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c2c交易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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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c2c交易模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Abstract

Asthenetworktechnologyandthedevelopmentofinformationtechnology,thedevelopmentofelectroniccommercealsomadegreatprogress.C2Ce-commercetradeasanimportantmodefortradeingoods,servicesandprovidesgreatconvenienceintrading,butalsohavesomeproblems.TheproblemsexistinginthetradepatternC2Careanalyzedinthisarticle,suchascreditproblems,logistics,consumerrightsandinterestsprotectionandthethird-partyproblemsandsoon.Theproblemsareproposedtosolve,andsomerelevantcountermeasureswereforreference.

KeyWords:

C2C,Transaction,Question,Solution

 

引言

由于信息化和电子商务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与运行机制还不完善的基础上推进的,其发展环境和条件尚未完全成熟,从总体上说,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目前在中国,C2C电子商务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如信用问题、物流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第三方支付问题等。

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将可能影响和制约中国C2C电子商务的发展。

1.C2C交易模式概述

1.1电子商务的概念及基本模式

1.1.1电子商务的概念

电子商务,英文是ElectronicCommerce,简称EC。

所谓电子商务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远程通信技术,实现整个商务(买卖)过程中的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

人们不再是面对面的、看着实实在在的货物、靠纸介质单据(包括现金)进行买卖交易,而是通过网络,通过网上琳琅满目的商品信息,完善的物流配送系统和方便安全的资金结算系统进行交易(买卖)。

电子商务专家李琪教授在《电子商务概论》中将电子商务划分为广义的电子商务和狭义的电子商务。

广义的电子商务定义为,使用各种电子工具从事商务或活动。

狭义的电子商务定义为,主要利用Internet从事商务或活动。

本文所提及的电子商务指狭义的电子商务。

1.1.2电子商务的基本模式

一、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toCustomer,即B2C)。

这是消费者利用因特网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的最高形式,类同于商业电子化的零售商务。

其代表是亚马逊电子商务模式。

二、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

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toBusiness,即B2B)。

企业可以使用Internet或其他网络对每笔交易寻找最佳合作伙伴,完成从定购到结算的全部交易行为。

其代表是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模式。

三、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

  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商务(ConsumertoConsumer,即C2C)。

C2C商务平台就是通过为买卖双方提供一个在线交易平台,使卖方可以主动提供商品上网拍卖,而买方可以自行选择商品进行竞价。

其代表是淘宝电子商务模式。

1.2C2C交易模式概述及其交易过程

1.2.1C2C交易模式概念

C2C电子商务模式是指消费者对消费者、个人对个人的电子商务,由网络服务提供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提供有偿或无偿使用的电子商务平台和交易服务,便于交易双方达成交易的一种在线交易模式。

C2C网络服务提供商主要通过向卖家收取店铺费用、交易服务费、广告费来获利,由于我国的C2C网络服务提供商之间竞争激烈,目前大部分都是提供免费服务。

1.2.2C2C交易模式的交易过程

目前,C2C交易模式采用的有三种交易流程,或这三种交易流程的综合。

这三种交易流程是:

一、货到付款交易流程。

该交易流程中买方占有优势,买方首先在卖方的网站上浏览选择商品,待卖方确认订单后发货,当买方收到商品后支付货款。

二、款到发货交易流程。

该交易流程是买方在卖方的网站上选择商品后,直接将货款支付给卖方,待卖方确认收到货款后才向买方发货。

三、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中介的交易流程。

该交易流程是以第三方支付平台为交易中介,为买卖双方暂时保管货款,买方先将货款支付给第三方支付平台,待买方收货后,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确认,第三方支付平台才将货款划给卖方。

其交易流程如下图所示:

图1以“支付宝”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交易流程

2.C2C交易模式的发展现状

2.1中美C2C交易模式运作的比较

eBay创立于1995年9月,为全球首家网上拍卖网站,是美国C2C电子商务模式的典型代表。

淘宝网成立于2003年5月,属于我国C2C市场的后起新贵,但不受eBay拍卖模式的限制,从中国网络市场实际出发,开发出有别于eBay的C2C网站。

eBay重点服务的客户是熟悉技术、较高收入的白领以及喜欢收藏和分享的客户,而淘宝的客户更草根化;eBay善长于拍卖业务,淘宝定位于个人购物网站;eBay网站字多图少、简洁、严肃、专业,而淘宝界面生动、活泼;eBay在欧美市场是成功的,但在中国市场,淘宝则更具亲和力。

淘宝在eBay易趣已占尽市场先机的情况下,经过一番激烈角逐,最终登上了国内C2C电子商务的首席。

下面从电子商务的核心要素——信息流、资金流以及物流三个方面对它们进行比较。

2.1.1信息流

在C2C电子商务过程中,信息流主要是因活动主体间的服务、买卖和共享等需要而产生的,存在于网站、买方和卖方三者之间,从交易流程来看,主要包括交易前的信息提供、交易中的洽谈以及交易后的信息反馈和集群信息共享等。

它的畅通性和透明性可以增强用户体验、促进用户交易顺利进行。

表1eBay和淘宝所提供的信息沟通服务

交易过程

eBay

淘宝

交易前

商品分类目录、主题频道、搜索引擎、比较购物等

宝贝分类目录、热门搜索、搜索引擎、专题频道、商品对比等

交易中

竞拍、立即交易程序;Skype等

竞拍、一口价交易程序;阿里旺旺等

交易后

电邮;社区(反馈论坛、聊天室、兴趣组、博客等栏目);Skype等

社区(站内信、论坛);评价系统;客服电话;阿里旺旺等

从表1可以看出:

交易前,eBay和淘宝都提供了详细的商品分类目录和关键词搜索引擎,以及根据识别和细分用户需求,开通专题频道;交易中,eBay和淘宝主要是通过交易程序和实时聊天工具完成信息沟通需要,eBay在交易双方买卖达成之前屏蔽双方任何联系信息,禁止任何形式的沟通,而淘宝无此限制,推行聊天式购物;交易后,eBay和淘宝均为用户提供了反馈购物体验和分享购物经验的平台,如基于交易的信用互评系统、基于经验分享和兴趣交流的论坛、讨论组等。

2.1.2资金流

关于网上交易达成后实现资金安全、高效流转的支付问题,eBay一方面自己建立了类似于银行的部门,另一方面整合美国已有的网上支付外部资源,于2002年收购支付处理公司PayPal,解决支付问题。

而阿里巴巴依托淘宝网的客户资源,于2004年推出支付宝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作为自身及行业网上支付解决方案。

 

表2:

支付宝与Paypal情况对比

比较项目

支付宝

Paypal

产生时间

2004年推出

2002年收购

技术

SET、SSL

SET、SSL

使用流程

选择商品、付款到支付宝、收货确认、支付宝付(退)款

拍下商品、Paypal支付、收货确认、交易结束或Paypal退款

服务范围

国内

跨国

支持卡种

借记卡

信用卡

支持币种

1种

18种

安全保障

收货满意后,卖家才能拿到钱;全额赔付

收货不满意,提供退款担保;买方支付信用担保

费用

暂时免费

年费、手续费

问题

套现、洗钱、安全、欺诈、信用风险

从表2中的对比可以看出:

Paypal是基于信用卡的支付系统,支持多种币种,便于跨国交易结算,支付宝是基于借记卡面向国内的在线支付解决方案,两者都使用SET、SSL安全认证技术;Paypal和支付宝作为第三方支付平台,除提供收、付款服务外,还以自身的信誉为交易流程作出担保,把商品质量、支付和物流统一起来,保证交易的公平和公正;在资费方面,Paypal是收费的,征收年费和手续费,支付宝暂时实行免费。

2.1.3物流

eBay自身没有物流公司,采取物流联盟的方式,依托自身购物平台的信息资源,寻求与外部物流公司的合作。

与eBay合作,为eBay提供物流服务的企业有美国邮政、联邦快递、UPS等,它们多为国际著名物流公司。

淘宝物流以国内物流为主,它本身也没有下属的快递公司,采取的是推荐物流服务方式,具体是淘宝网汇总所有合作物流公司的服务政策、运输费用、客服热线等信息,供客户自行比较选择,通过在线下单获取相应物流服务。

这样将享有支付宝与推荐物流公司商定的相应理赔权利,即对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遗失、破损及非本人签收给客户造成损失,享有约定的赔偿。

eBay和淘宝虽然关于物流问题的解决思路一样,但在物流覆盖率、效率、商品质量保证上,效果迥异。

这种差距的缩小,主要依赖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发展壮大。

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比较可以得知,商务模式的适用是相对的,发展创新是绝对的。

中国C2C模式的创新既要发挥后发优势,积极汲取别国的先进做法,又要结合中国C2C市场环境特征,逐步改善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索一条适合国情的C2C网站发展之路。

2.2我国C2C交易模式的发展现状

(1)C2C购物网站用户渗透率

图2C2C购物网站网购用户渗透率

(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整理所得)

从图2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淘宝网的渗透率高达81.5%,远高于其他C2C网站。

XX有啊凭借XX在市场上的优势地位,用户群在慢慢扩大,目前在网民中的使用率已经达到2%。

(2)C2C购物网站主要用户差异

图3C2C购物网站用户性别差异(%)

(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整理所得)

 从图3我们可以看出,C2C网购平台的用户均呈现女多男少的局面。

其中,易趣的男女用户比例差距尤为显著,女性用户占比高达79.2%。

图4C2C购物网站用户年龄差异(%)

(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整理所得)

由图4可见,淘宝和拍拍的用户年龄较为类似,拍拍的用户更为年轻,其24岁以下用户占比达66.9%。

XX有啊用户在各年龄段分布相对均衡,30岁以上的用户是主体,占比34.2%。

易趣网用户群体年龄稍偏大,25~30岁的用户占到40%。

图5C2C购物网站用户收入差异(%)

(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整理所得)

由图5可见,淘宝和拍拍用户收入结构较为类似,2001~3000元收入用户最多。

易趣网用户收入集中度较高,月收入在2001~5000元的用户占到70.8%。

(3)C2C购物网站品牌认知度与转化率

图6C2C购物网站品牌认知度和转化率(%)

(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研究报告》整理所得)

从图6我们可以看出,C2C购物网站在网购网民中的认知度较高,在未提及的情况下,淘宝网品牌认知度也达到93.9%,可以说“要购物上淘宝”的口号起到了良好的用户宣传作用。

拍拍网品牌认知度为40%,也超过了B2C中用户认知度最高的当当网。

用户对易趣和XX有啊的认知度相对较低,只有19.3%和9.2%。

除淘宝网外,其他C2C购物网站的品牌认知度和转化率都不高。

有81.5%的网购用户实际使用了淘宝网进行网络购物,品牌转化率高达86.8%。

拍拍网的品牌转化率只有26.3%。

易趣网认知用户流失较为严重,实现的转化率仅为10.4%。

综上所述,从C2C购物网站用户渗透率、主要用户差异、网站品牌认知度与转化率这些方面可以看出,在我国主要C2C购物网站市场格局处于淘宝网一家独大的局面,大多数C2C购物网站与淘宝网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2.3我国C2C交易模式的未来格局——C2CVSB2C

2.3.1我国网民规模的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互联网普及率的逐年提高,互联网正在走进人们的工作与生活。

网民规模持续增长,网民利用互联网进行网上购物的用户数量不断增加,网络购物已经渐成网民消费生活的习惯。

 

图7中国网民规模与增长率

(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整理所得)

由图7可见,截至2009年12月30日,中国网民规模达到3.84亿人,普及率达到28.9%。

网民规模较2008年底年增长8600万人,年增长率为28.9%,中国网民规模增长有所放缓。

 

图82008-2009网络购物用户对比

(数据来源: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整理所得)

由8图可见,2009年,网络购物用户规模1.08亿人,年增长45.9%,网络购物使用率继续上升,目前达到28.1%。

2.3.2C2C与B2C的发展趋势

2009年中国网上零售市场规模将达到2526亿元,B2C市场增速高于C2C,规模占比较2008年略有提升,达到8.7%。

图9中国网上零售市场B2C与C2C交易规模占比

(数据来源:

根据易观国际Enfodesk产业数据库发布的《中国网上零售市场趋势预测2009-2012》整理所得)

由图9可见,中国网上零售市场未来数年仍将是C2C市场交易规模占据更大的份额,但B2C网上零售市场规模的增长速度将远大于C2C市场,其规模占比将逐年扩大。

虽然中国网购市场一直以来都是以C2C占主导地位,尤其是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市场份额令人称羡,但从2009年四季度开始,越来越多的用户开始尝试在B2C网站购物。

2009年电子商务行业新增B2C网站4000家,而2010年B2C企业的新增数量将达到1万家左右。

虽然拥有广阔前景的B2C仍面临不小的发展困境,例如投资大、回报小,资金流和物流等。

B2C平台提供的产品在质量、品牌、售后等系列核心环节上,远较C2C平台有竞争优势。

而C2C平台也早意识到了这点,均开始布局代表网购未来趋势的B2C业务。

如淘宝推出淘宝商城、XX提出X2C进军B2C领域。

C2C将逐步融合B2C,C2C运营商开始纷纷向B2C等其他模式寻求发展的可能和空间,同时致力于解决C2C交易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使这种模式的融合能实现互补,并且能为C2C提供新的盈利模式。

3.C2C交易模式存在的问题

3.1信用问题

3.1.1信息不对称

在现实交易中,卖家和买家之间就存在着信息不对称。

由于在网上交易时买家和卖家并不见面,买家对货物的质量和特征并没有线下购物的亲身体验,只能依靠卖家在网上对货物所作的描述及卖家的口碑进行判断。

而这些均是主观获取信息的方法,使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严重。

卖家往往会掩饰商品瑕疵、夸大其词、以假乱真,而对于这一切,买家往往无法辨别真伪。

另外,网络购物并不是即时完成的,从拍下商品到实际拿到商品存在一个时滞,因而有可能发生道德风险,存在信息不对称。

3.1.2买卖双方身份认证问题

身份的认证是整个信用的基础,虚假的身份往往使得信用没有了真实的载体,也使失信者更容易逃脱惩处与制裁。

例如在淘宝网上,如果买家发生违约,换一个ID就可以重新进来;而对于卖家来说,虽然通过了身份验证,但是通过网站进行的身份验证给顾客带来的信任度并不是很高。

总的来说,身份认证在促进信用交易的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3.1.3信用评价存在多方面问题

(1)信用评分指标体系过于简单。

与易趣、拍拍网一样,淘宝网的双方互评分为好评、中评和差评,好评加一分,中评不加分,差评扣一分,分数的累积即为卖家和买家的信用。

另一方面,淘宝的信用评价体系还涉及买家对卖家单方面的评价——店铺评分,包括宝贝与描述相符程度、卖家服务态度、卖家发货速度、物流公司服务4个维度,按l一5分评分。

尽管如此,评分指标体系仍然过于简单和笼统,对于不同属性的商品,同一等级的评价所包含的信用是不一样的。

如一单大件的家电用品、高科技产品交易,卖家的一个好评的含金量应更高,因为它包括了卖家向买家提供各种专业支持,发货、配送方面的要求也更高。

同时,对于耐用消费品,买家也需要获得更多关于商品和卖家的信息,仅以三个级别的评价和店铺评分并不足以了解所有情况。

(2)信用评分是长期的累积评分,且主观性很强。

买家在网上购物,更多的是关注卖家在与自己交易时是否会违约,也就是卖家未来的信用,而淘宝所提供的是卖家的历史信用记录,无法分辨卖家是否是利用小商品的买卖来积累信用而最后利用“高”信用来进行欺诈。

更重要的是,每个人心中对好、中、差的定位标准不同,评分结果主观性很强。

由于大量主观因素的存在,就算一个卖家的好评率很高,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从这个卖家那里买到让自己满意的商品。

总之,目前的信用评价体系尚未健全,使其功能受到一定限制。

3.2物流问题

3.2.1买方无法制约物流公司

C2C电子商务的卖家一般规模不大,大多选择第三方物流方式来解决配送问题。

有些卖家将物流的责任完全撇开,声明送货时间无法由自己控制,不能以此作为评判卖家的标准和理由。

而对物流企业来说,卖家才是他们的客户,买家的抱怨对他们影响不大,由于没有制约,导致买家永远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收到货。

其次,买家无法当场验货,虽然C2C网站上有说明买家在验货后再签收。

但是目前大部分物流快递人员都要求客户先签字再拿货,然后买家才有机会验货,然而一旦买家签字,货物就与物流公司没有关系。

如果货物有损坏或者不符,买家就会陷入漫漫的投诉之路,而卖家与物流公司互相推诿,谁都不想承担责任。

此外,尽管卖家希望选择一家服务好、收费低的快递公司,但由于众多的物流公司良莠不齐,难免会出现配送人员违规操作(如换物品等)的情况。

3.2.2C2C物流的价格较高

网络购物相对于传统零售业的优势是价格的优势,大多数消费者都是被电子商务的低价吸引。

但是除了网络充值卡和网络游戏装备等虚拟物品不需要物流环节,其他实物交易都会产生物流费用。

目前主要有平邮、快递(邮政速递服务公司、申通E物流、圆通速递、中通速递、天天快递等)、EMS三种运费模式,费用是10元到30元不等,不同的快递公司费用也是不同的,具体根据物品的重量和路程计算。

如果物流费用过高,则会导致网络购物的总成本大于店面购物的成本,这样用户一定不会选择网上购物的方式。

3.2.3物流资源存在浪费

一般来说,c2c电子商务的商品都是一件件寄出,即使只有很少的数量。

也有可能是寄往不同的目的地,在商品的包装问题上存在很大的浪费。

例如,一个城市中有几个不同的卖家去不同的快递公司寄送物品,而且目的地相同。

这种情况下,这些物品会用包裹一一进行包装。

如果由一家快递公司来承担运输这些物品的任务,这些商品贴好标签后包装成一批发往目的地,可以节省包装成本。

随着C2C网络平台的日交易额日渐攀升,若不对存在C2C电子商务上的物流资源进行整合势必会造成更大的浪费,不利于c2c这种新兴的交易模式的发展。

3.3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3.3.1知情权难以得到保障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了知情权是“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其在传统消费方式中,与看货、验货、试用等一系列环节相配套。

然而,由于C2C电子商务交易是通过互联网络开展的商务活动,使得消费者与卖家只能通过互联网联系沟通。

而且C2C电子商务活动的平台的免费性使得从事交易的卖家数量巨大,其商誉难免良莠不齐。

3.3.2安全权难以得到保障

消费者的安全权包括人身安全权、财产安全权、隐私安全权。

与传统消费方式相比,在互联网活动中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并没有发生本质上的变化,但对于财产和隐私安全而言,则缺乏有力保障。

消费者在互联网上支付商品或劳务的价款、填写用户相关资料等行为都有可能使消费者的网上银行信息泄露,填写的个人资料可能被不法商家利用,对外出售,造成个人隐私泄露。

3.3.3求偿权难以实现

C2C电子商务交易中,消费者开通网上银行账户,通过网上银行将购货款转入卖家指定账户,卖家在收到购货款并确认后将商品寄出给消费者。

这样的交易方式及过程,使得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因为在购物货款已经支付的情况下,出现消费纠纷时,没有商誉的卖家一般不会主动寻找解决纠纷的方法,退、换货及赔偿消费者损失。

消费者对于拿回货款的急切心理常常使其放弃应当坚持的权利,而且互联网消费涉及产品标的额大多不高,通过诉讼解决纠纷得不偿失,导致出现赢了官司输了钱的情况,无实际诉讼意义,消费者的求偿权因此被扼杀了。

3.4第三方支付问题

3.4.1法律定位问题

第三方支付平台,是独立于买卖交易双方和银行之外的,为买卖交易双方提供资金收付渠道等交易支付服务的平台。

目前,我国第三方支付企业包括提供支付宝、财付通、易支付等支付手段的50多家企业。

在实际的交易结算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开设支付结算账户,先收买方的货款,然后付款给卖方,涉及到用户资金的大量往来和一定时期的代管等类似于金融业务,实际上已经突破了现有的诸多特许经营的限制。

我国的第三方支付相关的法律环境建设基本还处于空白阶段,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合法地位并未明确。

由于第三方支付缺乏相关的法律指引与规范,这将影响和制约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

因此,确认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法律地位和主体资格就成了首先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3.4.2资金风险问题

从支付流程来看,买方在提交订单后需将货款暂存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买方在收到货物之后再通知第三方支付平台将货款付给卖方,这期间不但产生了资金吸存行为,而且会出现大量积少成多资金的滞留,这些沉淀资金的管理现状容易引发资金风险问题。

3.4.3非法资金转移问题

 从目前的市场情况看,第三方支付市场僧多粥少,竞争十分激烈。

由于网络交易的匿名性,第三方支付平台很难辨别资金的真实来源和去向,使得其可能被利用作为进行资金的非法转移、套现、洗钱、贿赂、诈骗、网络赌博以及逃税漏税等非法活动的平台,形成潜在的金融风险。

例如阿里巴巴的“支付宝”在其业务中提供了一种“即时到账交易”,即可以不用确认发货和授权付款,即可将资金转账至用户指定的账户,交易限额能提高到20000元,这也给非法资金的转移提供了便利。

4.针对相关问题的对策

4.1信用问题的解决方案

4.1.1完善法律体系

加强信用教育、完善信用法律是网络信用机制运行的有效保障。

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才能有效地维护交易秩序和参与者的利益,惩罚那些利用信用机制漏洞来赚取利润的人。

中国目前还没有任何信用管理专业法律,我们必须建立信用法律体系,才能确保网络购物乃至整个社会和市场经济的秩序。

同时,应重视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出台,维护网络购物的发展。

在全民中普及信用意识,提高人们的信用素质,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信用缺失的问题。

因此,对信用观念、信用意识、信用道德的宣传和教育必不可少。

同时,应进一步扩大对信用专业人才的培养,弥补我国巨大的信用人才缺口,加快国家信用体系的建设和发展。

4.1.2加强网上身份认证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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