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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1)明确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制。

(2)项目对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有记录,并进行相应奖惩。

2、安全教育制度

10.3.2.1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和省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在组织施工生产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10.3.2.2项目经理及各部室主管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是否落实,消除只重进度,只抓生产,忽视安全的思想意识。

10.3.2.3新进入施工场区的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对施工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实施监督检查。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应进行考核。

1)项目部级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进场三天内,由安全室负责组织,项目部工程、技术、消防、后勤管理人员协助实施。

安全培训教育不得少于2学时。

2)分包单位级(队级)安全教育:

施工人员进场七天内,由分包单位队长负责组织,分包单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

项目部安全室进行监督,安全培训教育不得少于1学时。

3)班组级安全教育:

由分包单位班组长在施工人员上岗作业前负责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教育时间根据工种确定。

4)参加三级教育的所有人员必须在教育记录上签字,教育记录要注明教育时间,教育完毕后,新入场人员(指初次到本现场务工的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考试要求尽量采用闭卷,由本人签字,如本人确实不会写字,需他人代写时本人必须签字盖章。

10.3.2.4分包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由项目部安全室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10.3.2.5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必须每月对分包单位作业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日常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可采取放电影教学片、放安全教育光盘或录像带等多样化的教育手段,切实保证教育效果,每次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学时。

10.3.2.6工人每天上岗前,分包单位班组长必须针对当天的任务,结合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班组人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

10.3.2.7安全室应对全体在施人员进行上岗后的经常性教育,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保持较高的平稳状态。

10.3.3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工序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2)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相关标准。

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必须根据《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相关文明安全施工管理规章制度要求进行。

(3)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及时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险情,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落实,纠正施工中的违章操作,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同时必须留存检查记录。

(4)项目安全室应做好安全日志,认真记录每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处理发现的问题,并及时上报。

(5)项目部周检:

由项目安全总监带队,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员参加,每周对本施工现场进行至少一次综合检查,安全室留存综合检查记录。

(6)项目部月检查:

由项目经理带队,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所有成员参加,每月对施工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分别留存专项检查记录,安全室留存综合检查记录。

(7)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

长期停工后开工、长假后复工等工程,在开工、复工前由项目经理带队,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所有成员,本单位其他相关部门参加,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确认合格方可开工,安全室留存检查记录。

(8)项目部应通过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积极推动施工现场规范化生产。

(9)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当即制止,对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应在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前提下,一至两天内全部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无法排除的隐患,作业人员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3、安全例会制度

10.3.4.1安全总监和安全室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项目部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隐患。

10.3.4.2项目经理必须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评价安全生产体系运行情况及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0.3.4.3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管理的专项内容,安全室应定期组织召开专项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现场专项安全隐患。

10.3.4.4安全例会由安全总监主持,项目工程部、技术部、采购供应部所有人员及分包单位(各施工队)、主管、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参加。

10.3.4.5安全例会内容:

1)对施工队施工情况综合考核,落实项目部工程例会中有关安全的事项;

2)安排近期安全工作。

10.3.4.6安全例会由项目安全室做记录并打印,项目经理签发有关部室主管。

4、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进行施组设计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进行交底。

施工安全措施改变时,要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审批后方可变更。

(2)在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土建工程师应另拟详细的分项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安全员根据国家规范和市的相关要求,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下发各施工队。

(3)施工正式开始后,会随时暴露一些具体的安全技术问题,安全员应及时对施工队进行交底,弥补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计划的不足,保证每个单项施工工艺执行过程中的安全。

5、分包人及其他承包人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实施全面总承包管理,对各分包单位由分包协调部进行协调,由项目安全室统一部署,对所有施工范围内的队伍、分包,实行如下制度:

(2)凡参与施工的所有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认可证、法人委托书等有关资料,施工人员花名册,并在项目安全室留存复印件以备查验。

(3)凡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必须与本项目部签订有效的总分包安全管理协议、安全生产责任书等相关协议资料。

(4)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及成品安全设施、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并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检测报告,必要时由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材料员共同检测,留有检测记录。

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资料留存(材料设备部)。

(5)施工的所有人员必须是经过“三级教育”,考试并合格,项目安全室根据施工特点和具体情况,对施工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包括特殊工种、季节性、特殊时期的教育,节假日教育,应急教育等。

资料留存。

(6)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全国通用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如:

架子工、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起重工),还要根据工种特点进行专门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资料留存项目安全室。

(7)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

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禁止吸烟,生活区和办公区设吸烟室。

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并派看火人备消防器材。

(8)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面罩,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必须戴护目镜。

(9)各分包在自已负责施工范围内,需设置警示警告牌,牌子要醒目大方,主要悬挂于通道口、作业面、外架子、加工区等处,用来提醒施工人员,牌子大小严格按项目VI统一规定。

(10)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在使用前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资料留存项目安全室。

6、劳务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施工劳务时,应审查劳务队资质是否齐全,加强对劳务队的安全管理。

(2)在选择外部劳务时,应同施工队签署安全施工协议,明确项目对施工队的安全要求,以及违反规定时的责任划分和处罚措施。

(3)加强对外部劳务队进场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

(4)抓好持证上岗工作。

从事技术性岗位和特殊作业人员在进场时,必须将上岗证交项目安全员处核查,项目安全员处保存上岗证的复印件。

(5)做好施工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抓好外地务工人员的宿舍管理。

夏季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有防蝇虫的措施。

冬季室内若有取暖设备,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

宿舍必须符合防火规范要求。

7、工地安全用电制度

(1)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准打开配电箱,变电器周围的防护栏,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3)施工现场变电器五米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堆积杂物。

现场临电器材严禁挪用。

(4)施工现场不得使用裸露导线。

(5)任何人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电炉。

(6)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必须加锁,箱底距地面不得低于1.5米,其引出、引入线应穿敷设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

(7)施工现场应使用的电热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开放。

(8)凡是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过的电器设备应经过严格测试和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

(9)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10)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与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40米。

(11)不能用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

(12)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3)办公室、工具房、照明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非施工用电、民工生活区宿舍一律使用低压电,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2.5m,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不得小于60cm。

(14)所有220V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

(15)在潮湿场所(如地下室、管沟)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36V。

(16)现场施工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应事先向项目电气的工程师提出申请,由电气专业工程师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自行拉线。

(17)在施工现场内,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

(18)在项目施工的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8、特殊工种作业制度

(1)施工现场的电、气焊工、电工、机械操作人员、架子工、电梯司机、信号工等,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有本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3)工地的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上岗前要经过各专业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4)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的操作证者,方准独立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在现场施工,必须具备本工种的作业条件,有权拒绝违法乱纪违章指挥。

(6)特种作业人员设专人管理,严禁酗酒打闹。

9、明火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所有涉及明火的施工必须持有项目安全室开具的动火证方可施工;

(2)明火作业的区域按消防要求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消防砂等消防器材,并有专门的看火人;

(3)项目安全室每天上午与下午两次特定时间开动火证,各施工队与分包商将要进行明火作业的人员到安全室开动火证,在指定的时间用火,超过规定时间须重新开动火证。

10、安全奖惩制度

(1)项目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2)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奖或物质奖:

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取得了显著成绩;

②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③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分,取消本年度评先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其责任。

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损失的;

②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③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④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⑤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反指挥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⑥不执行上级和安全室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造成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工职业病的;

⑦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⑧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11安全管理措施

1.1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11.1.1安全警示标志

在易发生伤亡事故(或危险)处(出入口、楼梯口、基坑临边等)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

在现场相关位置设立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在现场张贴应急程序及安全规则的海报。

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每日重大危险源作业公示牌”。

在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设置24小时的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以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发生。

10.4.1.2现场围挡

整个现场的施工现场四周采用围墙砌筑,具体砌筑尺寸参见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两面抹2cm水泥砂浆,墙面刷白色涂料。

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大于2m,根据规定,基坑边必须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并用密目安全网封闭。

防止人员坠落,夜间设置红色标志等。

具体做法如下:

沿基坑周边用钢管搭设超出临边最高地面1.5m高(需考虑基坑外场地道路硬化面层厚度)固定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口水平,竖向间距3m;并在外侧挂密目安全立网,安全网要结实、美观、整齐一致;所有钢管刷红白相间的油漆,红白油漆的长度为40cm,距离基坑边500mm用页岩砖砌筑300mm高、240mm宽挡水墙,挡水墙要顺直,墙上口水平,墙体用水泥砂浆粉刷。

基坑临边防护如下图所示,钢管连接用钢管连接卡,钢管相交连接处用十字卡,用专用密目安全网绑扎绳将密目网绑扎在钢管上。

为保证牢固,钢管需锚入地面内500mm。

为保证稳固和安全基边防护挡水墙距基坑土方开挖上口边线不小于500mm。

 

10.4.1.3七板一图

在进门处设置八板一图,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等八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10.4.1.4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口安装推拉门,推拉门用铁皮制作,高度为2米,刷白色油漆,印公司名称及公司标志。

在大门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的施工标牌,标牌写明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日期等。

10.4.1.5材料堆放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在密闭库房存放,存放砂石料场应堆成方形并采取覆盖措施。

进入现场的材料均按规定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堆码整齐,不得随意乱放。

周转材料按规定使用工具房、库房内各种料具及材料按型号及类别堆放,摆放整齐,禁止在库房内吸烟,库房内保持清洁。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设置专用库房,必须分类存放。

10.4.1.6现场防火

抽调各施工队人员,成立项目部义务消防队,由项目部安全室直接管理。

对现场防火进行巡查监督,应对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现场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3.5m。

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在消防通道内堆放材料。

消防通道配足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对现场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材,每一层的楼梯最少放一台容量大的灭火器。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三级审批制度;制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

认真按施工交底执行,杜绝违章作业。

定期对职工宿舍,施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违章坚决制止;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入场,必须限量,严禁大量积存,并按物品的害别分库隔离存放。

库房内严禁使用高压电照明,采取低压防爆灯具照明。

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应采取防晒、防砸措施。

调漆作业严禁在主体内进行,严禁与电气焊作业、防水作业等能产生明火的交叉进行。

现场严禁吸烟。

油漆粉刷时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防止粉尘爆燃,保持房间内通风良好。

使用后的废弃物料要及时消除,楼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油漆作业后,及时把油漆、稀料、棉纱等回收进行安全处理。

10.4.1.7垃圾清运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并在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垃圾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垃圾车。

生活区垃圾应统一堆放处理,每天清扫,决不允许垃圾满地,同时划分好卫生责任区。

施工现场每天撒水,不扬尘。

11.2临时设施

10.4.2.1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证安全距离。

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按照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标准设置,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市卫生和安全要求。

甲方和监理办公生活设施按照招标文件设置。

10.5.2.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对于施工区域的地下电缆,要指令专人进行妥善处理。

在现场内施工区域附近有高压架空线时,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11.3安全文明施工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必须在保证施工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楼板、屋面、阳台

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1.5m高防护栏杆和18㎝高的挡脚板。

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两道相距60㎝的不小于5㎝厚的木板。

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交替设置硬防护和软防护,即本层挂设一道安全平网,下一层用不小于5㎝厚的木板制作一道硬防护,依次交替。

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挡脚板刷红白警示漆。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1、在建造每一层楼面时,该楼面对下一层的楼层周边挂设3m宽度水平防护平网(一道大眼网一道密目网)。

2、幕墙安装前,对上一层的楼层周边安装挂设2m宽度水平防护平网(一道大眼网一道密目网)。

3、裙楼顶层上方的各塔楼周边安装5m宽度的钢防护棚。

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塔吊覆盖范围内

设置塔吊限位指示灯,大臂范围内搭设防护棚。

11.4基础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由于底板防水作业工程量较大,要对施工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要及时对施工用具、材料等存放进行检查(如:

喷灯、汽油、防水材料等),上岗时开动火证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如:

灭火器、消防沙等)。

地下外墙防水作业除满足上一条要求外,还需注意施工人员防砸。

(2)物料吊装

施工所有物料必须吊装,严禁高空抛物。

吊物时长度小于1.2米以下物料必须使用容器吊运,1.2米以上物料必须绑扎牢固,不同尺寸类型的材料禁止混吊。

(3)本工程地下楼层较高,做好钢筋绑扎模板支护时的脚手架搭设,操作面防护齐全。

(4)人防门安装时必须严格按方案进行施工,由安全员进行专项教育和交底,现场必须有专人指挥,安全员必须在场监督。

(5)地下室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

(6)土方回填:

基坑临边防护不要过早拆除,因工作需要拆除后必须设专人看管,下班时必须恢复到位。

运土注意防砸。

夯机作业漏电安全,有关充足的照明。

(7)施工作业面防护:

满铺脚手板且固定,板下满挂安全网,离墙间距不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飞跳板,架子小横杆间距不大于1米,防护高度要超过作业面1.5m以上,设置两道防护栏,18cm高踢脚板,立挂安全网封闭。

11.5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0.4.5.1进入结构施工阶段,工人作业的危险度增高,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也增多,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最高。

因此,应重视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完善结构施工层的外防护,预防高处坠落事故。

2)作好结构内各种洞口的防护,防止落人落物。

3)加强起重作业的管理,预防机械伤害事故。

4)做好预防坠落物体伤人的安全管理工作。

10.5.5.2出料平台与运料平台

出料平台:

出料平台必须有设计方案并报批后方可使用,平台上的脚手板必须铺严绑牢,平台周围须设置不低于1.5米高防护围栏,围栏里侧用密目安全网封严,围栏内侧用竹夹板全封闭,护栏上严禁搭放物品,平台应在明显处设置标志牌、规定使用要求和限定荷载(平台外侧悬挂总限重牌子,内侧悬挂限材料数量牌子)。

需注意的是:

钢丝绳与工字钢不能直接接触,应垫胶皮或用符合设计力的卡环过渡连接,防止钢丝绳受剪。

出料平台安装时保障外沿高于内沿,倾斜角在15度为宜。

室外电梯运料平台:

每层设立钢平台和连接桥,两侧设1.2米防护栏杆,18厘米高的挡脚板,并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外侧设推拉式(或开启式)的防护门,防护门要灵活,开关方便以确保防护门随时处于关闭状态。

注意:

室外电梯平台与运料平台的间隙不大于100mm。

提升机运料平台:

提升机运料平台内外两侧均应设不低于1.2米的开启方便并有利于施工的防护门。

11.6装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装修期间各类脚手架较多,要切实抓好施工作业面的防护,使用高梯作业时,2米以上的高梯要设专人扶梯。

(2)交叉作业时常发生,施工中切实抓好防护,做到防砸,设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制定专项的防护方案(措施)和交底、教育。

(3)现场易燃品较多,要加强电气焊防火管理和各种明火作业管理,尤其在外围架子上及室内各种管道竖井内动用明火,保障看火人在动火部位的下方,要设放置火花下落的容器。

(4)分包商较多,要提前做好安全协议的签订,分清责任;在施工中做好监督检查。

(5)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尤其要强调操作工人必须坚持使用安全带和保险绳。

(6)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排除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险情。

特别应注意外装修架与建筑物的拉接措施,架子的防护措施。

(7)内装修应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室内各种水平洞口和立洞口的防护是否齐全。

②室内使用电梯等工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定。

③注意内装修用的脚手架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④注意内装修作业时所使用的各种染料、涂料和粘结剂是否挥发有毒气体,如有此种问题,应做好通风和人员防毒作业保护工作。

11.7钢结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0.4.7.1操作人员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穿防滑鞋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套在安全稳固的构筑物上或专门设置的安全保险绳中。

(2)使用扳手的扳口尺寸应和螺母尺寸相符,高空使用的扳手或其它工具必须系防坠绳。

上下传递工具等物时,不许投抛,需用细绳绑好进行传递。

严禁在工作中打闹或相互抛弃物品。

(3)电焊工高空作业时,必须系挂好安全带,潮湿地点作业时,应注意绝缘工作。

焊割前应清除焊割区的易然、易爆物品。

(4)高空作业时,焊接电缆和氧、乙炔气带应扎在支架上,切勿绕在身上拖动。

(5)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高空作业。

(6)禁止地面操作人员或与吊装无关的人员在正在进行吊装作业的下方停留或随便通过,也不许在起重机正在吊起重物的起重臂下停留或任意通过。

10.5.7.2起重机械及索具

(1)工作前应严格按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检查验收吊索具,符合本工程要求后方可使用。

(2)吊装构件之前,应查明构件重量和就位高度是否在起重机性能允许范围内,严禁违章作业。

(3)起吊重物离地面500mm时停止提升,检查物件的捆札牢固情况和构件的平直情况确认无误后,继续吊升。

(4)工作时升钩或吊杆要稳,避免紧急刹车,起重物在高空时,严禁调整刹车。

(5)起重司机工作时应精神集中,服从信号工的指挥,停止作业时应关闭起动装置,吊钩不得悬挂物品。

10.4.7.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1)钢结构是良好的导电体,四周应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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