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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负团费现象的探析》

《关于零负团费现象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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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零负团费现象的分析

(一)零负团费现象的出现的原因

1、旅游“零负团费”的定义

旅游“零负团费”主要是指地接社以等于或低于成本价格来承接组团社业务或接待旅游者的经营现象。

如果单从市场价格来看,这种竞争方式合情合理,但旅行社并没有将这种方式作为经营方略,而是成为了一种主要经营手段,旅行社从游客的消费中产生的大量“回扣”来直接或间接地填补了自己的成本及利润损失,从而致使游客在旅行游览过程中出现了“强迫购物”和“欺诈消费”等问题,让人对旅游业产生了抗拒想法。

旅游的“零负团费”问题一直是阻碍我国旅游业健康发展的一颗毒瘤,旅游业“零负团费”现象自20世纪90年代中就不断冲击着我国的旅游市场,打乱我国旅游市场环境,严重侵害了旅游者的出游质量,原来有较高品味的旅游也变得低端,它的经营模式从“零利润”到“零团费”再到“负团费”经营风险不断扩大,最终导致经营过程中不断出现问题,“零负团费”的本质特征决定它对旅游业只能带来危害,制约旅游业健康发展。

许多专家及学者就“零负团费”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主要归结为以下原因:

各旅行社间的恶性竞争、市场竞争导致、旅游目的地发出信息不对称所导致、旅行社的市场化经营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游客的非理性消费等,这些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造就了现在旅游市场“零负团费”现象的普遍化。

2、旅游“零负团费”现象的成因剖析

(1)、市场因素

旅行社市场竞争包括旅行社线路竞争(产品)、导游服务质量竞争、旅行社品牌竞争、市场营销手段竞争、产品价格竞争、企业文化竞争等多种方式,价格竞争是旅游经营者最常用的手段,也是就“见效”最快的方法。

从经济学角度讲,价格竞争有利于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较大利益及市场占有率。

价格竞争有利有弊,需要把握合适的尺度,一旦在竞争过程中超出这个度,就会出现“产品售价低于企业经营成本及利润为负”的现象,这就涉嫌到低价竞争。

低价竞争对旅游市场造成的危害极大,导致旅游市场秩序失衡,旅游市场经营混乱。

就目前而言我国国内旅游市场还处于较为基本的“观光游”状态,各家企业推出的各种旅游产品大致相同,除了价格打价格战之外,很难找到更奏效的方法赢得旅游者的青睐。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国内旅行社的数量越来越多,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共Ⅱ页第Ⅱ页

存,“零负团费”的经营方式成为各中小旅行社的唯一选择。

(2)、旅行社因素

旅行社可以说是促进“零负团费”现象增长的幕后黑手。

这主要是由旅行社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客观问题造成的,由于各旅行社竞争较为激烈,所得利润相对较低,旅行游览又受各方面影响较大,如:

国际政治、经济、民族、宗教问题、自然灾害和交通安全等方面,这都决定了一个旅行社的命运。

旅行社经营者不得不采用挂靠和承包的方式来获取自己的基本收益。

这就使得各部门为追求利益,违法违规的经营现象越来越泛滥,而旅行社对于承包部门并没有加以管理而是只重收费。

这是促使旅行社“零负团费”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成为扰乱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一大毒瘤。

(3)、游客因素

“零负团费”的旅游方式之所以经久不衰,是因为旅行社经营者抓住了游客爱贪小便宜的心理,以最基本的低价手段来吸引旅游者报名。

这样的旅游者大致分为两类,一是大致了解低价旅游团所提供的服务、住宿、购物等等,他们通常对旅游质量要求不高,只求多出游,存在“物美价廉”这样的侥幸心理;另一类是单纯的被低价吸引,并不了解低价旅游的潜规则,往往是选择价格最低的那一个。

这样的旅游对游客会产生欺骗心里,让旅行社在旅游者的心里形象一落千丈。

(4)、政府因素

在“零负团费”现象从初步在市场出现到现在基本普及于旅游市场的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有着绝对不可推卸的责任,就法规而言,我国目前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来规范整治旅游市场这种低价恶性竞争现象。

尽管相关政府部门部门对“零负团费”现象有过整改,但这并没有完全根治这个问题,反而越来越严重,越来越普及于整个旅游市场。

还有就是旅游业涉及方面较广,主要由食、住、行、游、购、娱这六大部分组成,这些涉及到的行业和领域较多,只靠旅游相关部门去解决问题难度系数较大,因而单靠一己之力无法解决这个问题。

3、旅行社之间的价格竞争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旅游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从而促进了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进而带动了旅行社的发展。

在旅行社的发展过程中,各个旅行社在业务上,旅游线路相似,因而旅游产品大致相同,不同之处在于各旅游线路的价格上,不同旅行设会给出不同的价格,因而各旅行社形成了激烈的竞争关系。

基于我国旅游行业的现实情况,客人较为注重价格,有些客人不考虑旅游产品价格为什么会低于成本,一味的追求低价,消费不理性,过于追共Ⅱ页第Ⅱ页

求低价,甚至于“一块钱游云南”这样的旅游线路也会购买,为此,各旅行社之间大打价格战,不断压低本旅行社产品的价格来吸引旅游者购买,有的旅游产品的价格大大低于该旅游产品的成本价格,甚至于处于“零负团费”这样的状况,从而导致旅游产品质量的下降,顾客旅游体验感受度也随之下降,对当地旅游景点也造成不良口碑,降低当地旅游的吸引力。

4、导游员受到利益的诱惑

在旅游业中,导游和司机可以说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二者之间利益息息相关,唇齿相依。

各旅行社之间的价格竞争对导游和司机也造成了影响,由于旅行社把旅游产品的价格一降再降甚至于负,旅行社为保证本企业的正常运营及收益,将旅游线路以“人头费”的形式卖给导游人员,导游人员和司机为获取更大利益,便向旅行社购买这样的旅游团。

而购物店和旅游景点为了获取更大的收益,给导游高额的回扣和停车费,在带团过程中,导游人员也需要和司机密切配合,以获取更多的收入。

长此以往,导游和司机越来越热衷于买团,而旅行社只要招徕游客组成团队就有钱赚,这就导致了旅行之间的低价竞争更加激烈,旅行社的产品价格越来越低,有的甚至低于成本,导致现在旅游市场一片混乱。

导游人员在旅游业中处于弱势群体,对于导游人员来说也存在很多不合理之处,导游人员没有基本工资,有也是几百块,根本无法保证正常生活。

导游容易受来自于旅行社和游客双方的压力;导游人员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在带团过程中,每天工作时间几乎超过12小时;在“买团”的情况下,买团的钱是导游出,赚的钱却要与司机分等等一系列问题。

5、旅行社产品信息不对称

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信息也变的越来越重要,信息不仅可以带来价值,也可以创造财富,但同时,旅行社产品信息的不对称现象也是频频出现。

由于科技高度发达各种旅游信息也是环绕在我们身边,除了旅行社发布的信息之外,还有很多方式,比如说手机里的一些旅游app,如携程旅游、去哪儿网、驴妈妈旅游、途牛旅游、同程旅游等,大大便利了我们了解旅游产品,同时,在各平台描述旅游产品的同时,也是避重就轻,夸大优点,忽略不足之处。

“零负团费”正是利用这一点,“零负团费”只收取游客的往返交通费用和景点的门票费用,而不告诉旅游者在游玩的过程中需要花费很多的时间进购物店以及强制购买某些纪念商品,在这样的旅游过程中,旅游者没办法全身心的进行游玩,反而要浪费大部分时间在购物店里,使得旅游者的旅游品质大大降低。

尽管“零负团费”的旅游没有保证旅游者的游玩质量,但是他在旅行社提供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降低了旅游者在团费方面的花销,顺应了大部分游客追求“低价”旅游的心里,在这种情况下还是会吸引一部分游客,但这共Ⅱ页第Ⅱ页

终究不是长久之计,做强做大一个企业不可能靠这种投机取巧的方法,还是要靠良好的口碑和信誉,所以这种方法还是不可取,同时,旅游者在考虑“物美价廉”的同时,也要看透它“背后”的事,不能只求“价廉”而忽视了旅游的品质。

二、零负团费的危害

(一)零负团费对游客的危害

旅游者是“零负团费”的最直接的受害者。

由于信息不对称,在整个旅游活动中游客处于弱势地位处处受制于人,强迫购物和自费项目,让游客有屡屡受骗的感觉,导游有意无意更改行程延长购物时间,减少游览时间游客听不到有品位的讲解。

如果游客拒绝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等额外消费可能会遭到导游的辱骂、甩团,游客陷入高价游的陷阱心情郁闷,美好的出游愿望被现实打击的四处飘零留下伤感的回忆。

实行“零负团费”的旅游团,大致有以下特点。

“食”,饮食简单,餐标低,环境恶劣,使游客在整个游玩过程中无法品尝到当地的特色美食,就就餐环境也是很没有档次,让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处于“能吃饱,但吃不好”的状况下;“住”,住宿标准也很低,住的地方一般较为偏僻,处于能住郊区绝不住市里,能住乡下绝不住郊区的状况,这对旅游者在游玩中的休息也有很大影响;“行”,低价旅游的车费经常不能给足,甚至零车费,所以司机为节省车费,会更改线路,甚至于将游客擅自拉近购物店,以赚取停车费及提成收入,来弥补车费不足;“游”,形成中所列景点是一些不收费和收费很低的景点,停留时间也较少,其他大多是一些需要自费的景点和纪念品店,这样的景点停留时间会较长,这样下来,游客在此次游玩过程中并没有充分的游玩当地的旅游景点,好好的游玩变成了“购物”;“购”,由于报团价格低,所以整个行程都是围绕购物来进行,而且购物店的纪念品价格大多很高,远远高于其成本价格,“以次充好”、假货等在购物店中比比皆是,强制购物也是这样团队中经常出现的“戏码”,如果游客不买东西,有的导游也会大爆粗口,如云南导游骂人事件,在这样的旅游团队中旅游者经常在购物店花高价买到的确实次品和假货;“娱”,强制参加自费项目,导游还会推荐比实际价格高很多的自费项目甚至不健康的项目,导游从中赚取提成。

(二)零负团费对当地旅游景点的危害

旅游“零负团费”运行模式下决定旅游经营者只能低成本运作,那么旅游者在旅游目的地的食、住、行、游、购、娱等条件不会太好,尤其吃住条件差,各方面卫生状况恶劣,环境也是脏、乱、差,游客的基本生活条件都得不到保障,再加上购买的旅游纪念品及其当地特色商品大都是假冒伪劣的商品,使得游客上当受骗,收导游诱导参加一些价格共Ⅱ页第Ⅱ页

昂贵且有些不健康的自费娱乐项目。

不法商贩的骚扰让游客的心情烦躁,促使游客愤怒直至投诉。

“零负团费”旅游使游客无法全身心的投入到游玩当中,在旅游过程中,通常会购物时间远远大于游玩时间,使得游客根本没办法好好地观赏当地旅游景点,这样就使得游客对当地旅游景点的不满意,旅游目的地的形象也在旅游者心理大打折扣,长此以往,旅游者回家之后也会对当地旅游景点进行大肆宣扬,所谓“好事不出么,坏事传千里”,旅游者的口碑宣传和多种新闻媒体的负面报道都会很大程度的损害旅游目的地在人们心中的形象,直接打消了潜在旅游者的出游动机,阻碍了旅游目的地的经济增长,尤其对餐饮酒店、景区景点、交通、娱乐等一系列相关产业造成了恶劣影响,导致各企业收到重创,生存艰难。

(三)零负团费对导游的危害

导游是指以旅游者为工作对象,以指导参观游览、沟通思想为主要工作方式,以安排旅游者的食、宿、行、游、购、娱为主要任务的接待服务人员。

导游从事的是一项服务工作,代表被委派的旅行社,按照组团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向旅游者提供旅游接待服务或陪同旅游者旅行、参观、游览。

随着我国旅游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导游队伍的规模迅速壮大起来。

但是与我国导游大发展相应要求的管理体制很不健全。

其中,导游人员的薪酬机制、激励机制、劳动保障机制最为突出。

部分导游人员甚至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固定薪酬、没有劳动保险,致使导游队伍职业稳定性下降,并导致部分导游人员在带团过程中降低服务水平或减少服务提供,一门心思花在如何使游客购物上。

这种情况已经影响了我国导游队伍的整体发展。

零、负团费旅游方式的出现,使得导游队伍本来存在的矛盾更加突显,并且把导游推向了矛盾的风口浪尖。

1、带团时经济压力巨大

恶性的削价竞争使得旅行社仅以/顾客导向0为主,忽视/成本导向0,产品的销售价与采购价之间的差异微乎其微。

为了保证必要的组团利润,旅行社取消了导游的薪酬,导游若想带团,得先交给旅行社每人几十元不等的人头费以及接团费、上车费等等,以弥补旅行社低价收客造成的亏空。

以昆明的石林一日游0为例,有的旅行社报价可以低至60元(包括门票、餐费、车费和导游费用),而现在仅石林门票就要80元,费用的缺口当然要通过增加购物次数来弥补了。

若在带团的过程中,游客不消费或者消费过低,导游不但得不到酬劳还得倒贴。

举例来说,若某旅行社有个40人的大团队,若哪位导游想接这个团,得先按每人50元的价格支付给旅行社共xx元的接团费。

导游估计:

即便40人平均每人只消费100元,再扣去其他的杂费,应该不至于贴钱。

于是接了这个团。

可是由于游客消费积极性不高,40人共Ⅱ页第Ⅱ页

的团队带下来一共只消费了1000元左右,这就意味着导游之前所垫付的接团费不但没有挣回来,反而要倒贴1000元,对于收入本来就不稳定的导游来说,这无疑是雪上加霜。

由此可见,零、负团费的运作带给导游人员的经济压力有多么的沉重。

2、不利于提高自身素质

从事导游工作应以客我双满意为目标,为此,导游人员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从事导游这种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高度结合的服务性工作,要求导游人员必须具备真才实学,知识面广。

可是因零、负团费的非正常运作,加上物质利益的驱动,导游人员的角色定位越来越偏离本职而滑向诱导游客购物,导致导游业务水平日趋下滑。

买团现象更令导游不得不费尽心思让游客多参加自费项目,多消费,这也是导致导游服务质量下降的最直接原因。

3、导致游客与导游关系紧张

表面看来,导游在旅游团中只是个提供服务的服务人员,而实际上,导游不但承担了景点的讲解工作,而且还要负责管理游客在旅游过程中的食、住、行、游、购、娱等等琐碎的事务。

也就是说,导游的角色是景点讲解和食宿安排等活动上的大管家。

而零、负团费的运作让导游在带团过程中不断带领游客去各种购物商店,真正关于景点的讲解少之又少,取而代之的是对纪念品的宣传,并且会不断地安排各种自费旅游项目,游客若不愿参加,导游人员会不高兴,甚至给你脸色看。

游客作为消费者,自然会对安排过多购物和自费项目的导游产生抵触情绪。

导游认为游客不配合消费,游客认为导游只想让他们花钱消费而从中提取回扣。

导游的无奈与游客的不满成为了矛盾对立的双方。

本该相互合作的旅游团队,游客与导游之间的关系却越来越紧张。

4、遭受社会舆论的批评

在游客心目中,导游是一个国家的代表、是民间的友好使者。

大多数导游都以其广博的知识、精湛的导游技巧、热情的服务为游客留下了良好的印象。

据抽样调查,xx年时最令人向往的职业中,导游排在第16位;但20年后的今天,排在前50位的职业中已经找不到导游的身影了,由此说明,导游也越来越成为众矢之的,也就越来越多的人拒绝从事这份工作,看似风光,可以到处游玩,但也是受尽了游客的抱怨与旅行社的压迫。

“零负团费”的出现,也让游客对导游有很大的偏见,认为导游就是只为赚钱不为服务,成了大众眼中的黑心骗子,也让导游成为大众指责的对象。

(四)零负团费对旅行社的危害

旅游业“零负团费”形成旅游产品低价收费标准,决定旅行社必须设法降低成本才能盈利,从而使旅游活动不可能规范,,在出游线路上安排一些免费的或档次较低的景点充实到整个行程,有的旅游大巴车顺便共Ⅱ页第Ⅱ页

经过也算是游览,在接待标准上尽可能安排标准中最低档次一级,运用模糊语言玩起文字游戏诱骗旅游者。

更为重要的是旅行社及导游诱骗或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并从中获利,如果游客不配合旅行社就会亏本,在竞争压力和利益驱使下旅行社和导游就像输红眼的赌徒,若采取过激行为不免会发生争吵冲突,招来投诉旅行社诚信尽失,名誉扫地,客源市场丢尽从而出现经营隐患企业很难发展,最终可能会出现关门倒闭。

这也使得旅行社发展不长久,不具有稳定性。

“零负团费”对于旅行社来说是一颗毒瘤,他能在短时间内使旅行社盈利,但对旅行社后期的影响还是很恶劣的,如旅行社的口碑以及旅行社的长远发展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做好做大一家公司最重要的还是靠质量靠口碑,而不是靠“零负团费”这样的方式,不仅做砸了口碑,还可能“遗臭万年”为整个旅游行业抹黑。

三、零负团费的治理对策

(一)治理“零负团费”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依法依规治理的原则。

治理“零负团费”主要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14部,可以综合运用,多管齐下。

如对于私自收受“回扣”行为,金额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的,可以按照《旅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相关旅行社和导游予以罚款处理;金额超过5000元人民币的,可以按《刑法》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予以处理。

只要抓住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源头,认真研究适用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就一定能实现旅游市场的拨乱反正。

2、必须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

针对“零负团费”深层次问题,坚持政府牵头、部门分工负责,行业协会自律,实施标本兼治,促进旅游市场环境全面优化。

3、必须坚持治点与治面相结合的原则。

应注重顶层设计,实行全国一盘棋,同时推进,避免治理区域凸显价格高地,出现谁治理谁吃亏的现象。

4、必须坚持治理与发展协调统一的原则。

努力帮助旅游企业解决生存发展的现实问题,通过促进旅游企业科学发展的方式达到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目的。

5、必须坚持企业自律与社会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充分发挥涉旅企业的主体作用,恪守企业的社会责任。

同时,建立健全社会监管机制,形成以行管部门行政执法、行业协会自律、旅游者监督和相结合的社会监管体系,坚决查处害群之马。

(二)整治“零负团费”的具体对策

1、进一步做大旅游市场,促进旅行社转型发展。

旅行社不规范经营其实是旅行社生存危机的体现,解决旅游市场失范现象的关键是进一步做大旅游市场,促进旅行社转型发展,解除旅行社的共Ⅱ页第Ⅱ页

生存危机,改变旅行社低质、低价、低利润的困境,增强旅行社的市场活力。

政府应支持非旅大型企业集团进入旅游业,也鼓励大型旅行社改变以单一的旅游接待业务为主的经营模式,走多元化发展的道路,增强赢利能力。

2、健全旅游综合执法机制,斩断“零负团费”产生的利益链。

按照《旅游法》的规定,加快建立健全旅游综合执法机制,通过查税收、查假冒伪劣、反暴利以至纪检监察部门介入等手段实现综合治理,坚决斩断产生“零负团费”的黑色利益链。

3、从顶层设计上改革导游人员管理体制。

目前通过社会中介机构将导游的资格证与上岗证紧密联系的方式值得商榷,其他行业也不是有资格证就都能上岗。

在旅游行业现代企业制度还不健全完善的情况下,这种中介机构势必削弱主要应由市场功能调节的旅行社人力供求关系,并且导游总量供大于求日益凸显的矛盾还容易酿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抓住《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修订的契机,从顶层设计上改革导游管理体制,试行导游考取资格证后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方能取得导游证的制度,使导游由“社会自由人”变为“单位人”,从根本上完善旅行社用人机制,落实劳动合同关系,进而从组织结构上实现对导游的严格管理。

4、加强对游客的宣传教育,提升游客抵制低价团的自觉性。

可以通过网络、报纸、电视、讲座等方式,加强对游客旅游知识及理性消费的宣传和灌输,让客人认清低价团的危害,增强抵制低价团的自觉性。

结论

综上所述,“零负团费”对于旅游业影响之广泛,情况之恶劣,是旅游产业发展道路上的一颗毒瘤,应该尽早杜绝这种现象的出现,引导旅游业朝着健康,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致谢

在本文写作过程中,我收到了老师细心指导和同学的帮助,尤其是我的论文指导老师苑晓赫讲师的指导,让我能完成这篇论文,在此我由衷的向老师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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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庞梦溪.“零负团费”的解析及根治对策研究[j].青年与社会,xx.[2]我国旅游业“零负团费”现象初探[j].价格理论与实践,xx(3).共Ⅱ页第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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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版,xx.[10]王晴雪.旅行社“零负团费”现象及治理对策[j]旅游纵览月刊,xx

(1).文章整个内容没有问题,小的标点问题修改,按照标准格式检查无误后可以定稿。

把定稿再发我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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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杜绝“零负团费”维护市场秩序杜绝“零负团费”维护市场秩序

各位旅游社同仁:

今日,本市发生多名外地游客在本市被“甩团”,该事件发生后,市政府高度关注并要求市旅游质监部查明事件发生缘由。

经查明,该事件与旅行社下属的门市部交接团不规范有关。

针对旅游市场发展畸形,旅游秩序混乱等现象,市政府决定对全市旅游行业进行整顿,为积极响应市人民政府开展专项活动,本社现向全市各位业界同仁发出如下倡议:

旅行社规范市场操作,杜绝“零负团费”,积极维护市场秩序,携手共建健康旅游市场氛围。

由于旅行社操作不规范,以及低价恶性竞争,“零负团费”现象在本市旅游业内频发。

“零负团费”旅游严重扭曲了导游与游客关系,降低了导游服务质量,损害了游客的利益,从根本上也导致本市对外形象受损,降低了本市旅游竞争力,不利于本市旅游产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为了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保证本市旅游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旅游从业者须从根本上转变思维模式,规范旅行社的市场操作。

保持本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我们保护游客的利益。

游客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培养游客成熟的旅游品位,有利于旅行社可持续发展。

通过旅行社的积极引导,提高游客的满意度,有助于旅行社对外地客源的长期开发。

当前,我市旅游业发展时间短,游客不成熟,这就需要我们积极宣传优质旅游产品,大力打造“品质之旅”、“诚信之旅”、以及“纯玩团”等高品质团,引导大众养成优质旅游品位。

保持本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我们保障导游的权益。

在日常旅游行程中,导游是与游客进行亲密接触的一线人员。

导游对客服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旅游行程的质量,也关系到旅行社的客源长期维护。

旅行社要保障导游的合理收入,导游自然不会在带团中强制消费,既规范了市场秩序,又保护了游客的利益,所以我们必须保障导游的权益。

保持本市旅游业的健康发展更需要我们规范自身操作。

作为旅游经营者,我们需要树立正确价值观,通过规范自身具体操作,杜绝“零负团费”现象的发生,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积极营造良好市场氛围,保证本市旅游业健康良性发展。

在实际操作中,日本的做法值得我市各位业界同仁学习,日本地接社将导游的收入包含在团费中,并注明各项旅游景点的具体游览时间、费用等,尽管日本的出境游价格高,但事实证明游客并没有因为价格高而不去日本,所以,我们必须规范自身操作,维护市场秩序。

本市旅游业的发展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个旅游经营者,希望我们共同努力,规范自身操作,保障导游权益,维护游客利益,积极配合市政府相关活动,共建安全、和谐的旅游环境和氛围。

某某旅行社

xx年三月十三日

第三篇。

河南亮剑打击零负团费旅行社以“零团费”、“负团费”为手段误导、欺骗游客的做法将不得不收敛或在市场销声匿迹。

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旅游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以整治“零负团费”为主要内容的旅游市场整顿规范专项行动,对严重违法、性质恶劣、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危害的旅游企业,要依据《旅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予以严厉处罚。

河南省旅游局、省市场整规办、公安、工商、税务及18个市地旅游局等参加了此次会议,我省将在近期出台具体整治方案。

不是“馅饼”是“陷阱”“零负团费”走“钢丝”

在今年3月举行的全国两会期间,香港50多位政协委员的两份提案表达了同一个愿望:

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取缔“零团费”。

此后,有关部门已着手进行调查,“零团费”有望被禁的消息也开始传出。

“做旅游的连成本都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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