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筑保温系统防火技术规范日修订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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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筑保温系统防火技术规范日修订稿
Coca-colastandardizationoffice【ZZ5AB-ZZSYT-ZZ2C-ZZ682T-ZZT18】
山东省筑保温系统防火技术规范日
ICS
备案号:
DB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37/XXXX—2015
建筑保温系统防火技术规范
Technicalcodeforfireprotectionofbuildinginsulationsystem
2015-XX-XX发布
2015-XX-XX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
前言
本规范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建筑节能实际情况,由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经广泛调查研究,参照了国内相关标准和规范编写完成。
本规范为我省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安全提供了技术支持。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
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防火设计;5施工防火;6防火验收。
本规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
1对于火灾风险较高的场所制定了更加严格的防火要求;
2提升了保温装饰板的防火安全要求;
3引入了热固性与热塑性保温材料的防火差异性。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1、2、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地址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2218号;邮编25010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山东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的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
参编单位: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公安消防支队。
主要起草人:
盖永兴、周其波、韩晓杰、张少晨、王琳、叶明、辛波、孟海奇。
主要审查人:
目次
2
6
一般规定......................................................................................................................................................6
材料堆放......................................................................................................................................................6
施工防火要点.............................................................................................................................................6
8
9
本规范用词说明………………………………………………………………………………………………10
引用标准名录…………………………………………………………………………………………………11
附:
条文说明…………………………………………………………………………………………………12
Contents
6
Generalrequirements.......………………………………………………………………………………..6
Materialstorage….......…………………………………………………………………………………...6
Firesafetyinconstruction…........………………………………………………………………………..6
8
AppendixAFiresafetyacceptancesheetofbuildinginsulationsystem…………………………….......…9
Explanationofwordinginthiscode...........................10
Listofquotedstandards..11
Addition:
Explanationofprovisions12
1总则
为贯彻国家有关建筑保温系统防火的法律法规,规范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安全,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山东省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及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建筑保温系统buildingthermalinsulationsystem
将多种材料安装在建筑构件上,具有保温性能的系统,一般包括建筑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夹芯保温和屋面保温系统,简称建筑保温系统。
保温装饰板insulationdecorativeboad
在工厂预制成型的板状制品,一般由保温材料,装饰面板复合而成,具有保温和装饰功能的复合板材。
热固性保温材料thermosettinginsulationmaterials
制品分子链是交联网状结构,材料遇火时表面形成炭化层,不熔化、无熔融滴落物产生的有机保温材料。
如:
硬泡聚氨酯(PUR),硬泡聚异氰脲酸酯(PIR),酚醛泡沫(PF)。
热塑性保温材料thermoplasticinsulationmaterials
制品分子链是线型结构,遇火收缩、熔化,有熔融滴落物产生的有机保温材料。
如:
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石墨改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SEPS),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3基本规定
3.建筑保温系统中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宜为A级,不应低于B2级。
设置保温系统的基层墙体或屋面板的耐火极限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
3.当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宜为热固性保温材料。
4防火设计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无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住宅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10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3)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2除住宅建筑和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其他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大于24m,但不大于50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且应采用热固性保温材料;
3)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
3当使用保温装饰板,且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1,B2级时,应采用热固性保温材料。
4对于住宅建筑,当建筑高度大于54m,但不大于100m时,宜采用热固性保温材料。
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1,B2级时,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当采用不同于本条规定的其他构造方式时,应对复合结构墙体进行耐火极限的检验。
建筑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保温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人员密集场所,用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2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
3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
采用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既有住宅建筑及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且应采用热固性保温材料。
除第条规定的情况外,当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除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公共建筑或采用B1级保温材料且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外,建筑外墙上门、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
2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建筑的外墙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在其表面设置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除本规范第条规定的情况外,当外墙外保温系统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它层不应小于5mm。
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的空腔,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时,不应低于B1级。
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
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或B2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设置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建筑外墙的装饰层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不含涂料),但建筑高度不大于50m时,可采用B1级材料。
5施工防火
一般规定
建筑保温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应由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共同负责。
总承包单位对建筑保温工程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负总则,并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由各分包单位具体落实,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施工单位应根据建筑保温系统类型和保温材料特点制定施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相应的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灭火、疏散相关的消防演练,并实施专项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作业现场应配备消防器材,灭火器配置数量应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中的规定,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
材料堆放
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应按燃烧性能分类储存在专用库房,库房应由不燃性材料搭设而成,具备通风功能。
储存B1、B2级保温材料的专用库房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存放场所为禁火区域,应远离火源禁止吸烟,其周围应有显着的禁火标志;
2存放场所内不应放置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3存放场所应配备种类适应的灭火器、砂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4保温材料远离灯具,并进行必要防护。
保温材料在施工现场临时存放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完全覆盖;
施工单位采购保温材料应按需分别采购外墙保温材料和屋面保温材料,材料包装应有明显“墙面专用”或“屋面专用”标志;施工现场保存保温材料也应按照“墙面专用”或“屋面专用”标志分开保存,以免混用或错用。
施工防火要点
外墙保温系统施工应分区段进行,并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保温材料施工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抹面处理。
需要采取防火构造措施的外保温材料,其防火隔离带的施工应与保温材料的施工同步进行。
施工现场的动用明火作业要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
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2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3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外墙保温系统施工区域动用电气焊、砂轮等明火时,应确认明火作业所涉及区域内的使用的B1,B2级保温材料已覆盖了抹面层或界面层,并设专门的动火监护人,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4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并应在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再离开。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遗留在施工现场的废弃保温材料。
施工现场的应设置防火安全警示标志。
6防火验收
外墙保温系统防火验收应与外保温工程质量验收同时进行。
防火验收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工程师进行。
防火验收时,应按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填写验收记录。
防火验收应从核查资料、现场检查和材料复检等三方面判断其防火安全是否合格。
主控项目
1保温材料进场应进行质量验收。
核查方法:
检查产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型式检验报告。
核查数量:
按材料进场批次核查。
2保温材料应进行燃烧性能见证取样复验。
核查方法:
核查见证取样复验报告。
核查数量:
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有关规定。
3应对外保温隐蔽工程进行验收。
核查方法:
检查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防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检查方法:
钻芯取样法。
检查数量:
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的有关规定。
应对外保温工程防火安全进行验收,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资料:
1外保温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关于保温材料的防火设计要求以及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
2保温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包括清单、数量、进场批次、合格证以及型式检验报告;
3保温材料的现场见证复验报告;
4现场检查记录以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其他的必要验收资料。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建筑保温系统防火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部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序号
检查项目名称
检查内容记录
检查评定结果
综合防火验收结论:
验
收
单
位
建设单位:
(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
(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监理单位:
(单位印章)
监理工程师:
(签章)
年月日
设计单位:
(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
(签章)
年月日
本规范用词说明
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采用以下写法: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用词,采用“可”。
引用标准名录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144
山东省地方标准
建筑保温系统防火技术规范
DB37/XXXX-2015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建筑保温系统防火技术规范》DB37/XXXX-2015是山东省消防总队,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第xxx号文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为基本要求,结合我省建筑保温容量大的实际情况,对火灾风险比较高的地方提出更加严格的规定。
本规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
1对于火灾风险较高的场所制定了更加严格的防火要求;2提升了保温装饰板的防火安全要求;3引入了热固性与热塑性保温材料的防火差异性。
为了便于建筑设计,施工,验收,监督等部门相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本规范编制组按照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及执行中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作了解释。
但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目次
5
26
7
8
21
一般规定……………………………………………………………………………………………….21
材料堆放……………………………………………………………………………………………….21
施工防火要点………………………………………………………………………………………….21
23
1总则
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建筑保温的目的除了满足节能的要求外,还要使保温系统达到防火的安全性。
近年来建筑保温的防火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火灾事故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极大,引起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为了规范我省建筑保温系统的防火安全性,特制定本规范。
本条规定了本规范的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我省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的保温系统。
包含了对墙体和屋面保温的防火要求。
对既有民用建筑节能改造的防火要求也须按照此规范执行。
此规范是以《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为基础,满足了国家标准的基本要求,进行更加严格的防火要求,标准内容涉及到了防火设计,施工防火要求及防火验收,这三者是一个系统要求,缺一不可。
2术语
本章对在本规范中使用的几个专业技术术语,作了明确的定义,明确了热固性保温材料和热塑性保温材料的种类。
对建筑保温系统做了概括性的定义,通常的建筑保温分为墙体和屋面保温,一般墙体保温系统包括了外墙外保温,外墙内保温和夹芯保温,屋面保温主要以外保温为主。
保温装饰板具备了保温和装饰的功能,保温层和装饰层在工厂预制成一体,保温层的材料可分为无机和有机保温材料,装饰层材料有金属和非金属材料,保温层和装饰层可通过粘合剂粘结在一起,也可以是保温材料在发泡过程中直接和装饰层粘结在一起,如聚氨酯保温装饰板。
对热固性和热塑性保温材料做了明确定义和分类。
热固性材料和热塑性材料的定义来源于高分子材料科学,塑料可分为热塑性和热固性塑料,热塑性塑料为线型聚合物,受热时可熔融,流动,可多次重复加工成型;热固性塑料是体型聚合物,在加工过程中固化成型,此后不再能加热塑化,重复成型。
所以,区分热塑性和热固性保温材料首先要从分子结构来进行区别,热固性保温材料是体型分子结构,而热塑性保温材料是线型分子结构。
热固性和热塑性保温材料的遇火表现是不同的,热固性保温材料遇火时表面形成炭化层,不熔化、无熔融滴落物产生;而热塑性保温材料遇火收缩、熔化,有熔融滴落物产生。
热固性保温材料一般是指硬泡聚氨酯泡沫(PUR)、硬泡聚异氰脲酸酯泡沫(PIR)、酚醛泡沫(PF)。
热塑性保温材料一般是指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石墨改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SEPS)、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国内权威消防研究机构如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对采用热固性和热塑性保温材料的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研究,包括标准的窗口火试验即《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GB/T29416-2012、实体建筑的火灾模拟试验等。
研究结果表明使用热固性保温材料时,在不设置防火隔离带的条件下,也能满足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要求,充分验证了采用PUR、PIR、PF等热固性保温材料的系统的防火安全性能更为可靠。
目前市场上出现的改性EPS泡沫,如真金板,一般是无机材料、热固性材料等改性的EPS,作为保温材料使用的真金板,主体结构是热塑性的EPS,无机材料、热固性材料是分散体;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没有经过大量充分的研究,保温系统的防火稳定性还存在不可靠性。
从严格意义上讲,真金板不属于热固性保温材料。
本规范中的热固性保温材料是指硬泡聚氨酯(PUR),硬泡聚异氰脲酸酯(PIR),酚醛泡沫(PF)。
不包含改性EPS泡沫,如真金板。
3基本规定
本条款对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做了基本规定,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一致。
一般建筑保温火灾事故都与采用了不合格的易燃保温材料有关,所以,规范要求建筑保温材料宜首选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B2级起步,严禁使用B3级的保温材料。
大量保温系统防火实验包括窗口火实验即《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GB/T29416-2012,实体火实验等都验证了热固性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性要优于热塑性保温材料,所以,宜采用热固性保温材料来提升保温系统的防火安全性。
4防火设计
本规范的防火设计是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基础上,引入了热固性保温材料条款,对火灾风险比较大的地方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目前建筑保温系统的大型火灾实验主要有窗口火实验即《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GB/T29416-2012,实体火实验等。
热固性和热塑性保温材料的系统防火性能区分,在这几种大型火灾实验中都有所体现。
窗口火实验是模拟室内火灾蔓延到室外,对外墙保温系统进行攻击,最终通过一定的判据来判定整个系统的防火性能,是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实验方法即《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试验方法》GB/T29416-2012。
经过窗口火实验证明了热固性保温材料如B2,B1级的硬泡聚氨酯,硬泡聚异氰脲酸酯和B1级酚醛泡沫薄抹灰系统在不做防火隔离带的情况下,可以通过窗口火实验;而B1级的EPS,XPS薄抹灰系统在不做防火隔离带的情况下,在实验过程中产生了轰然。
实体火实验是在四川消防所实体火实验基地进行的,实验装置按照实际的民用建筑建造,模拟室内火灾向室外蔓延时,外墙保温系统的防火安全性。
结果证明了热固性保温材料如B2,B1级硬泡聚氨酯,硬泡聚异氰脲酸酯,酚醛薄抹灰系统在不做隔离带时,可通过实验,有效防止了火灾的蔓延;而热塑性保温材料如B1级的EPS,XPS薄抹灰系统在不做隔离带时无法通过,出现了火灾蔓延,火灾风险很大。
以上大型火灾实验都充分证明了热固性保温材料的防火安全性要优于热塑性保温材料。
所以,在火灾风险比较大的地方应该采用热固性保温材料。
是关于外墙外保温体系的防火设计要求。
本条为强制性标准条文。
本条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强制性条文条等同。
本条款是针对外墙外保温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要求。
人员密集场所,火灾容易导致群死群伤,故本条要求人员密集建筑或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应为A级。
本条第1~3款为强制性标准条文。
本条是对非幕墙结构的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防火要求。
对于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即保温材料和基层墙体及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