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理念观念制度培训讲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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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理念观念制度培训讲义
一、什么是企业理念
我们要正确提炼一个企业的文化理念,首先就必须对企业理念的概念、内涵和它们之间的关联性有一个明确而清晰的认识,否则极容易混淆。
纵观国内企业提炼的企业理念,虽然各个企业对理念要素的表述并不一致,但总的来说一般都会包括企业目标、企业价值观念、企业精神、企业哲学、企业宗旨、
企业作风这几个最基本的企业理念。
下面我们先谈谈这几个企业理念的基本概念——
企业理念中的“企业目标”特指企业的“最高目标”,它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追求,它将值得员工追求的崇高理想与其岗位责任联系起来,
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激励性。
企业目标是企业凝聚力的焦点,是企业价值观的表现,也是团队精神的首要条件,因为只有“共同的目标”才能更好地协调员工的步伐。
同时,企业目标也反映了一个企业追求的层次、方向和抱负,防止企业短期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提炼企业目标一定要注意的是它是企业的最高目标,
而非短期、中期的经营性目标,大量的研究表明,世界卓越企业的目标往往定位于“服务社会”、“报效国家”、“塑造一流”、
“实现价值”等更高的精神层面而决非经济利益。
例如长虹的企业目标是“产业报国,民族昌盛”,海尔的企业目标是“创造中国的世界名牌”,
格兰仕的目标是“为人类创造财富”。
企业价值观是企业在追求经营成功过程中所推崇的基本理念和奉行的目标,是对企业意义的一种终极判断,企业其它理念都受其影响和约束,
它是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
当企业创新、服务和利益发生矛盾时,企业行为选择就明显受到企业价值观支配,
利益导向的价值观念将会驱使企业放弃服务质量的提升而维持既得的利益或是固步自封,而服务导向的价值观念则会支配企业不惜代价提高服务质量。
通常来说,企业价值观有三种基本类型:
一是以客为本型,如IBM的“最佳服务精神”、卡彼勒公司的“追求优异精神”、海尔的“真诚到永远”等;二是以人为本型,
如惠普公司“尊重个人价值”、“诺基亚以人为本”等;三是不断创新型,如丰田公司“家庭创新精神”、明尼苏达矿产制造公司的“开拓创新精神”等等。
企业哲学也称经营哲学,它是企业经营的指导思想,这种指导思想是对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和成功经验的总结和高度概括,它是深层次的带普遍性的企业运行规律和原则,
是对企业运行内在本质规律的揭示。
企业哲学要求回答企业对社会,对员工的意义、价值和关系。
例如:
“不断改变现状,视今天为落后”(二汽);
“开拓则生、守旧则死”(深圳光明华侨电子公司);“仁心待人,严格待事”(瑞士劳力士手表公司);“伟大,在于创造”(格兰仕)等等。
企业精神是对企业现有观念意识,传统习惯,行为方式中的积极因素的总结、提炼和倡导,是企业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形成的必然产物,
企业精神要恪守企业价值观和最高目标,不背离企业哲学。
企业精神是企业内部最积极的、最闪光的、也是全体员工共有的一种精神状态。
例如松下电器七精神是“产业报国、光明正大、友好一般、奋斗向上、礼节谦让、适应同化、感激报恩”,
企业宗旨是企业对存在价值及其作为一个经济单位对社会作出的一种承诺,它反映企业对社会义务的基本态度。
从而反映出企业存在的社会价值,
它是企业价值观的反映和最高目标体现,企业宗旨不仅仅规定企业对外的承诺,还规定企业对内的承诺,同时往往还体现出企业的行业特点和企业特征。
例如铁路局的宗旨是“人民铁路为人民”;北京市煤炭总公司的宗旨是“为首都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
长春百货大楼的宗旨是“顾客第一、服务第一、信誉第一”,海信的经营宗旨是“理性、效益、安全”等等。
企业作风也就是企业风气,或者说企业气氛。
一个公司风气的好坏是衡量企业文化是否健康的重要标志。
在企业文化完善,企业风气健康的企业里,员工群体会自觉积极地抵制不良社会风气,主动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企业风气是通过员工的行为反映出来的,成为影响企业形象的一个重要因素。
首钢的企业作风是“认真负责、紧张严肃、尊干爱群、活泼乐观、刻苦学习”;
海尔的作风是“迅速反应,马上行动”。
在上述几个基本的企业理念要素当中,“企业价值观”是所有企业理念的核心,其他理念都是在这个根本理念之下的“衍生”,
企业价值观要求企业回答企业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
而这种企业的“最高价值观念”定义下的“最有价值的东西”往往就是企业所追求的最高目标;
企业经营哲学则是企业获得这种“最有价值的东西”的哲学思想和方法;企业宗旨是为获得企业目标而对社会或企业内部做出的一种承诺。
观念定义
思想所表达出的主体的意识形态是为观念。
观念是意识形态的表达。
观念来自于思想而不是意识,这是因为意识的事物只达成了事物的形态,这种形态是单一的具体的,这种单一的具体事物形态并不能引起主体意识的行为动机,在主体没有进行抽象的形式进行行为的进行时,就达不成观的实质形式,所以,意识本身并不能引起主体观念的产生,只是达成观念的条件。
主体在意识形态的差异里引起的意识的运动,是思想的开始,思想的开始是问题的存在,在主体为达成目的引起的思想里,形成了抽象而来的方法的产生和形式的内容,这是观念的内容,所以,观念的形成是思想的结果,对于这种结果的表达,是主体的意识形态的表达,在思想的作用里表达出的形式的称谓是为主体存在的观念。
思想只是意识运动的其中形式,思想的本身,并不能直接达成主体的行为,行为的主体的行为达成,是在思想的作用里在行为前形成于意识里的观念,这种观念的形成就是将要行为进行的形式方法,当主体某一行为的动机产生后,就直接通过行为来进行了。
事物具备的共通性的表现是事物的规律性的具备,主体的某一观念在具备的规律性的事物存在着稳定性,这种观念的稳定性是思想主体自身的惰性所达成的。
任何一种行为的进行,都要进行能量的消耗和转化,即便是思想的进行,而被消耗和转化的主体在惯性的作用里有保持原状的特性,这就达成了思想的主体在没有差异的情况里不能引起意识的运动。
瞬时性的观念表现是意念的产生,意念是由主体自身存在意识行为里达成的对事物的感性判别的行为表达。
意念是随着思维的进行而瞬息万变的,不具备稳定性,主体自身所形成的难以改变的观念的稳定性最终形成了主体的习惯性。
所有具备思想的高级动物,都有具备各种观念意识的潜在能力,具备思想能力的对某一类似事物带有习惯性行为倾向的高级动物,是拥有了观念行为的高级动物。
一切观念行为的对象都是处于主体的客体形式,这类处于客体的具体事物,都是存在着的观念表达对象。
本身形成的观念,是思想的发展结果,有着明显的个体色彩,观念的形成,是一切是非善恶概念形成的原始形态,没有观念,就没有是非与善恶的判断标准。
主体的行为,由意识驱动,行为的性质,由观念决定,观念的形成来自于思想,思想来自于主体本身意识能力和成长环境。
没有思想,就不会有观念。
具备的本能意识和存在的具体环境决定着本身的思想,本身的思想决定着自身的观念,自身的观念决定着自身的行为。
个人的行为呈现了思想,思想呈现了观念。
有什么样的意识能力和环境条件就会有什么样的思想,具备什么样的思想,就会有什么样的观念,有什么样的观念,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
自身形成的各种观念成了自身一切是非善恶的判断依据。
其它描述
观念从通俗意义上来理解,,就是人们在长期的生活和生产实践当中形成的对事物的总体的综合的认识。
它一方面反应了客观事儿的不同属性,同时又加上了主观化的理解色彩。
所以,正确地理解,观念是人们对事儿主观与客观认识的系统化之集合体。
由于人们自身认识的历史性和阶段局限性,就决定了人们的认识会因时间的变迁而出现与时代不符合的意念。
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观念更新与否是区分旧观念与新观念的分水岭。
例如,解放初期,我国人口不足,生产力水平也比较低,急要更多的人力。
人们自然形成人多力量大的观念。
在这种观念影响下,我国人口迅速增长。
再加上经济水平的逐步改善,战争的平息,人口以前所未有的势头发展。
由于观念更新不及时,导致今天我国的人口增长成为一种问题。
3由来
“观念”一词源自古希腊的“永恒不变的真实存在”。
它同物质和意识、存在和思维的关系密切。
从这个角度来看,又是个重要哲学术语。
它是在意识中反映、掌握外部现实和在意识中创造对象的形式化结果,同物质的东西相对立,它属于精神层面的东西。
“观念”一词来自希腊文,原意是“看得见的”形象,在哲学史上这个术语有不同的说法:
制度(Institution),或称为建制,是社会科学里面的概念。
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著一个社会的秩序。
建制的概念被广泛应用到社会学、政治学及经济学的范畴之中。
制度是一种人们有目的建构的存在物。
建制的存在,都会带有价值判断在里面,从而规范、影响建制内人们的行为。
例如如果我们把选举制度看成是建制的话,不同地方的选举制度,规则都有不同,制度主义者便会解释这是不同社会对选举价值观理解不同所造成的结果。
倘若一个社会认为应该表达多元声音,重于执政效率等其他价值观的话,那么选举制度便会倾向设定于有利表达多元声音(例如:
代表制),多个党派都能借助此制度得到相应民意支持而被选出。
制度的概念有一个盲点,就是难以解释制度改变的原因。
多年来不同学者均尝试加以解释,如社会上规范性价值观的改变、人们的行为互动、历史的因素会导致制度得到改革,可是始终难以充分解释政治现象。
制度宏敞
1、制度最一般的含义是:
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2、“制度”是一个宽泛的概念,一般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3.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管理货币制度
4.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
以他们为首的腐朽制度的象征。
5.式样;规格
制度宏敞
理论思想
古典主义
以往对于制度的理解只局限于组织而言,可是在现代的社会科学分析框架内,今已可指涉到社会上一些非组织形式的规则,如:
宪法等。
在六十年代,旧制度主义在学界非常流行,通常被用作分析政府、组织的实际运作,而这种分析是带有价值判断的,学者通过分析,希望找出一个好的制度。
可是在六十年代末,建制的概念遭到实证论、理性选择理论所质疑。
新主义
直至在八十年代,建制的概念在好几位学者(如:
Goodin)的改进底下,得以重新活用于社会科学的诠释,被称为新建制主义。
新建制主义强调环境如何影响制度的改变,其理论主要对制度的概念作出以下革新:
以往对制度的理解,只限于以组织作为分析单位;新制度主义则以规则作为建制的分析骨干,故此便不限于以组织为单位了。
重视非形式的因素,以往分析制度,只局限于实质上的运作程序与规则,新制度主义则更注重建制内非形式因素对个体的影响,如某组织内群众对领袖的崇拜,便是非形式因素之一。
强调制度之间的差异性。
以往带有价值判断,新制度主义则强调对建制内价值的批判。
以往认为制度是独立运作,新制度主义则认为制度间是唇齿相依,例如一个政府部门,便受到担当议会角色的建制所监察。
有学者认为新制度主义将所有形式与非形式的规则都被列为分析框架,导致差不多所有因素都可以被列入这种分析框架以内,无法解释现象的显著性。
规范性主义
此派学者认为制度的形成是规范性价值影响的结果。
不同的社会都会有不同的价值,这就会导致制度迥异,而制度亦会随社会的变迁而变更。
理性选择论
认为制度的规则,会影响个体如何最大化自己的利益。
此派学者认为制度提供的环境,会令个人才采取不同的策略以最大化自身的利益,以达成目的为最终手段。
而个体亦可以为了最大化自身的利益,而促使建制的改变,以求达至利益最大化的效果。
历史主义
以历史作为分析框架,认为制度的构成是历史的产物,蕴含历史性的权力分配。
不同的历史事件,会导致建制的改变。
基本定义
制度即规程,是指在一个社会组织或团体中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并按一定程序办事的规程。
[2]
3管理学名词
构成
诺斯认为“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他将制度分为三种类型即正式规则、非正式规则和这些规则的执行机制。
正式规则又称正式制度,是指政府、国家或统治者等按照一定的目的和程序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的政治、经济规则及契约等法律法规,以及由这些规则构成的社会的等级结构,包括从宪法到成文法与普通法,再到明细的规则和个别契约等,它们共同构成人们行为的激励和约束;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实践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的生命力,并构成世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及意识形态等因素;实施机制是为了确保上述规则得以执行的相关制度安排,它是制度安排中的关键一环。
这三部分构成完整的制度内涵,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3]
内容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规章制度的使用范围极其广泛,大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各行业、各系统,小至单位、部门、班组。
它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因此,规章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
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分类
制度可分为岗位性制度和法规性制度两种类型。
岗位性制度适用于某一岗位上的长期性工作,所以有时制度也叫“岗位责任制”。
如《办公室人员考勤制度》、《机关值班制度》。
法规性制度是对某方面工作制定的带有法令性质的规定,如《职工休假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
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发布
制度的发布方式比较多样,除作为文件存在之外,还可以张贴和悬挂在某一岗位和某项工作的现场,以便随时提醒人们遵守,同时便于大家互相监督。
特点
1.指导性和约束性。
制度对相关人员做些什么工作、如何开展工作都有一定的提示和指导,同时也明确相关人员不得做些什么,以及违背了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因此,制度有指导性和约束性的特点。
2.鞭策性和激励性。
制度有时就张贴或悬挂在工作现场,随时鞭策和激励着人员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勤奋工作。
3.规范性和程序性。
制度对实现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岗位责任的法规化,管理方法的科学化,起着重大作用。
制度的制定必须以有关政策、法律、法令为依据。
制度本身要有程序性,为人们的工作和活动提供可供遵循的依据。
写法
(一)标题。
制度的标题主要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以适用对象和文种构成,如《保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另一种是以单位名称、适用对象、文种构成,如《××大学校产管理制度》、《××市工业局廉政制度》。
(二)正文。
制度的正文有多种写法,主要可以概括为三种情况:
引言、条文、结语式。
通篇条文式;多层条文式。
1.引言、条文、结语式
先写一段引言,主要用来阐述制定制度的根据、目的、意义、适用范围等,然后将有关规定一一分条列出,最后再写一段结语,强调执行中的注意事项。
2.通篇条文式
将全部内容都列入条文,包括开头部分的根据、目的、意义,主体部分的种种规定,结尾部分的执行要求等,逐条表达,形式整齐。
3.多层条文式
这种写法适用于内容复杂、篇幅较长的制度,特点是将全文分为多层序码,篇下分项、项下分条、条下分款。
如某省制定的《档案管理制度》,用“一、二、三……”来表示大项,用“
(一)、
(二)、(三)……”来表示大项下的条,用“1、2、3、……”来表示条下的款。
(三)制发单位和日期。
如有必要,可在标题下方正中加括号注明制发单位名称和日期,其位置也可以在正文之下,相当于公文落款的地方。
规章制度的写法:
规章制度一般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构成。
1.标题。
规章制度的标题一般由单位名称、内容、文种组成。
如《××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细则》等。
单位名称,或是规章制度适用的单位或范围,或是制订、颁发单位名称。
2.正文。
规章制度的正文结构一般有两种形式。
(1)分章列条式(章条式)。
即将规章制度的内容分成若干章,每章又分若干条。
第一章是总则,中间各章叫分则,最后一章叫附则。
总则一般写原则性、普遍性、共同性的内容。
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制定依据、制定目的(宗旨)和任务、适用范围、有关定义、主管部门(该项有时也可视具体情况置于分则或附则中)。
分则指接在总则之后的具体内容。
通常按事物间的逻辑顺序,或按各部分内容的联系,或按工作活动程序以及惯例分条列项,集中编排。
表述奖惩办法的条文也可单独构成罚则或奖罚则,作为分则的最后条文。
附则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施行程序与方式,有关说明(该文书与其他文书之间的关系,规定附件的效用,数量以及不同文字文本的效用等),施行日期。
(2)条款式。
这种规章制度只分条目不分章节,适用于内容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
一般开头说明缘由、目的、要求等,主体部分分条列出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
其第1条相当于分章列条式写法的总则,最后一条相当于附则的写法。
规章制度的写作要求:
(1)体式的规范性。
规章制度在一定范围具有法定效力,因此在体式上较其他事务文书,更具有规范性。
规章制度,用语简洁、平易、严密,在格式上,不论是章条式,还是条款式,本质上都是采用逐章逐条的写法,条款层次由大到小依次可分为七级:
编、章、节、条、款、目、项。
一般以章、条、款三层组成最为常见。
(2)内容的严密性。
规章制度需要人们遵守其特定范围的事项,因此其内容必须有预见性、科学性,就其整体,必须通盘考虑,使其内容具有严密性,否则无法遵守或执行。
(3)制度是人类社会为资源、权力、价值和利益分配而形成的各种规则总和,这些规则有些是明显的正式的,如国家法律典章制度;有些是潜在的非正式的,如社会风俗习惯。
正式制度是指有意识创造出来并通过国家正式确立的各类成文规则,非正式制度则是指人们在长期社会交往中逐步形成、并得到社会认可的一系列约束性规则,包括价值信念、伦理道德、文化传统、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
正式制度具有强制性、阶段性特点,它的创新通过立法形式或即时完成,如一些先行区实行的对产业制度、财税制度的创新,就是通过先行区的立法形式确定。
非正式制度具有自发性、非强制性、广泛性和持续性的特点,其变迁是缓慢渐进的,具有“顽固性”。
通过正式法律创新形式,可以把原来属于非正式制度的社会规范转化为正式的法律规范,或者将国际上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引进到先行区先行先试,规范既保证先行经济具强制执行力,又保证区内相关参与者有明确的规则可以遵循
4管理制度
分工管理
高速发展的社会要求企业必须高效运转,因此,对于任何一家公司而言,首先一条是要做到各部门权责分明,不能互相重叠,更不能互相牵扯,否则就会导致效率低下,现代公司的组织分工管理制度是防止互相扯皮,提高工作效率的惟一正确的手段,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权责划分办法
二公司董事会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三公司董事长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四公司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五公司执行委员会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六公司总经理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七公司副总经理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八公司总裁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九公司办公室职责管理办法
十公司人事部工作职责管理办法
十一公司财务部职责管理办法
十二公司总务部职责管理办法
十三公司营销部职责管理办法
十四公司采购部职责管理办法
二十二办公室主任副主任职责规定
二十三人力源部经理岗位职责规定
二十四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规定
二十五公关部经理岗位职责规定
二十六发展部经理职责规定
二十七采购部经理岗位职责规定
二十八会计主管岗位职责规定
三十收银出纳员岗位职责规定
招聘管理
最常见的获得人才的方法现代公司也都非常重视但关键是怎样招聘才能招到真正的人才很多公司招聘人才缺乏科学的制度仅凭招聘者的个人感觉或对应聘者的表面印象良好便草率决定结果招来的往往是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科学的员工招聘管理制度具体细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目的是对应聘者进行全方位的考察
一公司员工录用规定
二员工聘用规定
三聘约人员管理办法
四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任用办法
五公司管理人员录用办法
六公司公关人员录用办法
七新进人员任用办法
八新进人员任用细则
九面试操作规程
5制度本质
首先,制度是以执行力为保障的。
“制度”之所以可以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力为前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对人们的行为也将起不到任何的规范作用。
只有通过执行的过程制度才成为现实的制度,就像是一把标尺,如果没有被用来划线、测量,它将无异于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不是现实的标尺。
制度亦并非单纯的规则条文,规则条文是死板的,静态的,而制度是对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灵活,时常变化的。
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态转变为了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成为了制度。
“制度”。
是在通过其执行力对人们的行为起到规范作用的时候才成为制度的,使其从纸面、文字或是人们的语言中升腾出来,成为社会生活中人们身边不停发生作用的无形锁链,约束、指引着我们的行为和尺度。
无论是正式制度还是非正式制度都须有其执行力,只不过差别在于正式制度的执行力由国家、法庭、军队等来保障,而非正式制度的执行力则是由社会舆论、意识形态等来保障的。
在笔者看来,认清制度所具有的执行力是剖析制度本质的首要条件。
其次,制度是交易协调保障机制。
从人类的发展历程来看,制度是一个随着集体、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概念,旧制度经济学家凡勃伦认为,制度系统的形成是看不见手式的,又是设计式的;新制度经济学就制度起源有契约论说和博弈均衡说,但无论如何制度都是社会的产物。
在鲁宾逊的生活中,他的一切行为都只受自己意愿的支配,不需要也没有执行力来保障任何约束和规范他行为的规则,也就是说制度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和意义。
鲁宾逊式的生产活动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人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相互交换其活动,才能进行生产。
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了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之间的交换和合作日益增多,在此我们把人们之间的一切交互行为都看作是交易的范畴,即人们之间的交易日益频繁。
然而,由于社会分工的出现及细化,交易的多样化和复杂化,以及人们的认知能力的有限性,且生活在一种信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环境中,于是在交易的过程中隐瞒、欺诈、偷懒及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开始出现,另外在复杂交易中各行为主体的意愿发生抵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此而导致的利益冲突和磨擦致使交易无法顺利进行,这时就要求有一种协调机制来促进交易的实现。
最初可能是具有威望的人做出协调或判决,或人们就具体问题达成共识,或以成文的方式规定下来,当再遇到类似的情况时依据前例或既定的原则、方式来处理。
这样,渐渐地一系列协调机制便产生了,并以一定形式的执行力来约束各交易主体,消除信息不对称,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利益,以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而这正是契约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