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总承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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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总承包
编号:
工程项目总承包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工程项目总承包
第一章词语和合同文件的含义
第一条词语含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
除非协议条款中另有约定,否则其词语应具有本条款给出的含义:
1.雇主(简称甲方);具备本协议条款、电力安装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发包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在施工现场的代表(简称甲方代表):
协议条款中甲方指定的代表。
3.承包商(简称乙方):
本协议条款约定的一方,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人接受。
4.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代表(以下简称乙方代表):
本协议条款中乙方指定的代表。
5.社会监理:
由甲方委托的具有《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处理办法》规定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
由工程监理单位任命的总监理工程师。
7.设计单位:
甲方委托的具有《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处理办法》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经办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上述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经办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电力工业部、电力管理局、省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项目:
电力建设的永久性项目,具体内容在协议条款中约定。
一个
1.合同价:
以现行定额、材料预算价及相应的收费标准为指导价,经甲乙双方招标或协商确定,用于支付乙方完成工程建设内容的总价。
一个
2.经济支出:
在施工过程中,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的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一个
3.费用:
除合同价格外,由甲方直接支付的费用或由乙方承担的费用。
一个
4.期限: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条款中参照电力建设项目工期等规定约定的合同期限。
一个
5.开工日期:
协议条款中约定的项目开工日期。
一个
6.竣工日期:
协议条款中约定的项目竣工日期。
一个
7.图纸:
由甲方提供或经甲方代表批准的、乙方用于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支持说明和相关材料)。
一个
8.施工现场:
经甲方同意并由“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的施工现场。
一个
9.书面形式:
各种通知、约会、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信件、确认电报、电传等。
,用英文书写、打印和打印。
20.不可抗力:
由战争、干扰、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责任的自然灾害引起的爆炸和火灾,以及风、雨、地震等对工程和性能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
1.赔偿:
责任方为弥补另一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部件积压、人工费、机械费、装卸费等实际费用。
,以及从这些费用的到期日起的利息等可用利益的损失。
2
2.质量缺陷:
工程不符合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对质量的要求。
2
3.协议条款:
甲乙双方经具体项目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合同文件和说明应逐一提交
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和说明。
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其组成和解释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澄清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谈判、变更和其他文件,如会议记录和协议;
(四)招标承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标书和招标文件;
(5)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和图纸;
(六)标准、规范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和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他文件。
2.合同文件不明确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决,不影响工程进度(如果实行社会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可先说明);据报道,双方仍有分歧
第三十条约定的解决方案是《电力安装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第三条合同文件中使用的语言、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文件应使用中文书写,双方可同意根据需要使用少数民族语言的译文,合同文件的解释和说明应使用中文。
2.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的规定、其他约定的行业规定和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3.建设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
当国家或电力行业没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时,可以约定使用其他行业或项目所在地的标准和规范。
甲方应按本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4.当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时,乙方应按本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如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和规范,应报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约定负责提供中文译文。
5.甲方应承担指定、翻译、制定标准和规范以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
第4条图纸
1.在开工日期前,甲方应按照本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场保存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确保图纸准确,设计深度符合施工要求。
乙方应根据本协议条款的要求对图纸保密。
2.甲方不能按
第4条
第一款规定提供全套图纸,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和交付期限纳入本条款,并保证实施“综合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
3.如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乙方应采取相应措施予以保密,费用由甲方承担。
4.如果乙方要求增加图纸数量,甲方应在本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复制并交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未能按承诺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通知甲方代表所需图纸或说明的内容、原因、时间和延误后果。
如果甲方代表未能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回复,请按
第7条
第2款通过协议处理这一问题。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并按
第4条
第5款或
第25条
第一段是通过协议解决的。
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提供的图纸中发现上述缺陷,甲方仍应
第7条
第2款或
第25条
第四款约定承担责任并支付由此造成的修缮、拆除、重建、改建等费用。
第二章双方的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
1.甲方委派到施工现场的代表应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相关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义务,并可随时撤销该委派。
乙方应提前3天被通知任命和退出。
(2)甲方代表的指示、通知、意见、批准和答复,经甲方代表签字后,以书面形式移交给乙方代表,并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名和签收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在24小时内发出口头指示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示应予执行。
如甲方代表未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在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示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请求,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请求后2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确认乙方的请求。
如果乙方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作出书面声明,甲方代表应在乙方声明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乙方应执行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甲方代表不顾乙方反对决定继续执行的指令。
因指令错误给乙方造成的费用和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指示、要求、同意、通知和答复,并按承诺履行其他约定义务;否则,乙方将在该时间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具体要求、需要延期的原因及后果,若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其确认、同意和批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2.对于接受社会监督的项目,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范围通知乙方。
总监理工程师应在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3.如果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手,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继承人应继续承担被继承人的责任(合同文件中约定的义务和其权限内的承诺)。
第六条乙方代表
1.乙方委派到施工现场的代表应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和履行合同规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应由乙方代表以书面形式签署,然后发送给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字姓名和接收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根据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根据合同发出指令和要求。
在紧急情况下,无法联系甲方代表时,可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报告。
责任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责任在乙方,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代表变更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继任人继续承担其前任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权限内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