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章推进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建设三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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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推进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建设三年
赫章县推进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建设三年
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意见》(黔府发〔2017〕9号)、《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发〔2017〕45号)和《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推进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建设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的通知》(毕府办发〔2018〕4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示范带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全面推动全县保留生产矿井综合机械化、生产辅助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以下简称“两化”升级改造),倒逼整合技改建设矿井按照“两化”矿井标准建设,引进国内外煤矿“两化”先进技术,通过县内煤矿“两化”示范矿井示范和带动,加快推进机械化和智能化融合,实现煤矿“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提高煤炭工业安全保障和生产效率,推动煤炭工业加快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对设计(核定)生产能力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保留生产矿井实施“两化”升级改造,推动30万吨/年规模以下保留和未明确处置意见矿井加快推进兼并重组整合技改建设进度,同步实施“两化”改造,最终实现生产矿井机械化和智能化全覆盖。
建立赫章能源云,推动煤矿井下固定场所自动化控制,地面可视化操作,实现政府监管,企业集团生产经营和安全生产数字化集成和智能化管理。
到2020年全县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生产矿井数达到8个,能力达到315万吨/年,综采率达到76.3%,机采率达到100%;采煤工作面人数减少40%以上,全员劳动工效达到1200吨/人年,实现生产辅助系统智能化、信息化和监控管理全覆盖。
三、实施计划
(一)2017年底煤矿“两化”现状。
到2017年底,保留矿井22个(其中达依煤矿30万吨/年拟保留,兼并重组实施方案未上报,河镇煤矿15万吨/年拟不参与兼并重组直接关闭),能力930万吨/年。
其中30万吨/年及以上正常生产矿井4个(产能135万吨/年),综采矿井0个(产能0万吨/年),数量占比0%,综采率0%;高档普采矿井1个(产能30万吨/年),煤矿机采率22.2%。
(二)2018-2020年计划安排。
按照盯紧目标、突破难点、整体推进的要求,2018-2020年煤矿综合机械化、生产辅助系统改造建设计划如下:
1.2018年,完成2个煤矿综合机械化矿井改造(含掘进机械化配套,下同),改造后产能75万吨/年,30万吨/年规模及以上生产矿井6处,产能225万吨/年。
其中,综采矿井数达到2个,能力达到75万吨/年,综采率达到33.3%;高档普采矿井1个,产能45万吨/年,机采率达到53.3%(鸿发煤矿和威奢煤矿2个煤矿由高档普采升级为综采)。
建成生产辅助系统智能化矿井4个,占6个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生产矿井数的66.7%。
2.2019年,建成综合机械化矿井3个(改造2个[拉苏煤矿和罗州煤矿],建成1个[兴发煤矿]),改造后产能135万吨/年,30万吨/年规模以上生产矿井7处,产能270万吨/年。
其中,综采矿井数达到5个,能力达到210万吨/年,综采率达到77.8%;高档普采矿井1个(青松煤矿),产能30万吨/年,机采率达到88.9%(拉苏煤矿罗州煤矿由高档普采升级为综采)。
建成生产辅助系统智能矿井2个(罗州煤矿和兴发煤矿),生产辅助系统智能化矿井数达到6个,占7个30万吨/年及以上规模生产矿井数的85.7%。
3.2020年,建成综合机械化矿井1个(青松煤矿),改造后产能30万吨/年,30万吨/年规模以上生产矿井8处,产能315万吨/年。
其中综采矿井数达到6个,能力达到240万吨/年,综采率达到76.3%;高档普采矿井2个(何家冲煤矿和城关煤矿),产能75万吨/年,机采率达到100%。
建成生产辅助系统智能矿井2个(何家冲煤矿和城关煤矿),生产辅助系统智能化矿井数达到8个,实现矿井生产辅助系统智能化全覆盖。
四、重点任务责任分解
(一)加快推进煤矿“两化”改造建设。
30万吨/年规模及以上保留生产矿井在2019年前全部纳入“两化”升级改造,对保留矿井整合技改建设坚持按“两化”设计和施工。
要按照“一矿一策”原则制定改造建设时间表、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做好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要素保障工作。
及时帮助煤矿解决手续办理和生产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对未完成“两化”建设的煤矿,由县政府将煤矿企业列为安全生产重点监管对象。
(责任单位:
县工能局、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各乡<镇、街道>)
(二)提高“两化”矿井抽采掘平衡调控能力。
按照“一矿一户”建立煤矿“四量”管理档案,实行“四量”失调挂牌管理,建立预警机制,加强瓦斯治理,促进“四量”平衡。
经县行业部门和安监部门组织技术审查,对系统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采区接续岩巷工程,不受采掘工作面规定限制。
对实施“两化”改造矿井,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通过设计方案变更按程序批复后,可按“两采四掘”布置开采系统。
(责任单位:
县工能局、县安监局,各乡<镇、街道>)
(三)强化煤矿“两化”技术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市内国有大矿技术人才和培训基地优势资源,建立大矿结对帮扶小矿机制,为民营煤矿培训“两化”人才。
鼓励国有大矿在设备维修、工作面安撤等辅助业务方面组建专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专业化队伍,为民营煤矿提供设备维修安撤工作。
利用好市政府支持在金沙、织金等重点县建立的煤矿“两化”技术服务4S店,提供的煤机租赁、维修、总包等整套技术服务。
利用市政府组建的市煤矿“两化”改造技术专家库,为煤矿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发挥实训基地作用,制定培训计划,每年定期参加煤矿“两化”技术人员开展操作培训和学历提升培训工作,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确保煤矿“两化”改造建设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
县工能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乡<镇、街道>)
(四)强化煤矿开采新技术推广应用。
积极推广智能综采工作面、薄煤层机械化开采、岩巷快速掘进、中小煤矿瓦斯治理及中低浓度瓦斯利用等关键技术推广应用,支持煤矿企业开展“无人或少人”工作面、薄煤层综合机械化开采、煤层气勘探开发和瓦斯治理示范项目建设。
鼓励省内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装备制造企业合作组建区域性设备租赁站区域性技术服务中心和专业化技术服务队伍。
(责任单位:
县工能局、县安监局、县科技局,各乡<镇、街道>)
(五)加快矿区供电基础设施升级改造。
将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涉及的煤矿纳入电网升级改造计划,制定实施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保障全县煤矿“两化”改造建设有序推进。
(责任单位:
赫章供电局、县工能局、县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六)推进煤炭智能大数据平台建设。
借鉴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平台建设研究等科研项目成果,以赫章煤矿“两化”矿井建设为契机,充分运用大数据、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赫章煤矿“两化”大数据服务平台,实现煤矿、集团公司、管理部门之间业务互联互通的信息处理、分析及监管体系,提升基础装备层、数据传输层、信息汇集层、综合决策层、政府监管层智能化水平,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
(责任单位:
县工能局、县大数据办、县安监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各乡<镇、街道>)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全县煤矿“两化”改造工作,成立赫章县推进煤矿“两化”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相关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工能局、县财政局、县安监局、县国土局、县督查督办局、县科技局、县人社局、县大数据办、县政府金融办、赫章供电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工能局,由县工能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推进本辖区煤矿“两化”改造建设工作。
(二)争取和给予政策支持。
加强与市有关部门对接沟通,积极争取省市政策支持:
一是对实施“两化”改造矿井周边空白资源争取省予以优先配置给煤矿;二是对实现“两化”的高瓦斯矿井和达到二级及以上质量标准化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争取国家和省支持通过生产能力核定增加产能;三是建立一线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评定“绿色通道”。
对民营煤矿企业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争取省支持可通过水平能力测试申报初级职称。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一是煤矿采取设备租赁方式实施综合机械化改造的,按省、市奖补办法给予奖补;二是对实施煤矿“两化”改造建设煤矿实行安全生产差别化管理,驻矿安监员不再驻矿监管,实行巡查管理。
在地方政府因其他煤矿发生事故采取区域政策性停产措施时,不纳入停产范围;三是鼓励和支持省内外从事煤矿“两化”专业技术管理团队在赫章组建公司和成立设备租赁维修站和技术服务中心,在用地、税收优惠方面可享受毕节市工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
县国土局、县工能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安监局、县税务局、各乡<镇、街道>)
(三)加大资金扶持。
2018年-2020年,市、县政府按6:
4的比例安排593.35万元资金用于支持煤矿“两化”改造建设。
对完成综合机械化改造的矿井,根据省奖励标准,按照省、市、县(区)1:
0.42:
0.28比例予以奖励。
其中,2018年县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47.87万元、2019年安排奖补资金212.8万元、2020年安排奖补资金64.68万元。
对完成生产辅助系统智能化建设的矿井,按省、市、县(区)1:
0.06:
0.04比例予以奖励。
其中,2018年县级财政安排奖补资金92万元、2019年安排奖补资金40万元、2020年安排奖补资金36万元。
奖补资金按先建后补原则经验收合格后予以兑现。
(责任单位:
县财政局、县工能局)
(四)加大服务力度。
县工能局牵头,县国土、县安监、组建工作专班,重点帮助煤矿企业矿权过户、设置、采矿证及安全专篇、开采设计方案等手续办理。
各乡(镇、街道)负责帮助煤矿企业解决涉法涉诉,协调矿群矛盾纠纷、组织矿区运煤公路改造维护等问题,保障煤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县政府金融办牵头、县工能局配合,加强金融机构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煤炭企业信贷支持,重点用于解决煤炭企业“两化”改造资金需求,支持具备条件的煤炭企业集团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
(责任单位:
县工能局、县国土局、县安监局、县政府金融办、各乡<镇、街道>)
(五)加强督促调度。
加强对煤矿“两化”改造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加快实施进度。
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街道)、部门进行问责,对推进缓慢的煤矿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责任单位:
县督查督办局、县工能局、县安监局、县国土局)
附件:
1.赫章县2018-2020年煤矿综合机械化改造资金需求及省市县奖补资金测算表
2.赫章县2018-2020年煤矿生产辅助系统智能化建设资金需求及省市县奖补资金测算表
3.赫章县2018年煤矿综合机械化改造效益分析表
4.赫章县2018年煤矿生产辅助系统智能化改造效益
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