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护最新教案概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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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护最新教案概要

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与救护

学习要点:

了解事故的分类与分级;掌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熟悉事故报告的相关要求;掌握事故现场创伤急救方法;熟悉自救、互救与避灾方法。

培训学时:

8学时。

第一节事故与事故报告

生产事故是指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导致原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煤矿伤亡事故是指煤矿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伤,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负伤机体立即中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

一、煤矿事故的分类与分级

1.按伤害程度分类

(1)轻伤。

轻伤是指负伤后需要休工一个工作日及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

(2)重伤。

重伤是指负伤后依据关于重伤范围的意见经医师诊断为重伤的伤害。

例如:

经医师诊断成为残疾或可能成为残疾的;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严重骨折;严重脑震荡;大拇指轧断一节或其他手指轧断两节的;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及内部伤害的,等等。

(3)死亡。

2.按伤亡事故性质分类

(1)顶板事故。

顶板事故指矿井冒顶、片帮、煤炮、冲击地压、顶板掉矸造成的伤亡事故。

(2)瓦斯事故。

瓦斯事故指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瓦斯窒息(中毒)造成的伤亡事故。

(3)机电事故。

机电事故指触电、机械故障伤人造成的伤亡事故。

(4)运输事故。

运输事故指车辆撞、挤、轧人,斜井跑车,竖井距蹲罐,输送机伤人等造成的伤亡事故。

(5)火药放炮事故。

火药放炮事故指放炮崩人、触响瞎炮伤人、火药和雷管意外爆炸等造成的伤亡事故。

(6)水害事故。

水害事故指透老空水、地质水、洪水灌人井下,井下透地面水,巷道或工作面积水,充填溃水伤人,冒顶后透黄泥、流沙等造成的伤亡事故。

(7)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指煤层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使人致死或产生的有害气体使人中毒,以及地面火灾等造成的伤亡事故。

(8)其他事故。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事故的分级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说明:

上文中的“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二、事故报告

发生灾变事故后,事故点附近的人员应尽量了解或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迅速地利用最近处的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迅速向事故可能波及的区域发出警报,使其他工作人员尽快知道灾情。

报告事故时要尽量冷静,把事故情况说清楚;一时分不清楚的,按领导指示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再调查,第二次进行汇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9条对事故的报告作出了明确规定: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l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节自救设施与设备的使用

一、避难硐室

避难硐室是供矿工遇到事故无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一种设施。

避难硐室有两种:

一是预先设在采区工作地点安全出口路线上的避难硐室(也称为永久避难硐室);二是事故发生后因地制宜构筑的临时避难硐室。

“《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对永久避难硐室的要求如下:

(1)设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放炮器启动地点,距采掘工作面的距离应根据具体条件确定。

(2)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m,长度和宽度应根据同时避难的最多人数确定,每人占用面积不得小于0.5m2。

(3)室内支护必须良好,并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电话。

(4)室内必须设有供给空气的设施,每人供风量不少于0.3m3/min;室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

(5)避难硐室在使用时必须用正压通风。

临时避难硐室是利用独头巷道、硐室或两道风门间的巷道,由避难人员临时修建的。

为此,应事先在这些地点备好所需的木板、木桩、黏土、砂子和砖等材料,在有压气条件下还应装有带阀门的压气管。

若无上述材料时,避难人员可用衣服和身边现有的材料临时构筑,以减少有害气体侵入。

进入避难硐室时,应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寻找。

避难时应保持安静,避免不必要的体力和空气消耗。

室内只留一盏矿灯照明,其余矿灯关闭,以备再次撤退时使用。

在硐室内可不间断地敲打铁器、岩石等,发出呼救信号。

二、压风自救装置

压风自救装置是利用矿井已装备的压风系统,由管路、自救装置和防护罩(急救袋)三部分组成的。

目前世界上几个技术比较先进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日本等,已在煤矿中普遍使用压风自救装置。

1987年,重庆煤科分院研制了适合我国煤矿的压风自救装置系统,并在江西省英岗岭煤矿试用,效果良好。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不少矿井使用了压风自救系统。

平顶山矿区在井下使用的压风自救装置系统如图l所示,它安装在硐室、有人工作场所附近、人员流动的井巷等地点。

当井下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或突出时,避难人员立即到自救装置处解开防护袋,打开通气开关,迅速钻进防护袋内。

压气管路中的压缩空气经减压阀节流减压后充满防护袋,对袋外空气形成正压力,使其不能进入袋内,从而保护避难人员不受有害气体的侵害。

防护袋是用特制塑料经热合而成,具有阻燃和抗静电性能。

每组压风自救装置上安多少个头(开关、减压阀和防护袋),应视工作场所的人数而定。

三、自救器

自救器是一种体积小、携带轻便,但作用时间较短的供矿工个人使用的呼吸保护仪器。

其主要用途是当煤矿井下发生事故时,矿工佩戴它可以通过充满有害气体的井巷,迅速离开灾区。

因此,《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每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自救器分为过滤式和隔离式两类。

隔离式自救器又有化学氧和压缩氧两种。

我国生产有AZL—40型、AZL—60型、MZ—3型和MZ—4型等过滤式自救器,AZH—40型化学氧自救器,以及AYG—45型和AYG—60型压缩氧自救器。

1.过滤式自救器

它是利用装有化学氧化剂的滤毒装置将有毒空气氧化成无毒空气供佩戴者呼吸用的呼吸保护器。

它仅能防护一氧化碳一种气体,适用于空气中氧气浓度不低于18%和一氧化碳浓度不高于1.5%的灾区内。

(1)AZL—40型过滤式自救器使用方法如图2所示。

(2)注意事项:

①在井下工作,当发现有火灾或瓦斯爆炸现象时,必须立即佩戴自救器撤离现场。

②佩戴自救器时,当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达到或超过0.5%,吸气时会有些干、热的感觉,这是自救器有效工作的正常现象,必须佩戴到安全地带才能取下,切不可因干、热感觉而提前取下。

③佩戴自救器撤离时,要求匀速行走,保持呼吸均匀。

禁止狂奔和取下鼻夹、口具或通过口具讲话。

④在佩戴自救器时,若外壳碰瘪,不能取出过滤罐,则带着外壳也能呼吸。

为了减轻牙齿的负荷,可以用手托住罐体。

⑤平时要避免摔落、碰撞自救器,也不许当座垫用,防止漏气失效。

2.化学氧自救器

它是利用化学生氧物质产生氧气,供矿工从灾区撤退脱险用的呼吸保护器。

它用于灾区环境大气中缺氧或存在有毒气体的条件下。

这种化学氧隔离式自救器的生氧剂中如混入有机物时具有易燃易爆性;当湿气进入内罐时使生氧剂吸湿放氧,时间一长会使罐内压力升高,易引起自动着火爆炸;使用过(或报废)的自救器内部残存有相当数量的生氧剂,加之无外壳保护,易混进有机物而引起着火等缺点。

因此,这种自救器应放置在不受碰撞和强烈冲击的地方,并定期进行气密性检查;对使用过或报废的自救器不能丢放在井下,应带到地面妥善处理。

使用时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佩戴时,将腰带穿人自救器腰带环内,并固定在背部后侧腰间。

(2)使用时,先将自救器沿腰带转到右侧腹前,左手托底,右手下拉护罩胶片,使护罩挂钩脱离壳体丢掉。

再用右手掰锁口带扳手至封条断开后,丢开锁口带。

(3)左手抓住下外壳,右手将上外壳用力拔下丢掉。

(4)将挎带套在脖子上。

用力提起口具,立即拔掉口具塞,同时将口具放人口中。

将口具片置于唇齿之间,牙齿紧紧咬住牙垫,紧闭嘴唇。

(5)两手同时抓住两个鼻夹垫的圆柱形把柄,将弹簧拉开,憋住一口气,使鼻夹垫准确地夹住鼻子。

(6)将头带分开,一根戴在头顶,一根戴在后脑勺上。

戴好安全帽,迅速撤离灾区。

(7)撤离灾区时若感到吸气不足,应放慢脚步,做长呼吸,待气量充足时再快步行走。

3.压缩氧自救器

它是利用压缩氧气供氧的隔离式呼吸保护器。

它是一种可反复多次使用的自救器。

它每次使用后只需要更换吸收二氧化碳的氢氧化钙吸收剂和重新充装氧气即可重复使用。

它用于存在有毒气体或缺氧的环境条件下。

使用方法如下:

(1)携带时挎在肩膀上。

(2)使用时,先打开外壳封口带扳手。

(3)再打开上盖,然后左手抓住氧气瓶,右手用力向上提上盖,此时氧气瓶开关即自动打开,随后将主机从下壳中拖出。

(4)摘下帽子,挎上挎带。

(5)拔开口具塞,将口具放人嘴内,牙齿咬住牙垫。

(6)将鼻夹夹在鼻子上,开始呼吸。

(7)在呼吸的同时,按动补给按钮,大约1~2s,气囊充满后立即停止(使用过程中发现气囊空、供气不足时,按上述方法操作)。

(8)挂上腰钩。

高压氧气瓶储装有20MPa的氧气,携带过程中要防止撞击磕碰或当座垫使用;严禁开启扳手;佩戴撤离时,严禁摘掉口具、鼻夹或通过口具讲话。

4.自救器的选用原则

对于流动性较大,可能会遇到各种灾害威胁的人员,应选用隔离式自救器;在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或突出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应选用隔离式自救器;其余情况下,一般应选用过滤式自救器。

第三节事故现场自救、互救与避灾方法

一、瓦斯爆炸事故时的自救、互救与避灾

据亲身经历过瓦斯爆炸的人员回忆,瓦斯爆炸前感觉到附近空气有颤动的现象发生,有时还发出“嘶嘶”的空气流动声,一般被认为是瓦斯爆炸前的预兆。

井下人员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时,要沉着、冷静,采取措施进行自救。

具体方法如下:

(1)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倒地,面部贴在地面,以降低身体高度,避开冲击波的强力冲击,并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防止把火焰吸人肺部。

最好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肉体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

爆炸后,要迅速按规定佩戴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

(2)当掘进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后,遇险矿工未受直接伤害或受伤不重时,应立即打开随身携带的自救器并佩戴好,迅速撤出受灾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

(3)如巷道难以疏通,应坐在支护良好的棚子下面,或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建立临时避难硐室,相互安慰,稳定情绪,等待救助,并有规律地发出呼救信号。

对于受伤严重的矿工,要为其佩戴好自救器,使其静卧待救,并且要利用压风管道、风筒等改善避难地点的生存条件。

(4)采煤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后,如果进、回风巷道没有垮落堵死,通风系统破坏不大,所产生的有害气体较易被排除。

在这种情况下,采煤工作面进风侧的人员一般不会受到严重伤害,应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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