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水保方案设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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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项目水保方案设计
1综合说明
1.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魅力之城建设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广卫村,东为老昆洛路,西侧为广居路,南为广福路,北为广普大沟。
本次建设的1#、3#、7#地块位于项目区的西北部,东侧为本工程2#、4#、8#地块,西侧为广居路,北为广普大沟、南侧为本工程9#地块。
项目区周边现有道路有老昆洛路、广福路和项目区西侧的广居路,交通较为便利。
本次建设的1#、3#、7#地块主要建设为商业及住宅建筑、道路广场、绿化水景景观、幼儿园和地下车库等。
多为高层,设计最大建筑高度为99.8m,最大地下室开挖深度为14.2m,工程建筑总面积87.42万m2,总车位6403个。
1#地块建筑密度为24.30%,容积率5.21,绿化率40.26%;3#地块建筑密度为30.75%,容积率达4.77,绿化率30.75%;7#地块建筑密度为24.99%,容积率达3.62,绿化率45.03%。
工程规划征地总面积19.29hm2,其中代征市政建设用地4.06hm2(代征地主要为城市市政道路和公共绿地占地,本工程只征地不建设),净占地15.23hm2。
工程建设过程中共产生土石方151.71万m3,回填土石方21.20万m3,绿化覆土3.21万m3,外购3.21万m3(所需表土全部由昆公司从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土场或单位购置,购置的表土和土石方采用现用现购的方式,防止二次堆存造成的流失)。
废弃130.51万m3,实现区间调配7.19万m3。
本项目总投资额33.65亿元,其中土建工程投资3.34亿元。
1#地块已与2012年8月开始进行基坑开挖,后因种种原因暂时停工,本次建设设计计划于2013年4月开工建设2015年3月建成,工期2年;该项目由---负责建设和管理。
项目区位于滇池湖积盆地中部,属滇池盆地地貌,现有场地标高在1896.50m左右。
项目区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温度14.5℃,平均降水量1011.8mm,平均相对湿度74%,年平均日照2448.7h,主导风向为西南风(频繁17%),平均风速2.2m/s,年平均水面蒸发量1870~2120mm。
根据昆明市多年气象资料分析,该地区20年一遇1小时最大降雨量为59.3mm,6小时最大降雨量为93.2mm,24小时最大降雨量为120.2mm。
项目区属长江流域金沙江水系,土壤类型属红壤,植被类型属于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工程区域内土壤类型为红壤,项目区现堆存有大量土石方,原有地貌已被破坏。
2012年10月---委托云南建筑设计院编制完成了《魅力之城(一、三、七地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灾害地质评估、建设项目林地使用等专项报告已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编制。
建设单位于2013年1月委托XXX编制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我公司成立了工作组到现场进行了踏勘和调研,对项目区各场地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建设过程中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进行了详细调查,在认真分析主体工程设计资料的基础上对方案报告书进行认真编写,最后完成了《魅力之城(一、三、七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送审稿)。
本方案编制深度为可行性研究,设计水平年为2016年。
1.2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项目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根据全国《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水利部SLl90-2007),项目区应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侵蚀强度为轻度,强度允许值为500t/km2·a。
项目区属金沙江下游国家级“重点治理区”,同时也是云南省划分的“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为一级。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
扰动土地整治率95%,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2%,土壤流失控制比大于1.0,拦渣率98%,植被恢复系数99%,林草覆盖率27%。
1.3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
(1)本工程区为城市建设用地,不在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中,不属于国家划定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和重点治理成果区,未占用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也不属于基本农田保护区,本工程无水土保持限制性因素,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
(2)主体工程考虑在建构筑物区、道路广场区周边设置排水沟,并在道路广场区进行硬化处理和铺砌,可有效减少因工程施工扰动地表而造成的水土流失。
(3)主体工程在设计时,考虑在项目区采用景观绿化,景观绿化不仅可以美化环境,还有较好的水土保持作用。
综上所述,从水土保持角度看本工程的建设不存在限制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因素,建设是可行的。
1.4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面积
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总面积为18.28hm2,其中项目建设区15.23hm2,直接影响区2.12hm2。
1.5水土流失预测结果
(1)扰动原地貌、损坏、占压的土地面积为15.23hm2;
(2)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面积为15.23hm2;
(3)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为9.80hm2;
(4)预测时段内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为2382.20t;
(5)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量为1936.88t;
(6)可能引起水损失量20908.61m3。
工程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部位为绿化区,重点时段为施工期。
工程建设造成水土流失若不进行治理,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1.6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工程量
为了防治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减少对周边地区的影响,恢复项目区景观,在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中及本方案中提出了多种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主要防治措施有在建筑物、道路广场区设置排水措施,对道路广场区进行场地铺砌和硬化,对规划的绿化带进行场地绿化。
本方案新增措施有: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设置临时排水工程、沉砂池、车辆清洗池、铺草帘子等。
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并计入水土保持方案投资的措施主要包括:
工程措施:
浆砌石盖板排水沟长5300m,需浆砌石2710m3,土石方开挖3350m3,盖板10600;覆土1.61万m3。
植物措施:
场地绿化3.21hm2。
本方案新增水保措施有:
①工程措施:
透水砖铺砌407m2。
临时防护措施:
临时排水沟长1571m,土石方开挖8580m3;编织袋装土挡护长720m,需土量为1250m3;密目网覆盖0.55万m2;沉砂池10个,需要土石方开挖180m3,空心砖砌筑60m3,砂浆抹面270m2;清洗池4个,铺草帘子1200m2。
1.7水土保持监测
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布置,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布置,共布设3个水土保持监测区:
即1#地块、3#地块和7#地块。
共设置7个监测点,其中1#地块3个,3#地块1个,7#地块3个,对这些点进行地面监测、调查监测以及场地巡查等。
本工程监测时段主要包括基建期和自然恢复期,基建期(2013年4月至2015年3月),旱季每季监测1次,雨季每月1次,共监测2年。
自然恢复期(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自然恢复期旱季每半年1次,雨季每季1次,累计监测3年,当持续24小时降雨量大于50mm适当增加监测频次。
1.8水土保持投资概算及效益分析
魅力之城(一、三、七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概算总投资842.26万元(主体工程已列计投资708.86万元,方案新增投资133.40万元)。
本方案水土保持投资中:
工程措施投资62.59万元;无植物措施费;临时工程投资26.42万元;独立费用36.28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10.5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0.10万元);基本预备费7.52万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9.80万元。
实施水土保持措施后:
扰动土地整治率99.49%,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9.14%,土壤流失控制比1.01,拦渣率99.73%,林草植被恢复率99.65%,林草覆盖率51.24%,均高于方案目标值。
1.9结论与建议
本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水土流失影响,可以通过多种措施(包括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加以减免,把工程水土流失影响降低到最小。
因此,从水土保持的角度看,只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本工程对当地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不大,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但本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扰动地表较大,将产生一定的土石方,工程建设易产生水土流失。
通过分析,本方案认为本工程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部分为各区域绿化景观区表土临时堆场,重点时间段为施工期。
因此,预防和监测的重点部分为绿化景观区表土临时堆场,重点时段为施工期。
为防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主体工程和本方案设计了多种措施,有主体工程设计的浆砌石盖板排水沟和场地景观绿化;本方案新增的临时排水沟、沉砂池、密目网覆盖等临时措施。
以上措施的时可以有效防治因本工程建设所造成的水土流失。
在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过程中,本方案建议下一阶段设计单位在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中要充分采纳水土保持方案中的设计内容,并进一步细化水土保持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图设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竞标时,主体工程投标文件应包含本方案设计内容,并在标书中明确提出施工过程中如何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按照本方案提出的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强化水土保持意识,落实并加强各施工场地的水土保持防护措施。
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魅力之城(一、三、七地块)建设项目
流域机构
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区
云南省
涉及地市或个数
昆明市
涉及县或个数
官渡区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87.42万m2,平均建筑密度26.68%,容积率达4.75,绿化率38.68%。
总投资(亿元)
33.65
土建投资
(亿元)
3.34
动工时间
2013.4
完工时间
2015.3
设计水平年
2016
项目组成
建设区域
面积(hm2)
挖方量(万m3)
填方量(万m3)
借方量(万m3)
弃方量(万m3)
1#地块
5.63
41.81
8.33
1.14
41.81
3#地块
1.46
10.52
2.11
0.23
8.64
7#地块
8.14
99.38
13.97
1.84
80.06
合计
15.23
151.71
24.41
3.21
130.51
国家级或省级重点防治区类型
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省级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
地形类型
滇池盆地东部边缘
土壤类型
红壤
气候类型
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
植被类型
亚热带常绿阔叶林
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
2661.60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18.28
土壤容许流失量[t/(km2•a)]
500
项目建设区(hm2)
15.23
扰动地表面积(hm2)
15.23
直接影响区(hm2)
3.05
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hm2)
9.80
建设期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2382.20
新增水土流失量(t)
1936.88
新增水土流失主要区域
景观绿化区表土临时堆场
防治目标
扰动土地整治率(%)
95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拦渣率(%)
98
林草植被恢复率(%)
99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措施
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1#地块
主体:
浆砌石盖板排水沟1733m,绿化覆土0.26万m3。
新增:
植草砖铺砌0.25万m2。
主体:
园林绿化0.80hm2。
新增:
临时排水沟2140m,沉砂池2个,清洗池1个。
3#地块
主体:
浆砌石盖板排水沟633m,绿化覆土0.38万m3。
新增:
表土剥离0.36万m3,植草砖铺砌0.25万m2。
主体:
园林绿化0.76hm2。
新增:
临时排水沟1640m,沉砂池2个,编织袋装土挡护200m,密目网覆盖约为0.12万m2。
7#地块
主体:
浆砌石盖板排水沟1800m,绿化覆土0.36万m3。
新增:
表土剥离0.72万m3,植草砖铺砌0.34万m2。
主体:
园林绿化1.15hm2。
新增:
临时排水沟1980m,沉砂池3个,编织袋装土挡护280m,密目网覆盖约为0.25万m2。
投资(万元)
208.95
562.50
26.42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842.26
独立费(万元)
36.28
水土保持监测费(万元)
10.10
水土保持监理费(万元)
10.50
基本预备费(万元)
7.52
补偿费(万元)
9.80
方案编制单位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及电话
法人代表及电话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方案编制总则
2.1方案编制目的和意义
2.1.1编制目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制魅力之城(一、三、七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规定;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及影响,确定该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预测该工程建设对原地貌、土地的破坏情况以及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和重点流失区域;提出相应的水土保持防治对策和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水土流失以及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水土保持治理及实施管理的科学依据,也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水土流失防治执法检查提供依据。
2.1.2编制意义
该项目位于官渡区,随着官渡区经济的发展,居民的购买能力也在不断的提升,因此对高档住宅小区的购买需求也不断的提升。
同时,随着东川人口的日益增长,建设本项目对解决当地居民的居住条件有着较好的作用,小区的建设符合官渡区的城市发展目标。
但由于工程建设中不可避免地对项目区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破坏(其中新增水土流失影响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精神,必须正确处理开发建设项目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对魅力之城(一、三、七地块)建设项目建设范围内原有的和可能新增的水土流失进行全面治理。
通过编制本水土保持方案,采取综合措施,合理布置水土保持措施,可以有效防治因工程建设引发的水土流失,将魅力之城(一、三、七地块)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不利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有效控制新增水土流失面积,有效治理项目建设区原生水土流失,为主体工程设施提供安全保障,保护和改善项目建设区及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确保水土保持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
通过本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可以尽量避免本工程建设对项目建设区及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尽量恢复项目建设区的林草植被,使项目区原有水土流失得到治理,受扰动地表所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改善项目区生态环境。
2.2编制依据
2.2.1法律法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25日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8月);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8月);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9月);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1998]第253号文);
(7)《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1988年6月);
(8)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1994年7月);
(9)云南省人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决议》;
(10)《滇池保护条例》(2012年7月修正)。
2.2.2部委规章
(1)《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2005年7月修订);
(2)《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2000年1月);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2005年7月修订);
(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规定》(2006年12月18日水利部令第28号);(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513号,1994年11月)。
2.2.3规范性文件
(1)《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试行)〉的函》(水保监[2006]16号);
(2)《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文);
(3)《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国务院国发[1998]36号文);
(4)《全国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纲要(2004-2015)》(水利部水保2004[332]号文);
(5)《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国务院[1993]第5号文);
(6)《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文);
(7)《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规范化建设验收标准〉的通知》(水利部水保监[1999]29号文);
(8)水利部“关于印发《规范水土保持方案编报程序、编写格式和内容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保监[2001]15号文);
(9)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后续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函[2002]154号文);
(10)水利部“关于加强大中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通知”(水保[2003]89号文,2003年3月);
(1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综[2005]6号“关于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纳入收费项目的通知”;
(12)水利部水保司《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2005年6月);
(13)《水利部关于划分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水利部[2006]第2号2006年5月);
(14)《关于在资源开发和基本建设中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的通知》(云水联保[1993]第10号);
(15)云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水电厅云价费发[1997]25号“关于印发云南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及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1997年1月);
(16)《关于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云水水保[2002]12号;
(17)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国家和省级审批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送达签收工作的通知”(云水水保监[2004]3号,2004年2月);
(18)《云南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水利厅公共第7号(2006年11月);
(19)《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云政发[2007]165号;
(20)《关于严格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水保[2007]184号(2007年5月21日);
(21)《关于印发〈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设计与实施计划编制提纲(试行)〉的函》(水保监[2006]16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工作的通知》水保办[2007]133号(2007年6月21日);
(23)《关于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督察的通知》水保办[2007]94号;
(24)《云南省关于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07]205号(2007年8月13日);
(25)《关于印发2008年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水保函[2008]73号文(2008年3月7日);
(26)《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10]59号;
(27)《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工作的通知》云水保[2010]103号;
(28)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文件《云南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有关问题的意见》云水保监字[2010]7号。
(29)《云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云水保监字[2011]1号);
(30)《昆明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2011年8月1日。
2.2.4规范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防洪标准》(GB50201-94);
(4《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 水土保持图》(水利部SL73.6-2001);
(5)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1月);
(6)《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水利部SL277-2002);
(7)《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03]668号文;
(8)《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定额》(水利部2003年);
(9)关于颁发《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和定额》的通知(水总[2003]67号);
(10)《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水利部SLl90-2007);
(11)水土保持试验规范(SL419-2007);
(12)云南省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DB53/062-2006);
(13)云南省地方标准《林木种子质量分级》(DB53/248-2008);
(14)《昆明市“一湖两江”流域绿化建设管理技术规范》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30号(2008年9月12日)。
2.2.5技术文件
(1)---委托XXX编制《魅力之城(一、三、七地块)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委托函”;
(2)昆明市官渡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官发改核准[2013]3号“关于昆明---魅力之城(一、三、七地块)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
2.2.6技术资料
(1)《昆明市年鉴》(2011年);
(2)《云南省2004年土壤侵蚀现状遥感调查报告》(2006年2月);
(3)《魅力之城(一、三、七地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2012年10月)。
2.3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项目区位于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根据全国《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水利部SLl90-2007),项目区应属以水力侵蚀为主的西南土石山区,侵蚀强度为轻度,强度允许值为500t/km2·a。
项目区属金沙江下游国家级“重点治理区”,同时也是云南省划分的“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为一级。
2.4指导思想与编制原则
2.4.1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以及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1994]513号文件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24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和有关的技术规范要求,通过合理布局、综合规划设计魅力之城(一、三、七地块)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认真实施水土保持综合措施(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临时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等),把工程建设与水土流失治理结合起来,有效地防治魅力之城(一、三、七地块)建设项目过程中所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积极治理工程区内的原有水土流失,改善项目区的生态环境。
2.4.2编制原则
(1)结合魅力之城(一、三、七地块)建设项目区域的环境现状和工程设计特点,从实际出发,坚持工程措施与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
(2)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现状,以及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的特点,制定出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