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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监测报告总第27

2006年8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全市共监测电视、广播、平面和网络媒体广告350754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820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0.23%,比7月份降低了0.03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涉嫌违法率降低了1.57个百分点。

其中,北京市广告监测中心对北京地区25套电视节目、13套广播节目、17家报纸和11家网站的图形广告(以下所有网络媒体数据均为图形广告数据)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广告291934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817条次,涉嫌违法率0.28%。

一、广告发布情况

(一)按媒体分类

媒体类型

监测量(条次)

涉嫌违法量

(条次)

涉嫌违法率

平面

74424

717

0.96%

电视

157996

98

0.06%

网络

16725

2

0.01%

广播

42789

0

0.00%

合计

291934

817

0.28%

1、重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

媒体类型

涉嫌违法率

7月

8月

平面

1.11%

0.96%

电视

0.02%

0.06%

网络

0.02%

0.01%

广播

0.00%

0.00%

合计

0.30%

0.28%

2、重点媒体具体监测情况

(1)电视媒体

媒体类型

监测量(条次)

涉嫌违法量

(条次)

涉嫌违法率

北京电视台

77187

92

0.12%

中国教育电视台

8390

6

0.07%

中央电视台

72419

0

0.00%

合计

157996

98

0.06%

(2)广播媒体

媒体类型

监测量(条次)

涉嫌违法量(条次)

涉嫌违法率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11580

0

0.00%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

28380

0

0.00%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

2829

0

0.00%

合计

42789

0

0.00%

(3)平面媒体

(按涉嫌违法率排序)

媒体类型

监测量(条次)

涉嫌违法量(条次)

涉嫌违法率

北京广播电视报

506

41

8.10%

法制文萃报

265

20

7.55%

作家文摘

359

25

6.96%

北京晨报

3737

81

2.17%

北京青年报

1143

18

1.57%

参考消息

(北京参考)

1470

23

1.56%

京华时报

16566

243

1.47%

北京晚报

10780

121

1.12%

北京电视周刊

310

3

0.97%

法制晚报

7066

65

0.92%

北京娱乐信报

7895

62

0.79%

精品购物指南报

14761

15

0.10%

新京报

2109

0

0.00%

中国经营报

275

0

0.00%

中国消费者报

111

0

0.00%

中国人口报

41

0

0.00%

信息产业报

7030

0

0.00%

合计

74424

717

0.96%

(按涉嫌违法量排序)

媒体类型

监测量(条次)

涉嫌违法量(条次)

涉嫌违法率

京华时报

16566

243

1.47%

北京晚报

10780

121

1.12%

北京晨报

3737

81

2.17%

法制晚报

7066

65

0.92%

北京娱乐信报

7895

62

0.79%

北京广播电视报

506

41

8.10%

作家文摘

359

25

6.96%

参考消息

(北京参考)

1470

23

1.56%

法制文萃报

265

20

7.55%

北京青年报

1143

18

1.57%

精品购物指南报

14761

15

0.10%

北京电视周刊

310

3

0.97%

新京报

2109

0

0.00%

中国经营报

275

0

0.00%

中国消费者报

111

0

0.00%

中国人口报

41

0

0.00%

信息产业报

7030

0

0.00%

合计

74424

717

0.96%

(4)网络媒体(图形广告)

媒体类型

监测量(条次)

涉嫌违法量(条次)

涉嫌违法率

新浪

6233

2

0.03%

搜狐

3545

0

0.00%

搜房

4229

0

0.00%

赛迪

256

0

0.00%

搜易得

212

0

0.00%

17173

426

0

0.00%

爱卡

180

0

0.00%

金融界

174

0

0.00%

千龙

65

0

0.00%

雅虎

169

0

0.00%

TOM

1220

0

0.00%

263

16

0

0.00%

合计

16725

2

0.01%

 

3、重点媒体涉嫌违法量、涉嫌违法率与上月比较

电视

北京电视台

0

92

0.00%

0.12%

中国教育电视台

0

6

0.00%

0.07%

中央电视台

34

0

0.05%

0.00%

合计

34

98

0.02%

0.06%

平面

北京广播电视报

40

41

7.60%

8.10%

法制文萃报

36

20

16.07%

7.55%

作家文摘

21

25

8.94%

6.96%

北京晨报

53

81

1.65%

2.17%

北京青年报

16

18

0.27%

1.57%

参考消息

(北京参考)

22

23

1.67%

1.56%

京华时报

372

243

2.58%

1.47%

北京晚报

109

121

0.99%

1.12%

北京电视周刊

2

3

1.20%

0.97%

法制晚报

45

65

0.64%

0.92%

北京娱乐信报

41

62

0.51%

0.79%

精品购物指南报

40

15

0.26%

0.10%

新京报

0

0

0.00%

0.00%

中国经营报

0

0

0.00%

0.00%

中国消费者报

0

0

0.00%

0.00%

中国人口报

0

0

0.00%

0.00%

信息产业报

/

0

/

0.00%

合计

797

717

1.11%

0.96%

(二)按商品、服务分类

1、全市重点商品、服务广告涉嫌违法情况

(1)按涉嫌违法率排序

商品服务类别

监测量(条次)

涉嫌违法量(条次)

涉嫌违法率

医疗服务

6932

366

5.28%

医疗器械

1980

54

2.73%

5775

98

1.70%

保健食品

5615

59

1.05%

医疗美容

1087

9

0.83%

人用药品

20466

120

0.59%

卫生洗涤用品

26536

81

0.31%

其它食品类

1459

3

0.21%

化妆品

10726

12

0.11%

其它商品

5335

3

0.06%

(2)按涉嫌违法量排序

商品服务类别

监测量(条次)

涉嫌违法量

(条次)

涉嫌违法率

医疗服务

6932

366

5.28%

人用药品

20466

120

0.59%

5775

98

1.70%

卫生洗涤用品

26536

81

0.31%

保健食品

5615

59

1.05%

医疗器械

1980

54

2.73%

化妆品

10726

12

0.11%

医疗美容

1087

9

0.83%

房地产

11652

4

0.03%

其它商品

5335

3

0.06%

2、全市重点商品、服务广告发布情况媒体分布

监测量(条次)

涉嫌违法量(条次)

涉嫌违法率

人用药品

平面

1417

118

8.33%

网络

227

2

0.88%

电视

17420

0

0.00%

广播

1402

0

0.00%

小计

20466

120

0.59%

医疗服务

平面

3281

366

11.16%

电视

1390

0

0.00%

广播

2132

0

0.00%

网络

129

0

0.00%

小计

6932

366

5.28%

医疗美容

平面

1029

9

0.87%

电视

46

0

0.00%

广播

12

0

0.00%

网络

0

0

/0

小计

1087

9

0.83%

保健食品

平面

448

59

13.17%

电视

4463

0

0.00%

广播

664

0

0.00%

网络

40

0

0.00%

小计

5615

59

1.05%

平面

491

12

2.44%

电视

9907

0

0.00%

广播

129

0

0.00%

网络

199

0

0.00%

小计

10726

12

0.11%

3、涉嫌违法量居前五位的商品、服务类别违法广告汇总

医疗

服务

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

234

利用患者或者其它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的

80

发布牛皮癣(银屑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的医疗广告

17

人用

药品

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76

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处方药广告

21

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

11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顶级,第一品牌,极品等绝对化用语

98

广告中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

98

卫生洗涤用品

广告经营者承办或者代理广告业务,审查不严

78

非药品或非医疗器械广告宣传对疾病治疗作用的

2

保健

食品

保健

食品

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做证明

31

食品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

15

保健食品广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疗效,宣传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作用

9

 

二、广告监测分析

(一)广告发布情况分析

本月,涉嫌违法广告量和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都略有降低。

其中,涉嫌违法广告量由上月的837条次降低到820条次,减少了17条次。

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降低了0.03个百分点,为0.23%,与去年同期相比降低了1.57个百分点。

去年同期,仅广播媒体的涉嫌违法广告量就高达2995条次。

本月,广播媒体的涉嫌违法量为0,平面及电视媒体的涉嫌违法量较去年也有明显的降低。

本月,声讯类的涉嫌违法广告发布量降为0,医疗服务、人用药品的涉嫌违法广告量也都有所降低。

总体看来,全市违法广告发布量呈现下降趋势。

与上月相比,平面媒体的涉嫌违法情况有进一步的好转。

其中,涉嫌违法广告量减少了80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由1.11%降低到0.96%,降低了0.15个百分点。

其中,涉嫌违法量一直较高的《京华时报》,其涉嫌违法广告量由372条次降低到243条次,减少了129条次,涉嫌违法广告发布率降低了1.11个百分点。

尽管如此,《京华时报》的涉嫌违法广告量仍高居各平面媒体之首。

本月,电视媒体的涉嫌违法量为98条次,较上月增加了64条次。

违法问题主要是一条酒类广告中出现“最佳商业领袖奖”的广告语,违反了《广告法》和《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的规定。

近两月,电视媒体的违法问题都集中在:

广告中出现乱评比、乱排序的内容。

希望各媒体广告审查员加强对此类广告的审查。

广播媒体的广告发布态势较乐观,涉嫌违法量仍保持为0。

希望能够继续保持。

(二)重点提示

1、部分“复读类”招生广告夸大其词,考生及家长应提高警惕。

本月,大部分中、高考考生已拿到了自己满意的录取通知书,但是部分成绩不理想的学生却在为复读择校而犹豫不决。

一些民办私立学校正是抓住了学生的这种心理,大力宣传自己的中、高考复读班。

为扩大生源,广告的宣传中不免会有一些夸张之处。

例如,某学校的广告中宣传“无论哪个分数段的考生都有机会大幅提升自己的成绩”,“去年该校有100多位同学考入一流重点大学”,“明年的高考状元是复读生?

”等。

这些极具煽动性的广告语很容易对广大考生及家长产生误导。

在此,广告监管部门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要到教育主管部门充分了解学校的实际情况,不能盲从于广告的宣传,要保持清醒理智的头脑,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学校复读。

同时,广告监管部门希望各媒体广告审查员在审查此类广告时,要认真负责,对那些夸大其词的广告要严格审查把关,为净化广告市场真正地担负起自己的责任。

2、扑克、麻将等产品本为休闲娱乐产品,但个别广告宣传的产品涉嫌赌博作弊。

扑克、麻将等产品,作为大众休闲娱乐产品无可厚非。

然而,个别媒体出现“扑克、麻将精品总经销”的广告,广告中宣传麻将桌“可遥控要牌,起手听牌,想要什么牌来什么牌……”。

此外,销售此类产品的公司还提供牌技培训,广告宣称“老牌名师执教,传授全国各地扑克、麻将玩牌绝技,变牌手法……”(具体实例见下图)。

这些看似休闲娱乐产品的销售广告,实际明显涉嫌为赌博作弊等违法行为进行宣传,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

针对此类广告,各媒体广告审查人员要加大审查力度,涉嫌为赌博作弊等工具做广告的要停止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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