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工程质量通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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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工程质量通病
5.1单、双排扣件式落地脚手架
5.1.1立杆基础:
(1)产生的质量问题:
1)基础未夯实找平,未设置底座或未设置垫板,少排水措施;
2)扫地杆设置高度不合理,连续长度范围内设置不齐全。
(2)处理措施:
1)根据地耐力设计基础作法,回填土分层夯实达到要求后,浇筑20cm厚砼基础,搭设时将木垫板铺平,放好底座,再将立杆放入底座内,或将立杆直接置于木板上,同时设置排水沟;
2)离钢管底端≤20cm处,在连续长度范围内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3)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正确做法描述:
6.3.1每根立杆底部宜设置底座或垫木;
6.3.2脚手架必须设置纵、横向扫地杆。
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6.3.3脚手架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大于500mm。
(4)正确做法图片:
5.1.2架体与建筑结构拉结(连墙件):
(1)产生的质量问题:
1)连墙件设置比较随意,并未按照施工方案中确定的作法去做,竖向间距及连墙件位置等不符合要求;
2)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4m以下时采用的柔性拉接不合要求,在24m以上时,刚性连接形式多样不规范;
3)搭设脚手架时,往往连墙杆件较滞后搭设,拆除脚手架时,连墙杆件较先拆除,脚手架使用期间,还存在擅自拆除连墙件的现象。
(2)处理措施:
1)连墙杆位置应在方案中确定,并绘制作法详图,不得在作业中随意设置;
2)脚手架搭设高度在24m以下采用柔性拉接应同时增加支顶措施,在24m以上时不准采用柔性连接,必须刚性连接;
3)搭设脚手架时,连墙杆应与其它杆件同步搭设,在拆除脚手架时,应在其他杆件拆到连墙杆高度时,最后拆除连墙杆,严禁在使用期间拆除连墙杆件。
(3)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正确做法描述:
6.4.3连墙件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应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b.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它可靠措施固定;c.应优先采用菱形布置,或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6.4.4开口型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
6.4.5连墙件中的连墙杆应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应向脚手架一端下斜连接;
6.4.6连墙件必须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对高度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连接;
6.4.7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应采取防倾覆措施。
当搭设抛撑时,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并用旋转扣件固定在脚手架上,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
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4)正确做法图片:
5.1.3剪刀撑:
(1)产生的质量问题:
1)剪刀撑设置角度偏大,搭接接长偏短,搭接扣件数目不够,剪刀撑斜杆连接不合要求;
2)剪刀撑设置较随意,未连续设置,底部斜杆的下端不到底。
(2)处理措施:
1)每组剪刀撑跨越立杆根数为5-7根(>6m),斜杆与地面夹角在45°-60°之间,搭接长度不小于1m,设置3个以上旋转扣件与立杆或伸出的小横杆连接,距主节点距离≤150mm;
(2)剪刀撑应根据方案规定设置,不得在施工中随意设置,在外侧立面沿长度和高度连续设置,底部斜杆的下端应置于垫板上。
(3)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正确做法描述:
6.6.2单、双排脚手架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下表规定确定。
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a
45°
50°
60°
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最多根数n
7
6
5
2)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应采用搭接或对接,当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应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和扣件固定。
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3)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6.6.3高度在24m及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连续设置剪刀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两端、转角及中间间隔不超过15m的立面上,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4)正确做法图片:
5.1.4水平杆:
(1)产生的质量问题:
1)纵向水平杆设置位置、接长位置及固定方式不符合要求;
2)纵向水平杆搭设高低不平;
3)横向水平搭设间距过大。
(2)处理措施:
1)每侧纵向水平杆始端,高度方向用长短钢管交错布置,水平方向用长钢管接长,对接扣件连接。
末端宜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
2)纵向水平杆搭设前,用水准仪超平,每隔20—30m立杆上划线。
安装纵向水平杆时拉线找平,并每隔4—5跨用水平尺校核同跨内两根纵向水平杆的高差。
立杆升高,在原划线处按步距往上传递标线,每升高两节立杆,应用水准仪校核一次立杆上标线的传递误差;
3)主节点处设置横向水平杆,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3)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正确做法描述:
6.2.1纵向水平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向水平杆设置在立杆内侧,单根杆长度不应小于3跨;
2)纵向水平杆接长应采用对接扣件连接或搭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纵距的1/3.
b.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2.2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撑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6.2.3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4)正确做法图片:
图片
5.1.5立杆:
(1)产生的质量问题:
1)立杆接长位置及固定方式不符合要求;
2)脚手架的搭设常滞后于建筑物的高度。
3)立杆垂直度偏差较大。
(2)处理措施:
1)
(3)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正确做法描述:
6.3.5单排、双排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6.3.6脚手架立杆的对接、搭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立杆采用对接接长时,立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设置在同步内,同步内隔一根立杆的两个相邻接头在高度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步距的1/3;
2)当立杆采用搭接接长时,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并采用不少于2个旋转扣件固定。
端部扣件盖板的边缘至杆端距离不应小于100mm。
6.3.7脚手架立杆顶端栏杆宜高出女儿墙上端1m,宜高出檐口上端1.5m。
(4)正确做法图片:
5.1.6架体内封闭防护(密目网、脚手板、挡脚板等):
(1)产生的质量问题:
1)密目式安全网挂设松弛,接缝不严密;作业层上脚手板未满铺或铺设方式不正确,脚手架外侧少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2)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的马槽部位少防护;
(2)处理措施:
1)脚手架外侧按规定设置密目安全网,安全网设置在外排立杆的里面,采用国标要求密目网,安全网挂设拉紧,接缝搭接严密;
2)作业层脚手板应满铺,同时应在脚手架外侧大横杆与脚手板之间按临边防护的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
3)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马槽部位应从作业层起往下每层封死;
(3)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正确做法描述:
6.2.4脚手板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作业层脚手板应铺满、铺稳,铺实;
2)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等,应设置在三根横向水平杆上。
当脚手板长度小于2m时,可采用两根横向水平杆支承,但应将脚手板两端与其可靠固定,严防倾翻。
脚手板的铺设应采用对接平铺或搭接铺设。
脚手板对接平铺时,接头处必须设两根横向水平杆,脚手板外伸长应取130—150mm,两块脚手板外伸长度的和不应大于300mm;脚手板搭接铺设时,接头必须支在横向水平杆上,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其伸出横向水平杆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脚手板对接脚手板搭接
3)竹笆脚手板应按其主竹筋垂直于纵向水平杆方向铺设,且采用对接平铺,四个角应用直径不小于1.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
4)作业层端部脚手板探头长度应取150mm,其板的两端均应固定于支承杆件上;
5)作业层栏杆和挡脚板均应搭设在外立杆内侧,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4)正确做法图片:
5.1.7扣件安装要求:
(1)产生的质量问题:
由于架体中扣件数量较多,往往疏忽对扣件的验收。
经常出现扣件与钢管的规格不符,扣件安装不符合规范要求。
(2)处理措施及规范要求:
规范7.3.11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相同;
b、螺栓拧紧扭力矩不应小于40N•m,且不应大于65N•m;
c、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
d、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e、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长度不应小于100mm。
(3)正确做法图片:
5.2型钢悬挑脚手架(扣件式)
5.2.1型钢悬挑梁构造:
(1)产生的质量问题:
1)型钢悬挑梁、锚固螺栓、钢丝绳等材料选择及型号不符合要求;
2)型钢悬挑长度与锚固长度不满足要求;
(2)处理措施:
1)悬挑钢梁根据具体构造形式编制对应方案;
2)材料选用必须符合方案及规范要求;
3)根据设计悬挑长度确定钢梁总长度,地方无具体要求时,需满足规范要求,锚固段长度是悬挑段长度的1.25倍。
(3)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正确做法描述:
6.10.2型钢悬挑梁宜采用双轴对称截面的型钢。
悬挑钢梁型号及锚固件应按设计确定,钢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60mm。
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
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
型钢悬挑脚手架构造(1—钢丝绳或钢拉杆)
6.10.3用于锚固的U形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
U形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
6.10.4每个型钢悬挑梁外端宜设置钢丝绳或钢拉杆与上一层建筑结构斜拉结。
钢丝绳、钢拉杆不参与悬挑钢梁受力计算;钢丝绳与建筑结构拉结的吊环应使用HPB235级钢筋,其直径不宜小于20mm,吊环预埋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
6.10.5悬挑梁悬挑长度按设计确定。
固定段长度不应小于悬挑段长度的1.25倍。
型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形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
6.10.6当型钢悬挑梁与建筑结构采用螺栓钢压板连接固定时,钢压板尺寸不应小于100mm×10mm(宽×厚);当采用螺栓角钢压板连接时,角钢规格不应小于63mm×63mm×6mm;
6.10.7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端部不应小于100mm;
6.10.8锚固位置设置在楼板上时,楼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20mm。
如果楼板的厚度小于120mm应采取加固措施;
6.10.9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
6.10.12锚固型钢的主体结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4)正确做法图片:
悬挑钢梁U型螺栓固定构造
1—木楔侧向楔紧2—两根1.5m长直径18mmHRB335钢筋
悬挑钢梁穿墙构造悬挑钢梁楼面构造
5.2.2脚手架搭设:
1)一次悬挑脚手架高度不宜超过20m;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如需架体搭设过高,可采用多次悬挑。
2)架体搭设质量通病及治理措施等详见5.1单、双排扣件式落地脚手架。
5.3满堂支撑架(扣件式)
5.3.1满堂支撑架立杆、水平杆:
(1)产生的质量问题:
1)满堂支撑架横杆步距及立杆间距过大,自由端过长;
2)可调托撑伸出立杆长度过长或伸入立杆内长度过短。
(2)处理措施:
1)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前提下,通过验算,合理设计立杆间距、横杆步距。
但立杆间距不宜大于1200×1200mm,横杆步距不宜大于1800mm;
2)自由端长度不应超过0.5m。
满堂支撑架的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3)架体高宽比须满足规范要求;
4)满堂支撑架(扣件式)立杆、水平杆的构造要求详见前文“5.1”中所述。
(3)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正确做法描述:
6.9.1满堂支撑架步距与立杆间距不宜超过本规范附录C表C-2~表C-5规定的上限值,立杆伸出顶层水平杆中心线至支撑点的长度a不应超过0.5m。
满堂支撑架搭设高度不宜超过30m;
6.9.6满堂支撑架可调底座、可调托撑螺杆伸出长度不宜超过300mm,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6.9.7当满堂支撑架高宽比不满足本规范附录C表C-2~表C-5的规定(高宽比大于2或2.5)时,满堂支撑架应在支架四周和中部与结构柱进行刚性连接,连墙件水平间距应为6m~9m,竖向间距应为2m~3m。
在无结构柱部位应采取预埋钢管等措施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连接,在有空间部位,满堂支撑架宜超出顶部加载区投影范围向外延伸布置(2~3)跨。
支撑架高宽比不应大于3。
(4)正确做法图片:
5.3.2满堂支撑架剪刀撑:
(1)产生的质量问题:
1)剪刀撑设置角度偏大,搭接接长偏短,搭接扣件数目不够,剪刀撑斜杆连接不合要求;
2)剪刀撑设置较随意,未连续设置,底部斜杆的下端不到底。
(2)处理措施:
1)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前提下,通过验算,合理设计水平剪刀撑竖向间距及竖向剪刀撑跨度;
2)剪刀撑的固定及构造要求详见前文“5.1”中所述。
(3)根据《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正确做法描述:
6.9.3满堂支撑架应根据架体的类型设置剪刀撑,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型:
a、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5m—8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5m—8m;
b、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连续水平剪刀撑。
当支撑高度超过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支撑架,扫地杆的设置层应设置水平剪刀撑。
水平剪刀撑至架体底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8m。
2)加强型:
a、当立杆纵、横间距为0.9m×0.9m—1.2m×1.2m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4跨(且不大于5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4跨;
b、当立杆纵、横间距为0.6m×0.6m—0.9m×0.9m(含0.6m×0.6m,0.9m×0.9m)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5跨(且不小于3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5跨;
c、当立杆纵、横间距为0.4m×0.4m—0.6m×0.6m(含0.4m×0.4m)时,在架体外侧周边及内部纵、横向每3m—3.2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3m—3.2m;
d、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水平剪刀撑。
扫地杆的设置层水平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6.9.3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水平剪刀撑至架体底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6m,剪刀撑宽度应为3m—5m。
6.9.4竖向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应为45°—60°,水平剪刀撑与支架纵(或横)向夹角应为45°—60°。
(4)正确做法图片:
5.4满堂支撑架(碗扣式)
(1)产生的质量问题:
1)满堂支撑架横杆步距及立杆间距过大,自由端过长;
2)剪刀撑设置较随意,未连续设置,底部斜杆的下端不到底;
3)架体高宽比不符合要求。
(2)处理措施:
1)根据各工程具体情况,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前提下,通过验算,以立杆碗扣节点间距0.6m模数设置,合理设计立杆间距、横杆步距,自由端长度不得大于0.7m;
2)按照规范要求合理设置剪刀撑位置、水平剪刀撑竖向间距及竖向剪刀撑跨度,剪刀撑的斜杆与地面夹角应控制在45°—60°之间,每步必须与立杆扣接;
3)架体高宽比不应大于2,当大于2时采取扩大下部架体尺寸措施;
4)架体连墙件、剪刀撑等其它构造要求详见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部分。
(3)根据《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正确做法描述:
6.2.1模板支撑架应根据所承受的荷载选择立杆的间距和步距,底层纵、横向水平杆作为扫地杆,距地面高度应小于或等于350mm,立杆底部设置可调底座或固定底座;立杆上端包括可调螺杆伸出顶层水平杆的长度不得大于0.7m;
6.2.2模板支撑架斜杆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a、当立杆间距大于1.5m时,应在拐角处设置通高专用斜杆,中间每排每列应设置通高八字形斜杆或剪刀撑;
b、当立杆间距小于或等于1.5m时,模板支撑架四周从底到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中间纵横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5m;
c、剪刀撑的斜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60°之间,斜杆应每步与立杆扣接。
6.2.3当模板支架高度大于4.8m时,顶端和底部必须设置水平剪刀撑,中间水平剪刀撑设置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8m;
6.2.4当模板支撑架周围有主体结构时,应设置连墙件;
6.2.5模板支撑架高宽比应≤2;当高宽比小于2时,采取扩大下部架体尺寸或采用其他措施。
(4)正确做法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