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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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规定
目录
施工现场动火规则………………………………………………………………1
施工现场防火组织体系………………………………………………………2
动火证审批制度………………………………………………………………4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规定………………………………………………………7
各级人员安全防火职责……………………………………………………12
施工现场动火规则
1.建筑工地范围内(包括作业层)凡需要临时动火作业的,必须经工程负责人(项目经理)的审批,由于动火级别不同,有些还要经公安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动火。
2.凡经批准动火的,动力火前要做到“八不”,动火中要做到“四要”,动火后要做“一清”。
一、动火前“八不”是
1.防火、来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清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4.凡成盛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5.凡储存有易燃昴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不动火。
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易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7.未有配备相应有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二、动火“四要”是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动火中不准离岗。
3.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爆炸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扑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动火后“一要”是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火种和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能离场。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成立“工地防火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工地防火第一负责人,主管生产的副经理为工地防火直接负责人。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防火小组值班表
日期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周六
周日
姓名
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平时加强巡逻,本着“防胜于治”的精神,重点是巡视火情隐患,防止造成火灾,对于隐患及时组织人力控制,万一有火灾时除组织人力抢险、扑灭外,要及时打电话报火警“119”。
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则: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的内容;
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防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
8.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9.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10.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上级消防管理规定;
11.保证在工程防火责任落实到人,使每个员工都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12.负责在施工现场张贴悬挂防火标语,防火警示牌;负责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领发、使用、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13.负责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对其进行防火知道培训和组织消防演习。
14.根据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15.协助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16.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防火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17.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遵守消防法规和本单位有关防火规定;
动火证审批制度
1.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电焊和气焊、气割安全操作规程。
2.严格遵守动火证审批制度,必须在审批后方可动火作业。
3.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凡不是正式焊工、不准动火操作、反违章作业。
4.在动火点周围10米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质、施焊前、必须进行清理完成,同时要停止其它用火工作,并且要做好消防措施。
5.动火前半小时,必须进行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
6.施焊前,必须先检查机具的安全可靠。
如电缆、焊钳的绝缘,电焊机外壳接零等良好。
7.室内作业,应通风良好,多点焊接作业或多工种混合作业,各位间应设护屏。
8.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切断电源:
1)改变焊机接头时。
2)更换焊件、需改接二次回路时。
3)更换保险装置时。
4)焊机发生故障需检修时。
5)转移工作地、搬动焊机时。
6)工作完毕或临时离开工作现场时。
9.进行高处施焊作业、除应做好脚步手板,防护网等安全措施外,还必须要有监护人或轮换施焊。
10.动火终结时、在离开现场前、必须进行现场清理,检查是否遗留有火种,电源线是否已拉闸断电,氧气瓶、已炔瓶是否已按规定关闭气阀,并分别存放处理等。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规定
第一章总则
1.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施工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所有施工现场均适用本规定。
3.施工单位的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的九项主要职责,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4.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进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5.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要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6.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
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7.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搞好防火工作。
第二章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8.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要符合消防要求。
9.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品集中站和生活等区域。
10.施工现场夜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11.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海里在高压回空电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2.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3.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的消火栓。
1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品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如达不到上术要求的,应招待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5.乙炔瓶子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16.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7.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焊工必须持有上岗证,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的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队危险之前,不得进行焊、割。
6)用呆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用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在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角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10)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面未采取有效的施工之前,不准焊、割。
18.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第三章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
19.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20.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物和易燃物质的场所。
21.一级动火作业所在单位行政负责责任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部门及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动火。
2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三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的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23.二级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分公司或工程处(队)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施工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动火。
24.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25.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缓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动火。
26.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第四章灭火器材的配备
27.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应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一般临时设施区。
28.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二十五平方米应配置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第五章特殊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
29.二十四公尺高度以上的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泵或其他防火设施,并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要求,增设临时消防水箱,保证有足够的消防水源。
30.主层建筑施工楼面应配备专职监护人员,巡回检查各施工点的消防安全情况。
进入内部装饰阶段,要明确规定吸烟点。
31.高层建筑和地下工程现场应备有通讯报警装置,便于及时报告险情。
32.严格在层顶用明火熔化柏油。
33.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应由主管部门,使用单位合同施工单位共同制订消防安全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工。
第六章罚则
34.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给予警告、罚款,造成严惩后果,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事责任。
35.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不在限期内改进,造成严重后果的,除给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外,还要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各级人员安全防火职责
一、安全保卫责任人职责:
1.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整治内部治安,搞好安全防范的责任。
2.管理自己人,抓兼职对职工的法制教育,每月不少于一次。
教育他们做有利于社会治安,有利于安定团结的事,抵制一切危害社会安定的行为,关心和爱护公共财物。
3.看好自己的门,严格执行规章制度,落实专人管理,下班关好窗,锁好门。
4.守好自己的物,切实做好人防、技防工作,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措施,发现隐患及时了报整改。
5.化解好自己的矛盾。
切实做好思想工作,对发生的错误!
链接无效。
,本着不上交,就地消化解决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调解工作。
6.堵塞好自己的漏洞。
坚持做好班组日检查,车间,部门月检查,半年或在重大节日大检查的安全检查制度,搞好安全防范共物个人或班级要给予批评教育,对造成严重损失的影响极坏的,要报请上报追究责任。
二、防火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案例》本实施细则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
2.组织实施防火制度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内容。
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例,完善消防设施;
7.领导专职或者义务消防组织。
8.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9.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三、施工队长的防火职责
1.施工队长是施工生产的防火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各项防火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落实洛项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加强施工生产现场防火安全管理。
2.组织工人学习防火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在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日中安排防火规定搭建工地临时设施,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并专人负责义务消防队伍,并开展经常性的活动。
3.按防火规定搭建工地临时设施,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专人负责管理,定期保养,维修。
4.大中型施工生产现场应建立三防领导小组(防火、防盗、防爆),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并开展经常性的活动。
5.组织经常性的防火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对在职责范围内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反映,落实防范措施。
6.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上报,按照事故“三不放过”的精神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并实施改进防范措施。
四、施工班、组长的防火职责
1.班组长是班组的防火负责人,应模范遵守防火安全的规章制度,必要时也可委托一名组员负责班组的防火安全工作。
2.安排生产任务时,要认真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填写上网记录,模范地执行防火安全规章,不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负责对班组使用的机电设备及消防设置的管理,班前认真检查,班后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防止事故发生。
4.电焊气割、油漆、内燃机、木工间等属禁火,动火作业的特殊工种,应把防火安全作为重要内容在班前交底,并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防火安全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工人安全生产和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6.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立即组织扑救,产及时报告,保护火灾现场。
五、施工队工人的防火职责
1.自学遵守劳动纪律和用电防火安全的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负责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有权拒绝违间指挥。
2.积极参加安全、防火活动、学习防火安全生产知识,主动提出改进防火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的建议。
3.电焊工、油漆工、木工、内燃机工、电工、沥青工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防火安全制度进行作业。
4.发生火警、火灾事故,应及时扑救,保护现场和向级有关部门报告。
5.不乱扔烟蒂,离岗下班应关闭电源。
六、治安员的防火职责
1.认真执行门卫出入制度,制止外来员擅自进入,严禁烟火区域,严禁火种人内。
2.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熟悉消防器材的布置,并协助有关部门维修保养消防器材,积极提出消防器材的合理布局。
3.了解熟悉重点防火部位和要害部门,加强巡逻检查,预防事故的发生。
4.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发现火苗,火警事故,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扑救,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保护现场和维修现场的秩序。
七、义务消防员职责
1.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政策,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防火、灭火工作。
2.协助本单位贯彻落实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进行防火检查,督促消防除火险隐患,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3.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推动消防制度的贯彻落实;
4.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懂得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会开展防火检查,救初起火灾。
5.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保护火灾现场。
动火审批记录
项目部:
作业单位
动火方式
动火地点
动火人
监火人
动火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安
全
消
防
措
施
(一)动火前“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清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澎涨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易燃物品示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有配备相应有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二)动火“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动火中不准离岗。
3.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爆炸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扑救。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火种和现场、确认无隐患后方能离场。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
深圳市中海建筑工程公司
ChinaOverseas(Shenzhen)ConstructionEngineeringCompany
香格里拉(深圳福田)项目部
各工种及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制度编制:
项目审核:
公司审核:
审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