解撤诉率为65%。
对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坚持从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审理,强调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疏导工作,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行政审判坚持规范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以及支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原则,积极受理,慎重审判,注重协调,确保稳定。
——强化审判监督力度。
去年成立了审判监督庭,实现立审、审执、审监相分离,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在审判流程中的不同环节,运用排期、审限监控、质量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促使审判公开、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地进行。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件,纠正错案2件。
——树立精品意识,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修订和完善了《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样式改革若干意见》,结合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现有的诉讼文书样式重新作了调整,统一了9种既符合证据规定,又方便当事人诉讼的诉讼文书制作样式。
同时,组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肯定和推广优秀裁判文书制作经验,发现和解决当前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的问题和缺陷,以评优活动的开展,促精品意识的树立。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全院的审判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案件上诉率、上诉案件发回改判率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涉法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2、狠抓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如果没有效率,公正将失去其应有的价值,这是现代司法理念提出的新要求。
针对过去对审判效率不重视,审判管理运行机制落后,造成部分案件审理期限过长,效率低下的问题,我们除加强对法官的效率意识教育外,着重通过推进法院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来提高审判效率。
——完善和落实简繁分流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审理范围,规定除了必须
动履行法律义务。
注意对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对于被执行人确因生活困难、无力履行债务的,尽可能组织双方协商,在兼顾双方利益的基础上,以一种比较缓和的方式使债务逐步得以清偿,并积极争取有关社会保障部门的支持,确保被执行人履行执行义务后基本生活能得到保障。
4、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
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多方位、多层次地报道执行工作,尤其是对执行会战、集中执行等活动邀请新闻部门进行集中报道,让更多的群众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对部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当事人予以公开曝光;对一些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执行申请人跟踪执行。
这些做法对促进执行工作的开展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
一年半来全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201990件,执结标的金额3573.5万元,其中实际执结率达69.1%,正在执行22019件。
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20192件,并对98件向我院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进行了审查。
(三)队伍建设基本情况
法院队伍建设是确保审判工作实现公正与高效的根本,一直以来备受人民群众的关注。
近年来,我院始终将队伍建设放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上,毫不放松。
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采取了多种形式和措施,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使我院的队伍素质得到了较大提高。
1、积极打造学习型法院。
出台了建设学习型法院实施方案,完善了考核办法,全力营造讲学习、重调研的良好氛围。
坚持每两周一次的集中夜学习制度,组织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司法为民思想和郑培民、任长霞等同志的先进事迹等学教活动,强化宗旨观念与司法为民意识。
认真开展“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以及司法大检查活动,并结合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严肃审判纪律和作风。
重视加强干警的业务学习和培训,通过论文研讨、审判业务沙龙等多种形式,促使法官及时更新业务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
加强调研工作,创办了内部调研刊物《审判思考》,积极发动全院干警深入开展审判调研,使我院的审判调研工作呈现出了良好局面,涌现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成果。
去年在“走百村”的基础上撰写的《关于法院公信力的调查与思考》一文受到了省高院领导的高度评价,《人民法院报》专门对我院本次调研作了专版报道。
去年以来全院干警共撰写调研文章80余篇,其中被市级以上刊物采用2019篇。
2、推进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
针对法院工作专业性强的特点,积极探索职业化建设的相关举措,努力建设一支与业务工作特点相适应的职业化法官队伍。
积极开展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法官职业修养。
切实执行《法官法》,严格法官职业准入条件,为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提供制度保证。
积极推行竞聘上岗的用人机制,顺利完成了的第三次“双聘”工作,改善了我院中层干部队伍的结构,增强了全院干警的竞争意识和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性。
进一步完善了法官工作考核与奖惩机制,将法官的职业素质和职业形象纳入考核范围。
加强干警学历教育,至今年6月,全院干警本科以上学历达到了61%。
同时,积极安排法官参加省高院组织的法官专项培训、晋级培训,鼓励法官接受再教育,适应法官队伍职业化建设的需要。
3、加强形象工程建设。
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公正、文明执法新形象,在上级法院的统一要求和部署下,今年将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
通过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公正司法树形象活动,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促进队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水平有一个新的提高。
进一步规范法官庭审过程中的言行举止,努力改善庭风庭貌。
大力提倡文明礼貌用语,积极组织干警参加计算机、外语和普通话培训,提升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整体形象。
一年半来,全院共有5个集体23名干警被记功受奖,其中**法庭被上级法院记集体二等功,**法庭被记集体三等功,并连续三年被授予市级青年文明号,2名干警被上级法院记个人三等功,19名干警被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4名干警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四)监督机制运作情况
去年以来,我院以促进和保障司法公正为目标,进一步强化了内外监督机制。
1、依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贯彻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接受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监督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和改进此项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报告工作。
除年度法院工作报告外,去年向主任会议专题汇报了法院民事、经济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今年年初开始,又对司法评议工作进行了积极动员和部署。
与此同时,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以此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对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由专门办理机构依照相关办理程序,抓好落实,及时反馈。
对重要议案,院领导还上门听取代表意见,接受监督。
去年和今年年初两次区人代会上,代表们在充分肯定我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基础上,对我院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对此我们给予高度重视,提出并落实加强监督、推进改革、严格管理等一系列整改措施。
此外,对区人大信访办、区信访局转来的2019件个案逐个进行了调查和落实,并依据调查的事实以及有关法律规定向代表和有关当事人给予了书面答复。
三是不断强化与人大机关及人大代表的工作联系。
及时向人大通报法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牵涉法院全局的工作,能做到事先向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事后及时汇报。
不定期地选择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
院党组成员定期下基层召开代表座谈会或对代表进行走访,每年向全体区人大代表发放征求意见函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制度予以落实。
四是坚持向人大代表寄
第三篇:
区人民法院司法自查报告
各位代表: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通知精神,我们对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司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回顾总结,并深入开展了自查自纠。
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法院司法工作回顾
区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区人大关于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宗旨,重点抓好审判、改革、队伍建设三件大事。
通过努力,各项工作有了较为明显的改观,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法院改革稳妥推进,队伍形象逐步改善,较好地完成了维护稳定、保障改革、促进发展的司法工作任务。
(一)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至今年6月底),全院共新收各类诉讼案件3354件,办结320196件(包括上一年的未结案),正在办理301件。
其中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2019件,一审判处犯罪分子590人,共有457人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一审审结民商事案件2667件,行政案件19件;HAO办结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25件。
1、狠抓案件质量,力求公正司法。
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司法权威的关键所在,因此,提高办案质量,确保审判公正,始终是我院孜孜以求的一项重要工作目标。
随着社会进入转型期,日益复杂的社会关系导致社会纠纷也呈现多样化、复杂化趋势,尽管我国新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但在许多情况下法律滞后的现象依然存在,新类型案件、无明确具体的法律依据可适用的案件呈上升势头,这些都给法官办案增加了新的困难和压力。
面对这些新情况,为保证审判工作质量,我们在充分发扬过去一些好的经验的基础上,就如何提高案件质量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我院的办案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依法审判。
正确执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
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当事人举证、法庭质证、认证以及法院调查取证等证据制度,不断完善庭前证据交换、举证期限、证据失权的认定和处理等制度,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
刑事审判既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罪犯,又确保无罪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强化人权保障力度。
去年为贯彻最高法院肖扬院长提出的“依法惩罚犯罪,依法保障人权”的要求,对新刑诉法实施七年来审结的2019余件刑事案件进行了自查,未发现超期羁押现象。
通过自查,进一步增强了质量意识和审限意识,杜绝超期羁押现象的发生。
——高度重视案件审理的社会效果。
及时总结前阶段“严打”整治斗争工作经验,认真研究并建立了贯彻“严打”方针的经常性工作机制,除继续保持对各类犯罪的打击力度外,通过集中公开宣判等形式,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震慑潜在的犯罪倾向。
民商事审判强调调解工作,积极运用调解方式止纷息讼,在审结的2667件民商事案件中调解及经调解撤诉的201936件,调解撤诉率为65。
对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坚持从大局出发,精心组织审理,强调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疏导工作,争取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行政审判坚持规范行政行为、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以及支持依法行政、推进依法治区进程的原则,积极受理,慎重审判,注重协调,确保稳定。
——强化审判监督力度。
去年成立了审判监督庭,实现立审、审执、审监相分离,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在审判流程中的不同环节,运用排期、审限监控、质量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促使审判公开、公正、高效、文明、廉洁地进行。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共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件,纠正错案2件。
——树立精品意识,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
修订和完善了《民事裁判文书制作样式改革若干意见》,结合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现有的诉讼文书样式重新作了调整,统一了9种既符合证据规定,又方便当事人诉讼的诉讼文书制作样式。
同时,组织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肯定和推广优秀裁判文书制作经验,发现和解决当前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的问题和缺陷,以评优活动的开展,促精品意识的树立。
通过上述措施的落实,全院的审判质量有了较大程度的提升,案件上诉率、上诉案件发回改判率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涉法上访案件明显减少。
2、狠抓办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
迟来的公正不是公正,如果没有效率,公正将失去其应有的价值,这是现代司法理念提出的新要求。
针对过去对审判效率不重视,审判管理运行机制落后,造成部分案件审理期限过长,效率低下的问题,我们除加强对法官的效率意识教育外,着重通过推进法院改革,建立科学规
范的审判管理运行机制,来提高审判效率。
——完善和落实简繁分流制度,扩大简易案件审理范围,规定除了必须由审委会研究的案件外,能适用简易程序的,尽量适用。
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简便的优点,及时处理简易民事纠纷,提高诉讼效率。
一年半来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案件2241件,占民商事总结案数的84,当庭宣判率保持在40以上。
——
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理制度,对事实清楚、被告人无异议的普通程序刑事案件,在保持审判组织与程序完整的基础上,简化和调整庭审环节,提高庭审效率。
审结的42019件刑事案件中适用普通程序简易审的有255件,占刑事总结案数的61.4,二十天内审结的案件占38.5。
——重视诉前调解、庭前调解经验的积累和推广。
对于双方争议不大的纠纷,规定在立案的同时必须当场进行调解。
一年半来,立案庭诉前调解案件2019件(另有20余件未进行登记),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讼累。
同时,庭前调解已成了我院审理民商事案件的必经程序,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不宜调解结案的,在庭审之前一律先行进行调解。
一年半来,通过庭前调解结案的案件占调解结案总数的近三分之一。
——减少裁判文书制作时间,加快送达进度。
尝试调解文书格式化制作,对民间借贷等带有普遍性、共通性的案件,制订格式化调解书,做到当庭调解、当庭制作调解书、当庭送达,大大缩短了办案时间。
3、强化服务意识,贯彻司法为民宗旨。
——推出了一系列具体的便民措施和做法,努力为群众诉讼提供便利。
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向当事人送发《诉讼风险提醒书》、《当事人须知》、《举证通知书》,指导当事人完成各项诉讼活动。
注重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确保经济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发挥“维护国防利益巡回法庭”、“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的作用,依法最大程度地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强化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对涉及抚养费、赡养费、退休金、劳动报酬等案件,优先予以执行,保证申请执行人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对一些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病残人员,采取到当事人住地开庭、送执行款上门的办法,减轻这些群众的诉讼负担。
制定并落实《人民法庭司法为民18条措施》,发挥基层法庭扎根渔农村、接近群众、了解民情的优势,为渔农村群众提供司法服务,丰富司法为民方式和途径,切实将司法为民思想落到实处。
——立足审判职能,为打造“平安**”贡献力量。
建立“社区巡回法官”和“法院工作联络员”制度,实现法院和社区工作互动,在强化审判工作的同时,为创建平安社区作贡献,一年半来,社区巡回法官到社区走访90余人次,为社区提供咨询20190余人次,今年上半年还专门组织对全区人民陪审员、法院工作联络员进行法律知识集中培训,为社区干部更好地解决群众纠纷起到了一定的帮助作用。
研究并制订了《关于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努力促进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跨越。
各基层法庭加强与当地基层组织的联系,除履行好审判职责外,积极参与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指导、配合当地有关部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村镇处理了一批突发性事件,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同时,各法庭还注重配合当地普法工作的开展,通过以案讲法、巡回开庭、邀请有关人员旁听庭审等形式,提高基层群众和干部的法制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继续发挥少年刑事案件合议庭的作用,抓好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审理和判后跟踪回访、帮教工作,挽救失足青少年,同时,通过为在校学生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