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强重夯施工监理实施细则.docx
《03 强重夯施工监理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3 强重夯施工监理实施细则.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03强重夯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
1、总则1
1.1适用范围1
1.2编制依据1
1.3施工人员、设备核实认可1
1.4试验方案1
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
2.1一般要求2
3、强、重夯试验2
3.1初定强夯参数2
3.2初定重夯参数3
3.4强夯、重夯地基处理基本技术要求4
3.5检测项目5
4、施工阶段监理5
4.1强、重夯施工监理6
4.2强、重夯效果监理抽样检验6
4.3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6
5、质量检查和验收7
6、施工安全监理7
7、计量和支付8
强、重夯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1、总则
1.1适用范围
1.2编制依据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监理规划》
(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
(5)《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6)《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
(7)《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2)
(9)《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
(10)《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3施工人员、设备核实认可
监理人员根据承包人所报施工人员报验单和施工设备报验单,核定实际到位人员是否与报验单上人员吻合;核定实际施工机具与设备是否与施工设备报验单吻合,是否配备水准仪等设备。
1.4试验方案
施工作业开工前14天,承包人应编制详细的试验方案,报送监理人审批。
强、重夯试验结束后,承包人应对试验成果进行分析,并将试验的详细记录和试验分析成果报送监理人。
承包人应根据场地复勘的地质资料,选定有代表性的区域进行试验。
强、重夯试验参考设计单位《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潮河段渠道饱和砂土地震液化强夯、重夯、挤密砂石桩地基处理技术要求》。
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
2.1一般要求
(1)监理人员要确认在强、重夯施工前,承包人应对施工图纸所示区域进行场地清理、整平和减震沟挖填。
(2)根据施工图纸规定的强、重夯范围,承包人要复勘场地地质条件和持力层埋层深度,选择强、重夯施工机具设备。
(3)强、重夯设备安装就位应平整和稳固,确保施工中不发生倾斜、移动。
(4)强、重夯工程施工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强、重夯试验,以确定施工参数和工艺,并应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人。
2.2强夯、重夯技术参数确定
地基设计处理深度是依据地质报告湿陷性黄土地层的分布厚度、湿陷起始压力、以及《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等,强夯设计采用2000kN·M夯击能的处理深度为6m,3000kN·M夯击能的处理深度为7m,重夯处理深度为3m。
强夯、重夯施工前,在各标段夯实处理范围内分别选择不小于400m2的场地进行现场试验,以确定具体的强夯、重夯设计参数。
试验过程中应按《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2004)和设计单位签发的渠道饱和砂土地震液化地基处理施工技术要求,在强、重夯前后进行测试(取样做湿陷性试验、测定干密度、标准贯入试验、或相对密度),检测夯实效果,并将强夯、重夯施工前后数据进行对比,调整后确定正式的强夯、重夯参数。
试验数据应进行整理,提供给设计单位以验证地基处理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强、重夯试验
3.1初定强夯参数
(1)单击夯击能2000kN·M,锤重20t,底面直径2.5m,落距10m,夯点间距6.5m;夯击击数及遍数:
设计采取10击4遍,各遍夯点间隔3~4周;第一遍夯点用空心圆表示,第二遍夯点用实心圆表示,第三遍用十字圆表示,第四遍满堂布置,夯锤落距可降低至4~6m,对表层土夯实处理后进行整平处理,见图1。
(2)单击夯击能3000kN·M,锤重20t,底面直径2.5m,落距15m,夯点间距6.5m;夯击击数及遍数:
设计采取10击4遍,各遍夯点间隔3~4周;第一遍夯点用空心圆表示,第二遍夯点用实心圆表示,第三遍用十字圆表示,最后一遍满堂布置,夯锤落距可降低至4~6m,对表层松土夯实整平处理,夯点布置见图1。
强夯范围如图2所示。
3.2初定重夯参数
单击夯击能270KN·M,夯锤锤重3t;夯锤落距9m;锤底直径1.4m;夯击点一夯挨一夯布置;夯击3遍,累计夯击12次。
各遍夯击间隔1~3周,每遍夯实完毕后对表土进行整平处理,夯点布置见图3。
3.3确定每个夯点重复夯击次数
夯点的夯击次数,应按现场试夯得到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关系曲线确定,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强夯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不大于50mm,重夯最后两击的平均夯沉量宜为10~20mm;
(2)夯坑周围地面不应发生过大的隆起;
(3)不因夯坑过深发生起锤困难。
3.4强夯、重夯地基处理基本技术要求
(1)强夯、重夯施工前,应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下构筑物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位置及标高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免因强夯和重夯施工而造成破坏。
(2)对强夯施工所产生的振动,为避免对邻近建筑物或设备产生有害的影响,根据情况采取开挖减震沟防振;减振沟一般挖深3.0m,底宽1.0m,边坡1:
0.7,起始位置位于强夯外边缘线外m,现场试验时应对减振沟的减振效果进行检测,若不能满足减振效果,需调整减振沟的位置及尺寸,或采取其它减振措施。
(4)对于采用重夯处理措施的渠段,应视现场施工情况必要时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
(5)清理平整场地:
平整的范围应不小于施工图标定的范围,且大于堤脚轮廓线不小于3m范围,并完全清除表层的腐质土层。
预先估计强夯、重夯后可能产生的平均地面变形量,并以此确定地面高程,然后平整施工场地,局部高程不足部位应选用符合设计要求的填筑材料填筑到估算高程,经整平后进行强夯、重夯施工。
(6)地下水位较高或地基含水量较大时,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降低地下水位措施或铺垫砂石等必要的措施(厚度可取0.3~0.5m),且强夯、重夯完成后必须将砂石垫层彻底清除。
(7)强夯、重夯施工,当第一遍夯完后,用推土机将夯坑填平,并测量场地高程;在规定的时间间隔后,按上述步骤逐次完成全部夯击遍数,最后用低能量满夯,将场地表层松土夯实,并测量夯后场地高程。
(8)强夯、重夯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安排专人(技术人员)负责下列监测工作:
1)开夯前应检查夯锤重和落距,以确保单击夯击能量符合设计要求;
2)在每遍夯击前,应对夯点放线进行复核,夯完后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和漏夯应及时纠正;
3)按设计要求检查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和夯沉量。
4)施工过程中应对各项参数及施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以备以后对强、重夯效果进行评定。
(9)强夯施工后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强夯施工后应满足处理深度范围内土层处理后的标准贯入击数实测值不低于临界标贯击数,或相对密度不低于0.75,达到不液化的要求。
3.5检测项目
在实验区进行夯前、夯后的物理力学性质测试。
检测项目有:
(1)夯沉量(包括每击夯沉量)及地面变形实测;
(2)在夯击点以外一定范围布置振动检测点,以检测强、重夯对周围土体和建筑物的扰动影响;
(3)挖深坑分层检测土的容重、含水量、孔隙比、颗分、相对密度和击实最大干密度等(夯前、夯后);
(4)标准贯入(夯前、夯后);
(5)按规范和设计需进行的其他检测项目。
4、施工阶段监理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强、重夯试验选定的且经监理机构审查批准的施工参数,依据合同文件、相关技术规范和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加强质量和技术管理,做好原始数据、资料的记录、整理和工程总结工作。
4.1强、重夯施工监理
在强、重夯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应将强、重夯点位的现场施工放样资料及点位复核资料报测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配合测量监理工程师及时对强、重夯点位进行测量放样抽检,抽检合格后,经现场监理工程师确认,方可开始施工。
监理人员将采取现场巡视和旁站监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施工质量控制。
在强、重夯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强、重夯试验选定的且经监理机构审查批准的施工参数,不定时进行下列项目的检查:
(1)强、重夯点位偏移值及夯锤倾斜度;
(2)每个夯点的夯击次数、夯锤落距和每击的夯沉量以及两遍之间的时间间隔;
(3)在每遍夯击前,测量监理工程师应对夯点放线进行抽检复核,夯完后监理人员应检查夯坑位置,发现偏差或漏夯应及时纠正;
(4)检查强夯、重夯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测试数据和施工记录,不符合设计要求时应补夯和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4.2强、重夯效果监理抽样检验
各区强、重夯施工结束后14天,现场监理工程师应指示承包人按施工图纸所示进行标贯和探坑检查,检查频度为每1000m2~2000m2取样一组,各测一孔一坑。
布点位置综合考虑随机性和代表性,现场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情况确定。
监理人员抽检频率不少于承包人检查数量的10%,跟踪检测40%。
标贯和探坑检查内容:
(1)各土层标准贯入击数;
(2)探坑中各层土的容重、干密度、含水量、孔隙比、颗分和相对密度等。
4.3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处理方式
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不按批准的施工专项技术方案实施;
(2)违反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劳动保护条例施工;
(3)出现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隐患等情况;
(4)其他违反工程合同文件的情况。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取监理现场书面指示、口头违规警告、书面违规警告、整改通知及暂停施工通知等方式予以制止。
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承包人承担。
5、质量检查和验收
5.1强夯、重夯施工结束后间隔7~10天,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在夯实范围内每500~1000m2面积内各夯点之间任选1~2处,自夯击终止时的夯面起至其下5~8m深度内每隔1m取1~2个土样进行室内试验,测定土的湿陷系数、压实度,检验深度应不小于设计处理的深度。
5.2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承包人报送的强、重夯分项工程资料,确认质量合格,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5.3强、重夯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按规定的抽检频率做好平行检测、跟踪检测工作。
5.4现场监理人员见证检测单位按相关标准及要求做强、重夯效果检测;载荷试验检测;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报告。
5.5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验收资料,内容包括:
强、重夯工程的完工验收资料,强、重夯工程竣工图及说明书,强、重夯工程试验报告,强、重夯施工记录表,强、重夯工程效果现场抽样检验成果,设计变更通知,事故处理记录等,是否完整,符合要求。
5.6监理机构组织建管、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质监站等单位有关人员对强、重夯工程进行工程验收。
审核验收资料,查看现场,与会各方发表验收意见,确认质量合格,参建各方签字认可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施工安全监理
6.1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已落实,是否已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2审查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运行情况,是否已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3审查承包人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整改。
6.4检查承包人是否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交底、是否有详细的安全教育培训、交底记录。
6.5现场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或存在安全隐患时,立即下达口头或书面监理指示要求整改。
对于严重违规又不听劝阻的及时下发停工令并通报有关部门。
6.6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前查明场地范围内的地下构筑物和各种地下管线的位置及标高等,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
检查高空是否有高压线等影响作业人员及设备安全的设施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避免。
6.7强、重夯机械设备进场后,承包人应进行全面的夯前检查,并把检查记录报监理机构,合格后,打夯机方可就位和施夯作业。
6.8夯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应经过岗前培训后方可上机操作。
6.9要求承包人在强、重夯施工区周围设置安全警戒线,设置明显隔离标识,形成封闭施工环境。
6.10要求承包人对强、重夯施工作业设专人统一指挥,指挥信号明确。
6.11施夯作业时,应严格杜绝有水作业和飞尘、飞石等现象。
6.12要求承包人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7、计量和支付
基础强、重夯工程量的计量将按照施工图纸所示的范围,按平面投影面积以平方米(m2)计。
每平方米(m2)单价中包括:
地质复勘、场地清理、平整、试验、强、重夯施工以及质量检查与验收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以及使用设备和辅助设施等一切费用。
注:
本监理细则要根据工程施工实际情况,进行不断的修改和完善,以便进一步适应本工程,更好地为本工程服务,更有效地指导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