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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土地整治规划201

汝城县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

文本

 

汝城县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前言1

第一章总则2

第一节指导思想2

第二节规划原则2

第三节规划任务3

第四节规划期限与范围4

第六节规划效力及规划调整4

第二章规划背景5

第一节汝城县概况5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8

第三节“十二五”土地整治实施评价10

第四节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12

第三章土地整治潜力16

第一节农用地整治潜力16

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16

第三节宜耕未利用地开发潜力17

第四节损毁土地复垦潜力17

第四章土地整治战略与目标19

第一节土地整治战略19

第二节土地整治目标21

第五章土地整治主要任务23

第一节加强耕地保护与建设23

第二节规范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24

第三节积极推进土地复垦和生态整治27

第四节增强基础设施保障服务能力29

第六章重点整治区域与重点项目安排32

第一节土地整治重点区域32

第二节重点整治项目安排37

第七章资金供需及预期效益分析41

第一节资金需求41

第二节资金筹措41

第三节预期效益分析42

第八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44

第一节健全规划实施的政策体系44

第二节完善土地整治投入机制45

第三节建立健全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监管体系46

第四节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48

第五节增强规划实施的科技支撑49

第六节积极探索土地整治新模式50

附表1汝城县土地利用现状(2015年)51

附表2汝城县2016-2020年宜耕未利用开发潜力汇总52

附表3汝城县2016-2020年农用地整治潜力汇总53

附表4汝城县2016-2020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汇总54

附表5汝城县2016-2020年损毁土地复垦潜力汇总55

附表6汝城县2016-2020年土地整治规划目标56

附表7汝城县2016-2020年农用地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基本情况57

附件8汝城县2016-2020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一览表58

附件9汝城县2016-2020年损毁土地复垦重点整治区域一览表59

附件10汝城县2016-2020年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重点区域一览表60

附表11汝城县2016-2020年农用地整治重点项目61

附表12汝城县2016-2020年宜耕未利用地开发重点项目63

附表13汝城县2016-2020年损毁土地复垦重点项目64

附表14汝城县2016-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重点项目65

前言

土地整治规划是重要的土地利用专项规划,是科学指导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紧密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大战大局,有序开展各项土地整治活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部关于开展“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5]68号)、《汝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版)》等,编制形成《汝城县土地整治“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进一步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耕地占补平衡等任务要求的实施性规划,主要阐明规划期内汝城县土地整治的战略,明确土地整治的原则、目标和任务,合理布局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是指导“十三五”时期土地整治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审批的依据,也是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促进城镇土地内部挖潜,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的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思想精神,坚持“八个明确”伟大思想和十四条基本方略,明确“两步走”的奋斗目标新定位;同时落实省委、省政府“三量齐升”、“五化同步”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产业主导、全面发展”的主体战略,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激励多措施并举保护,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和节约优先战略,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规范有序推进土地整治,促进土地资源永续利用。

第二节规划原则

(一)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原则

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重点,合理确定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夯实农业现代化基础;围绕国土生态安全建设,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重点区域、重大工程,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保护和恢复自然山水格局,提高国土综合承载能力。

(二)坚持城乡统筹、集约发展原则

按照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统筹安排农村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调整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三)坚持依法依规原则

遵循《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等的部署安排,落实和细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整治目标和任务,并做好与农业、水利、生态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推动规划管理法治化、制度化。

(四)坚持“三效合一”原则

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空间结构,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推动各地区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发展,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化格局、农业发展格局、生态安全格局。

第三节规划任务

根据《郴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年)》、《汝城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修订版)的目标,结合县域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以及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和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成果,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有序推进土地整治、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促进现代农业集约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及城乡统筹发展为目的,全面评价“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情况,并进一步摸清基本农田现状、深入分析土地整治潜力、开展土地整治重点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明确“十三五”土地整治战略和目标,科学划定土地整治重点区域,合理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的布局和建设时序,进行资金供需分析和效益评价,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推进土地整治规划信息化建设,以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相互协调。

第四节规划期限与范围

本规划以2015年为基期年,2020年为目标年。

本规划地域范围为汝城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2400.71平方公里,包括9镇、5乡。

第六节规划效力及规划调整

本规划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规划自批准之日开始生效。

本规划的修改调整须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规划自汝城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施行。

汝城县土地整治规划(2011-2020年)规划同时停止执行。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汝城县概况

汝城县位于湖南省的东南端,是湘、粤、赣三省交界之地,素有“鸡鸣三省,水注三江”的美称。

东西长72公里,南北宽63公里,总面积约为2400.71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1.10%。

一、区位条件

汝城县位于湖南省郴州市东南部,介于东经113°16′17"-113°59′21"、北纬25°19′58"-25°52′57"。

汝城县东邻江西省崇义县,南连广东省仁化县、乐昌市,西接湖南省宜章县,北靠湖南省资兴市、桂东县,史称“内为衡(阳)宝(庆)门户,外扼赣粤咽喉”。

县境内交通优势已经形成,“十二五”期间,全县交通建设累计完成投资168亿元,县城与县内各乡镇实现了1小时到达公路交通圈,夏蓉高速横贯东西,平汝高速纵跨南北,县域内高速总里程达137.76公里,形成了对接郴州、赣州、韶关的“三高一小时”交通网,实现了由交通盲点到交通枢纽的重大跨越。

“十三五”期间,将围绕建设湘、赣、粤三省边界交通运输枢纽的目标,首先争取开工建设兴永郴赣铁路客货共用复线,在汝城段设2处客货共用站:

土桥站(县城)、热水站;其次建设茶炎桂汝韶单线铁路,在县城与兴永郴赣铁路相交,设土桥站(县城)、大坪站(三星工业园);再次做好汝城通用机场前期筹备工作,力争“十三五”开工建设。

二、自然资源条件

(1)地形地貌。

汝城县地处南岭山脉中段与罗霄山脉南端交接部,以中山地貌为主,四周多为山地,中部多为丘陵岗地和盆地,呈西北高、东南低走势,最高海拔1726.6米,最低160米。

整体上呈现“八山半水一分田,半分道路加庄园”,构成了比较独特的南方山地田园景观。

(2)气候。

汝城县属于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夏无酷署,冬少严寒,雨量充沛,光照充足。

全年平均气温16.6℃左右,年均年降水量为1547毫米,平均日照时数为1731小时,多年平均无霜期为273天,光、热条件配合基本同季。

(3)水系。

境内水系发达,共有浙水、集龙江、北江水等大小河流696条,河流总长1766.20公里,河网密度为0.73公里/平方公里。

县内河流大多属山地型,流程短,落差大,水能资源丰富,县域水资源总量22.78亿立方米。

人均4121立方米,为全省人均水平的1.69倍。

汝城温泉、罗泉、汤口、大汤、塘内、铜坑等地下热水资源,其中位于热水圩的汝城温泉古称“灵泉”,是我国中南六省最大的热田。

(4)植被。

汝城县地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带,植被类型多样。

全县有林地278万亩,人均有林地面积6.19亩,高于全国和全省人均水平。

全县活立木蓄积量827.01万立方米,樟、梓、楠、桐及水杉等稀有树种遍及全县,其中药用植物700多种。

全县森林覆盖率为70.87%,拥有树种85类667种,属国家级重点保护的有13种。

(5)矿产资源。

境内矿产资源比较丰富,已发现的矿种有43种,有资源储量的矿种有17种,占郴州市已探明矿产资源储量矿种的36.95%,其中,铁矿资源储量达12329.8万吨,居郴州市第一位。

三、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2015年末,全县总人口40.72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08万人,城镇化率为35.09%。

全年人口5202人,出生率12.61‰,死亡率人口2105人,5.10‰,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51‰。

2015年末,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14346万元,三次产业结构为22.41:

34.94:

42.65。

全年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08万元,其中实现地方财政收入59863万元;完成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63040万元,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1005万元。

2015年末,全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81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52元,增长8.1%,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60元,增长10.4%,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24:

1。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257.36元,增长8.5%。

全县社会经济呈现稳中有进的良好局面,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

一、土地利用结构

2015年末,全县土地总面积240071.21公顷。

农用地227933.2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4.94%。

其中,耕地26842.2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1.18%;园地4656.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4%;林地190629.8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9.41%;其他农用地5804.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42%。

建设用地7216.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01%。

其中,城乡建设用地5373.9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24%;交通水利用地1820.6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6%;其他建设用地21.6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90%。

未利用地4921.7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5%。

其中,水域1803.0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5%;其他土地3118.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30%。

二、土地利用特点

1、林地面积比重大

2015年,全县林地面积190629.8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3/4以上,人均林地面积达到0.47公顷。

林地广泛分布于全县各乡镇,大坪、文明、濠头、南洞、热水等乡镇林地面积较大。

2、土地利用地域差异明显

县域东部、西南和西北部乡镇,山地面积大,森林资源和矿产资源丰富,是全县木材、楠竹、药材、茶叶及有色金属的重要生产基地,城镇化水平较低,土地利用较粗放,投入产出效益较差。

以县城为中心包括8个乡镇133个村的中部盆地与西部文明盆地区,土地利用程度较高,耕地、园地比重大,生产水平较高,为全县粮食、经济作物和优质水果的主要产区,人口密度大,城镇村与工矿、交通用地比重较大,土地利用效率较高,农业与非农业用地矛盾突出。

3、农村居民点用地广布

2015年,全县农村居民点用地3696.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4%。

县域农村居民点用地较分散,多沿交通干道两侧分布,尤其在106国道和324省道两侧乡镇,如文明、马桥、土桥、卢阳、暖水等乡镇较为集中,而边远山区乡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较小,分布十分零散。

三、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1、林业土地利用单一化,未符合生态系统发展

2015年,林业用地190629.8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79.41%,但以生产树木为主,林下植被主要是较耐阴的草本植物,而树木生长期长,效益慢,同时,由于单一利用,未能合理地利用光照、空间,浪费了土地资源。

2、开发利用多,保护措施较少,存在水土流失问题

汝城县为山区县,人均耕地少,随着人口的增加,人地关系更为紧张,对农业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度不断增大,部分乡镇存在农户自发开垦小面积坡地的现象,受资金投入能力的限制,开垦的土地缺乏水土保持的措施,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引发自然灾害,破坏局部生态环境。

3、土地自然生产力较高,但土壤质量有所下降

汝城县土壤水热条件及其同期配合俱佳,生物生长旺盛,土壤有机质积累较快,质量一般较好,自然生产力较高。

但由于有机质分解速度快,地表坡度大且土地生态系统较脆弱,一旦受到人为干扰,演变相当剧烈。

长期以来由于利用方式不当或利用强度过大,致使全县部分地区特别是西南部几个乡镇土壤质量下降趋势明显。

4、土地管理工作取得了重要成效,但仍存在低效用地

近年来,全县广泛开展了城镇地籍调查、土地资源详查、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土地定级以及基准地价更新等工作,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

但是“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的观念并没有得到完全的重视,全县仍存在少量的低效用地。

第三节“十二五”土地整治实施评价

一、土地整治取得成效

耕地占补平衡基本落实、经济效益显著。

2011-2015年期间,全县通过土地整治补充耕地378.00公顷,实现了全县耕地占补平衡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落实。

2011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44元,2015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60元,规划目标年与规划基期年相比,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了52.91%。

统筹城乡发展加快,社会效益突出。

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农业增产增收,推动了现代化农业发展;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推动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城镇村及工矿废弃地整理复垦,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社会效益突出。

改善土地生态环境,生态效益良好。

通过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调整用地结构,有效增加林地、草地面积,提高了森林覆盖率,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显著提高;通过采矿用地、采煤塌陷区和砖瓦窑整理复垦,矿区生态功能得到恢复,生态效益良好。

土地整治内容逐渐丰富,资金保障机制基本建立。

“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的内容和范围不断加大,从农用地整理、未利用地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逐步扩大到城镇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从土地平整、农田水利建设,逐步发展到环境整治、生态建设、农房改造和公益事业建设;土地整治投入不断加大,形成以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为主的投资保障机制。

二、土地整治存在的问题

土地整治资金整合难。

土地整治投资仍然以政府土地整治专项资金单一渠道为主,其他涉农资金、社会资金投资渠道不完善,“谁投资,谁受益”投融资机制有待健全,社会和农民个体开展土地整治的积极性有待提高。

整治区域项目特色有待增强。

各区域存在地域差异和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土地整治缺乏立足区域实际情况,整治项目单一,重点不突出,区域特色体现不明显,特色效益发挥不充分。

耕地补充质量有待提高。

补充耕地潜力逐渐减少,难度不断加大,投资持续增加,部分地方补充耕地以增加耕地数量为主要目标,补充耕地质量相比被占用耕地偏低。

第四节土地整治面临的形势

一、发展的机遇

(一)国家政策高度重视,战略地位不断提高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保障发展、保护资源成为迫切需要破解的难题,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成为土地整治的重要任务。

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2015年12月31号)提出:

“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建设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建设步伐,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土地整治的法制、机制和体制建设不断加强,影响范围不断扩大,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守耕地红线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县域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

汝城拥有独特的地热资源,县内有汝城温泉、罗泉、汤口、大汤、塘内、铜坑等地下热水资源,其中位于热水圩的汝城温泉,是我国中南六省最大的热田,是湖南省流量最大、水温最高、开发利用前景最好的天然热泉,热水地热开发已被列为国家科技攻关项目。

县域旅游资源丰富,自然景观独特,文化底蕴深厚,极具开发潜力。

然而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其连带产业的发展,对县域粮食产量和耕地保护提出了严峻的挑战;近2年又是汝城基础设施建设大发展时期,随着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快速通道的建设,对县域耕地保护任务提出了严峻挑战。

汝城县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总体耕地质量不高,以成为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

因此县域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大规模开展土地整治,加快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进一步夯实粮食生产基础,保护耕地资源,增强农业抗灾减灾能力。

(三)打赢脱贫攻坚战,需要借助土地整治

汝城县作为全国14个特困区之一的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的范畴,属于国家扶贫开发的重点县。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发改西开[2016]39号)及《汝城县罗霄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20年)》,“十三五”期间,全省完成80万左右人口搬迁任务,同时至2020年,汝城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15%,贫困人口数量减少50%以上。

当前,扶贫开发已进入关键阶段,实施土地整治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手段。

在实施土地整治项目过程中,通过农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多种方式,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

通过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提高贫困村农业生产条件,改善贫困村农民生活环境,切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帮扶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二、面临的挑战

(一)供需矛盾突出,坚守耕地红线任务艰巨

汝城县地处山区,保障粮食安全的耕地需求量进一步加大。

随着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双扩”已形成对耕地的“双挤”局面;在今后汝城县各项建设不可避免的将占用一定量的耕地,而县域内适宜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日趋减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的难度不断加大,守住耕地和基本农田红线任务艰巨。

因此,严格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全面落实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制度,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是今后土地整治工作应严格遵守的标准。

(二)村庄拆迁、安置补充难度大

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整治,涉及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群众中难免存在利益诉求及观念的不同,对于土地整治的态度也不尽相同。

汝城县作为少数民族的集聚区,群众对于生活多年且具有文化底蕴的宅基地感情深厚,以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田耕种已习以为常。

因此,土地整治实施中涉及农户的农作物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时,调解处理难度较大,村庄拆迁实施困难,直接影响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三章土地整治潜力

第一节农用地整治潜力

汝城县耕地普遍存在着地块破碎、田坎过多、道路沟渠不整、农田基础设施不完善、零星未利用地和废弃地多的现象。

通过合理规划,整治道路沟渠,平整归并零散地块,可以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生产能力。

规划期内,全县农用地待整治区规模为25640.80公顷,通过整治可补充耕地1081.14公顷,整治后耕地质量等级可提高1等。

其中:

Ⅰ级农用地整治潜力区待整理总面积为5642.41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273.38公顷,主要分布于井坡镇、大坪镇、延寿瑶族乡;

II级农用地整治潜力区待整理总面积为11239.60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401.19公顷,主要分布于卢阳镇、暖水镇、马桥镇、文明瑶族乡;

III以上农用地整治潜力区待整理总面积为8758.79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06.57公顷,主要分布于濠头乡、集益乡、热水镇、三江口瑶族镇、土桥镇、泉水镇、南洞乡。

第二节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全县农村居民点布局零散,点多面广,“空心村”多。

通过对现有农村居民点逐步实施迁村并点,移民建镇,治理“空心村”,退宅还田等整理措施,在增加耕地的同时,促进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及布局的优化。

规划期内,可减少的农村建设用地面积为415.86公顷,通过整治可补充耕地220.20公顷。

Ⅰ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区待整理总面积为144.12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74.71公顷,主要分布于卢阳镇、大坪镇、文明瑶族乡;

Ⅱ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区待整理总面积为162.58公顷,新增耕地面积为81.69公顷,主要分布于土桥镇、泉水镇、井坡镇、暖水镇、马桥镇;

Ⅲ级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区待整理总面积为122.59公顷,新增耕地为63.79公顷,主要分布于南洞乡、濠头乡、热水镇、集益乡、、三江口瑶族镇、延寿瑶族乡。

第三节宜耕未利用地开发潜力

汝城县待开发区域包括可作为耕地后备资源的园地及其他草地、裸地等。

规划期内,全县可开发的宜耕用地规模为1837.47公顷,通过开发可补充耕地1205.13公顷。

Ⅰ级土地开发潜力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为924.25公顷,新增耕地为666.99公顷,分布于文明瑶族乡;其余乡镇均为Ⅲ级潜力。

第四节损毁土地复垦潜力

汝城县待复垦土地主要包括自然损毁土地及挖损地、塌陷地、压占地,零星分散于矿区及重大工农业建设工程附近。

规划期内,可复垦的宜耕损毁土地规模为170.79公顷,通过复垦可补充耕地104.52公顷。

Ⅰ级土地复垦潜力区宜耕总面积为72.35公顷,新增耕地为42.85公顷,分布于三江口镇;

Ⅱ级土地复垦潜力区宜耕总面积为30.42公顷,新增耕地为18.86公顷,分布于暖水镇;

Ⅲ级土地复垦潜力区宜耕总面积为68.02公顷,新增耕地为42.81公顷,分布于土桥镇、泉水镇等其余12个乡镇。

第四章土地整治战略与目标

第一节土地整治战略

一、战略方针

以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聚合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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